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港都盃全國田徑錦標賽

得獎名單
2021年港都盃全國田徑錦標賽

報名時間: 2020-11-02 ~ 2021-01-18

主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田徑協會高雄市體育總會

主辦單位電話: 07-7221480

主辦單位Email:tpe@mf.worldathletics.org

一、 主旨:

( 一 ) 推展田徑運動,發掘人才培育優秀田徑選手。

( 二 ) 提高田徑運動技術水準,創造優異紀錄,揚威國際。

二、 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高雄市政府

三、 主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田徑協會、 高雄市體育總會

四、 承辦單位:

高雄市體育總會田徑委員會

五、競賽日期:110年2月24日至2月28日( 星期三、四、五、六、日 ),共五天。

六、競賽地點:

高雄國家體育場( 高雄市左營區世運大道100號 )

七、競賽組別、資格:

( 一 ) 公開組:

1.凡愛好田徑運動者,得以個人、學校或機關及企業名稱為單位組隊報名參 加;每單位報名隊數不限。

2.外籍選手得以表演賽報名參加;其成績不列名次,不計積分,不佔本國籍選 手決賽名額;由大會發給成績證明。

( 二 ) 中等學校組( 高中、國中 )簡稱中學組:

1.全國各縣市公私立中等學校( 含職校 )之在籍學生( 每校限報名一隊 )報名。

2.國中組:限民國93年09月01日( 含 )以後出生者。

3.高中組:限民國90年09月01日( 含 )以後出生者。

( 三 ) 國民小學組( 簡稱國小組 ):

全國各縣市公私立國民小學,限97年9月1日以後出生之在籍學童,( 每校限 報名一隊 )報名。

註:中學、國小組參賽運動員須以學校單位名稱辦理報名,個人報名,概不受理。

每位選手代表該單位出賽,且不得跨校( 組、隊 )報名。

八、 競賽分組及項目:

組別 科目 項 目
公開男子組 田賽 ① 跳高 ②撐竿跳高 ③跳遠 ④三級跳遠 ⑤鉛球( 7.26公斤 )

⑥鐵餅( 2公斤 ) ⑦鏈球( 7.26公斤 ) ⑧ 標槍( 800公克 )

徑賽 ① 100公尺 ②200公尺 ③400公尺 ④800公尺 ⑤1500公尺

⑥110公尺跨欄( 1.076公尺 ) ⑦400公尺跨欄( 0.914公尺 )

⑧4×100公尺接力 ⑨4×400公尺接力

公開女子組 田賽 ①跳高 ②撐竿跳高 ③跳遠 ④三級跳遠 ⑤鉛球( 4公斤 )

⑥鐵餅( 1公斤 ) ⑦鏈球( 4公斤 ) ⑧標槍( 600公克 )

徑賽 ①100公尺 ②200公尺 ③400公尺 ④800公尺 ⑤1500公尺

⑥100公尺跨欄( 0.838公尺 ) ⑦400公尺跨欄( 0.762公尺 )

⑧4×100公尺接力 ⑨4×400公尺接力

學組

中男

田賽 ①跳高 ②撐竿跳高 ③跳遠 ④三級跳遠 ⑤鉛球( 6公斤 ) ⑥鐵餅( 1.75公斤 ) ⑦鏈球( 6公斤 ) ⑧標槍( 800公克 )
徑賽 ①100公尺 ②200公尺 ③400公尺 ④800公尺 ⑤1500公尺

⑥5000公尺 ⑦10000公尺 ⑧110公尺跨欄( 0.991公尺 )

⑨400公尺跨欄( 0.914公尺 ) ⑩3000公尺障礙( 0.914公尺 )

⑪4×100公尺接力 ⑫4×400公尺接力 ⑬10000公尺競走

中女

田賽 ①跳高 ②撐竿跳高 ③跳遠 ④三級跳遠 ⑤鉛球( 4公斤 ) ⑥鐵餅( 1公斤 ) ⑦鏈球( 4公斤 ) ⑧標槍( 600公克 )
徑賽 ①100公尺 ②200公尺 ③400公尺 ④800公尺 ⑤1500公尺

⑥5000公尺 ⑦10000公尺 ⑧100公尺跨欄( 0.838公尺 )

⑨400公尺跨欄( 0.762公尺 ) ⑩3000公尺障礙( 0.762公尺 )

⑪4×100公尺接力 ⑫4×400公尺接力 ⑬10000公尺競走

中男

田賽 ①跳高 ②撐竿跳高 ③跳遠 ④鉛球( 5公斤 ) ⑤鐵餅( 1.5 公斤 )⑥標槍( 700公克 ) ⑦鏈球( 5公斤 )
徑賽 ①100公尺 ②200公尺 ③400公尺 ④800公尺 ⑤1500公尺

⑥110公尺跨欄( 0.914公尺 ) ⑦400公尺跨欄( 0.838公尺 )

⑧4×100公尺接力 ⑨4×400公尺接力 ⑩5000公尺競走

中女

田賽 ①跳高 ②撐竿跳高 ③跳遠 ④鉛球( 3公斤 )⑤鐵餅( 1公斤 ) ⑥標槍( 500公克 ) ⑦鏈球( 3公斤 )
徑賽 ①100公尺 ②200公尺 ③400公尺 ④800公尺 ⑤1500公尺

⑥100公尺跨欄( 0.762公尺 ) ⑦400公尺跨欄( 0.762公尺 )

⑧4×100公尺接力 ⑨4×400公尺接力 ⑩5000公尺競走

小組

生組

田賽 ① 跳遠 ② 跳高 ③鉛球( 6磅 ) ④壘球擲遠
徑賽 ① 100公尺 ②200公尺 ③4×100公尺接力 ④4×200公尺接力

⑤3000公尺競走

三項全能 ①100公尺 ② 跳高 ③鉛球( 6磅 )
女子

田賽 ① 跳遠 ②跳高 ③鉛球( 6磅 ) ④壘球擲遠
徑賽 ①100公尺 ②200公尺 ③4×100公尺接力 ④4×200公尺接力

⑤3000公尺競走

三項全能 ①100公尺 ② 跳高 ③鉛球( 6磅 )

附註:

1、徑賽項目如報名人數過多時,決賽時得採計時賽進行之,選手不得異議。

2、競賽項目如報名人數未達3人時,則得由大會安排併入其他組別比賽,選手不得 異議。

3、 下列項目比賽成績選手未達下表標準者不予丈量( 唯必須有一次跳或擲的有效成績 登錄 )。* 田賽成績丈量及長距離有效成績得視110年全中運參賽標準微調之。

*單位:公尺

項目 小女 小男 國女 國男 高女 高男 公開女 公開男
跳 遠 4.00 4.40 4.90 5.90 4.90 6.30 4.60 6.30
三級跳遠 X X XX 10.40 13.00 9.50 12.50
鐵 餅 X X 27.50 34.00 31.50 38.50 31.00 36.00
鉛 球 7.3 9.5 10.50 12.10 9.90 13.30 9.50 12.00
標 槍 X X 35.50 47.00 36.50 52.50 35.00 51.00
鏈 球 X X 36.50 38.00 35.00 47.00 32.00 42.00
壘球擲遠 35.0 45.0

4、 長距離比賽有效時間:

  • 3000公尺障礙:高男12分;高女14分30秒。
  • 3000公尺競走:小男22分;小女23分。
  • 5000公尺競走:國男30分;國女32分。
  • 10000公尺競走:高男60分;高女68分。
  • 5000公尺:高男18分;高女23分。 10000公尺:高男38分;高女49分。
  • 3000公尺以上項目( 含競走比賽 ),各組參賽人數超過25人時,將採用淘汰制、凡被 領先者超越的選手則沒收比賽資格,並應即刻離開跑道。但各項須至少有20位選手完 成比賽始可結束比賽。

九、 比賽規則:

採用中華民國田徑協會2020-2021公佈之最新田徑規則。

十、報名日期:

自109年11月2日( 星期一 )上午10時起至110年01月18日( 星期一 )下午4 時截止。

十一、報名方式:

( 一 ) 請至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網站( https://sports.kcg.gov.tw )或高雄市體育總會田徑委員會( http://khtfa.kmaf.org ),「2021年港都盃全國田徑錦標賽」上網報名後,另行下載報名表紙本乙份,經主管核章後併同寄回或傳真至高雄市體育總會田徑委員會,傳真號碼:07-7719712。

( 二 ) 報名人數:

1.公開及中學組:

各單位每項目報名人數不限,選手每人最多報名參加二項為限( 接力項目除 外 ),超項報名者,大會由後刪減不得異議。

2. 中學組接力項目每校限報名一隊。

3.國小組:

各單位每項目報名人數不限,選手每人最多報名參加二項( 接力項目除外 ), 超項目報名者大會得由後刪減,不得異議。

4.國小組接力項目每校限報名一隊;報名三項全能運動者,不得再參加其他項目

( 含接力項目 )。

( 三 ) 選手參加比賽時,國小組須攜帶附有照片的在學證明書;中學組應隨身攜帶 學生證;公開組應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備查。

( 四 ) 報名後如欲更改資料請以紙本於110年01月20日( 星期三 )中午12時前

傳真至高雄市體育總會田徑委員會,逾期恕不受理。( 傳真號碼:07-7719712 )

( 五 ) 報名費:

1. 公開、高中組每一登錄選手:

( 1 )每人收報名費300元,每報名一單項目加收100元。

( 2 ) 接力項目每項目每隊加收200元。

2.國中組: 每一登錄選手

( 1 )每人收報名費250元,每報名一單項目加收100元。

( 2 )接力項目每項目每隊加收200元。

3. 國小組:每一登錄選手

( 1 )每人收報名費200元,每報名一單項目加收100元。

( 2 )接力項目每項目每隊加收200元。

4.報名費一律採網路報名及銀行轉帳( 可跨行 )繳交報名費方式( 不受理現金及郵 局匯票;本會銀行帳號公告於網路報名系統 )。

5.如以ATM轉帳( 可跨行 )方式繳交報名費,請保留轉帳明細表,轉帳完成後需在報 名系統上【已繳費】登錄轉帳資料( 含轉帳號 末五碼及轉帳說明 ),始完成報名 及報名費繳交程序。

6.報名事宜如有問題請洽:

1.熊主任:行動電話:0926-018449

2.郭主任:行動電話:0963-116727;或電本會電話07-7221480( 上午 )

7.報名費繳交事宜如有問題請洽:劉老師行動電話0937-678671

( 六 )高雄市體育總會田徑委員會辦公室電話:07-7221480( 每周一.三.五;每天上午 ); 傳真:07-7719712( 全天 )

( 七 )報名時請務必正確填寫選手身分證字號及出生年月日和收信地址,以便辦理投 保事宜。

十二、 錦標種類:

( 一 )高中男生組田徑總錦標。 ( 二 )高中女生組田徑總錦標。

( 三 )國中男生組田徑總錦標。 ( 四 )國中女生組田徑總錦標。

( 五 )國小男生組田徑總錦標。 ( 六 )國小女生組田徑總錦標。

※公開組,不設團體錦標。

十三、 錦標計分:

( 一 ) 競賽項目成績計算:

報名人數 9 人( 含 )以上之項目:取 一至八名按 9、7、6、5、4、3、2、1 分計算; 報名人數 7 至 8 人 ( 含 ):取一至六名按 7、5、4、3、2、1 分計算; 報名人數 5 至 6 人( 含 ):取一至四名按 5、3、2、1 分計算數;

報名人數 3 至 4 人( 含 ) 取一至二名按 3、1 分計算;

報名人數 2 人( 含 )以下之項目不予計分;接力項目不加倍計分。

註:國小組三項全能運動併入田賽計分;競走比賽併入徑賽計分。

( 二 )各組田徑總錦標依各項競賽之總積分錄取前八名,積分相同時以單項第一名之 多寡判定之,餘類推。

十四、 單位報到:

110年02月23日( 星期二 )下午1時30分至2時30分,在國家體育場B2 大廳辦理。( 高雄市左營區世運大道100號 ),並領取秩序冊及號碼布。

十五、技術會議:

110年02月23日( 星期二 )下午2時30分,在國家體育場B2混合區會議室舉行。並於提交「不出賽名單」。各單位若未出席技術會議致使選手權益受損,責任自負。

十六、 裁判會議:

110年02月23日( 星期二 )下午3時30分至4時報到,下午4時,在國 家體育場B2混合區會議室舉行。

十七、 注意事項:

( 一 ) 不出賽選手項目申請表,請在技術會議結束前或比賽前一天下午3點前至競賽組申請辦理;第一天賽程者,須於技術會議結束前提交競賽組辦理。

( 二 ) 技術規則4.4( 原142.4 )終止參加比賽:

1、 最後確定出賽的選手,於比賽時未參加比賽。

2、 通過合格賽或預賽、準決賽晉級之選手( 一定要出賽 ),未參加其後比賽者。

3、 選手無法以真誠的、努力的,公正的參與比賽者。

有以上之情形者,以棄權論處,取消其後續項目( 含接力 )的比賽資格; 除非持有大會醫護人員出具無法出賽證明,方可辦理請假。

( 三 )選手於比賽當天因身體不適或特殊事故無法出賽時,須檢具相關證明文 件提出書面申請,於檢錄前30分鐘經裁判長核准後送交競賽組完成請假 手續。
*經核准請假之選手,該請假賽次以後之當天之各賽程均不得出賽,但次 日賽程可再出賽。

( 四 )器材檢定:自備投擲器材請於2月24日至2月27日;每天 07:00~15:00送至國體場器材室檢定。
撐竿跳竿比賽於60分鐘前帶至比賽場地檢定即可。

( 五 )號碼布須妥慎保管,申請補發將酌收工本費每張100元。

( 六 )單位名稱、選手姓名有誤,請在出賽名單上更正,並於技術會議前交回競賽組,未更正者以致獎狀錯誤須更正重製,將酌收 工本費100元。

( 七 )因故無法參賽須至少於比賽前三週( 110年02月03日 )提出正式申請,

所繳費用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於賽後一周內辦理退還餘 款,逾期恕不受理任何退費。

( 八 )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同意書請於報名網站下載,填寫完後各校同意 書併同報名紙本寄交高雄市田徑委員會。「各單位職員選手所填報名參 加本賽事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事相關用途使用」。

( 九 )大會有權將此項比賽之錄影、相片及成績於世界各地播放、展出、 登錄於相關網站與刊物上暨參賽者必須同意肖像與成績用於相關 之宣傳與播放活動上。

( 十 )報名費收據及獎狀請於賽事期間領取或更正,未領取需郵寄者,請自備回郵信封並寫明收件人及住址,否則不予受理。

十八、 保險:

( 一 ) 人身保險:本賽會已依據全國性體育團體經費補助辦法第6條規定投保300萬元人身保險。

( 二 ) 本會在現場將有必要的緊急醫療救護,對於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公共意外險只承保因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大會為本次活動針對所有參賽者投保每人新臺幣300萬元之公共意外險( 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

十九、 獎勵:

( 一 )各項比賽一至三名頒發獎牌乙面,前八名頒發獎狀乙紙。

( 二 ) 各組田徑總錦標錄取前六名頒發獎盃乙座,前八名頒發獎狀。

( 三 ) 各組田徑總錦標第一名頒給教練獎盃、獎狀鼓勵。

( 四 ) 本競賽所有場次成績將做為參加110年全中運暨相關國際競賽之選拔標準 依據;但中學組是否列入110年全中運之選拔依據,仍須依110年全中運公告之競賽規程辦理。

( 五 ) 為鼓勵選手創造優異成績,本賽會特設立『破大會紀錄獎金』;凡各組單項 破大會紀錄者( 以預賽、準決賽、決賽該項最佳成績1人/次為限 ),可獲 得獎金新台幣2,000元( 接力項目以2倍發放 )之鼓勵。

註:公開組108、109年新增加之競賽項目除外。

二十、 罰 則:

( 一 )如有冒名頂替者,除取消該項比賽成績外,並取消其個人所有比賽項目之成 績。

( 二 )參賽選手如有不服從裁判員及行為不檢,經裁判長判決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二十一、 申 訴:

( 一 ) 比賽爭議:

1.在規則上有明文規定或同等意義之註明者,須以裁 判員之判決為依據。

2.有關競賽上所發生問題之申訴,應先以口頭向裁判 長提出,裁判長得逕行判決;若對裁判長之判決有 異議時,於紀錄組成績公布後30分鐘內應以單位

領隊或教練簽字之書面申訴書向大會仲裁委員會 提出申訴。

( 二 )申訴程序:應以單位領隊或教練簽字之申訴書向大會仲裁委員會 正式提出,並以仲裁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提出申訴 書時須先繳交保證金新台幣5,000元,若被仲裁委員 會議決不成立時,得沒收保證金充作大會經費。

( 三 )資格認定:有關選手資格不符或冒名參賽之爭議,參加選手須備 妥在學證明或相關身份證明文件以備查驗。申訴需在檢錄結束前向競賽組提出並盡可能提供相關證據資料。 ( 四 )比賽進行中,各單位領隊、教練、管理及運動員不得當場質詢裁判員。

二十二、 本會受理性騷擾申訴之管道如下:

電話:02-27782240、傳真:02-27782431 電子信箱: tpe@mf.worldathletics.org

二十三、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修正後公佈實施。

二十四、 本競賽規程奉:

( 一 ) 教育部體育署 109 年 9 月 21 日臺教體署競( 二 )字第 1090031537 號函核備。

( 二 ) 高雄市政府109年8月18日高市府運發字第10931019100號函核備。

( 三 )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9年9月2日高市教健字第 10936752900號函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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