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大甲媽祖國際觀光文化節攝影比賽

2021大甲媽祖國際觀光文化節攝影比賽

 總獎金: 96000

最高獎金: 3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04-28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台中市大甲鎮瀾宮財團法人大甲媽社會福利基金會

主辦單位電話: 04-2676-3066

|捕捉美麗的畫面.紀錄台灣在地的人情味|

◆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台中市大甲鎮瀾宮財團法人大甲媽社會福利基金會

2021大甲媽祖國際觀光文化節攝影比賽

◆ 指導單位:

內政部、文化部、交通部觀光局、台中市政府

◆ 贊助單位:

台灣電力公司、台灣中油

◆ 參賽資格:

皆可

◆ 攝影主題:

以 2021 年「大甲媽國際觀光文化節」為主題,展現台灣人對宗教文化的獨特傳統熱情,在遶境活動上不斷的創新,表達信仰的內涵和力量,永續傳承大甲媽祖慈愛的精神,關懷弱勢、創建社會福利的精神。

◆ 拍攝時限:

民國 110 年 02 月 26 日 起至 04 月 18 日止。

◆ 作品規格:

以相紙沖印 8×10、8×12 英吋之彩色照片,兩者擇一皆可。不得加框或裝裱。

數位攝影需 500 萬畫素( 含 )以上。

◆ 收件日期:民國 110 年 04 月 28 日止。

◆ 收件方式:1.掛號郵寄地址:台中市大甲區順天路 249 號 大甲鎮瀾宮企劃組收 04-26763066 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 參賽規則:

一、 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且為拍攝時限內拍攝之符合作品規格之單張作品。違反者,不予評審。

二、 遵守攝影禮儀,拍攝時不影響儀式活動進行與任意穿越遶境隊伍。

三、 參賽作品背面應粘貼附件「2021 年大甲媽國際觀光文化節 攝影比賽報名表」,並詳填各項資料。

四、 參賽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或經電腦後製、加色、加字及彩繪。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 獎位不予遞補 ),並回收已領取之獎座、紀念品、獎狀及獎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協辦單位無關。

五、 每人參賽作品數量不限。

六、 郵遞者,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信封請註明「2021 年大甲媽國際觀光文化節攝影比賽」字樣。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協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七、 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 或數位檔 )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讓與主辦單位。前開所稱著作財產權,依著作權法第三章第四節之規定。

八、 參賽作品得讓與主辦單位使用於各項文宣印刷。

九、 銅牌獎以上獎項,每人限得 1 件,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十、 得獎者請於名單公佈後兩個禮拜內至大甲鎮瀾宮親領,將不另外寄發。

十一、 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十二、 獎金均應依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十三、 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 珍愛媽祖婆「特別獎」:

為鼓勵推動社會關懷之精神,攝影比賽增設「特別獎」,從參選作品中特選 10 名紀錄遶境途中,感人溫馨之老人福利、愛心助人、關懷社區與扶持弱勢等推廣社會服務精神的攝影主題,每名獎金 3000 元並頒發獎狀乙張,以茲鼓勵。

◆ 評審方式:

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小組負責參賽作品之評審。

◆ 獎項及名額:

一、 第一名1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獎狀乙紙。

二、 第二名1名:獎金新台幣 2 萬元、獎狀乙紙。

三、 第三名1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狀乙紙。

四、 優選獎 20 名:獎金新台幣 3 仟元、獎狀乙紙。

五、 佳作獎 30 名:獎狀乙紙及贊助廠商提供之紀念品乙份。

六、 「珍愛媽祖婆」特別獎 10 名:獎金新台幣 3 仟元、獎狀乙紙。

◆ 得獎公布、頒獎與展出時間:另行公布。

◆本簡章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修正之。

◆ 洽詢方式:

一、活動網址:

大甲鎮瀾宮全球資訊網( http://www.dajiamazu.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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