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第一屆 ELLE Video New Talent 新銳時尚短片創作大賽
【ELLE Video New Talent】即日起至3/13止,拍攝你自認為最具時尚風格的影片並參加比賽,就有機會獲得最高8萬元獎金,以及ELLE雜誌封面人物拍攝的機會!
【目的】
ELLE雜誌致力於國內時尚人才培育,為從新媒體全方位角度提升時尚動能,鼓勵新銳影音人才投入影音製作,達成時尚文化宣傳目的。
獎勵方式:
首獎:一名,獲得拍攝ELLE封面人物影音的機會,及8萬元製作獎金。
入圍優獎:十名,獲得參與大師講座機會,講者為知名MV導演。 入圍作品另將登上ELLE YouTube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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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名單
從事視覺創作30多年,犀利的眼光與獨特的美感,使其作品多能兼顧藝術與商業,每每在時尚唯美的畫面中,賦予強烈深沉的人文 意味。日韓與中港臺等地的亞洲級巨星,經常指名掌鏡,橫跨商業行銷、流行 娛樂、文化創意等不同領域的產業,為台灣當代最富影響力的廣告、音樂 MV 及 平面視覺的導演與攝影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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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屆金曲獎-最佳音樂錄影帶獎導演。常與天王天后級藝人合作,拍攝超過上百隻MV。擁有廣告、演唱會視覺、宣傳、攝影展、講師、評審等作品與經歷。2018年擔任金曲獎評審委員,並在2019年於日本東京成立:RAW IN株式會社,除進軍日本外,更希望發展台日之間的影像、音樂、文化、人才等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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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奕仁為亞洲知名的音樂錄影帶與廣告導演。畢業於臺灣藝術大學電影系,致力於結合電影美學與數位科技創造出無數驚人的視覺作品。過去十年間他不斷以優異的廣告與MV作品榮獲眾多國內外獎項的肯定,包括:SIGGRAPH Asia動畫獎、德國紅點視覺傳達設計大獎、德國iF傳達設計獎、亞洲最具影響力大獎、MTV EMA歐洲音樂錄影帶大獎、VMA J日本MTV音樂錄影帶大獎、金曲獎、金馬獎、日本Good Design設計獎、LIA倫敦國際 設計獎、美國Telly泰利獎與Animago AWARD動畫獎等。他的作品以前衛的視覺剪輯及華麗風格著 稱,內容充滿新穎的視覺語言,並擅長結合實拍與特效等多樣素材與媒體平台作出完美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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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廖人帥導演所執導的《Dust My Shoulders Off》MV 在短短的9個半小時便空降美國iTunes音樂錄影帶下載榜單第一名。這支MV以東方視角詮釋西方古典藝術,跨越傳統繪畫與當今的影像科技,融合彩繪、3D動畫、幽默敘事及創造性,帶領觀眾穿梭13幅名畫的異想世界,以動態影像的形式探索了藝術新的可能。不僅引起國內外網友討論、華人媒體爭相報導,更史無前例地登遍了美國與歐洲的各大重要媒體。並獲得2017 第38屆美國Telly Awards 泰利利獎 (電視界的奧斯卡) 奪得五座獎項 電視類:最佳MV銀獎 / 影片類:最佳導演銀獎 / 最佳藝術指導銀獎 / 最佳動畫銅獎 / 最佳MV銅獎……等多項國外大獎。廖人帥成為首位成功讓華人音樂與影像創作在全球散播開來的幕後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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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網址:請點我
報名作品限制 :
- 主題、風格不限,但必須在報名表中註明主題和創作理念
- 報名參賽之影像創作作品,其放映時間應為3分鐘以下。
- 參賽作品未曾用於商業用途
- 報名參賽之影像創作作品應為申請年度前一年10月1日以後攝製完成。
報名資格 :
報名參賽者應為影像創作作品之製片或導演,且為該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報名參賽者如與他人共有著作財產權,應經全部著作財產權人同意報名參賽並應共同遵守徵件須知。該作品之導演應符合以下之規定:
- 三十五歲以下
- 未曾擔任公開發行上映之電影長片導演。
- 未曾擔任超過三部商業廣告之導演、攝影、剪輯。
報名應備文件:
- 請在報名表中填寫完整資料。
- 報名參賽者須將影片上傳至各自的YouTube,並提供連結。影片解析度應為1920(W)×1080(H)之mp4格式檔案。
- 所有影像及配樂需為原創作品或其他合法取得授權之影音,或選用「創用CC」授權音樂。若有涉及相關法律責任,悉由參賽團隊自行負擔法律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影像拍攝之器材不拘,平板電腦、手機、相機、攝影機、電腦動畫等皆可。
報名期限
自本公告日1/13起至3/13日止受理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評審方式
- 初選: 參賽者在篩選後符合作品規格,由ELLE影音總監及時尚編輯等四位,共同評選出,最後入圍10位。
- 決選:由ELLE總編輯及專業評審團,共同評分決議之,選出1名優勝者。
- 評分標準:腳本創意、主題內涵、拍攝剪接
獲獎名單公布及製作獎金核發
獲獎名單由台灣赫斯特媒體核定後擇期公布在本網頁。
注意事項
- 參賽者或得獎者應保證參賽作品未有不實、違反著作權法、違反本活動規定或其他法令,並保證參賽作品未曾發表或參與其他競賽。參賽者如有違反上述任一保證,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包括自行處理解決所引發之爭議與糾紛,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移除其上傳作品,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金、獎座,如有致主辦單位受損害(包含律師費、訴訟費、罰款、和解金等),參賽者、得獎者應負完全賠償責任,參賽者、得獎者均不得有異議。
- 參賽作品應為原創,不得使用有侵權或有侵權之虞的圖像或影片等,禁止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有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若有違反,除參賽者、得獎者應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得之獎品、獎金。
- 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者不得撤回或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 參賽者、得獎者同意將作品無償、於全球、永久授權主辦單位將作品之全部或一部,於台灣赫斯特媒體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重製、公開傳輸、播送、上映、編輯、改作或其他利用,並得再授權第三人利用,以便主辦單位進行後續宣傳及行銷活動,且不需另行通知參賽者、得獎者及給予報酬。
- 得獎者亦瞭解並同意參賽作品自公佈得獎時,得獎者即應將該參賽作品無條件無償永久授權予主辦單位使用(包含但不限於公開上映、公開播送、重製或再授權予其他第三人),以便主辦單位進行後續宣傳及行銷活動,且不需另行通知參賽者。倘無法配合,視為放棄得獎資格,絕無異議。得獎者對主辦單位之使用不得主張任何權利及收取費用。
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填妥依主辦單位要求之領獎文件或領取獎項,逾期則視為棄權,且不再補發。領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得獎者資料不符時,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若無證明文件或文件內容不符,主辦單位得不予頒發獎項。 - 主辦單位將以網站公告或電子郵件或電話等方式通知入圍訊息,如因參賽者填寫之資料有誤,導致無法聯繫到參賽者時,視同參賽者自動放棄得獎資格。
- 參賽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保留對本活動的最終解釋權、追回獎項、獎金和獎品的權利。
- 主辦單位對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得獎時間、得獎公布、獎項內容與數量有修改權利,且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活動,修改後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