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陽明山國際文創設計競賽

2020陽明山國際文創設計競賽

 總獎金: 60000

最高獎金: 12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08-31

主辦單位: 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中國文化大學

主辦單位電話: 02-2861-0511轉19303(顏小姐)

主辦單位Email:yfy3@ulive.pccu.edu.tw

一、活動宗旨

陽明山國家公園鄰近大臺北都會區,擁有鬱鬱蔥蔥的群山、白煙裊裊的溫泉及綠意盎然的大地。獨特的火山地形以及東北季風的影響,孕育了陽明山豐富多樣的自然生態資源,進而促成了天文、地理、人文、建築、藝術等領域之優異發展,並提供了國民自然保育、生態旅遊、休閒遊憩與環境教育等多元價值;而往來陽明山地區的人們長期與自然環境間的互動,也造就了豐富的人文社會生活風貌與產業經濟活動。

『陽明山國際文創設計競賽』廣邀國內外各界人士參與,結合陽明山國家公園人文創新與社會實踐推動計畫,展示陽明山自然風光與歷史人文意象,既承繼前賢吟詠之美意,亦用啟現代陽明之風華。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中國文化大學
活動網站: http://yangmingshan.pccu.edu.tw
活動窗口:( 02 )2861-0511 #19303 顏小姐  yfy3@ulive.pccu.edu.tw

三、參賽資格

不限國籍之個人或團體皆可參加商品設計組/人文藝術組,年齡無限制,不需報名費用。參賽者可跨組參加,每組以2件作品為限。

四、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止。

五、比賽主題

設計主題以陽明山之生態保育、自然景觀、人文、歷史、藝術、產業等自然風光與歷史人文意象等為主題,例如:陽明書屋、溫泉小鎮、友善農業、大屯火山群、茶產業、硫磺、麝香貓、蝴蝶等人、物、產、地、景為題材,進行文創設計。

六、參賽作品規格

1. 商品設計組-

( 1 ) 製作技法不限,材料不限,需可產出實體商品 ( 例如馬克杯、頭巾、手機吊飾、杯墊、茶包禮盒等 ),創意發想方向必須符合比賽主題。
( 2 ) 設計圖應含設計品之材質、尺寸等說明。
( 3 ) 應徵作品請簡敘創作理念以備評審參考。

2. 人文藝術組-古典詩

( 1 ) 初賽分社會組及學生組( 含外籍生 ),擇優各取15名共30名參加複賽( 若未達標準,遇缺不補 )。
( 2 ) 初賽:自由命題。題旨為陽明山有關的地景、風物、人文、旅遊等。社會組七言律詩,學生組七言絕句,均需合乎近體詩格律,韻部於「平水韻」平聲三十韻中任選一韻。
複賽:當場命題拈韻,以七言絕句參與。
( 3 ) 詩宗取稿方向,重在創新性與藝術性,作品力求意新、句新、詞新。

七、報名收件方式

1. 報名資料:
採書面偕同實件報名,參賽者請以正楷書寫,詳實填妥本簡章所附之相關報名文件:包含:[附件一]、[附件三]與[附件五]交一式1份、[附件二]、[附件四]、[附件六]/[附件七]交一式7份,以A4紙張單面列印,連同參賽之實體設計作品與光碟1份,於109年8月31日下午4點前送達以下指定地址。郵寄者掛號寄至『11114 臺北市士林區華岡路55號中國文化大學 大恩館10樓 研究發展處』,送件資料袋貼上「附件一」,收件時間以郵戳為憑。未符合簡章規定,不予受理。送審資料一律不予退還,請自行備份留存。

親送或寄送之作品,經執行單位拍照驗收無誤後,將寄信通知收件確認信,若送抵一周內尚未收到通知,請來信或來電洽詢: yfy3@ulive.pccu.edu.tw ( 02 )2861-2511 #19303 顏小姐。

公告得獎名單後,將辦理未入選作品退件作業,退件一律憑列印出之「收件確認信」與身分證領回作品,如委託代領,代領者應攜帶參賽作者相關身分證件與「收件確認信」,亦須攜帶個人身分證件以茲證明。退件作業將由主辦單位電聯通知辦理退件,請參賽者自行領回,逾期未辦理退件者,主辦單位對作品有處置之權。參賽者若無法領回作品,將由執行單位委託運輸公司運送,其運費及保險請參賽者自行負擔。如運送過程中導致作品受損、失竊或運送人為疏失等,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獲獎作品由主辦單位保留。

2. 收件資料:

A. 送件資料袋封面 ( 附件一 ):請確實貼於報名資料袋封面,一式1份。
B. 陽明山國際文創設計競賽報名表( 紙本 )( 附件二 )一式7份。
C. 作品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 附件三 ) :未滿20歲者須由法定代理人簽名蓋章,一式1份。
D. 作品設計理念說明( 附件四 )一式7份。
E. 個人資料搜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 附件五 )一式1份。
F. 商業設計組作品
( 1 ) 作品設計圖輸出( 附件六 )一式7份。
( 2 ) 實體設計作品
G. 人文藝術組作品
( 1 ) 作品 ( 附件七 )一式7份。
H. 光碟片:內含作品原始檔、pdf檔、附件影像檔及所有報名資料檔案,一式1份。

八、 實施期程

1. 各類作品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09年8月31日止( 郵戳為憑 )。
2. 評審審查:109年9月11日前商品設計組完成評審;人文藝術組完成初選,複選於國際文創市集現場評選。
3. 成績公佈:評審審查後1-2天內於主辦單位官網公告
4. 頒獎:商品設計組獲選得獎作品將於109年10月3日,於陽明山國家公園陽明書屋園區公開頒獎;人文藝術組將於109年9月27日國際文創市集現場複選評選後,公開頒獎。
5. 展覽:商品設計組獲選得獎作品將於2020年9月26日至10月4日,於陽明山國家公園陽明書屋園區,與陽明山國家公園人文創新與社會實踐推動計畫「國際文創市集」一起公開展出。參賽者須與主辦單位配合展覽之相關宣傳活動,包括出席市集開幕活動與頒獎典禮。展覽呈現方式將由中國文化大學負責規劃,所有得獎作品於送件與展出期間不得更換或提借。

九、獎勵辦法

商品設計組/人文藝術組兩組各前3名,共計6名
獲獎作品邀請於陽明山國家公園陽明書屋園區展出。
可使用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標章及中國文化大學校標,參與中國文化大學校級特色計畫-華岡創新實踐計畫,並參與全國或跨校性創新創業活動。

1. 商品設計組

第一名1名,獎金新臺幣壹萬貳仟元、獎狀乙紙。
第二名1名,獎金新臺幣壹萬元、獎狀乙紙。
第三名1名,獎金新臺幣捌仟元、獎狀乙紙。

2. 人文藝術組-複選為國際文創市集現場評選。

狀元1名,獎金新臺幣壹萬貳仟元、獎狀乙紙。
榜眼1名,獎金新臺幣壹萬元、獎狀乙紙。
探花1名,獎金新臺幣捌仟元、獎狀乙紙。

*說明:

( 1 ) 參賽作品若未達評審之標準,獎項得從缺或刪減,不予遞補。
( 2 ) 得獎作品之獎金一律以「匯款」方式核發,屆時得獎人須提供「個人匯款帳號、領據、身份證影本、獎金分配同意書( 附件八 )」等相關資料,以利獎金核發作業。
( 3 ) 得獎獎項獎金依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非在臺居住人士獎金項目必列為課稅所得,代扣20%中獎所得稅,並將獎金淨額付與得獎人※
( 4 ) 待主辦單位確認得獎者提供個人相關資料後,主辦單位方進行發放獎金;若資料有問題時,須由得獎者補正後,主辦單位才進行獎金核發作業。

十、評審辦法

1. 評審委員:由中國文化大學聘請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委員召開商品設計組/人文藝術組評選會負責評選;如無適當人選或作品未臻理想,得由評選會決議獎項從缺。

2. 評分標準:

( 1 ) 商品設計組:作品應充分發揮創意,並表達主題,具有別出心裁的人文創意設計。評選標準分為下列五項:

評分項目 項目說明 比例
品牌意象 陽明山主題 20%
美感 外型美感 20%
功能 實用性 20%
原創性 創意巧思、獨特性 20%
商品化 可行性、選材運用、生產開發時程、成本及銷售潛力 20%

( 2 ) 人文藝術組:作品應充分發揮創意,並表達主題,具有別出心裁的人文創意設計。評選標準分為下列四項:

評分項目 項目說明 比例
品牌意象 陽明山主題 25%
藝術性 美感 25%
創作力 引發強烈共鳴與好感度 25%
創新性 創意巧思、獨特性 25%

十一、得獎公佈

1. 商品設計組獲選之參賽作品,主辦單位以Email通知得獎人,並在主辦單位官網公佈得獎名單。將於陽明山國家公園陽明書屋園區公開頒獎並展示得獎作品。
2. 人文藝術組獲選之參賽作品,主辦單位以Email通知初選獲選人,並在主辦單位官網公佈複選名單。將於陽明山國家公園陽明書屋園區公開複選。

十二、注意事項

1. 凡參加本次競賽者,視為認同本辦法之各項規定。競賽期間,參賽者須遵守一切主辦單位制定之規範與審查流程,並保證參賽與報名資料之原創性與合法性。
2. 基於宣傳推廣所需,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有研究、攝影、報導、展出、印製及在相關文宣、雜誌及網路上刊登之權利。
3. 競賽得獎者之相關作品著作權利歸屬於創作者,惟得獎者須授權主辦單位可永久無償使用,主辦單位依法有不限定該著作財產權之利用地域、時間、媒體型式、次數、重製次數、製做入集、墨書、宣傳及登載報刊、雜誌、媒體等之應用活動結案及宣傳之用途( 包括但不限於放入紀錄片、網站公告等 )、內容與方法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詳附錄作品著作權無償授權使用同意書 )。
4. 參賽者對本競賽之評審結果、作品陳列、展覽場地安排、文宣出版等作業需配合辦理。作品展出有安全顧慮者,主辦單位得要求作者親自到場協助佈展。
5. 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之原創與版權所有( 未參加過其他比賽得獎或公開發表使用過的作品 ),不得以翻拍、拷貝、合成、剽竊、盜用、抄襲他人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作品參賽。倘若作品著作權有爭議或已被買斷者請勿參賽。有關作品及安全標示等內容,應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且作品不得有標示不實,或侵犯/仿冒他人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等情事,違者將自負一切法律責任及主辦單位所受損害負賠償責任外,主辦單位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其所領之獎金、獎狀或獎品,獎項不予遞補。
6. 參賽者所檢送之文件資料,主辦單位與審查委員將盡資料保密之義務,惟書面審查資料無論通過審查與否,皆不予退還。
7. 相關作品除參賽編號外均不得加註參賽者姓名或其他記號,若有違反之情節,主辦單位有自行決定是否予以參賽之權利。
8. 凡參賽者均視為認同並接受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本活動簡章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依需求隨時修改、變更、中止本活動、本活動辦法或本活動獎金或獎品之權利,無需另行通知;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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