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第十屆臺中文學獎
壹、宗旨:
為持續累積臺中市的文學能量,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以下稱本局 )本( 110 )年舉辦第十屆臺中文學獎徵文活動,規劃多元徵選文類,開放書寫題材,讓不同創作領域的寫作者透過作品來呈現文學豐富的面向,激發創作的動能,並出版及保存優良文學作品。
貳、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二、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三、 承辦單位:文訊雜誌社
四、 協辦單位:中央書局、紀州庵文學森林、Readmoo讀墨
參、徵選類別:
一、 參選者資格︰徵稿對象不拘( 無國籍、居住地等限制,海外民眾亦可參加,惟各類別皆須以繁體中文創作 ),本局及承辦單位所屬員工及三親等( 含 )以內親屬不得參加。
二、 參選作品有下列情形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選、得獎資格,追回獎金、獎座( 狀 ),公布其違規情形之事實,並保有法律追訴權,一切法律責任概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 一 ) 作品稿件上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
( 二 ) 在任何報刊、雜誌、網站、部落格、臉書等公開媒體發表。
( 三 ) 已輯印成書。
( 四 ) 已在其他比賽中獲獎。
( 五 ) 在徵文期間至得獎名單公布前,將作品重複投稿其他文學獎。
( 六 ) 抄襲、翻譯、侵害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加。
三、 徵選主題︰主題不限。
四、 作品規格︰( 每人可同時參加各文類,但每類以一篇為限。
投稿字數均含標點符號,作品名稱不列入字數。 )
( 一 ) 小說:8000~12000字。
( 二 ) 散文:3000~4000字。
( 三 ) 新詩:30~40行。
( 四 ) 古典詩:須創作組詩( 4首為一組 ),限絕句或律詩組詩,請遵守近體詩格律。
( 五 ) 臺語詩:20~30 行( 以臺語為創作文體者應使用教育部公告臺羅拼音與推薦用字 )。
( 六 ) 客語詩:20~30行
( 七 ) 童話:3000字以內。
( 八 ) 國高中職生散文:國中組 800~1200 字、高中職組 1600~2000字。
肆、報名方式:
一、 請至本局網站( http://www.culture.taichung.gov.tw/ )或活動網站( https://www.tla.taichung.gov.tw/site )下載報名表( 含著作權授權書 )。
二、 文學創作獎採紙本報名方式,參選者應繳交文件如下:
( 一 ) 請詳細填寫報名表一份,並請簽名。
( 二 ) 參選作品紙本一式六份。
( 三 ) 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 具中華民國籍者請附上中華民國身分證或戶口名簿,非中華民國籍者請附上護照影本或所在國身份證明文件 )。
( 四 ) 報名「國高中職生散文」類別者,
1.在學學生請另附學生證影本( 須有109學年度第2學期註冊章 )。
2.應屆畢業生則請另附畢業證書影本。
( 五 ) 作品及相關資料郵寄至「100012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1 號B2 第十屆臺中文學獎工作小組收」,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徵選之「文類」,一律以掛號郵寄。
三、 文學創作獎作品以電腦繕打者,內文新細明體14號,直式橫書,以A4規格紙張雙面列印,編列頁碼,長邊裝訂。以手寫投稿者,請以標準稿紙書寫並編列頁碼。投稿請自留底稿,恕不退稿,報名後作品不得要求刪修或置換。
四、 補件程序:
參選者如須補繳紙本文件( 如報名表、作品、身分證明影本等 ),承辦單位得以電子郵件、傳真、簡訊或其他電子文件通知,並視為自行送達。參選者應確保所提供之電子郵件信箱、行動電話等通訊資料可正常使用,以備承辦單位通知。參選者應於接獲補件通知之日起3日內( 以郵戳為憑 ),以限時掛號郵寄至「100012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1號B2 第十屆臺中文學獎工作小組」,並於信封上註明「補件編號」( 補件編號於通知補件時將告知參選者 )補齊,逾時即視為無效投稿。
伍、收件日期:
110年7月9日( 星期五 )至110年9月6日( 星期一 )止( 以掛號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
陸、評審:
一、 資格審查:依據本簡章審定。
二、 文學創作獎作品審查: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初、決審。若評審委員認為作品未達水準,得決議獎項從缺或調整各類得獎名額。
柒、獎勵:
一、 文學創作獎:
各類錄取名額與獎勵如下:
( 一 ) 小說
- 第一名( 1名 ),獎金新臺幣12萬元,獎座乙座及獎狀乙紙。
- 第二名( 1名 ),獎金新臺幣9萬元,獎狀乙紙。
- 第三名( 1名 ),獎金新臺幣7萬元,獎狀乙紙。
- 佳 作( 3名 ),獎金新臺幣3萬元,獎狀乙紙。
( 二 ) 散文
- 第一名( 1名 ),獎金新臺幣10萬元,獎座乙座及獎狀乙紙。
- 第二名( 1名 ),獎金新臺幣7萬元,獎狀乙紙。
- 第三名( 1名 ),獎金新臺幣5萬元,獎狀乙紙。
- 佳 作( 3名 ),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狀乙紙。
( 三 ) 新詩
- 第一名( 1名 ),獎金新臺幣8萬元,獎座乙座及獎狀乙紙。
- 第二名( 1名 ),獎金新臺幣5萬元,獎狀乙紙。
- 第三名( 1名 ),獎金新臺幣3萬元,獎狀乙紙。
- 佳 作( 3名 ),獎金新臺幣1萬5仟元,獎狀乙紙。
( 四 ) 古典詩
- 第一名( 1名 ),獎金新臺幣8萬元,獎座乙座及獎狀乙紙。
- 第二名( 1名 ),獎金新臺幣5萬元,獎狀乙紙。
- 第三名( 1名 ),獎金新臺幣3萬元,獎狀乙紙。
- 佳 作( 3名 ),獎金新臺幣1萬5仟元,獎狀乙紙。
( 五 ) 臺語詩
- 第一名( 1名 ),獎金新臺幣5萬元,獎座乙座及獎狀乙紙。
- 第二名( 1名 ),獎金新臺幣3萬元,獎狀乙紙。
- 第三名( 1名 ),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狀乙紙。
- 佳 作( 3名 ),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狀乙紙。
( 六 ) 客語詩
- 第一名( 1名 ),獎金新臺幣5萬元,獎座乙座及獎狀乙紙。
- 第二名( 1名 ),獎金新臺幣3萬元,獎狀乙紙。
- 第三名( 1名 ),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狀乙紙。
- 佳 作( 3名 ),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狀乙紙。
( 七 ) 童話
- 第一名( 1名 ),獎金新臺幣5萬元,獎座乙座及獎狀乙紙。
- 第二名( 1名 ),獎金新臺幣4萬元,獎狀乙紙。
- 第三名( 1名 ),獎金新臺幣3萬元,獎狀乙紙。
- 佳 作( 3名 ),獎金新臺幣1萬5仟元,獎狀乙紙。
( 八 ) 國高中職生散文
1. 國中組
- 第一名( 1名 ),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座乙座及獎狀乙紙。
- 第二名( 1名 ),獎金新臺幣7仟元,獎狀乙紙。
- 第三名( 1名 ),獎金新臺幣5仟元,獎狀乙紙。
- 佳 作( 5名 ),獎金新臺幣2仟元,獎狀乙紙。
2. 高中職組
- 第一名( 1名 ),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座乙座及獎狀乙紙。
- 第二名( 1名 ),獎金新臺幣7仟元,獎狀乙紙。
- 第三名( 1名 ),獎金新臺幣5仟元,獎狀乙紙。
- 佳 作( 10名 ),獎金新臺幣2仟元,獎狀乙紙。
捌、公布及頒獎:
一、 預計於110年11月在本局及活動網站公布得獎名單( 另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得獎者 )。
二、 預計於 110 年擇期舉辦頒獎典禮,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玖、出版:
得獎作品將集結出版專書,並致贈得獎者每人5冊。
壹拾、注意事項:
一、 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授權本局於該著作存續期間,於公益用途下,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本局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二、 參選資格不符規定、偽造資格證明,或作品字跡( 體 )潦草、影印模糊致辨識困難者,作品將不予評審。
三、 得獎作品如有著作權糾紛涉訟,經法律程序敗訴確定者,取消其得獎資格;損害第三人權利者,由作者自行負責。若因作品抄襲致本局名譽、權益受損,本局得以追究其法律及其他應負之責任。
四、 參選者所送作品格式有疑義時,由評審委員合議認定之。
五、 報名參選者視為已詳讀並認同本簡章內所有規定。投稿作品一律不退還,請自行另留存稿件文本。
六、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價值若超過新臺幣 1,000 元,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獎金或給與價值總額超過新臺幣20,010元,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含同一課稅年度於境內住滿 183 天以上之外國人、華僑及大陸人士 )須就中獎所得代扣 10% 稅額;非中華民國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同一課稅年度未於境內住滿 183 天以上之外國人、華僑及大陸人士 )須就中獎所得扣繳 20%稅額。得獎者須依規定交付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若得獎者經通知拒絕繳納代扣稅額,視為得獎者放棄得獎權益,亦不再進行得獎名單遞補。
七、 本簡章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以臺中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壹拾壹、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並公布於本局及活動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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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知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辦理「第十屆臺中文學獎」徵文活動訊息,請查照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文化局110年7月5日中市文研字第1100012361號函辦理。 二、檢送「第十屆臺中文學獎」徵文活動簡章及宣傳海報各1份供參。
- 轉知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第十屆臺中文學獎」徵文活動簡章及宣傳海報各1份,請踴躍參與。一、為鼓勵民眾提筆創作,發掘文學創作人才,爰辦理旨揭活動。 二、報名資格不限國籍與居住地,不限制創作題材。徵文類別包含小說、散文、新詩、古典詩、臺語詩、客語詩、童話及國高中職生散文,單一獎項最高獎金新臺幣12萬元,徵件日期自110年7月9日起至110年9月6日止。 三、惠請各國、高中職、大學老師踴躍轉知及鼓勵學生創作投稿,充實暑假期間。 四、紙本宣傳海報及簡章後續將另寄達,館舍開放後,敬請協助張貼、擺放及分發所屬單位。相關活動詳情請至本局網站( https://www.culture.taichung.gov.tw )或臺中文學獎網站( https://www.tla.taichung.gov.tw/ )查詢,活動洽詢專線02-23433142*507林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