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技『糕』一籌・新北稱霸」新北市技能競賽
指導單位:新北市政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
競賽目的:為能發揚技能價值觀念,鼓勵青年參加職業教育與職業訓練,藉著競賽的方式,促進社會的重視,激起大眾的興趣,並呈現技能引領就業的成效,相互切磋與觀摩,提高技能水準。
競賽時間:109年3 月21日(星期六)。
競賽地點:新北市三重區綜合體育館(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2號。
活動詳情可上活動官網查詢(網址: http://www.ntpccakecompetition.com/)。報名簡章已刊登於本局網站(https://ilabor.ntpc.gov.tw/)。
2020「技『糕』一籌・新北稱霸」新北市技能競賽 報名簡章
指導單位:
新北市政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
競賽目的:
為能發揚技能價值觀念,鼓勵青年參加職業教育與職業訓練,藉著競賽的方式,促進社會的重視,激起大眾的興趣,並呈現技能引領就業的成效,相互切磋與觀摩,提高技能水準。
競賽時間:
109 年 3 月 21 日 (星期六)。
競賽地點:
新北市三重區綜合體育館(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 1 段 2 號)
競賽項目/組別/名額:
競賽項目 | 競賽組別 | 名額 | 競賽時間 | |
翻糖蛋糕競賽 | 靜態展示組 | 30 | 上午 | |
動態競賽組 | 20 | 上午 | ||
蛋糕創意裝飾 | 動態奶油蛋糕裝飾競賽 | 高中(職)組 | 40 | 上午 |
大專組 | 30 | 下午 | ||
社會組 | 30 | 下午 | ||
動態盤飾蛋糕甜點 | 不分組 | 20 | 上午 | |
動態果凍雕花 | 不分組 | 20 | 上午 | |
靜態糖花藝術 | 高中(職)組 | 30 | 上午 | |
大專組 | ||||
社會組 | ||||
靜態杏仁膏藝術工藝 | 高中(職)組 | 30 | 上午 | |
大專組 | ||||
社會組 |
備註:每項目名額將會依照實際報名人數略有調整之,實際參賽人數請依大會現場公告為主。
參賽資格:
1. 曾獲2019技糕一籌新北稱霸新北市技能競賽冠軍者,禁止報名該項目,但可報名其他項目或者更高級別的賽事。
2. 社會組:年滿15歲,未在學之人士,需出示身分證。
3. 學生高中組:限目前就讀高中、職(含)之在校學生,需出示學生證及身分證。
4. 學生大專組:限目前就讀大專院校(含專四、專五)之在校學生,需出示學生證及身分證。
參賽規定:
1. 免費參賽。
2. 每一競賽項目,每位參賽者提供材料補助費 2,000 元,如報名二項競賽,則補助 4,000 元,以此類推。
3. 報名最後截止日為 109年 3 月 6 日(星期五),依各組別之最高限額數接受報名,額滿為止。
報名方式:電子通訊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
1. 請上新北勞動雲 https://ilabor.ntpc.gov.tw/下載-
【『2020技糕一籌 新北稱霸』新北市技能競賽報名簡章】
2. 線上報名(推薦):至官方網站下載競賽簡章或進行線上報名。
官方網站:www.ntpc-cakecompetition.com 線上報名:請掃描右側QR code
3. 紙本報名:將填寫完成之報名表,郵寄或傳真至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
郵寄地址:23671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一段101號6樓(土城區公所6樓) 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 收
電話:02- 89692150分機301與307 傳真:02- 89692139
一、 競賽項目及規定:
翻糖蛋糕競賽:
(一) 靜態展示組:
1. 以個人賽靜態模式進行。
2. 作品規格:寬 45cm x 長 45cm x 高度不限。若超過指定規格,則僅作展示,不予以計分。
3. 選手可依個人考量,放置透明展示箱,底座及壓克力罩請自行準備。但展示箱必須是可拆開的,不可密封,評審時視狀況需將展示箱拆開審視。
4. 蛋糕內部可以保麗龍材料替代,其餘裝飾部份,除支架外,必須是可食用的,否則將扣除分數。
(二) 動態競賽組:
1. 為動態現場競賽,每組限 1 人參加,作品需由個人獨立完成。
2. 作品大小:長45cm x寬45cm x高度不限,若超過指定規格,則僅作展示,不予以計分。
3. 蛋糕內部可以保麗龍材料替代,得事先裁切並披覆完成帶入會場,但不可有刷色、噴色或其他半成品於披覆體外先行完成,其餘裝飾部份,除支架外,必須是可食用的,否則將扣除分數,競賽時間90分鐘。
4. 蛋糕外觀材質須為翻糖披覆加工,材料自備(作品請以翻糖、塑糖、蕾絲糖、甘佩斯、糖霜等為材料,可事先調色完畢),所有半成品不得攜入。
5. 現場一切製作蛋糕等相關器具,請選手自行準備。
6. 選手可依個人考量,放置透明展示箱,底座及壓克力罩請自行準備。但展示箱必須是可拆開的,不可密封,評審時視狀況需將展示箱拆開審視。
蛋糕創意裝飾:
(三) 奶油蛋糕裝飾競賽(高中、大專組)
1. 為動態現場競賽,製作單層蛋糕,每組限 1 人參加,作品需由個人獨立完成。
2. 請以海綿蛋糕為基體(8吋,不需夾餡),現場使用奶油(鮮奶油或奶油霜)抹
面覆蓋,奶油(鮮奶油或奶油霜)裝飾不得少於70 %,可以用巧克力、水果… 裝飾,可使用免調溫巧克力,蛋糕最後呈現在8吋的金色蛋糕圓底盤上(請自行準備),競賽時間60分鐘。
3. 所有裝飾用配件皆須現場製作,不可使用半成品,違規者將不予計分。
4. 蛋糕體、奶油(鮮奶油或奶油霜)及相關裝飾食材染料,請自行準備,須皆為可食用。
5. 現場所使用的抹刀、轉台、8吋金色圓底盤…等一切製作蛋糕等相關器具,請選手自行準備。
6. 選手可依個人狀況事先準備染色奶油(鮮奶油或奶油霜)。
(四) 奶油蛋糕裝飾競賽(社會組)
1. 為動態現場競賽,製作雙層蛋糕,每組限 1 人參加,作品需由個人獨立完成。
2. 底層請以海綿蛋糕為基體(10吋,不需夾餡),第二層亦同,但尺寸可依個人需求選擇8吋或6吋蛋糕基體,蛋糕高度不限。
3. 現場使用奶油(鮮奶油或奶油霜)抹面覆蓋,奶油(鮮奶油或奶油霜)裝飾不得少於70 %,可以用巧克力、水果…裝飾,可使用免調溫巧克力,蛋糕最後呈現在金色蛋糕圓底盤上(請自行準備),競賽時間90分鐘。
4. 所有裝飾用配件皆須現場製作,不可使用半成品,違規者將不予計分。
5. 蛋糕體、奶油(鮮奶油或奶油霜)及相關裝飾食材染料,請自行準備,須皆為可食用,但雙層用支架可為不可食用之材質。
6. 現場所使用的抹刀、轉台、金色圓底盤…等一切製作蛋糕等相關器具,請選手自行準備。
7. 選手可依個人狀況事先準備染色奶油(鮮奶油或奶油霜)。
(五) 果凍雕花
1. 以個人賽動態賽模式進行。
2. 一律使用8吋果凍體,高度不得低於5公分以下,形狀 :方型、圓形、梅花型、心型、不設限。
3. 每組作品至少需要三朵以上之雕花,搭配其他兩種類型以上之型飾,且不需於果凍體外有不可食的裝飾物。
4. 製作的顏料用天然蔬菜或水果調色、人工色素亦可,上面不做擠花裝飾。若有違規,作品不列入計分僅作展示。
5. 所有雕花器具由選手自行準備,果凍體可事先完成。
6. 完成後,移動至指定區域展示。
(六) 盤飾蛋糕甜點
1. 以個人動態賽模式進行,現場完成作品。
2. 所有裝飾用配件可用半成品,需要現場完成組裝,不得事前完成擺設。
3. 組裝時間為50分鐘內需完成,並將作品放置於指定展桌上,逾時予以扣分。
4. 作品為兩式各兩盤,每盤以一人份為主,盤體需一致,每盤需搭配不同的款式的糕點及不同的擺盤樣式,每式中,一盤為評審試吃(三位評審),另一盤為展示用。
5. 作業區即是展示區,完成作品後原地展示,並不得放置任何物品於展示區及桌面下方,違者將會扣分。
6. 作品規格:整體擺盤桌90cm*60cm,使用盤具樣式、尺寸、高度不限,需要自備,若超過指定空間規格,則僅作成品展示,不予以計分。
7. 盤上糕點與醬料擺設,需一律為可食性食材(拉糖、巧克力、杏仁膏、翻糖… 等皆可),若查非可食將扣除技術全部分數。
8. 展示用之展架、抬布、燈光及佈置品皆由選手自行決定準備,各展示桌可提供插座電源。
9. 組裝時現場不得有如瓦斯爐等明火及高耗能的微波爐使用,但電磁爐不限。
10.現場所使用的抹刀、轉台、擠花袋…等,一切製作蛋糕等相關器具,請選手自行準備。
(七) 糖花藝術
1. 以個人賽靜態模式進行。
2. 作品規格:寬 45cm x 長 45cm x 高度不限。若超過指定規格,則僅作展示,不予以計分。
3. 選手可依個人考量,放置透明展示箱,底座及壓克力罩請自行準備。但展示箱必須是可拆開的,不可密封,評審時視狀況需將展示箱拆開審視。
4. 蛋糕內部可以保麗龍材料替代(得事先裁切帶入會場),其餘裝飾部份,除支架外, 必須是可食用的,否則將扣除分數。
(八) 杏仁膏藝術工藝
1. 以個人賽靜態模式進行。
2. 作品規格為直徑寬 45cm x 長 45cm x 高度不限。若超過指定規格,則僅作展示,不予以計分。
3. 選手可依個人考量,放置透明展示箱,底座及壓克力罩請自行準備。但展示箱必須是可拆開的,不可密封,評審時視狀況需將展示箱拆開審視。
4. 蛋糕體可選海綿蛋糕、水果蛋糕、奶油蛋糕任一種,需可食用,蛋糕體基座的高度自由。
5. 全體務必全為杏仁膏,不可翻糖披覆、保麗龍、塑膠、牙籤、鐵絲,違規將
不予評分(★★審查時會使用竹籤來測試,若是有不能插入的狀況,將不列入評審對象。)
6. 使用杏仁膏覆蓋,以杏仁膏修飾,必須加入裱花花飾、拉線條,除了可以用
粉糖、酒來調節杏仁膏的硬度外,不可添加其他材料(不可以使用二酸),亦不得使用其他的材料(★★不可以使用翻糖或義大利麵、蕎麥麵等乾麵條)。
7. 作品成品需呈現在金(銀)色蛋糕底盤上,請選手自行準備。
二、 競賽規則
1. 參賽者應於指定時間內報到,進行賽前準備及競賽材料檢查,並持大會所發的選手識別證進出會場。超過規定報到時間,大會將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2. 作品完成須作展台布置,並自行設計作品主題介紹立牌(A5 大小),未準時完成布置,不予計分。
3. 各類別賽事報到時間以及展台規格大小,將統一於活動官方網站公告,請密切
留意,不另予以各別通知。
4. 為保持評選過程中公正性,評審有權以手觸碰作品,微破壞或手捏作品,以作為評選方式之一。
5. 動態競賽選手於賽前15分鐘就競賽位置,聆聽評審說明競賽注意事項。
6. 第一聲(哨)聲,表示競賽開始,結束前10分鐘,會提示結束時間;第二聲(哨) 聲,表示競賽結束,所有製作動作必須立刻停止,並立即清理競賽現場和撤出選手自備之所有用品。
7. 為了專業形象,參賽選手須穿著廚師制服(須自備),並配戴選手證進場參賽,未配掛選手證禁止進入選手休息室,非競賽用器具,請放於選手休息室,勿帶入競賽區
8. 若發現有模仿或類似,不論國內外、競賽或關係業界雜誌…等曾經發表過的作品,將「不列入評審對象」,如為獲獎者,後經檢舉查證屬實者,須繳回獎金及獎狀。
9. 參賽之作品,若經主辦單位判斷嚴重不符合規定者,或明顯採用現成蛋糕,將不於展示,並取消該選手之補助金。
10. 展示之參賽作品及作品主題介紹立牌,請勿使用任何顯示其學校名稱、個人姓名、特徵或品牌資訊之裝飾,以確保評審在評選過程中的公正性,違者將視為無效作品。
11. 如需使用電源,請於報名表中勾選,並註明用電設備及瓦特(W)數,未勾選者,一律視為不使用電源,現場亦不提供電源使用,本賽事僅提供110V的電力。
12. 作品尺寸若超過規定範圍,將不予以評分,僅供展示。
13. 競賽結果遵照評審評選成績發佈,參賽選手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14. 參賽者請於活動當天下午 5:30 至 6:00 取回其參賽作品,如未於指定時間內取回,則視為放棄,主辦單位將自行安排清除作品而不另行通知。
15. 競賽時禁帶手錶、飾物及化妝、塗抹指甲油;不准吸煙及嚼檳榔且不得使用行動電話。
16. 所有靜態競賽及動態競賽完成後,須保持桌面上及桌面下之清潔,各式容器不得擺放於競賽區域內(包含桌檯下),區域整潔也將列入評分考量。
17. 依照競賽項目不同,主辦單位將規劃不同的展示區,除盤式點心展示區為
90*60(單位:cm)外,其他項目為 60*60(單位:cm)面桌予靜態賽事選手展示作品。
三、 評審方式及標準:
(一) 評分標準:
競賽項目 | 競賽組別 | 評分標準 |
翻糖蛋糕技能競賽 | 靜態展示組 | 技術45%、創意30%、配色25%。 |
動態競賽組 | 技術40%、創意30%、配色20%、衛生10%。 | |
蛋糕創意裝飾 | 動態奶油蛋糕裝飾競賽 | 技術40%、創意30%、配色20%、衛生10%。 |
動態盤飾蛋糕甜點 | 口味35%、展台布置30%、創意25%、衛生
10%。 |
|
動態果凍雕花 | 技術40%、創意30%、配色20%、衛生10%。 | |
靜態糖花藝術 | 技術45%、創意30%、配色25%。 | |
靜態杏仁膏藝術工藝 | 技術45%、創意30%、配色25%。 |
(二) 成績公告
1.翻糖蛋糕技能競賽(含學生組、社會組)成績於所有競賽結束後一起公佈
2.蛋糕創意裝飾藝術(含學生組、社會組)成績於所有競賽結束後一起公佈
3.各組獎金獎牌統一於 17:00 頒獎典禮頒發。
四、 獎勵
(一) 積分競賽獎項:以所有評審給分加總後,平均分數給獎,依分數等級頒發獎狀及獎牌(獎金另算)。
1. 金牌:總積分達90分(含)以上,頒發金牌及獎狀予以獎勵。
2. 銀牌:總積分達85分(含)以上未達90分,頒發銀牌及獎狀予以獎勵。
3. 銅牌:總積分達80分(含)以上未達85分,頒發銅牌及獎狀予以獎勵。
4. 佳作:總積分達70分(含)以上未達80分,頒發佳作獎狀予以獎勵。
5. 主辦單位保有最後調整權,將依據最後報名參賽人數做進行獎牌比例調整,依主辦單位最後之公告為準。
(二) 所有項目分數達80分以上時,根據不同項目,依照名次取前幾名另頒發獎金,
超過第三名後,皆採用第三名獎金金額。但考量競賽品質,若該項目評分皆未達80分時,則取消該項目競賽獎金。
1. 所有項目積分最高前三名者,另頒發獎金。
2. 主辦單位保有最後調整權,將依據最後報名參賽人數做進行得獎比例調整,依主辦單位最後之公告為準。
(三) 獎金分配表: 總獎金601,000元整
競賽項目 | 競賽組別 | 獎金 |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翻糖蛋糕技能競賽 | 靜態展示組 | 30,000*1名 | 20,000*2名 | 15,000*3名 | |
動態競賽組 | 25,000*1名 | 15,000*2名 | 10,000*2名 | ||
蛋糕創意裝飾 | 動態
奶油蛋糕裝飾競賽 |
高中組 | 10,000*1名 | 8,000*2名 | 5,000*4名 |
大專組 | 10,000*1名 | 8,000*2名 | 5,000*3名 | ||
社會組 | 12,000*1名 | 10,000*2名 | 6,000*3名 | ||
動態盤飾蛋糕甜點 | 不分組 | 15,000*1名 | 10,000*1名 | 8,000*2名 | |
動態果凍雕花 | 不分組 | 15,000*1名 | 10,000*1名 | 8,000*2名 | |
靜態糖花藝術 | 高中組 | 15,000*1名 | 10,000*1名 | 5,000*1名 | |
大專組 | 15,000*1名 | 10,000*1名 | 5,000*1名 | ||
社會組 | 18,000*1名 | 10,000*1名 | 8,000*1名 | ||
靜態
杏仁膏藝術工藝 |
高中組 | 15,000*1名 | 10,000*1名 | 5,000*1名 | |
大專組 | 15,000*1名 | 10,000*1名 | 5,000*1名 | ||
社會組 | 18,000*1名 | 10,000*1名 | 8,000*1名 |
備註:
1.此表為目前預估的獎金配額,最終將依各組報名組數之比例調整獎金人數。
2.本競賽採積分賽制,所有項目分數達80分以上時,將根據不同項目依照名次取前幾名另頒發獎金。
超過第三名後,皆採用第三名獎金金額。但考量競賽品質,若該項目評分皆未達80分時,則取消該項目競賽獎金。
注意事項:
1.競賽中所有攝錄影像及相關參賽者創意內容,主辦單位有使用之權利。
2.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競賽之獎金,領取人須負擔 10%之所得稅。
3.主辦單位在必要情況下保留所有修改競賽規則之權利,但須於賽前由總裁判長向
參賽隊伍說明,若有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最後之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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