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第五屆金門文化獎
2020第五屆金門文化獎 頒給實施要點
一、 主辦單位
主辦單位:金門縣政府(以下簡稱本縣)
承辦單位:金門縣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
二、 設置宗旨
為表彰及獎勵對本縣文化有特殊貢獻者,頒予文化獎,特訂本要點。
三、 推(自)薦方式及對象
年滿70歲曾設籍本縣滿4年以上,從事文化藝術活動,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 創作或著作,有開創性者。
(三) 促進金門與兩岸或國際文化交流成績卓著者。
(四) 培育文化專業人才,具有特殊成就者。
(五) 長期在金門從事文化藝術活動,有傑出事蹟且對家鄉有貢獻者。
(六) 其他對於促進金門文化建設、提昇金門文化水準有貢獻者。
四、 獎勵文化獎受獎者,由本縣公開表揚,得獎者頒授金門文化獎章及證書以及獎金新台幣十萬元整,並發行專冊對得獎者之成就與貢獻予以表彰及推廣。
五、 推薦要點
(一) 受獎人之遴選,於公告期間內由社會各界人士、團體推(自)薦參選。
(二) 請填具推(自)薦書,詳述事蹟,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資料,於109年03月01日截止收件,合於條件的文化傑出人士,請備妥相關表件送文化局辦理。
(三) 曾獲金門文化獎者,不得再被推薦或申請參加評選。
(四) 未得金門文化獎者,不再另行發文通知。
六、 評選
(一) 組織金門文化獎評選小組,辦理遴選工作。
(二) 金門文化獎評選小組置主任委員一人,委員七人至九人,由本縣文化局遴聘專家、學者擔任。
(三)評選委員對於評選過程及結果應予保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
1.受推薦人係由委員推薦。
2.受推薦委員本人或其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關係。
3.委員執行職務有具體事實,足認有偏頗之虞。
(四)評選委員如獲推薦為候選人時,應擇一擔任「評選委員」或「受推薦人」。
七、 頒獎
(一) 金門文化獎每屆受獎人一至四名。
(二) 頒獎名單於評選後公佈,頒獎時間暫訂於109年5月9日(星期六) 辦理「第五屆金門文化獎」頒獎典禮。
八、 報名事項
(一)符合資格的提名人以書面具名推(自)薦。
(二)地址:89350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一段66號。
(三)另可上文化局網站: http//www.cabkc.kinmen.gov.tw/下載推薦書
(四)承辦人:陳素菁 聯絡電話:082-323169 # 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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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屆金門文化獎第九屆金門文化獎 推薦書於113年3月15日下午5時前送達(逾期恕不受理) 獎勵: 文化獎受獎者,由本縣公開表揚,得獎者頒授金門文化獎章、得獎證書以及獎金新台幣十萬元整,並發行專冊對得獎者之成就與貢獻予以表彰 推(自)薦對象: 年滿70歲曾設籍本縣滿4年以上,從事文化藝術活動
- 2020第五屆金門文化獎2020第五屆金門文化獎 公開甄選,申請日即日起至109年03月01日止,歡迎各界推薦合適人選。 以金門籍、年滿七十歲以上,長期從事文化藝術活動,有傑出事蹟且對家鄉有貢獻者為獎勵對象。得獎者頒給文化獎章及證書,每人並頒發獎金新台幣十萬元。 歡迎符合資格者,向金門縣文化局自薦或他薦,文化局將請社會公正人士組成甄選小組,辦理受獎人之遴選及評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