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臺灣「能」潔能科技創意實作競賽

2020臺灣「能」潔能科技創意實作競賽

 總獎金: 1970000

最高獎金: 100000

報名時間: 2020-03-01 ~ 2020-05-07

主辦單位: 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

主辦單位電話: 07-3800089分機5116、07-3800089分機5121、07-3800089分機5170

主辦單位Email:energy@mail.nstm.gov.twkelly@mail.nstm.gov.tw

國中組:實作組

前言

為因應全球氣候變遷造成環境惡化,以及能源短缺問題,各國相繼提出改善措施,全民化且本土化的能源教育確是刻不容緩。本計畫以「能源」為主軸,鼓勵學生發揮創意,創造具有價值之創新作品,促進綠能科技創新開發與推廣潔能整合應用。

本競賽以「潔淨及創新能源、儲能、能源有效化利用、綠能循環經濟、節能等與能源科技」相關主題,邀請全國國中學生組隊參加,希望學生能發揮創意,創作出具潔能生活創意的相關作品,發揮團隊的想像力,提倡在生活中確實展開珍惜能源、愛護環境的行動。

對象與報名

參賽對象

全國各公私立國中學生 (109年6月仍在學者)。每人限報名一隊,可跨校組隊參加,每隊組員人數至多4名,指導老師至多2名。

報名方式

  1. 每人限報一隊,每隊須選定一名隊長,因考量競賽品質,單一學校報名隊伍數不得超過10隊,若報名隊伍過多,將依報名順序錄取。
  2. 限網路報名,報名時間 3月1日(週日)起至 5月7日(週四) 下午5點整止。
  3. 報名網址:https://energy.nstm.gov.tw
  4. 洽詢專線:07-3800089分機5116、、5121、5170(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2:00;13:30-17:00)。

競賽方式及評選辦法

一、 初賽

  1. 以創意企劃書(附件一、國中組)為初賽作品,學生依主辦單位要求的企劃書格式,於初賽截止日前上傳企劃書即可參賽。主辦單位將頒發參賽證明及教師指導証明。
  2. 評審方式:由評審委員針對學生提出的創意企劃書進行評審,預定入選30隊。

二、決賽

  1. 入選隊伍須完成作品說明書、製作實作作品於決賽當日至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進行展示並說明其設計理念與創意。
  2. 評審方式:由評審委員針對學生的作品說明書、實作成品或模型以及其現場簡報的表現進行評分。

三、頒獎典禮:預定10月18日於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進行頒獎。

競賽時程

一、競賽報名日期:109年3月1日(五)起至5月7日(四)下午5點整。

二、初賽企劃書上傳截止日:109年7月9日(四)下午5點整。

三、決賽入選名單公佈日期:109年7月31日(五)。

四、決賽作品及說明書上傳截止日期:109年9月14日(一)。

五、決賽作品佈置:109年10月17日(六)下午13:30於高雄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

六、評審及頒獎典禮:109年10月18日(日)於高雄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辦理。

競賽獎項

一、初賽

  1. 凡完成創意企劃書繳件參加初賽之隊伍將頒發參賽證書(每人一張,含指導老師)
  2. 參賽證書製作以企劃書上傳截止時間 (109年7月9日下午5時) 當下之隊伍名單為依據,於截止時間後新增之隊員將不給予參賽證書。
  3. 若隊伍無法確實完成初賽階段之審查,主辦單位有權不發放參賽證書。

二、決賽

入圍決賽隊伍需配合競賽規劃之時間完成實作作品與繳交文件,並至全程參加決賽審查,將提供入選決賽隊伍獎金,每組 3,000元 (於決賽當日發放)

決賽當日將由評審委員選出下列獎項:

  1. 金牌獎一組:獎金 30,000元、教育部獎狀乙紙及獎盃一座。
  2. 銀牌獎二組:獎金 15,000元、教育部獎狀乙紙及獎盃一座。
  3. 銅牌獎三組:獎金 8,000元、教育部獎狀乙紙及獎盃一座。
  4. 佳作三組:獎金 5,000元、教育部獎狀乙紙。

※ 各項獎勵名額得視參賽件數及成績酌予調整,參賽作品未達水準時,獎勵名額得以從缺。

※ 獲獎隊伍相關指導成員將由主辦單位發函建請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學校本權責予以行政獎勵。

※ 獲獎隊伍每位學生皆可獲得教育部獎狀及獎盃,指導老師可獲得指導證書乙紙。

注意事項

  1. 參賽團隊之影片內容需以原創性為主,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影片、音樂、圖片等資料,若經檢舉或經主辦單位查獲,立即取消參賽資格。
  2. 競賽得獎作品,若經證實違反侵權之相關規定或因涉訟而敗訴者,參賽人應自行解決與他人間任何智慧財產權之糾紛,並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並且主辦單位有權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項。
  3. 已獲得國內外獎項之作品,或該作品正參與其它類似競賽,均不得參賽。尤其他政府部門或營利單位出資製作之影片(包括自製、委製、外製),亦不得報名參賽。
  4. 參加競賽應繳之相關資料延遲交件者,取消資格。
  5. 參加競賽創意企劃書內文、影片及決賽簡報現場,皆不可露出學校及相關資訊,露出之作品將予以扣分處分。
  6. 參加初賽之創意企劃書封面及作品說明書封面,皆須維持主辦單位所提供之版面與規格,不可加入底圖、符號或圖片等具標記性圖示,露出之作品將予以扣分處分。
  7. 每個人只限報名一隊,如經發現同時報名兩組別或有單一學生同時參與多隊,主辦單位有權強制取消競賽資格。
  8. 參賽過程中,團隊協調或決議需有隊員更換或退出、遞補等情事,可於初賽創意企劃書上傳截止時間7月9日(四)下午5時之前,至官網自行修改隊伍資料。初賽創意企劃書上傳截止時間後若有更換隊員或退出、遞補等情事,最晚須於各組變換隊員變更期限前提出書面申請(詳細見各組競賽辦法,簽署切結書,請見 附件七、附件八 ),經主辦單位同意即可進行替換。
  9. 基於非營利、推廣及提供學校教學使用之目的,參賽作品如獲獎,應授權主辦單位及其所指定之第三人得無償、不限時間、不限次數將本競賽之獲獎作品及企劃書,以微縮、光碟、數位化或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重製、散布、發行、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參賽隊伍同意不對主辦單位及其指定之第三人行使智慧財產權人格權(包括專利及著作人格權)。
  10. 參賽作品應為自行創作,不得有抄襲或由他人代勞之情事,如經人檢舉或告發且有具體事實者,取消參賽資格,如已獲獎,則撤銷獲得之獎項,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11. 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歸屬參賽者擁有,其著作授權、專利申請、技術移轉及權益分配等相關事宜,應依相關法令辦理。
  12. 參賽隊伍如違反本競賽辦法之相關規定,將取消其參賽資格,如已獲獎,則撤銷獲得之獎項,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13. 得獎隊伍獲得獎金應配合中華民國稅法繳交相關所得稅。
  14. 如有以上未盡事宜,視當時狀況共同商議之。
  15. 凡參加報名者,視為已閱讀並完全同意遵守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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