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蘇澳鎮「人文薈萃.山海之美」攝影比賽
蘇澳山岬海灣之美、宗教人文薈萃,向來為攝影好手們競相前往取景的熱門據點,為廣募優質攝影作品,邀請攝影好手為蘇澳留下精選佳作,蘇澳鎮公所於6至9月,舉辦「人文薈萃˙山海之美攝影比賽」,9月30日截止收件,最高獎金1萬元,歡迎各地攝影同好踴躍參加,為蘇澳紀錄永恆之美。
「人文薈萃˙山海之美攝影比賽」凡愛好攝影之本國籍人士皆可參加,比賽作品分為人文( 如在地特有人文風情、民俗慶典、觀光及藝文活動 )及風景( 如自然景觀、特有生態、宗教寺廟…等 )兩組,不得使用空拍機拍攝,並且需於2019年1月1日之後自行拍攝之作品才可參賽,另因應智慧手機之普及,投件作品之拍攝器材並開放照相手機也可使用,不限專業相機,歡迎各地喜愛攝影的朋友踴躍投件。
本次攝影比賽收件時間自6月1日起至9月30日下午5時截止,得獎名額總計29名,除分組前3名外,另各組將取10名佳作,並舉辦「水水蘇澳」粉絲團網路按讚活動,不分組選出人氣獎3名,詳細作品規則、投稿方式,請至蘇澳鎮公所網頁查詢及下載比賽簡章和報名表,或電洽( 03 )9973421分機371陳小姐。
2020蘇澳鎮「人文薈萃.山海之美」攝影比賽 比賽簡章
一、 比賽緣由:
蘇澳鎮榮獲觀光局遴選為2020台灣經典小鎮,其豐富的自然資源造就鎮內處處皆美景。另一方面,蘇澳位於東部往花蓮的重要交通樞紐,醞釀出多元文化的人文內涵,更是小鎮的魅力所在。為鼓勵全國愛好攝影人士,藉其真實的自然、人物、民俗活動、環境等主題,透過攝影鏡頭創造出具有深度及廣度的優質作品,並藉此發現、捕捉蘇澳人文薈萃、山海之美的每個片刻,留下永恆珍貴記憶。
二、 主辦單位:
蘇澳鎮公所、蘇澳鎮民代表會
三、 參賽資格:
1.凡愛好攝影之本國籍人士皆可參加。
2.未滿20歲者,須有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始得報名參加。
3.倘擔任評審者或本活動主要工作人員不得參加本比賽。
四、 拍攝主題:
分為人文及風景兩組:
1.人文組:如蘇澳在地特有人文風情、民俗慶典、觀光及藝文活動。
2.風景組:鎮內自然地理景觀、特有生態、宗教寺廟、古蹟巷弄…等風景。
各組前三名得獎作品將以不重複地點為評選原則,建議參賽者分散攝影地點以提高獲獎機會,亦可展現本鎮多元自然地貌及豐富人文。
五、 作品規則:
1.橫式照片( 直式不收 ),不得使用空拍機拍攝。
2.照相手機、傳統相機、數位相機及其他攝影器材。
3.為2019年1月1日之後自行拍攝之作品才可參賽。
4.交件作品畫素須達1,000萬畫素以上,數位檔案請儲存於光碟片中。
5.不論使用傳統或數位相機拍攝,報名時請繳交原始檔光碟( 光碟中須有參賽相片之原始檔及轉存TIFF檔兩種檔案形式,檔案須保留原始EXIF檔案資訊,底片拍攝者請自行底片掃描,儲存於光碟片,並如上述參賽作品之JPG與TIFF 檔案,將所有作品燒錄於同一張光碟之中 )。
6.參賽作品請一律以8X12吋照片沖洗參賽,不限軟片及相紙廠牌,連作不收,不得裝裱,不留白邊,不得翻拍拷貝、不可無中生有添加影像,或刪除局部影像及任何後製及合成。
7.每件作品背面皆須浮貼報名表,表格內各項資料須詳細填寫。
8.每人每組最高僅可報名投稿3張作品,如無適當作品入選,經評審委員決議得以從缺。
9.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於報名審查時將予以註銷參賽資格,由主辦單位依本簡章規則全權判定,不得異議。
六、 投稿方式
1.收件日期:109年6月1日起至109年9月30日止。
( 參賽作品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親送者請於上班時間逕至蘇澳鎮公所二樓觀光產業發展所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
2.收件地址:270宜蘭縣蘇澳鎮蘇港路215號,觀光產業發展所收。
*請用厚紙板或泡棉保護作品,不得捲至筒內寄送,並請於封面上註明:參加2020蘇澳鎮「人文薈萃˙山海之美」攝影比賽。
3.每件參賽作品背面皆需浮貼報名表1份並填寫完整。為節省資源,請集中作品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件。
七、 評選標準及辦法
1.主題內容40%、構圖技巧25%、攝影技巧25%、創作理念10%
2.由主辦單位聘請學者、藝術創作者、攝影名家…等擔任評選小組委員,以公平、公正、公開方式進行評選,參賽者對評選結果不得異議。
3.得獎者每人限得1獎( 以最高名次為主 ),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4.評選時間:2020年10月5日至2020年10月20日( 同時辦理水水蘇澳fb粉絲團網路按讚活動,不分組選出人氣獎3名 )。
八、 頒獎
1.得獎作品預定於109年10月31前公布於本所網站: https://www.suao.gov.tw/ 及水水蘇澳粉絲專頁並以電話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將不另行通知。
2.頒獎時間及地點:於主辦單位重要活動中公開表揚,將另行通知。
九、 獎勵制度( 名額共29名 )
★人文組:
1.第一名1名:獎金10,000元,獎座1座
2.第二名1名:獎金8,000元,獎座1座
3.第三名1名:獎金6,000元,獎座1座
4.優選獎10名:獎金1,000元,獎狀1紙
★風景組:
1.第一名1名:獎金10,000元,獎座1座
2.第二名1名:獎金8,000元,獎座1座
3.第三名1名:獎金6,000元,獎座1座
4.優選獎10名:獎金1,000元,獎狀1紙
★人氣獎:
評選時間於水蘇澳fb粉絲團貼文中,照片獲得最多讚數者,不分組選出前3 名,各致贈獎品1份。
十、 洽詢方式:
蘇澳鎮公所-觀光產業發展所( 03 )9973421轉371,陳小姐。
十一、 著作權相關事項
參選作品經查證屬實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參選或得獎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並賠償主辦單位所受之全部損害,主辦單位將撤銷其參選與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
1.抄襲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加者。
2.參賽作品曾公開發表者( 平面出版、公開展覽、投稿至線上販售之圖庫 )。
*發表於facebook、IG等社群網站、個人部落格、網路論壇者不在此限。
3.參賽作品曾參加其他比賽徵選獲獎者。
4.以違反法律之方式取得攝影作品。
十二、 注意事項:
1.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應於公布得獎名單後,同意將得獎作品之全部著作財產權無條件授予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不限時間、地域及次數重製、散布、改作、編輯、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全部或部分得獎作品之利用權限,主辦單位並得再授權予第三人,著作人保證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且主辦單位不需再支付任何費用。
2.參賽者應先詳填本簡章所附之報名表後,再貼於參賽照片背面,未填黏貼報名表者,或填寫資料不真實或不完整者,該作品將不列入本次評選。
3.參選作品上請勿書寫作者姓名( 含筆名、代號…等 ),亦不得加註任何記號。
4.參選作品不得插點加大檔案,或經加色、加字、彩繪、疊片、護貝、裝裱、留白邊或畫邊等,不收連作。
5.所有參選作品恕不退件,請自行備份。
6.參選作品之拍攝地點應位於蘇澳鎮範圍內,未填寫拍攝時間、地點且無法認定時,將於報名審查時取消參賽資格。
7.得獎獎金均需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倘金額超過新台幣1,000元,得獎人應依規定填寫並繳交個人相關資料,若得獎者不願意提供資料,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亦不進行候補。
8.若遇不可抗力之天災、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作品滅失、損壞,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責任。
9.凡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補充或修正,並以最新公告為主,請參賽者隨時注意蘇澳鎮公所網站或水水蘇澳
FB官方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