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新北文化獎
新北市政府為表揚及獎勵對新北市文化保存、傳承、形塑、推廣等各方面具有特殊貢獻或傑出成就之個人或團體,舉辦「新北文化獎」。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升級警戒標準,為使各藝文領域工作者有更充裕的時間報名參選,「2021新北文化獎」受理截止日期將自110年5月31日延長至110年6月30日截止( 以郵戳為憑 )。
歡迎依法立案之法人、個人或政府單位推薦人選或報名參加,備妥相關參選資料,郵寄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文化發展科( 地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8樓 )推薦報名!徵選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官網下載( 網址: http://www.culture.ntpc.gov.tw/),或來電洽詢( 電話:( 02 )2960-3456 分機4525 何小姐 ),歡迎大家一同共襄盛舉!
一、 宗旨:
新北市政府為表彰及獎勵長期深耕新北文化,舉凡對1.從事藝文創作與展演。2.文化保存、研究、發揚與傳承。3.文化創意及城市生活美學之創新與推廣。4.對新北文化特質推動、維護、實踐等領域,具有特殊貢獻或傑出成就之個人或團體,均為本獎表彰及獎勵對象。
二、 辦理單位:
( 一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
( 二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三、參選資格:
凡對新北文化有特殊貢獻或傑出成就之個人或團體,不限設籍於新北市。
四、獎勵方式:
每年舉辦1次,舉薦得獎者若干,每位得獎者均頒贈獎座1座及獎金新臺幣20萬元整為原則,並擇期舉辦頒獎典禮。
五、 參選方式:
由各機關( 構 )、依法立案之民間團體或具社會聲望之個人推薦參選人,需徵得被推薦者同意並簽署同意書。推薦單位應於承辦機關公告截止日前提出,且不得互相舉薦。
六、 受理推薦期間:
自即日起至6月30日止( 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
七、 收件:
( 一 )參選資料均請備妥紙本及電子檔,紙本請以A4紙張直式裝訂成冊,電子檔請提供可編輯之格式。
( 二 )相關資料得提供參選人優良具體事蹟、具代表性著作、照片、媒體報導、影音資料等。
( 三 )參選資料請以郵寄或親送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文化發展科」( 收件地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8樓 ),並請註明參選「2021新北文化獎」。
八、 遴選辦法:
( 一 )初選( 書面 ):由承辦單位進行文件資格檢閱。
( 二 )決選( 實質 ):遴選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
( 三 )遴選結果於決選後,公告於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 網址: https://www.culture.ntpc.gov.tw/)
九、 遴選委員會組成:
召集人由新北市市長或副市長兼任,副召集人由文化局局長兼任,委員人數為9至15名( 含正、副召集人 )。
十、 迴避原則:
( 一 )遴選委員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等親內之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為受推薦者。
( 二 )遴選委員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與受推薦者有共同權利或共同義務之關係者。
( 三 )推薦單位之負責人、推薦人不得擔任遴選委員會委員。
( 四 )有具體事實,足認遴選委員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
十一、 其他注意事項:
( 一 )參選資格或提交內容如有偽造等不實狀況經查實,取消參選資格,如已得獎並獲頒獎金,撤銷得獎資格並追繳獎金。
( 二 )參選者投件時表示同意本簡章之相關規定,對主辦單位之決定,不得提出異議。
( 三 )本簡章內容若有未盡事宜,另行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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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文化獎相關競賽:
- 2023新北文化獎2023新北文化獎 受理推薦:自112年11月13日起至113年2月29日止(郵戳為憑) 得獎者以4名為原則,每位得獎者均頒贈獎座1座及獎金新臺幣40萬元整為原則,並擇期舉辦頒獎典禮;經遴選委員決議得以從缺或不足額等方式辦理,必要時得就特殊貢獻者頒贈特別獎,得獎者頒贈獎座1座為原則
- 2022新北文化獎2022新北文化獎 受理推薦期間: 自即日起至6月24日止 (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獎勵方式: 每年舉辦1次,舉薦得獎者若干,每位得獎者均頒贈獎座1座及獎金新臺幣20萬元整為原則;必要時經遴選委員決議,得就特殊貢獻者頒贈特別獎,得獎者頒贈獎座1座為原則。並擇期舉辦頒獎典禮。
- 2021新北文化獎2021新北文化獎 受理推薦期間: 推薦期間:自即日起至6月30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獎勵方式:每年舉辦1次,舉薦得獎者若干,每位得獎者均頒贈獎座1座及獎金新臺幣20萬元整為原則,並擇期舉辦頒獎典禮。 參選資格:凡對新北文化有特殊貢獻或傑出成就之個人或團體,不限設籍於新北市。
- 2020新北文化獎2020新北文化獎 為表彰及獎勵長期深耕新北文化,凡對從事藝文創作與展演;文化保存、研究、發揚與傳承;文化創意及城市生活美學之創新與推廣或對新北文化特質推動、維護、實踐等領域,具有特殊貢獻或傑出成就之個人或團體,不限設籍於新北市,均可由依法立案之法人、個人或政府單位推薦報名參加遴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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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新北文化獎徵選本獎項係為表彰及獎勵長期深耕新北文化,舉凡對1.從事藝文創作與展演。2.文化保存、研究、發揚與傳承。3.文化創意及城市生活美學之創新與推廣。4.對新北文化特質推動、維護、實踐等領域,具有特殊貢獻或傑出成就之個人或團體,均為本獎表彰及獎勵對象。採推薦方式辦理遴選後頒予文化獎。
- 轉知本府文化局辦理「2021新北文化獎」延長徵件至110年6月30日,敬請惠予協助宣傳並踴躍推薦參選人,請查照。一、依據本府文化局110年5月19日新北文發字第11009732691號函辦理。 二、為表彰及獎勵長期深耕新北文化,凡對從事藝文創作與展演;文化保存、研究、發揚與傳承;文化創意及城市生活美學之創新與推廣或對新北文化特質推動、維護、實踐等領域,具有特殊貢獻或傑出成就之個人或團體,不限設籍於新北市,均可由依法立案之法人、個人或政府單位推薦報名參加遴選。 二、原受理收件時間至110年5月31日止,考量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升級警戒標準,延長受理收件時間至110年6月30日止。 三、檢附「2021新北文化獎遴選徵件簡章」、個人參選資料表及團體參選資料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