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第八屆「海峽杯」全國書畫作品展徵稿
為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展示當代書法、繪畫藝術魅力,促進海峽兩岸文化藝術交流與合作,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共同書寫和描繪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在提升海峽兩岸書畫藝術交流平台基礎上,進一步打造兩岸文化交流合作基地,決定在第十四屆海峽兩岸(廈門)文化產業博覽交易會期間,舉辦第八屆“海峽杯”全國書畫作品展,現將有關徵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舉辦單位
主辦單位:人民政協報社、福建省美術家協會、福建省書法家協會、政協廈門市翔安區委員會、台灣兩岸和平文化藝術聯盟總會。
協辦單位:福建省收藏家協會、廈門市美術家協會、廈門市書法家協會。
承辦單位:廈門市翔安區政協辦公室、廈門市翔安區文體促進會、金門縣書法學會。
執行單位:廈門文廣會展有限公司
二、組織機構
本屆“海峽杯”全國書畫作品展組委會由主辦、承辦單位有關領導共同組成。
評委由大賽組委會聘請國展評委、著名書畫家組成(為保證評審的公平性,恕不公佈評委名單)。
三、徵稿對象
年滿18週歲(2003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的海內外書畫家、各級書畫協會會員及有一定書畫造詣的愛好者均可投稿。
四、徵稿要求
1、作品內容健康向上,以弘揚偉大民族精神,促進祖國統一,共築“中國夢”為主旋律。詩詞、楹聯、古今名人名句均可。
2、書法作品為毛筆書法,書體不限。草書和篆書作品須另附釋文,規格為6尺整張宣紙以內,橫豎均可,風格不限。手卷、冊頁作品均可投稿。所有作品除冊頁外請勿裝裱,歡迎投寄多字數作品。
3、繪畫為中國畫,題材不限,山水、花鳥、人物皆可。國畫作品規格為4至6尺整張宣紙以內,橫豎均可,無須裝裱。
4、本次展覽不徵集硬筆書法和篆刻、刻字作品。
5、不收取作品評審費。
6、作品需附作者身份證複印件和150字左右的藝術簡歷一份(用A4紙打印)。
7、作品背面右下角請用正楷標註作者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通訊地址、郵編、常用電話號碼及參賽作品尺寸。
8、為保證參賽作品順利寄達,請用掛號或快遞寄出,並請註明第八屆“海峽杯全國書畫作品展”字樣。
五、作品評審及獎勵辦法
1、評委會本著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對所有投稿作品進行評審。評審結果將在專業書畫報及相關網絡等媒體上公佈。
2、本次展覽設入展作品330件(含獲獎優秀作品),評出書法、繪畫獲獎作品各15件。其中書法、繪畫一等獎各2名,書法獎金每人10000元,繪畫獎金每人15000元;書法、繪畫二等獎各3名,書法獎金每人5000元,繪畫獎金每人8000元;書法、繪畫三等獎各10名,書法獎金每人2000元,繪畫獎金每人3000元。以上所述獎金均為稅後、人民幣。
3、福建省籍非省書協、省美協會員作者的作品被評為獲獎作品的,可作為福建省美協、省書協的入會條件之一。所有入展作品均頒發入展證書,獲獎作品頒發獲獎證書。入展與獲獎者均獲贈《第八屆“海峽杯”全國書畫展作品集》1冊。
六、徵稿時間
自見報之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以作者當地郵戳為準。
七、展覽及出版事項
1、作品展覽時間:獲獎作品和入展作品將於2021年12月在廈門市美術館展出,屆時將邀請相關領導、兩岸著名書畫家代表、本屆活動部分獲獎者及社會知名人士參加開幕式。
2、所有獲獎作品與入展作品將結集出版《第八屆“海峽杯”全國書畫展作品集》。
3、所有參賽作品(含獲獎和入展作品)由主辦單位收藏,並擁有出版和處置的權力。因人手有限,所有投稿作品不退件。凡投稿者均視為已確認並遵守徵稿通知之規定。
八、來稿請寄:
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軟件園二期望海路6號之三1樓 郵編:361100
聯繫電話:0592-5921202
第八屆“海峽杯”全國書畫作品展組委會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