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世安藝術創作贊助
壹、宗旨:
鼓勵年輕具潛力的藝術創作者持續其豐盛創作力,以豐富與紮實文化環境。
貳、主辦單位:
參、獎勵方式及名額:
1. 獎勵富開創性、創造力、具實驗精神,不論題材或表現手法皆勇於創新、不落窠臼之藝術創作。
2. 贊助 10 名,各頒發證書乙份及新台幣 5 萬元。
肆、參加資格:
1. 凡具「在學學生身份」的本國籍藝術工作者,皆可自由參加。(應屆畢業生請提供畢業證書影本或其他可證明之文件)
2. 申請者須以「已完成」且完成於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期間之作品提出申請。每人各類限以一件作品參選。
3. 作品類別限「造型藝術」、「音像藝術」、「表演藝術」三類。(含應屆畢業生之「畢業製作」作品)
(1) 造型藝術類:包括平面、立體、攝影、裝置、新媒體藝術等。
(2) 音像藝術類:包括拍攝、剪接完成之「動畫」、「短片」。
(3) 表演藝術類:包括「舞蹈」及「戲劇」,參選作品須為作者「新創」且「已完成演出之作曲、編舞及戲劇編導作品,不包括改編他作或重新表演他人已完成之舊作」。
伍、參選方式:
1. 請至世安文教基金會網站 http://www.sancf.org.tw線上報名系統,選擇「世安藝術創作贊助」依各參賽類別申請表格之說明詳細填寫資料,填寫完成後請將表格列印輸出,並請黏貼個人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連同參選作品之數位檔,郵寄至世安文教基金會。
*提示:作者簡歷、創作動機、作品意涵、演出人員表(表演類);作品呈現或佈展方式(音像、造型類)。請事先備妥文字電子檔,以便順利填寫表格欄位。
2. 提供「參選作品」:
內容說明如下:
(1) 參選作品之靜態圖像(解析度限 300dpi 以上,規格不小於 4X6 吋,並請儲存為 JPG 檔)、影音檔案(請儲存為 MP4 video code: H.264 格式)、參考文件(如:劇本…)等檔案,請儲存於 DVD 光碟或 USB 隨身碟,並確認檔案可正確讀取。
(2) 音像及表演類作品須提供劇照。
(3) 請提供以上參選作品之檔案文件,一式 1 份。
(4) 除「申請表」外,提出申請之相關作品圖像、影音拷貝及相關文件上,請勿書寫任何個人資料或相關記號,否則視為不符資格,不列入審查亦不退件。
陸、收件時間:
1. 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止,以郵戳為憑。
2. 信封上請註明參加「世安藝術創作贊助」並註明參加類別,掛號郵寄至:104 台北市復興北
路 40 號 3 樓,世安文教基金會 收。洽詢電話:02-27406408。
3. 所有送審資料(含 USB 隨身碟),一律不退件。
柒、評審及公告:
由主辦單位邀聘評審進行審查並擇期公布。
捌、附則:
主辦單位得以獲獎作品進行相關文宣,並有平面出版及網路發表之權利,不另支報酬。
※獎金金額皆含稅,並依我國相關稅法規定辦理。
玖、以上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補充修正。
相關連結:
世安藝術創作贊助相關競賽:
- 2023世安藝術創作贊助2023世安藝術創作贊助 收件時間: 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 獎勵: 獎勵富開創性、創造力、具實驗精神,不論題材或表現手法皆勇於創新、不落窠臼之藝術創作 贊助10名,各頒發證書乙份及新台幣5萬元 參加資格: 凡具「在學學生身份」的本國籍藝術工作者,皆可自由參加
- 2021世安藝術創作贊助2021世安藝術創作贊助 自2021年9月1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贊助10名,各頒發證書乙份及新台幣5萬元。 申請者須以「已完成」且完成於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間之作品提出申請。 作品類別限「造型藝術」、「音像藝術」、「表演藝術」三類。
- 2017世安藝術創作贊助2017世安藝術創作贊助 收件時間:2017.8.1至2017.8.31止,郵戳為憑。 凡具「在學學生身份」的本國籍藝術工作者,皆可自由參加。 獎勵富開創性、創造力、具實驗精神,不論題材或表現手法皆勇於創新、 不落窠臼之藝術創作。 作品類別分為「造型藝術」、「音像藝術」、「表演藝術」三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