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第九屆星雲教育獎
壹、活動宗旨
獎勵教育領域中,能秉持教育理想,弘揚師道,端正教育風氣,致力提升教育品質之良師,以肯定其對國家及社會的貢獻,樹立教育典範。
貳、指導與主承辦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
三、協辦單位: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人間衛視、人間福報
參、推動與審議機制
為公正辦理審議相關作業,設置「星雲教育獎指導委員會」( 以下簡稱委員會 )等運作單位:
一、委員會由主辦單位邀聘教育與社會碩望人士七至九人為委員,敦請其中一人擔任主任委員,負責審議遴選規定、遴選終身教育典範獎及典範教師獎決審作業等。
二、委員會設置執行長一名,下設工作小組,承委員會之命辦理各項行政業務。
三、為辦理遴選作業由委員會聘請社會公正人士若干人,按獎項類別分別組成「終身教育典範獎初複審小組及決審小組」、「典範教師獎初複審小組及 決審小組」等,負責遴選相關事宜。
四、委員會得依需要聘請諮詢委員,協助遴選相關事宜。
肆、遴選獎項與資格
一、終身教育典範獎
( 一 )名額:採主動遴選,並接受推薦,以遴選一人為原則。
( 二 )獎勵:得獎者獲贈獎金新台幣壹佰萬元、獎座乙座暨證書乙紙。
( 三 )被推薦者資格:
1.曾任或現任之大專校院、高級中學與職業學校、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幼兒園及特殊教育學校,年資三十年( 含教育行政 )以上,並持續為教育奉獻的教育人員。
2.終身奉獻教育志業,堅守教育理想,孜孜不倦的教誨,全心致力教育品質提升,以積極正面的態度,協助逆轉生命,引導迎向光明,而深受家長、學生肯定與感動社會的資深或退休教師,其貢獻足堪楷模並可樹立教師典範者。
二、典範教師獎
( 一 )獲獎名額:各組遴選典範教師一至三名為原則。
( 二 )獎勵:不分名次,獲獎者各獲贈新台幣貳拾萬元、獎座乙座暨證書乙紙。
( 三 )遴選組別:共六組,分別為大專校院組、高級中學與職業學校組、國民中學組、國民小學組、幼兒園組、特殊教育組。
( 四 )遴選對象:現任大專校院、高級中學與職業學校、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擔任十年以上之園長、校長、專任( 技 )教師、特教教師、教保員( 教保員及教師之年資可合併計算 )。
( 五 )被推薦者具下列優良事蹟之一者,得參與遴選:
1.具教育熱誠、品格端正,能鍥而不捨的激勵與輔導學生學習與發展,而讓學生與家長感恩且能感動社會,並為其他教師典範者。
2.矢志教育志業,不畏環境或處境之困難仍能奮發向上,發揮服務奉獻的精神與克服困境之毅力,積極型塑能提供學生投入學習的環境,激勵學生學習並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3.2020年已獲「師鐸獎」、「全國Super教師獎」或「校長領導卓越獎」者,本屆( 2021 )暫不受理推薦。
4.若近三年內曾獲其他全國性重大優良教師獎項者,請檢附獲獎後之優良事蹟參與遴選。
三、終身教育典範獎與典範教師獎,請擇一獎項參與遴選( 不得跨組 )。
四、上述獎項經委員會決議該年度參與遴選者未達審查標準時,得予從缺。
五、本獎獎金以新台幣計算,獎金須依中華民國稅法扣稅,由主辦單位先行代為扣除應繳稅額後給付。
伍、推薦審查作業
一、終身教育典範獎
( 一 )推薦人請上官方網站填寫「終身教育典範獎推薦表」。
( 二 )推薦人有義務協助工作小組蒐集被推薦人詳細資料,以供委員會參考。必要時得經委員會決定,針對特定被推薦人進行實地訪視,以取得佐證資料。
二、典範教師獎
( 一 )採相關人士( 現職單位之校長,或院長、系主任、園長,或教育相關團體推薦 )推薦,請上官方網站填寫「典範教師獎推薦表」。
( 二 )推薦人有義務協助工作小組蒐集被推薦人詳細資料,以供委員會參考。
陸、推薦日期:
即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 三 )前收件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柒、獲獎公告:
2021年6月下旬( 將公告於主辦單位網站 )。
捌、頒獎典禮:
2021年9月下旬( 時間及地點將公告於主辦單位網站 )。
玖、推薦方式
推薦方式採線上報名並繳交紙本,請於截止日前至官網填寫報名資料並郵寄掛號、快遞、郵局快捷紙本,逾期恕不受理。
二、線上報名:
( 一 )上網搜尋「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點選網頁右側懸浮式選單「各獎項/活動線上報名」,進入後點選「星雲教育獎」,請詳填所有欄位。
( 二 )填寫完畢後,上傳相關附件資料,並確認送出。
( 三 )資料確認送出後即產生「推薦表」,請列印後由推薦人親筆簽名。
三、繳交紙本資料:
( 一 )紙本資料( 推薦表及佐證資料 )至多15頁,雙面列印。繳交正本1份、影本5份,共計6份。
( 二 )佐證資料內容,以彰顯被推薦人之感人情事、良善之影響力與優良事蹟為主。無須檢附獎狀、聘書及培訓等相關證書。
( 三 )以A4紙張,直式橫書。標楷體,標題16級字,其餘以14級字繕打。
( 四 )所有繳交資料,請自留底稿,一律不退件。
( 五 )請以郵局限時掛號或超商宅配等服務方式寄至本基金收。
( 六 )地 址:11087臺北市信義區松隆路327號10樓
收件人:星雲教育獎工作小組 施芃年專員
E-mail:purelandshw02@gmail.com
拾、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修訂並公告於「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官方網站,敬請上網搜尋或掃描下方QR Code。
拾壹、獲獎者配合事項
為使教育經驗得以傳承,主辦單位得邀請獲獎者出席相關之論壇、講座,或由學校機關團體向主辦單位申請各項活動。活動辦法請詳閱附件「星雲教育獎典範傳承作業要點」。
拾貳、活動洽詢
星雲教育獎工作小組 施芃年專員
聯絡電話:( 02 )2762-9118
官方網站: https://www.vmhytrust.org.tw/
相關連結:
星雲教育獎相關競賽:
- 2023第十一屆星雲教育獎2023第十一屆星雲教育獎 推薦日期: 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五)前。 遴選獎項與資格: 終生教育奉獻獎獎勵:獲獎者獲贈獎金新台幣壹佰萬元、獎座乙座暨證書乙紙。 典範教師獎獎勵:不分名次,獲獎者各獲贈新台幣貳拾萬元、獎座乙座暨證書乙紙。 所有繳交資料,請自留底稿,一律不退件。
- 2021第九屆星雲教育獎2021第九屆星雲教育獎 推薦日期:即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三)前收件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終身教育典範獎獎勵:得獎者獲贈獎金新台幣壹佰萬元、獎座乙座暨證書乙紙。 典範教師獎獎勵:不分名次,獲獎者各獲贈新台幣貳拾萬元、獎座乙座暨證書乙紙。 活動宗旨:獎勵教育領域中,能秉持教育理想
- 2020第八屆星雲教育獎2020第八屆星雲教育獎 2020第八屆星雲教育獎 活動宗旨:獎勵教育領域中,能秉持教育理想,弘揚師道,端正教育風氣,致力提升教育品質之良師,以肯定其對國家及社會的貢獻,樹立教育典範。 推薦期間:即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截止,郵戳為憑。 獲獎公告:2019年6月下旬(將公告於主辦單位網站)。
- 2019第七屆星雲教育獎2019第七屆星雲教育獎 典範教師獎: (一) 名額:各組遴選典範教師一至三名為原則。 (二) 遴選組別:六組,分別為大專校院組、高級中學與職業學校組、國民中學組、國民小學組、幼兒園組、特殊教育組。 (三) 獎勵:不分名次,得獎者各獲贈新台幣貳拾萬元、獎座乙座暨證書乙紙。
延伸閱讀:
- 轉知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辦理「2021第9屆星雲教育獎」遴選辦法。一、依據教育部109年12月23日臺教師(三)字第1090183301A號函辦理。 二、本案推薦日期自即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星期三)止,採線上報名並繳交紙本。 三、本案聯絡人: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施芃年專員,聯絡電話:(02)27629118。
- 2021年第九屆星雲教育獎壹、活動宗旨 獎勵教育領域中,能秉持教育理想,弘揚師道,端正教育風氣,致力提升教育品質之良師,以肯定其對國家及社會的貢獻,樹立教育典範。 貳、指導與主承辦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 三、協辦單位: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人間衛視、人間福報 參、推動與審議機制 為公正辦理審議相關作業,設置「星雲教育獎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 會)等運作單位: 一、委員會由主辦單位邀聘教育與社會碩望人士七至九人為委員,敦請其中一人擔任主任委員,負責審議遴選規定、遴選終身教育典範獎及典範教師獎決審作業等。 https://www.vmhytrust.org.tw/uploadpdf/202012/e5b30ce32cad4ce78aa708a340eb5c2c.pdf
- 【轉知】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辦理「第九屆星雲教育獎」遴選活動一、活動宗旨:獎勵教育領域中,能秉持教育理想,弘揚師道,端正教育風氣,致力提升教育品質之良師,以肯定其對國家及社會的貢獻,樹立教育典範。 二、 指導與主承辦單位 1、 指導單位:教育部 2、 主辦單位: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 3、 協辦單位: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人間衛視、人間福報 三、 遴選獎項與資格 1、終身教育典範獎 ( 1 ) 名額:採主動遴選,並接受推薦,以遴選一人為原則。 ( 2 ) 獎勵:得獎者獲贈獎金新台幣壹佰萬元、獎座乙座暨證書乙紙。 ( 3 ) 被推薦者資格: A. 曾任或現任之大專校院、高級中學與職業學校、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幼兒園及特殊教育學校,年資三十年( 含教育行政 )以上,並持續為教育奉獻的教育人員。 B. 終身奉獻教育志業,堅守教育理想,孜孜不倦的教誨,全心致力教育品質提升,以積極正面的態度,協助逆轉生命,引導迎向光明,而深受家長、學生肯定與感動社會的資深或退休教師,其貢獻足堪楷模並可樹立教師典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