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洄瀾美展

2021洄瀾美展

 總獎金: 900000

最高獎金: 50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06-30

主辦單位: 花蓮縣政府

主辦單位電話: 03-822-7121#208(楊小姐)

主辦單位Email:yang0814@mail.hccc.gov.tw

一、宗旨

為鼓勵藝術創作,探索藝術內涵及表現,回應時代精神,特此設立洄瀾美展。

二、辦理單位

( 一 )主辦單位:

花蓮縣政府

2021洄瀾美展

徵件延長至:110年6月30日下午5時止 (一律採線上報名)

( 二 )承辦單位:

花蓮縣文化局( 以下簡稱本局 )

財團法人花蓮縣文化基金會

三、參賽資格

( 一 )不限族群、國籍,歡迎海內外之個人或創作團隊參加競賽。

( 二 )每人( 組 )限報名一次,不得重複報名;個人創作者不得同時加入創作團隊報名。

( 三 )團體參賽者須推派代表人一名。

( 四 )資格若有疑義者,由本評審委員會裁決認定之。

四、舉辦方式

( 一 )採公開徵件方式辦理。

( 二 )一律採線上報名,請至花蓮縣文化局2021洄瀾美展徵件報名系統( https://www.hccc.gov.tw/hualienart/ ),內容如附件。

( 三 )報名期限,公告日至6月21日下午5時止。

五、參賽規定

( 一 )參賽作品應為原創與新創作品。

( 二 )參賽作品不限類型、媒材與尺寸( 作品尺寸將依實際展覽空間進行調整 )。

( 三 )本次競賽不限主題,參賽者可以就個人的花蓮經驗反映其創作自覺、突破媒材框架,接軌傳統與當代、花蓮區域文化之邊際想像、文化測量或社會觀察具研究型表現、世代風格貫穿之回應、族群文化自覺、或以科技結合傳統文化之新興視覺經驗以及互動藝術等表現作品。

六、展覽地點

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第10棟( 暫定,展覽空間依實際安排為準 )。

七、線上登錄資料

( 一 )個人資料( 包括最高學歷、展歷、獲獎紀錄等 )

( 二 )過去作品6件( 包括名稱、媒材、尺寸、創作年代、150字內創作理念與作品檔案 )

( 三 )參賽作品創作理念計畫書( 1000字( 含 )以內、效果示意圖等 ),每張圖片3MB,檔案格式JPG,本次參賽作品僅限提供4張圖片( 全景1張、局部3張 )。動態作品、影片、聲音檔,每件作品上傳總長度1分鐘為限,mp3 / mp4 兩種格式皆可。請透過Vimeo / YouTube 網路空間,將連結登錄至報名網站。

( 四 )過去作品檔案說明:

1.靜態圖檔,每張圖3MB,檔案格式JPG,每件作品3張圖片( 全景1張、局部2張 ),檔案共計18個為限。

2.動態作品、影片、聲音檔,每件作品上傳總長度5分鐘為限,影片與聲音檔案大小100MB以下,mp3 / mp4 兩種格式皆可,若有需要,請自行編輯精簡。動態影音作品請透過Vimeo / YouTube 網路空間,將連結登錄至報名網站。

( 五 )須完成以上( 一 )至( 四 )項才視為完成報名程序。

八、三階段評審作業

( 一 ) 初審:由評審團進行線上審查,甄選12位參賽者進入複審,並於本局官網公布複審入選名單;未獲入選者,本局將不另行通知。

( 二 ) 複審:本局將於複審書面通知時,提供場地尺寸予參賽者進行空間規劃,擇期進行創作計畫書口頭簡報,說明參賽作品與執行理念、展出空間規劃( 如用電需求等 )、其它參考作品。複審時評審團進行現場提問,參賽者說明至多10分鐘、委員問答8分鐘。預計評選出6位( 組 )及2位( 組 )候補,並參加決審展覽,未達評審委員會之標準者,得予從缺。

( 三 ) 決審:入圍決審之參賽者,將以實際展覽執行讓評審團進行評選,最終決審將選出「首獎( 洄瀾獎 )」1名及「入選」5名。

九、獎勵

( 一 )獲「洄瀾獎」者,頒發獎金新台幣50萬元整( 含稅 ) 、獎座乙只及專輯20冊。作品由本局典藏,作品所有權歸本局所有,著作財產權永久非專屬授權予本局。

( 二 )獲「入選」者,本局提供新台幣8萬元( 含稅 )佈展費用 、獎狀乙只及專輯10冊。

十、展覽事務

( 一 )決賽者須於指定時間內佈、卸展。

( 二 )展覽空間整合,由本局負責協調,依不同展覽計畫及現場狀況做調整。

( 三 )個人展覽空間內木作、油漆及其他設備由個人負責。

( 四 ) 展覽設備需求由決賽者自行準備。

( 五 ) 作品保險,本局自佈展日起至展覽結束期間辦理展覽藝術品綜合保險,依實際保險價值投保,最高保額以新台幣30萬元為限,保額不足者請自行投保,有關出險責任,依保單所載條款為準。

( 六 )卸展及退件作業

1. 展出作品於展覽將近結束時,由主辦單位通知參賽者依指定時間及地點,自行或委託代理人卸展並辦理退件手續,國外或大陸地區創作者亦同。海外退運的運輸費、關稅、保險等費用及相關聯繫作業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2. 入選展出者逾期未辦理退件,主辦單位不再另行通知並逕行處置,且不負保管及損壞遺失之責,參賽者不得異議。

( 七 )所有參展作品於展出期間不得提借。

( 八 )基於宣傳推廣所需,本局對展出作品有研究、攝影、報導、展出、印製及在相關文宣、雜誌及網路上刊登之權利。

十一、注意事項:

( 一 )凡參賽者,於完成報名後,即視為同意遵循本簡章各項規定。

( 二 )下列情況之作品不得參賽,違反者將取消資格及獎金:

1. 該作品曾在國內外公開競賽中獲得獎項。

2. 抄襲他人之作品。

3. 所有參賽作品均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若有違者,本局依相關規定辦理,參賽者須自負法律責任。

4. 展出作品以不會破壞展覽空間硬體結構為原則。

( 三 )創作團隊若獲獎,須由團隊代表人領取獎金,並責付其扣稅事宜。

( 四 )如有未盡事宜,本簡章得修訂公布之。

十二、期程

工作項目 日期 備註
1. 初審徵件收件 公告日起至6月21日 一律線上報名,逾期不受理。
2. 初審結果公布 7月底 入圍名單公布於本局網站
3. 複審報告 8月中 至本局進行現場報告
4. 複審結果公布 8月底 入圍名單公布於本局網站
5. 決審展覽佈展 9月22日至25日 決審入圍者須於期程內進駐完成佈展
6. 決審評審 9月底
7. 決審結果公布 10月初
8. 展覽 10月9日至11月7日
9. 卸展時間 11月9、10日

十三、活動訊息

徵件簡章請至花蓮縣文化局網站下載。

( 一 )洽詢方式:請洽花蓮縣文化局視覺藝術科

( 二 )電話:03-8227121#208,Email: yang0814@mail.hccc.gov.tw 楊小姐


相關連結:


相關檔案:


洄瀾美展相關競賽


延伸閱讀: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