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臺北生技獎
一、 關於臺北生技獎
臺北市政府為獎勵國內優秀生技廠商及學研單位,特舉辦「2020臺北生技獎」徵選活動,藉以表彰生技標竿殊榮,塑造生物科技產業典範,持續帶動生技產業活絡發展。
二、 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
(二)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三)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
三、 獎項類別及資格
(一)臺北生技獎:
為鼓勵我國生技產產業持續創新並於國際市場布局,設置創新技術獎、國際躍進獎及技轉合作獎三大獎項:
1. 創新技術獎:
凡依公司法設立之國內生物科技公司,且於本獎受理申請日前(含當日)未上市上櫃之國內生物科技公司,以其創新或跨域合作之技術或商品標的申請參賽。
2.國際躍進獎:
凡依公司法設立之國內生物科技公司,以其於國際行銷布局或國際技術合作卓有績效之商品或技術標的申請參賽。
3.技轉合作獎:
凡大專院校暨研究機構、法人機構等國內之學研單位,以其與國內外生物
科技公司技術移轉或產學合作之標的申請參賽。但曾獲臺北生技獎-產學合作獎之單位不得以相同標的再次參賽。
同一參賽單位可同時報名參加多項獎項,惟同一標的只可參加一個獎項,且曾獲臺北生技獎之單位不得以原得獎標的再次參加同一獎項。
參賽資格中所稱參賽標的以技術內涵為審定準則。 參賽資格中所稱生物科技公司係指同時符合有以生物技術為核心能力及從事與生技相關研發、製造或銷售兩項條件之公司。
四、 參賽時程
活動項目 | 日期 | 備註 |
徵件期間 | 3月5日至4月28日 | 依參賽文件於受理徵件最末日送達執行單位為準 |
補件期間 | 4月29日至5月4日 | 依參賽補正文件受理補件最末日送達執行單位為準 |
入圍名單公布 | 5月下旬 | |
分組複審會議 | 5月下旬 | |
頒獎典禮 | 7月23或24日(暫定) | 1. 得獎名單於頒獎典禮揭曉,並於媒體及網站上公佈
2. 辦理地點另行公告及通知 |
五、 獎項暨獎金分配
本獎分為創新技術獎、國際躍進獎及技轉合作獎3大獎項,獎金總額合計新臺幣600萬元,並另頒發獎盃、獎牌予以公開表揚。
各獎項獎金分配如下:
六、 參賽方式
參賽單位依參賽類別填妥參賽說明書後(如附件)一式九份,請雙面列印最多不超過100張( 200頁),右開左側膠裝成冊(不可分冊),以掛號方式逕寄或親送至「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2樓『2020臺北生技獎工作小組』收」(依收件日郵戳為準)。
七、 評選作業
(一) 審查委員會組成原則:依照競賽類別遴選國內專業人士組成。
(二) 審查方式:
1.文件及資格審查:
參賽資料送件後,由執行單位初步檢查申請單位之參賽資格及參賽文件是否齊備,如資料不足者須於補件期限內完成資料補正,並於資料齊備後始進入後階段審查程序。
2.初審:
執行單位將參賽單位參賽文件寄予各審查委員,由審查委員就申請案件進行書面審查,並就參賽案件進行序位評比,後由執行單位加總各委員評比結果,各獎項依總序位優序,擇各獎項名額之三倍率參賽案件進入複審為原則;倘各分組合格參賽案件數逾六十件,得經各分組初審共識會議決議同意,擇獎項名額之四倍率參賽案件進入複審。若統計後序位相同者則增額進入複審。
3.初審共識會議:
初審後由執行單位彙整初審結果,如有各分組參賽件數逾六十件或其他經審查委員提出需凝聚共識之事項,得由各分組召集人召開初審共識會議;為縮短審查作業流程,初審共識會議以需要時召開為原則。
4.複審:
(1)由執行單位邀集各獎項分組委員會委員召開複審會議,由委員就通過初審之參賽案件之書面資料及現場簡報內容進行複審。
(2)參賽單位應依參賽標的內容準備書面簡報、電子檔資料或實際產品報告,進行 15 分鐘簡報,並由各獎項審查委員會委員對該參賽單位及參賽標的提出相關質詢。
(3)參賽案件整體評分為 100 分,並以平均分數 80 分為最低得獎門檻,由各獎項分組委員依該獎項審查項目及權重加以評審給分並排名後,由執行單位加總各委員評比序位,依總序位進行優序排名,若遇有總序位相同者,由委員進行不記名投票決定優序;參賽案件若均未達得獎門檻,該獎項得以從缺。
(4)進入複審之參賽單位若未依通知出席現場簡報,則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5.綜合審查會議:
由執行單位邀集審查委員會委員,就複審審查結果進行最後審核,並審定各獎項得獎名單。
各獎項若有從缺,出缺獎項之獎金得由綜合審查會議與會委員,視參賽情形擇優增列優等獎或核予獎金。各獎項得獎名單由執行單位彙整後呈報市府核定。
(三)評審項目、審查權重(%)及評審重點內容說明:
1.創新技術獎:
評審項目 | 審查權重
(%) |
評審要項 |
參賽標的之創新性及市場性 | 50 | •技術或跨域合作之創新構想
•技術或跨域合作之研發創新性 •技術或跨域合作創新應用模式 •實施方法、時程及計畫可行性 •創新價值、核心競爭力及市場潛力分析 |
參賽標的之智財保護情形 | 20 | •商品/技術之智財布局保護情形 |
參賽單位研發創新與經營之能力 | 15 | •經營團隊組成
•經營願景及經營模式 •國內外合作聯盟策略 •產品或技術未來市場行銷策略 |
參賽單位之財務評估 | 15 | •研發經費運用效益
•企業資金周轉能力 •參賽標的預期達到之市場效益 •企業營收成長能力 |
2. 國際躍進獎
評審項目 | 審查權重
(%) |
評審要項 |
參賽標的之國際布局具體績效 | 30 | •國際市場行銷策略及市場進入模式
•國際行銷通路據點、網絡與能力 •國際銷售實績 •國際合作策略 |
參賽單位國際行銷能力 | 20 | •參賽單位之國際品牌價值
•參賽單位國際企業形象 |
參賽標的之市場競爭性與創新性 | 15 | •原創技術來源暨研發團隊組成
•技術商品之構想或模式 •參賽標的全球市場預估 •商業化或量產之相關佐證說明 •產品於國際間之競爭力與生命週期 |
參賽標的之智財保護情形 | 15 | •商品/技術之智財保護情形 |
參賽單位之財務評估 | 10 | •企業資金周轉能力
•參賽標的獲利能力 •企業營收成長能力 •預期達成商業化效益 |
參賽單位經營團隊 | 10 | •經營願景及國際化經營模式
•經營團隊組成 |
3. 技轉合作獎
評審項目 | 審查權重
(%) |
評審要項 |
參賽標的創新性及競爭力 | 15 | •參賽標的之創新價值
•參賽標的核心競爭力分析 •參賽標的市場潛力評估 •實施方法、執行時程及情形 •研究經費運用 |
技轉合作之績效落實 | 50 | •參賽單位技轉實績或未來技轉相關規劃
(近三年技轉實績、商品化比例等績效) 註 •合作或技轉承接廠商運用技轉合作成果之績效(近三年績效) 註 •技轉合作對產業或學界之貢獻 |
參賽標的之智財保護情形 | 15 | •智慧財產權佈局與現況 |
參賽單位團隊能量 | 20 | •團隊組成
•參賽團隊核心競爭力分析 •合作模式與願景 |
註:為完整呈現及評估技轉合作獎評審項目-技轉合作績效之落實情形,
該獎項複審會議以參賽單位與合作或技轉承接廠商共同出席說明為原則。
八、 注意事項
(一)參賽單位報名時應簽署參賽同意書,同意將其營業秘密提供審查委員會審
查;執行單位、主辦單位有關人員與審查委員均須簽訂保密協定,以保障參賽單位權益與資訊秘密。
(二)同一參賽單位可同時報名參加多項獎項,惟同一標的只可參加一個獎項,且曾獲臺北生技獎-產學合作獎之單位不得以相同標的再次參賽。
(三)得獎者之獎金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所得稅。
(四)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適時修正,並於網站上公告。
九、 聯絡方式
2020 臺北生技獎工作小組
電話:02-26982989 分機 03072 或 01954 唐先生\尚小姐電子信箱:3072@cpc.tw 1954@cpc.tw 傳真:02-26989335
地址:221 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 79 號 2 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