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無菸雄大港「青春機動隊」拒絕菸品創意短片大賽
一、 活動目的:
網路科技及多媒體社群已是現代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為鼓勵本市青年學子創作發想,拍攝拒絕菸害創意短片,並融合拒絕菸害、遠離電子菸等相關議題,強化菸害教育向下扎根,讓菸品危害健康觀念深植青少年心中。
二、 主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三、 執行單位:
皇丞國際公關顧問有限公司。
四、 報名期限:
即日起至110年10月8日( 五 )中午12時00分止。
採用E-mail報名方式完成報名作業。
五、 報名方式:
1. 報名表可上到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或官方粉絲頁『無菸雄麻吉』下載。
2. 將所有報名資料填妥後。
3. 將報名表及參賽作品以夾帶檔案的方式,統一傳送至電子信箱 bcolor3596536@gmail.com ,來信主旨請註明「○○○( 參賽作品名稱 )─拒絕菸品創意短片大賽」。
4. 寄件完成後致電確認是否報名成功。
07-3596536創意短片賽事組( 週一~週五10:00-18:00 )
六、 比賽資格:
1. 高雄市高中職之學生( 含五專1~3年級、應屆畢業生 ) ,皆可以個人或團隊( 5人以下 )方式報名,每隊得提列1位指導老師。
2. 製作團隊全員需提供在學證明,若是個人報名則提供本人在學證明、同組3人報名提供3人在學證明,以此類推。( 可提供已加蓋註冊章之學生證或由校方提供之蓋章證明 )。
七、 比賽隊數:
不限組數。
八、 比賽主題:
以青少年拒菸的態度、承諾拒/戒菸、菸品危害之反思、菸害防制( 如:遠離菸害、拒絕二手菸/電子菸 )等相關主題為發想。
九、 徵件規格:
1. 短片長度:全片20-60秒 ( 不含片頭、片尾 )。
2. 輸出規格:短片可輸出avi、wmv、mov、mp4、mpg檔等可撥放格式,短片解析度須為720P以上。( 若使用手機拍攝,可至設定→相機→將錄影畫質調整至720P以上 )
3. 影片編輯軟體、拍攝手法、拍攝工具不限( 任何攝影裝置、平板電腦、手機、相機、攝影機等影音器材均可 ),並可利用2D、3D、電腦繪畫、抖音短影片等多媒體形式進行剪輯創作。
4. 短片類型不限( 劇情片、動畫片、紀錄片、訪談片、小品等 ),唯需以比賽主題為發想主軸,並以此作為主要評分重點。
5. 短片之對話或旁白,皆需附上繁體中文字幕,若是以客語、英文等語言表達,則需附上繁體中文翻譯。
6. 參賽作品須為比賽公告日至比賽截止日之間攝製完成( 即日起至110年10月8日中午12時止 )。
7. 在短片內容拍攝/呈現時,請務必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之防疫規範,保持安全社交距離,注意自身健康安全。
十、 比賽時程:
項目 | 日期 | 備註 |
短片徵件 | 即日起至110年10月8日( 五 )中午12時00分止 | 參賽者需填寫完整報名表,並連同參賽作品電子檔傳送至收件信箱 bcolor3596536@gmail.com。 |
得獎公告 | 110年10月22日( 五 ) | 將電話或寄發e-mail通知得獎者,並於活動網站公告得獎作品。 |
頒獎典禮 | 110年11月20日( 六 ) | 得獎者須出席『菸害防制成果記者會暨頒獎典禮』,或由代表人代為出席領獎。 |
十一、 獎勵辦法:
獎勵方式:
※獎金由優勝團體成員簽屬獎金領據。
獎項 | 獎勵方式 |
冠軍( 1隊 ) | 獎金新台幣2萬元整 + 獎狀乙紙 |
亞軍( 1隊 ) | 獎金新台幣1萬7仟元整 + 獎狀乙紙 |
季軍( 1隊 ) | 獎金新台幣1萬5仟元整 + 獎狀乙紙 |
佳作( 8隊 ) | 獎金新台幣5仟元整 + 獎狀乙紙 |
指導老師獎勵方式:
※各組得獎之指導老師限一人不重複給獎。
獎項 | 獎勵方式 |
冠軍 | 1,500元禮券 |
亞軍 | 1,000元禮券 |
季軍 | 500元禮券 |
頒獎典禮:
榮獲冠軍、亞軍、季軍、佳作之得獎者,須於11月20日( 六 )至悅誠廣場1F大廳( 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 427號 ),出席『菸害防制成果記者會暨頒獎典禮』或由代表人代為出席領獎,另獎金及獎狀於頒獎典禮當天頒發,並依中華民國稅法扣繳所得稅,不得異議。
十二、 評選規則:
1. 由主辦單位聘請影視領域評審教師及業界人士3-5位擔任評審委員。
2. 評分標準:評分以「菸害防制主題」、「創意巧思表現」、「故事情境表達」及「攝影剪輯技術」等 4項,共計100%並作為評審依據,以下為各項目配分比重:
評分項目 | 配分比重 | 說明 |
菸害防制主題 | 40% | 作品整體内容是否切合比賽主題 |
創意巧思表現 | 25% | 創意發想、活潑有趣、讓人有耳目一新的感覺 |
故事情境表達 | 20% | 故事完整、邏輯流暢、引發共鳴或好感度 |
攝影剪輯技術 | 15% | 剪輯編排、後製技巧、配樂選擇、畫面美感 |
共計 | 100% |
十三、 參選注意事項:
1. 填寫參賽報名表時請務必詳細填寫,可利用電腦繕打或是正楷書寫,當參賽資料不完整、或短片製作規定不符者,經通知後須立即補正,若補正仍不全者,逾期將喪失參賽資格。
2. 提交之參賽作品解析度需達到720P以上,並以電子信箱夾帶原始檔案的方式寄出,以保持檔案品質不失真。( 若是以雲端硬碟傳送須開啟連結共用功能 )。
3. 參賽作品並無侵害任何第三人之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商業機密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情事。參賽作品如涉及著作權之侵權或其他不法行為,概由參賽者本人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涉。
4. 曾經參加國內外其他任何展出或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重複參賽,不得一稿多投。若經檢舉或查證,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狀或獎品。
5. 妝扮對象、表演音樂、表演內容應慎重選擇,使用無版權音樂、素材或取得原著作人同意授權書,若是經檢舉違反著作權等相關事宜,由參賽者自行負法律責任,請確實遵守著作權法規定。參賽者可選用以「創用CC ( 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 )」授權之音樂,並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下載使用。
6. 參賽作品若涉及或影射腥、羶、色情、暴力、錯誤認知或影響社會善良風俗等內容,或造成主辦單位形象、聲譽等有價或無價之損失,主辦單位有權針對該作品進行下架並取消參賽資格,不另行通知參賽者,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7. 完成報名即視為參賽者自願提供相關資料,並保證所有填寫、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資料不實、資料不完整、資料不正確及所留資料無法聯絡本人之情事,將被取消入選或得獎資格。
8. 若得獎者( 參賽者 )違反上述3-7項並經證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得獎資格( 參賽資格 )及追回所得獎項、獎品/金,原獎項將從缺不予遞補。若造成主辦單位任何損失、損害或費用,參賽者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應負責民事或刑事上之所有損害賠償責任。
9. 如主辦單位有舉辦記者會或其他形式之頒獎活動,獲獎者務必配合出席,主辦單位將事前聯繫得獎者相關出席事項,得獎者( 或代理人 )無法配合出席將視同放棄獲獎資格。
10. 若於截止收件評審後,主辦單位認定未有符合該名次資格之作品,主辦單位保留將名次及獎項”從缺”之權利。
11.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價值或獎金在新臺幣$20,000元( 含 )以上者,得獎人須依規定預先扣繳10%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外籍( 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 )則依規定扣繳20%稅率。
12.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臺幣$1,000,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須依規定填寫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13. 如遇疫情、天候等不可抗拒因素導致賽程需異動時,以主辦單位公告為主。賽程及相關活動訊息請隨時關注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局網及粉絲專頁”無菸雄麻吉”。
14. 本活動如有任何疑義,皆以主辦單位公告為準,另主辦單位保留活動修改變更之權利。
15. 參加本比賽者,視同同意授權本會使用其參賽作品內容,且同意比賽簡章之一切規定。
16. 比賽相關問題歡迎致電07-3596536創意短片賽事組( 週一~週五10:00-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