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第五屆總統創新獎

2021第五屆總統創新獎

 總獎金: 10000000

最高獎金: 200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09-30

主辦單位: 經濟部

主辦單位電話: 02-2325-6800分機885(黃先生)、02-2325-6800分機883(朱先生)、02-2325-6800分機887(沈先生)、02-2325-6800分機893(李小姐)、02-2325-6800分機882(張小姐)、02-2325-6800分機891(林小姐)、02-2325-6800分機886(吳小姐)、02-2325-6800分機881(魏小姐)、02-2325-6800分機880(鄭先生)

主辦單位Email:rocpia-info@umail.hinet.net

獎項起源

「創新與成長」是國家現階段最重要的挑戰,政府致力於發展新的經濟模式,透過建立完整國家創新體系,創造經濟發展競爭優勢,讓臺灣在國際局勢的變動中,找出下一個市場發展的利基。經濟部奉總統指示規劃及辦理「總統創新獎」(R. O. C. (Taiwan) Presidential Innovation Award),鼓勵產、學、研界及政府機關之個人或團體,積極追求在產品、技術、管理、組織、行銷、服務或文化等多元創新與價值創造,帶動國家整體經濟發展與強化國際競爭力優勢,彰顯獲獎者在全球引領產業世代交替的關鍵地位,或在國際舞臺上塑造臺灣獨特價值成就之最高創新典範,特訂定本須知。

實施要點

中華民國106年4月18日以經科字第10603458850號令修正第一點規定
中華民國104年8月12日以經科字第10403469940號令修正第六點規定
中華民國103年3月7日以經科字第10303463840號令修正第三點規定
中華民國102年8月9日以經科字第10203475730號令訂定發布

一、設獎宗旨

透過「總統創新獎」表揚在產品、技術、管理、服務或文化等多元領域有傑出創新成就且對國家經濟發展有具體貢獻者,以「創新」到「創業」之思維及動能協助產業結構轉型,形塑典範引領各界推動臺灣邁向創新經濟發展,建立完整國家創新體系進而創造經濟發展競爭優勢。

二、獎項定位

鼓勵產、官、學、研等之個人或團體,積極追求在產品、技術、管理、組織、行銷、服務或文化等多元創新與價值創造,帶動國家整體經濟發展與強化國際競爭力優勢。

三、總統創新獎推動組織

為辦理總統創新獎,設總統創新獎委員會,由經濟部部長擔任召集人,置委員共十五人至十九人為原則。除經濟部部長、總統府副秘書長、行政院副秘書長、中央研究院副院長、教育部部長、文化部部長、科技部部長、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等八人為當然委員外,其餘委員由 總統聘請七位至十一位德高望重各界人士代表擔任之,並由經濟部次長擔任執行秘書。

總統創新獎委員會委員聘期二年,期滿並得續聘,均為無給職。

第一項委員,除當然委員依職務聘任外,其餘委員不因職務異動改聘。

總統創新獎委員會委員於聘任期間,不得被提名為候選人;因故於期中辭聘者,於原聘任期間屆滿前亦不得被提名為候選人。

總統創新獎委員會委員因故不足員額時,依第一項規定方式另聘委員補足原出缺委員之任期。

總統創新獎委員會會議召開時,除當然委員外,不得代理。代理人得就會議事項,行使各項會議權利,並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

四、辦理單位

五、獎項類別及名額

  • 獎項組別分為團體組及個人組,其中個人組分為一般個人組及青年組(四十歲以下),每人每屆限擇一組參選。評審作業分為科技研發、文創加值、服務創新及人才培育等四項。
  • 上開獎項每二年頒發一次,獎項名額分為團體組二名、一般個人組二名、青年組一名,共計五名為原則。

六、遴選程序

  • 遴選對象資格
    • 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公民、我國政府機關(構)、單位或依法設立之學校、企業、社(財)團法人等團體。
  • 分四階段辦理遴選作業
    • 遴選階段分為推薦及公開徵求、遴選小組評選、總統創新獎之決審及呈報總統。
    • 遴選時程:本要點施行後另以參選須知公告。
  • 推薦及公開徵求
    • 遴選以推薦及公開徵求方式進行。
    • 參選者應依照「總統創新獎申請書」格式撰寫申請資料。
  • 遴選小組評選
    • 為辦理總統創新獎之遴選作業,設科技研發、文創加值、服務創新及人才培育四組遴選小組評審,各小組由總統創新獎委員會聘請九人至十三人組成,並由各遴選小組自行推舉召集人。遴選小組就參選名單進行逐案審查後,提出推薦名單至決審會議。
    • 遴選小組會議至少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始得召開。會議進行審查時,應經出席委員討論後投票,獲得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以上同意票者,始得通過。
    • 遴選小組委員由總統創新獎委員會核聘,均為無給職。
  • 總統創新獎之決審
    • 為決議總統創新獎之得獎名單,由總統創新獎委員會委員與各遴選小組召集人組成決審會議,但遴選小組召集人因故不克出席者,得以書面委託該組遴選小組其他委員一人代理出席。
    • 決審會議至少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始得召開。決審會議進行審查時,應經出席委員討論後投票,獲得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以上同意票者,始得決議得獎名單。
  • 呈報總統
    • 經決審會議決議之得獎名單,由經濟部呈報總統,並於適當時機公布得獎名單。
  • 頒獎及表揚方式
    • 以隆重儀式由總統親自公開頒授獎金新臺幣二百萬元、並頒發獎牌、獎座及獲選證書。

七、本獎項作業相關經費,由經濟部編列年度預算支應。

參選資格

一、參選資格:

  • 團體組:凡我國政府機關(以中央三級機關/單位及縣市政府所屬一級單位為申請單位)、依法設立之大專院校(以校或院級為申請單位)、公民營企業及社(財)團法人等團體。
  • 個人組:凡於產、學、研界及政府機關之個人,長期推動產業創新,具特殊創新成就,對國家社會及產業有卓越貢獻及長遠影響者,或其創新成果對產業具前瞻性及創造性,對未來產業具傑出衍生效益,足為我國產業創新之典範。
    • 一般個人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民。
    • 青年組: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民,且為40 歲以下( 民國70 年1 月1 日以後出生) 之青年。

二、獲獎限制:

  • 團體組:已獲得總統創新獎之團體,不得報名相同獎項。
  • 個人組:已獲得總統創新獎之個人,不得報名相同獎項。

組別與獎額

一、團體組:
  • 二名為原則。
二、個人組:
  • 一般個人組:二名為原則。
  • 青年組:一名為原則。
* 未達評選標準者,獎額得從缺

參選項別

項別名稱 定義說明
科技研發 創新及應用新知識和新科技,採用新的生產方式和經營管理模式,以創新思維開創新產業價值鏈,協助市場擴散及價值創造,進而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及國家經濟發展。
文創加值 將文化要素以符號、文字、圖形、色彩、聲音、形象與影像等資料或資訊,結合創意並整合運用之技術、產品或服務,具創造感動人心、引發人文與社會共鳴及創造高質美感的成果及附加價值,促進整體生活價值提升。
服務創新 應用新知識、新科技和新工藝,以系統整合開創新服務模式及提供新的服務,有效提升服務加值、競爭力、顧客滿意度及整體形象等,並提升社會的生活品質與在地關懷。
人才培育 運用體制內或體制外的教育創新模式,培養優質人才,提升國家及產業人力素質,長期投入培育「量足質精」的優質人力,強化教育與產業之連結及布局全球人才,解決社會問題及提升國家競爭力。

報名日期

一、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110 年9 月30 日(星期四)下午5 時止。 請儘早完成網路報名作業(含報名表與申請書上傳),避免集中於報名時間截止前,因網路流量壅塞而影響報名權益。相關網路報名作業請參考「六之(二)參選步驟」。

參選方式與參選資料

一、參選方式

本獎項以自行報名及推薦參選方式進行之,分述如下:

自行報名:符合參選資格者,得自由報名申請。

  • 填寫報名資料:報名申請之單位或參選人皆須上網登錄報名表,並依照規定格式撰寫申請書(請至官網 www.rocpia.tw下載「申請/推薦書格式」)。
  • 檢附證明文件:
    • 團體組:須檢附單位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政府機關得免附)。
    • 個人組:須檢附1 至5 人(或單位)之推薦表,惟本人與三等親內之親屬不得擔任推薦人。

推薦參選:政府機關、產、學、研及民間團體等,均可推薦參選單位或參選者;惟本人與三等親內之親屬不得擔任推薦人。

  • 填寫報名資料:報名申請之單位或參選人皆須上網登錄報名表,並依照規定格式撰寫推薦書,推薦資料須經被推薦者同意(請至官網 www.rocpia.tw 下載「申請/推薦書格式」)
  • 檢附證明文件:
    • 團體組:須檢附單位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政府機關得免附)及推薦表。
    • 個人組:須檢附1 至5 人(或單位)之推薦表,惟本人與三等親內之親屬不得擔任推薦人。

無論自行報名或推薦參選,每個團體與每人限報一項別。

二、參選步驟

  • 本獎項無論自行報名或推薦參選,均一律採用「網路報名、紙本寄件」方式參加,請以電腦登入本獎項官網: www.rocpia.tw ,點選 我要報名 ,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或以網址: www.applyawards.org.tw 直接進行報名,登錄報名資料前請先詳細閱讀本參選須知。
  • 於網路完成報名表填寫後,將由系統直接給予 參選編號 ,請務必下載 報名表簽章 後再上傳,並依照規定格式進行「申請/推薦書」撰寫與上傳程序(檔案大小限30MB以內之PDF檔)。請務必於 110年9月30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完成上述步驟,始完成網路報名。
  • 完成上述網路報名步驟後,請將紙本資料(含已簽章之「報名表」與「申請/推薦書」,依序排列),採A4格式、雙面印製、膠裝成冊,共15份(含2份正本、13份影本),於110年9月30日(星期四)前(含當日,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10658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9號11樓總統創新獎 工作小組 收」,始完成報名程序,如未依上揭規定步驟報名,寄送紙本參選資料者,則視為無效。
  • 如有相關佐證資料請併入申請書之附件裡,以膠裝裝訂成冊;參選資料(含附件)一旦繳交後,恕不退還,俟獎項徵選作業結束後,資料將由幕僚工作小組統一銷毀。
  • 報名步驟流程圖步驟一登入官網報名專區線上填寫,並下載報名表PDF檔

    請至總統創新獎官網 www.rocpia.tw 【我要報名】專區註冊登入,填寫 報名資訊,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或以網址:取得參選編號後,下載報名表PDF檔。

    步驟二

    報名表PDF檔印出,並簽章

    將已填資料 報名表PDF檔印出並簽章,附於申請/推薦書第1~2頁,製作15份申請/推薦書(2份正本、13份影本:正本定義請參考「備註」),進行紙本膠裝成冊。

    步驟三

    申請書電子檔上傳

    請將 完整申請/推薦書(含第1~2頁簽章後「報名表」)電子檔上傳至 www.rocpia.tw【我要報名】專區(檔案大小限 30MB 以內之 PDF檔)。

    步驟四

    掛號郵寄15份參選資料紙本(2份正本、13份影本)

    請於報名截止110年9月30日(星期四)前,掛號郵寄至10658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9號11樓「總統創新獎工作小組收」(含當日,以郵戳為憑): 畫面內容如與上傳電子檔資料不符,將以電子檔為主。

    報名完成

    *備註:

    正本定義係指報名表需「簽章」,每案需備有2份正本,並於正本申請書封面標記正本。

     

  • 為確保參選權益,寄件前請再確實檢查參選類組、參選項別、參選編號等是否填寫,報名表是否已完成簽名蓋章,相關證明文件是否繳交。另為利聯絡,請詳實填寫111年1月前不致變更之通訊地址及聯絡電話、手機號碼、E-Mail。
  • 每一封袋僅限單一案件報名使用,逾期未完成補件者,即註銷報名資格。

三、補件程序

  • 補件公告與期間:
    • 參選單位或個人所檢附之紙本資料,經幕僚工作小組資格審查後,為資格文件與必備資料不符合規定者,將於110年10月6日(星期三)於總統創新獎官網( www.rocpia.tw)公告「參選編號」及「補正內容」,請自行上網查詢,恕不另行通知參選單位或個人。
    • 補件期限與方式:請於110年10月13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以親送幕僚工作小組或郵寄方式完成補件作業(含當日,以郵戳為憑)。屆時仍未完成補件者,即註銷報名資格,不予退件,參選人不得異議。
  • 補件範疇:
    • 可補件範疇如下:無繳交正本參選資料、公司章未蓋、無設立登記證明、無推薦表、紙本資料份數不足等。
    • 為維持獎項公平性,凡未進行網路報名者、申請書抽換、申請書附表抽換、電子檔抽換等將不予受理補件。
  • 所有參選案件皆依補件公告進行補件程序,恕不受理自行申請補件。
  • 補件資料將由幕僚工作小組進行資料整併,恕不開放參選者或單位進行。
  • 參選人須補件時,請於信封敘明下列項目,俾憑審查。
    • 收件地址:「10658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9號11樓」
    • 收件人:「總統創新獎工作小組」
    • 信封上空白處書寫「參選補件」、「參選項別:○○○○」、「參選編號:○○○」
    • 寄件人地址、姓名及聯絡電話

遴選作業與評審標準

一、遴選作業:

遴選階段共分為資格審查、遴選小組評選、總統創新獎委員會之決審及呈報總統等四階段進行。

遴選小組評選分為初審(申請書審查)與複審(簡報)兩階段,如下說明:

獎項 遴選小組 總統創新獎委員會
初審 複審 決審
團體組 申請書審查及初審會議 簡報複審會議 總統創新獎委員會
個人組

備註:

  • 個人組簡報複審得由參選人親自參加或由推薦單位進行推薦說明。
  • 主辦單位得視需要,邀請受推薦單位至總統創新獎委員會會議進行報告。
  • 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於評審期間,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情形,經風險評估及防疫優先原則,若無法辦理複審作業,將另採線上會議進行。

二、評審準則:

團體組

科技研發項

評審指標 原始分數 權重 實際分數
1.長期深耕創新研發,具智慧資本及專利價值,獨特性、領先性與競爭性。 25 97% 97分
2.創新成果具國內外競爭優勢,為產業創新之典範或領導者。 25
3.能提升產業技術層次、帶動產業升級及引發國內外投資。 25
4.創新成果對產業鏈及產業聚落產生正面影響及推力。 25
5.營造性別平等工作環境成效。 100 3% 3分
合計 100分

文創加值項

評審指標 原始分數 權重 實際分數
1.能提升文創產業價值層次,對促進國際文化交流及我國文化有卓越成就。 25 97% 97分
2.創新模式對活化文創產業及持續發展,產生重大正面影響及推力,且提升國內文化風氣之影響性及貢獻。 25
3.用文創概念或策略,提升自身形象或促成轉型,獲得社會大眾之認同。 25
4.善用文化中的獨特性和故事性加入創新元素或文化科技,以文化內涵提振生活價值。 25
5.營造性別平等工作環境成效。 100 3% 3分
合計 100分

服務創新項

評審指標 原始分數 權重 實際分數
1.具備「服務創新模式」,為國內外主要競爭者或領先者。 25 97% 97分
2.創新成效扣合全球性趨勢,實踐生活樣態,為國內服務創新之典範。 25
3.運用科技改善服務流程,能提升服務品質及價值。 25
4.創新模式對創造「感動服務」及「民生福祉」具貢獻。 25
5.營造性別平等工作環境成效。 100 3% 3分
合計 100分

人才培育項

評審指標 原始分數 權重 實際分數
1.具備創新的人才培育機制、成效,建構符合產業需求之培育模式,並對產業具有特殊的成就與貢獻。 25 97% 97分
2.創新模式與國家人力資源規劃扣合,優化產業結構人才。 25
3.強化產學研合作機制,平衡產業人才供需落差,並與國際接軌,培育國際視野人才。 25
4.創新成效具有推動國家永續發展之影響性及貢獻。 25
5.營造性別平等工作環境成效。 100 3% 3分
合計 100分

個人組

一般個人組

評審指標 原始分數 權重 實際分數
1.具特殊成就或對國家社會及產業有卓越貢獻。 25 100% 100分
2.長期推動產業創新且具重大影響性及改革性。 25
3.建立新興產業或模式,顯著提升產業競爭力。 25
4.帶動產業成長,對產業與國家經濟具卓越之衍生效益。 25
合計 100分

青年組

評審指標 原始分數 權重 實際分數
1.創新成果具有特殊優良事蹟或傑出表現。 25 100% 100分
2.創新成果對產業具前瞻性及創造性。 25
3.創新成果具未來發展潛力、成長性及可塑性。 25
4.創新成果對產業具傑出衍生效益。 25
合計 100分

報名及評審流程

獎勵方式與其他事項

一、獎勵方式:

  • 舉辦頒獎典禮,由總統頒發每位得獎者獎金200 萬元、證書及獎座。
  • 出版中英文「得獎專輯」及得獎者媒體專題報導。
  • 舉辦國家級「創新講座及論壇」,擴散得獎者成功經驗。

二、其他事項:

  • 得獎者若經查證有不實陳述、或出現重大爭議糾紛有損社會形象或民眾觀感等,主辦單位可撤銷其得獎榮譽,並追回獎金、獎座及獲選證書。
  • 上述未盡事宜,主辦單位經濟部保留調整活動之權利,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

聯絡我們

一、聯絡人及聯絡電話:(02)2325-6800

  • 科技研發分項:
    • 分機885黃先生
    • 分機883朱先生
    • 分機887沈先生
  • 文創加值分項:
    • 分機893李小姐
    • 分機882張小姐
  • 服務創新分項:
    • 分機891林小姐
    • 分機886吳小姐
  • 人才培育分項:
    • 分機881魏小姐
    • 分機880鄭先生

二、傳真:(02)2325-6816

三、聯絡信箱: rocpia-info@umail.hinet.net

四、地址:10658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9號11樓 總統創新獎工作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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