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海域發展與海洋環保之衡平」第一屆海洋法政學習體驗心得競賽

2021「海域發展與海洋環保之衡平」第一屆海洋法政學習體驗心得競賽

 總獎金: 70000

最高獎金: 2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09-30

主辦單位: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與政策學院海洋政策碩士學位學程海洋法政學士學位學程

主辦單位電話: +886-2-2462-2192分機3500

主辦單位Email:ntou.colp.2021@gmail.com

一、 活動背景說明

臺灣四面環海,對於海洋資源、經貿發展、國家權益與國家安全,必須仰賴海洋利用海洋,而與海洋有緊密之依存與利害關係。從事海上開發與商業活動時,伴隨而來的法律與政策議題眾多,以 2020 年政府發布之「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為例,新世代海洋國家發展之重點議題包括:海洋權益維護與治理、海上安全與海域治安、海洋保育與環境保護、海洋產業發展與創新、海洋文教與人才培訓、海洋科研與技術發展等。

為推廣海洋法律與政策研究及發展,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與政策學院於 2021 年起舉辦年度海洋法政學習體驗心得競賽,首屆競賽主題為:「海域發展與海洋環保之衡平」,展現本校對海洋法政發展的重視,期許高中職、大專院校學生集結群眾智慧,以創新思維與新穎之呈現方式,就此一主題進行創作。期待透過共同參與提案,向國人展現本議題對於我國海洋法政發展之重要性及迫切性。以提升國人之海洋意識,促進國人參與海洋事務之熱忱。

二、 主辦單位簡介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與政策學院於 2015 年 2 月成立,是我國唯一以研究海洋法律與政策為重點之法律學院。本院主要聚焦於海洋法律及海洋政策之人才培育、研究與服務,研究方向主要針對臺灣總體海洋法律與政策,包含海域主權、海洋資源、海洋環境、海域安全、海商事務等法制及政策之規劃與推動,以體現本校海洋學術研究的獨特性與專業性。海洋法律與政策學院下設海洋法律研究所、海洋法政學士學位學程( 學系 )及海洋政策碩士學位學程( 研究所 )等一系二所。

本學院每年與相關公、私部門合作辦理學術研討會。例如去年 12 月於本校舉辦「第 5 屆海洋法政國際學術研討會:離岸風電的政策、法律、經濟與風險」。參與之報告人及與談人來自英國斯旺西大學( Swansea University )、法國南特大學( Université de Nantes )、日本海洋政策研究所、新加坡國立大學、香港城市大學、越南河內國家大學等,對於我國推動離岸風電政策提出建言。本研討會採中英同步口譯並網路直播,超過 400 人次收看,增加政府機關及專家學者參與。

三、 競賽主題

( 一 ) 主題:海域發展與海洋環保之衡平

( 二 ) 說明:

近年來離岸風電開發與海洋生態保育議題、沿岸藻礁生態系之保護等海洋開發與利用以及海洋環境保護議題更為國人所關注。因此,如何在海域發展( 例如:離岸風電開發、海洋資源之開發、商船航道之劃分、能源基礎建設等 )與海洋環境保育( 例如:海洋生態、漁業養護、白海豚與藻礁之保育等 )取得衡平,為我國政府、產業、學界及公眾所關注之議題。爰此,本活動以「海域發展與海洋環保之衡平」為題,盼能以高中職、大專院校學生之角度,向國人展現海域發展與海洋環保之衡平之重要性及迫切性。

四、 主辦單位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與政策學院、海洋政策碩士學位學程( 研究所 )、海洋法政學士學位學程( 學系 )

五、 競賽辦法

( 一 ) 參賽資格:

分大專組及高中職組 2 組,得依下列說明組隊參賽:

1. 參賽者為國內外大專院校及高中( 職 )學生,惟全隊為高中( 職 )學生者,得含一位指導教師( 現職高中( 職 )專任、代理代課、實習教師 )。

2. 每隊人數限制 2~6 位,每位參賽者僅限參加 1 隊。

3. 參賽作品需未曾參加其他競賽之設計作品。

( 二 ) 作品模式:

任何形式之情感表達,包括影片、歌曲、散文、新詩、海報、畫作等。倘若非實體作品,請錄製成影音檔案。

( 三 ) 繳件方式:

1. 即日起至 110 年 9 月 30 日前,將團隊報名及提案資訊( 如附件 )以及完成之作品電子檔寄信至海洋法律與政策學院專屬電郵( ntou.colp.2021@gmail.com ),並請來電確認:( 02 ) 2462-2192 分機 3500。

2. 若檔案過大或有實體附件,請使用載具( 例如光碟或隨身碟 ),以郵政掛號方式寄送至本校( 截止時間以郵戳時間為憑 )( 地址:20224 基隆市北寧路 2 號,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與政策學院,請註明:海洋法政學習體驗心得競賽作品 )。

3. 110 年 10 月 16 日前於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與政策學院網頁 ( https://colp.ntou.edu.tw/ )公告優勝隊伍。

4. 110 年 10 月 27 日於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基隆市北寧路 2 號 )舉辦頒獎典禮並頒發獎狀。

六、 競賽獎項

( 一 ) 每組別獎項:

  • 冠軍( 一隊 ) : 獎金二萬元及獎牌一個
  • 亞軍( 一隊 ) : 獎金一萬元及獎狀一紙
  • 季軍( 一隊 ) : 獎金五千元及獎狀一紙
  • 佳作( 五隊 ) : 獎狀一紙

( 二 ) 由海洋法律與政策學院組成評選小組進行評選。

( 三 ) 得獎組別應推派代表赴本校領獎。

七、 參賽注意事項

( 一 ) 獎狀上姓名等資料均採用報名時填寫資料為準,所提供之資訊如有誤植,請立即向本院反應。

( 二 ) 報名參賽即同意遵照評選規則及評選結果,針對評選結果不得有異議。

( 三 ) 得獎獎金之領款收據可由團隊其中一人填寫或自行分配後多人填寫,並依《所得稅法》第 2 條 1 項與第 14 條 1 項第 8 類等相關規定辦理扣繳。若非本國籍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 四 ) 凡參賽者均視為認同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若有未明確事宜,主辦單位海洋法律與政策學院保有最終解釋、修正、變更及取消活動之權利,並公告於海洋法律與政策學院網站周知。

八、 聯絡方式

( 一 ) 地址:20224 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 2 號(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與政策學院 )

( 二 ) 電話:( 02 ) 2462-2192 分機 3500

( 三 ) 電郵: ntou.colp.2021@gmail.com

( 四 ) 網址: https://colp.ntou.edu.tw/

九、 著作權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

( 一 ) 所送參賽作品均不退件,請自行留存底稿。

( 二 ) 所送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本院不予受理。

( 三 ) 得獎作品之著作人( 設計者 )同意該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移轉由本院全部取得,並賦予本院修改調整之權利,且同意不行使著作人格權;本院有授權廠商生產之權利;除發給獎勵金外,不另支付稿費及版稅。

( 四 ) 若入圍得獎者私下將設計作品讓與第三者,本院得隨時暫停或取消參加競賽及展覽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勵金。

( 五 ) 參賽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設計或擁有其著作權,且未曾參加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嚴禁抄襲仿冒。如有任何爭議或糾紛發生,概由創作者負相關法律責任,並沒收獎勵。

( 六 ) 入選作品於領獎前,創作者應與本院依著作權法規定訂立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 七 ) 本單位依著作權法得以運用獲選作品之圖片、文字說明、立體模型等相關資料,行使一切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 包括:展覽、宣傳、動畫、影片、攝影、報導、印刷之用 ),同時運用於相關活動或產品之使用權等,均不另支酬。

( 八 ) 凡參賽者於送件表上簽章後,即視為同意並遵循本案之各項規定。

( 九 ) 「第一屆海洋法政學習體驗心得競賽」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如已繳交郵件資料,亦不退件。

( 十 ) 本案如有未盡事宜,除依相關規定辦理外,亦可由評審小組會議審議決定。

十、 個人資料保護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與政策學院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 以下簡稱個資法 )第 8 條規定告知下列事項,敬請詳閱:

( 一 )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本同意書之目的係為保障參賽者的隱私權益,參賽者所提供與海政院之個人資料,受海政院妥善維護並僅於「海洋法政學習體驗心得競賽」競賽管理、推廣與執行業務之合理範圍內使用。海政院將保護參賽者的個人資料並避免損及其權益。

( 二 ) 蒐集目的:「海洋法政學習體驗心得競賽」競賽報名、活動通知、領獎及成果發表。

( 三 ) 個人資料類別:含姓名、通訊及戶籍地址、電話、電子郵件及身份證字號等資料。

( 四 ) 個人資料利用期間:參賽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利用期間,為活動起始日至本結束後 1 年內。

( 五 ) 得獎人部分:所提供之個人基本資料,僅作為領取獎項及申報使用;依據所得稅法規定本資料最長保存 7 年,屆時銷毀,不移作他用。

( 六 ) 個人資料利用地區:海洋法律與政策學院所在地區執行業務所需,依中華民國法令得合法傳輸個人資料之地區。

( 七 ) 個人資料利用對象及方式:由海洋法律與政策學院委託之執行活動時必要相關人員利用之,利用人員應依執行本活動作業所必要方式利用此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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