2020百年「龍泉盃」全國書法比賽

2020百年「龍泉盃」全國書法比賽

 總獎金: 74000

最高獎金: 8000

報名時間: 2020-2-11 ~ 2020-02-27

主辦單位: 臺中市龍井區龍泉國小

主辦單位電話: 04-26353340#201

一、 活動主旨:

欣逢龍泉國小百週年校慶,為弘揚書法藝術,扎根書法美學,提升書法研習風氣,增進人文藝術素養,特舉辦本書法比賽,希能藉此推展翰墨書香藝文教育,提升藝術與人文涵養。

二、 指導單位: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三、 主辦單位:

臺中市龍井區龍泉國小 。

四、 參賽組別:

(一)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三、四年級,歡迎低年級同學參加)。

(二) 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

(三) 國中組(含公私立國民中學)。

(四) 高中組(含高職及五專前三年)。

(五) 大專社會組(年滿十八歲以上,含大專院校及五專後二年,及一般社會人士)。

五、 比賽方式:

分初賽、決賽二階段評審。

(一) 初 賽:

1.採徵件評選方式,每人以一組一件為限,請自選歷代詩詞格言或佳句等文詞。

2.作品規格:大專社會組、高中組以對開(35×135公分)宣紙直式書寫,國小組及國中組以四開(35×70公分)宣紙直式書寫。<br>字體不拘,須加落款,不用裱褙,作品背後右下角須浮貼報名表(如附件一)。

3.收件日期: 109年2月11日起至109年2月27日,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4.收件地點:43452 臺中市龍井區龍泉里龍新路162號,龍泉國小 教務處收
信封請註明「書法比賽作品」。初賽諮詢電話:04-26353340-201

(二) 決 賽:採現場書寫比賽方式。

1.參加人員:初賽作品每組評選擇優錄取四十人(得視參賽人數酌量增減),109年3月13 日(星期五)名單公布於龍泉國小網站並專函通知參加現場比賽。

2. 參賽者當日請出示在學證明或身分證明,以供報到時身分識別,不符組別資格參賽者,取消競賽資格及獎項。

3.決賽題目:當日由主辦單位當場公布。

4.決賽日期及時間:109年3月28日(星期六)09:00-10:00

5.決賽地點:43452臺中市龍井區龍泉里龍新路162號(龍泉國小)

六、 評審及獎勵:

(一) 評 審:聘請國內書法專家擔任評審委員進行評審。參賽者對評審結果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二) 獎勵方式:各組前三名均贈獎盃及獎金,優選及佳作贈獎狀及獎品,內容如下:

組             別 第一名

(1 名)

第二名

(2 名)

第三名

(3 名)

優 選

(5 名)

佳 作

(5 名)

國小中年級組 3000 1500 1000 獎品 獎 品
國小高年級組 3000 1500 1000 獎品 獎 品
國    中      組 5000 2500 1500 獎品 獎 品
高    中      組 5000 2500 1500 獎品 獎 品
大 專 社 會 組 8000 5000 3000 獎品 獎 品

獲獎者頒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獎狀,前三名另頒獎盃暨指導老師獎狀(大專社會組除外)

七、成績公告及頒獎:

(一)決賽成績公告:109年 4月10日 (星期五)前龍泉國小網站首頁。

(二)頒獎:配合龍泉國小百週年校慶園遊會(109年5月2日星期六)開幕式辦理頒獎。

八、 注意事項:

(一) 初賽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如有代筆冒名者,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即取消參賽資格。

(二) 參加決賽者請自備書寫用具,但不能攜帶有格子墊布等物品,決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

(三) 所有參賽作品均不退件,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皆歸主辦單位所有,除保有刪改、修飾權外,並有刊印、複製、展覽及作為推展社教使用之權利,且不另致酬。作者不得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九、 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與承辦單位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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