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臺東工藝設計獎 Craft Design Award

2020臺東工藝設計獎 Craft Design Award

 總獎金: 400000

最高獎金: 16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08-14

主辦單位: 臺東縣政府

主辦單位電話: 089-320378#236(黃小姐)、089-320378#235(王小姐)

主辦單位Email:shinyih@mtproject.land

臺東工藝獎

相對於藝術創作,工藝基於一種取材自然、出於實用功能而發展的領域,美感在此可被視為一種介接材質與生活的過渡,是因為人類意識的注入而產生的特殊形式。工藝品既包含了天地萬物生養的恩賜,也是人在地球活動的痕跡。將取材自自然的材料,經由人的美感與手工,融入實用工藝之中,便達成融合自然、人類心靈的作品。每在天地之間的生活裡使用時,以恰好的尺度與質量,映照自然萬物。

期待本次獎項與展覽的舉辦,能夠思索「回到人與自然和諧生活方式」的概念,以對自然材質、大地色彩、宇宙規律的理解出發,著重工藝能回到生活中實用,讓美感自然而然的呈現在工藝中。

  • 指導單位:文化部
  • 主辦單位:臺東縣政府
  • 執行單位:山冶計畫
  • 展覽協力:日青創藝
  • 媒體夥伴:Shopping Design

獎項審核及名額

書面審核

經報名者,由初選評審選出入圍參賽作品,該作品須參與9/11-9/27之工藝設計展覽展出.

決選競賽

總獎金新台幣40萬元整,包含首獎、貳獎、參獎各1名;佳作3名.另有市場潛力獎1名,需量產至少100件作品,補助新台幣10萬元整.

獎項 名額 獎金( 新台幣 )
首獎 16萬
二獎 9萬
三獎 6萬
佳作 各3萬
總獎金 40萬
市場潛力獎 補助10萬,需產出100件

重要日程

  1. 簡章公告及收件時間:即日起-08/14( 五 )
  2. 入圍公布:2020/08/21( 五 )
  3. 入圍作品收件:2020/08/24( 一 )-08/31( 一 )
  4. 決選評審:2020/09/10( 四 )
  5. 展覽日期:2020/09/11( 五 )-09/27( 日 ),佈展及進場將提前執行

參賽規則

  1. 參賽者須年滿18歲,凡國、內外立案之工藝設計品牌或獨立工藝設計師均可報名參加,不限國籍。
  2. 報名為單一單位,不得合併申請。
  3. 同一單位至多報名1件作品為限。
  4. 報名作品須為近3年內( 即2017年6月至活動報名前 )創作之作品,歷屆文創精品、設計或工藝獎之獲獎作品不得再報名。
  5. 作品材質須屬於工藝類別,如陶瓷、裝幀、琺瑯、珠寶、漆器、 金屬製品、傢俱、皮革、紡織品、玻璃製品、木製品、竹製品、藤製品及紙製品等類別。若材料非上述類別亦可,惟須經評審審核確認是否符合本計畫之目的與要求。不得使用違禁品或活體。
  6. 為符合展覽空間限制,作品整體尺寸不得超過「寬50cm x 長 80cm x 高 70cm」。
  7. 成本價值不超過新台幣1,000元整之作品,得參與「市場潛力獎」選拔;得獎者將獲補助10萬元由執行單位協助量產至少100件成品,其中至少50件須交付主辦機關臺東縣政府運用,剩餘數量則由得獎者自行運用。

參賽作品規範

  1. 作品須為創作者原創且手工製作,所有權屬於參與者。
  2. 須為創作者近3年內作品。
  3. 作品從未獲得任何獎項。
  4. 作品須配合參與為期三周2020/9/11-9/27「臺東工藝設計展」。
  5. 作品入圍創作者,建議參與9/11臺東工藝設計展開幕暨頒獎典禮,臺東縣外之入圍者提供開幕日前一晚住宿,交通自理。
  6. 作品尺寸不得超過寬「寬50cm x 長 80cm x 高 70cm」。
  7. 作品須具備創新、體現傳統工藝改良之出發點。
  8. 參賽作品須符合上述細則,經評審初選後做為最終入圍作品。倘若參賽者將作品參加其他比賽並且獲獎,或提交報名後作品毀損,參賽者應立即向主辦單位反應並退出比賽。參賽作品一經提交不得修改、替換,若有違反參賽細則情事,或不符上述第四點規範之處,主辦單位保有取消其參賽資格之權利。

報名方式

  1. 本活動採網路報名,參賽者請至官網「Echo Taitung 臺東聚落回聲」 www.echotaitung.tw 提交報名申請。
  2. 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2020年8月14 日( 五 )18:00前 報名,網路報名提交時間為憑。
  3. 每位參賽者須提交以下資料,且所有內容須用中文與英文填寫:
    • 創作者或團隊名稱、報名者所在國家/地區、出生日期和地點、聯繫電話、Email和通訊地址等資訊。
    • 創作者簡介( 300字以內,得獎或展覽經歷…等不限 )。
    • 作品集,請選5件代表性作品。
    • 參賽作品名稱、尺寸規格( 以毫米、釐米或米為單位 )、使用材料、重量( 以克或公斤為單位 )、作品估算價值( 以新台幣為單位,俾利後續相關參展保險用 )。
    • 身份證明或護照之影本。
    • 參賽作品的創作概念及技術簡述( 約200字 )。
    • 參賽作品照片:須提供不同角度拍攝照片2~5張,其中一張照片須有一人站立於作品旁邊,以便參考作品大小規模。每張照片拍攝時應採用白色中性背景,並以jpg或png格
    • 式檔案提交,檔案尺寸最小為800 x 600圖元,最大不超過2 MB。
    • 可採用影片方式提交,建議從不同角度拍攝作品,影片長度不超過1分鐘。

注意事項

  1. 參賽者須確保所提供資訊的準確性,相關資訊將用於展覽和目錄。
  2. 所有報名作品將嚴格保密,參賽資料僅有主辦單位及評審可閱讀.
  3. 初選評審將選出至少15件決賽入圍作品,主辦單位將依報名資料通知入圍者。
  4. 入圍作品將對外公佈,並參與臺東工藝設計展覽。
  5. 入圍者須將作品妥善包裝,請於2020年8月29日前寄送作品至指定收件地點。運費將視寄送地點補助,補助辦法將於入選後參展通知內明訂。
  6. 若參賽者未能即時將作品運送至指定收件地點,導致執行單位無法佈展及評選,主辦單位保有取消其參選資格之權利。

遴選方式及獲獎獎勵

  1. 採兩階段評選,邀請國內外相關領域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團,選出參展及臺東工藝獎之入圍者,於開幕當天頒發獲獎名單。
  2. 書面初審:由執行單位依據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審查,符合資格之報名作品書面資料由評審團進行書面評選,選出15件入圍作品。
  3. 評審團現場評選:入圍作品將於展覽開幕前一天進行決選,由評審團現場評選,依序選出前3名得獎者及5件佳作、1名市場潛力獎。
  4. 得獎公告:展覽開幕當天將公布得獎名單並舉辦頒獎典禮。
  5. 評分標準:
    獎項 評分項目 評分重點
    前3名及佳作 原創性 對自然材質的運用程度,具原創及創新之工藝設計概念
    功能性 符合生活及市場使用之實用功能及操作方式
    品牌價值 展現特色美感及符合品牌或個人價值辨識度及精神
    市場潛力獎 發展性 作品具有量產價值及市場發展潛能
  6. 獲獎作品將於展覽開幕暨頒獎典禮前一日公布,主辦單位將提前通知參賽者典禮日期,請參賽者出席發布記者會並配合相關媒體採訪需求。

智慧財產權

傳播權利:

主辦單位為推廣本次活動及後續宣傳等事宜,得將參賽作品及說明文字、作品實體樣品等相關資料,以任何形式重製、公開展示、編輯、利用或散布,運用於相關媒體如電視、報章雜誌、網際網路、展覽等公開播送、傳輸及散布。

作品著作權利:

1.基於推廣參賽作品前提下,參賽者須同意將參賽作品資料委由主辦單位建立資料庫予以管理。

2.作品著作權為創作者所有。

3.參賽者獲獎圖像須無償授權主辦單位辦理不限地點、次數作為活動之相關推廣活動( 包括典藏、推廣、改作、研究、攝影、宣傳、展覽、網頁製作及出版用途等 )。

參賽者及其作品之責任與義務:

1.本人證明所填寫之各項報名資料確實無誤。

2.參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且未曾獲獎之作品,絕無抄襲、盜用、冒名頂替或侵犯他人權益與著作權等情事。若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慧財產權等之侵害,將同意取消參賽資格,若有得獎亦繳還獎金,並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3.同意配合主辦單位舉辦之成果發表會、展覽等相關宣傳。

4.所得獎金及補助費應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製作費則須另依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規定扣繳費用。

5.市場潛力獎須配合機關時程交付後續生產商品,如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無法交付或延遲交付,得獎者應以書面通知主辦單位申請展延;無故未交付者,首獎獎金將調整為新台幣 5 萬元整。

6.主辦單位保留修改、變更活動內容細節之權利,毋需進行事先通知;活動中若有爭議,主辦單位保有活動最終解釋權。

注意事項

  1. 報名者未於報名網站上傳圖片及填寫相關資料如作品名稱、說明或補正不全者,將不予受理。
  2. 入圍作品未於指定時間及地點送達並提供展示者,則視同自動放棄資格,將不予評選,報名者不得有異議。
  3. 各項作品若經檢舉並查證屬實有違反本獎評審作業程序之規定,或有抄襲、仿冒、侵犯他人商標權、專利權及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之情事,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除取消其參賽及獲獎資格外,並得撤回頒發之獎狀及獎座。若前述情事致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遭第三人主張權利者,參賽者/得獎者應立即出面解決並負擔其產生之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如因此造成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直接或間接( 包括但不限於名譽 )損害,參賽者/得獎者亦應無條件負擔賠償責任,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亦得向參賽者/得獎者另請求懲罰性賠償責任。
  4. 報名者所提供之作品說明及作品照片、影片檔案,主辦單位得無償使用於宣傳推廣與展覽之用途。
  5. 報名者須配合主辦單位/執行單位制定之評選作業說明,入圍評選時無須派員至現場解說作品。
  6. 報名者聯絡資訊如有異動,請主動告知執行單位;若因未告知異動事項而遺漏訊息致自身權益損害,主辦單位/執行單位恕不負責。
  7.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或依業務規章及慣例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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