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身障機構犯罪宣導及公益活動」犯罪宣導繪畫比賽
一、目的:
為鼓勵及推廣身心障礙者透過繪畫比賽的方式,用色彩著色、自由創作的表達方式,讓身心障礙者,對犯罪預防相關議題的注意,加強預防犯罪的觀念,進而達到預防犯罪,減少被害的機率,藉由畫畫創作抒發情感、增加自信心,培養健康的身心靈,樂活生命,並以競賽、獎金的模式,鼓勵參與活動。
二、主辦單位:
三、報名時間:110年9月15日-10月15日(以傳真、郵寄、親送方式)
四、收件方式及截止日期:
(一) 現場交件:110年11月1日(週一)下午4點截止
(二) 郵寄交件:110年11月1日(以郵戳為憑)
(三)收件地址:高雄市鳳山區瑞光街81號(張曉意教保組長收)
五、參加資格及組別:
(一) 身心障礙組 A 組:手冊為重度及極重度(可以跳組參加 B 組)彩繪著色/1.詐騙宣導 2.偷竊宣導 (二種圖檔)
(二) 身心障礙組 B 組:手冊為中度及輕度自由創作
六、執行內容及流程:
(一)活動辦法:
1.身心障礙組 B 組:創作內容請從日常生活如何避免犯罪或成為犯罪被害人進行發想,如何達到預防犯罪,減少被害之目的。
2.身心障礙組 A 組彩繪比賽,依圖檔二種款式二擇一。
3.請於9月26日至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紅十字會育幼中心慈暉園臉書或官網 http://www.cihhueigarden.org.tw/下載圖檔或至本園領取畫紙。
(二)作品規格與題材範圍:
1.圖畫紙八開或 A3規格,顏料不限。
2.作品的構圖、用色、創意及技巧,請自由發揮。
3.自由創作題材範圍:反毒、反霸凌、反詐騙、反酒駕宣導、家庭暴力、網路犯罪、妨害性自主、性騷擾案件
(三)參賽注意事項:
1.作品內容不得出現有關作者個人之相關訊息或提示。
2.參賽作品評定後,以書面通知得獎者外,評審會議後並將得獎名單刊登於主辦單位網站。
3.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原則不予退還,但未經錄取作品,因特殊事由欲取回者,應於投稿時附上足夠郵資之回郵信封,並填妥收件地址、收件人姓名等資料,由主辦單位於得獎名單公布後寄回參賽者。
4.每人參賽作品以一幅為限,若寄送多件作品者,將由主辦單位選定一幅參選,其作廢,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作品,且一稿不得二投,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作品,如經檢舉抄襲並查證屬實者,喪失參賽資格,並須返還得獎獎金。
5.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6.參加活動者所填寫的通訊聯絡方式( 如 E-mail、地址、聯絡電話等 ),相關資料不真實或不完整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7.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活動辦法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四)評審:聘請三位畫家(資歷如附件)擔任評審委員,選出各組優勝名次。
(五)獎勵:(以下各獎項頒發獎狀及獎金)
組別 \ 名次 | 金獎 A 組 1 名 B 組 1 名 |
銀獎 A 組 1 名 B 組 1 名 |
銅獎 A 組 1 名 B 組 1 名 |
佳作 A 組 22 名 B 組 22 名 |
身心障礙組 A 組 | 3,000 | 1,500 | 1,000 | 500 |
身心障礙組 B 組 | 5,000 | 3,000 | 2,000 | 500 |
參加獎:凡收件時間內,親自繳件者,贈送精美禮品乙份。
(六)每組前三名作品,由主辦單位裱框,並於 111 年圍爐活動展出並現場頒獎。
七、預期效益:
(一)訓練手指:畫畫能運動手指,訓練手部肌肉。
(二)建立自信:自由的創作能幫助建立自信。
(三)自由表達:在畫畫的世界裡不具對錯和規則,因此不需要擔心失敗或成功,可以無拘無束地表達想法和自我。
(四)手眼協調:畫畫能訓練手眼協調發展。
(五) 增加預防犯罪的知識。
八、計畫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一)張曉意 教保組長
(二)電話:(07)701-9476 分機 115 傳真(07)701-7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