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臺北市五人制足球聯賽

2021臺北市五人制足球聯賽

報名時間: 2021-02-17 ~ 2021-02-19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臺北市足球推廣協會臺北市幼兒足球協會台北市中正區體育會臺北市立南港高級中學臺北市立民族實驗國民中學臺北市立明道國民小學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商業家事職業學校

主辦單位電話: 0933-029242

主辦單位Email:ci6268x@yahoo.com.tw

一、 宗 旨:

響應運動人口倍增計畫,增進市民身心健康,提昇運動風氣並培養正當娛樂。

二、 指導單位:

中華民國足球協會。

三、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臺北市足球推廣協會、臺北市幼兒足球協會、台北市中正區體育會、臺北市立南港高級中學、臺北市立民族實驗國民中學、臺北市立明道國民小學、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商業家事職業學校( 待確定 )。

四、 協辦單位:

中華民國迷你足球協會、臺北PlayOne女子足球隊、普雷萬有限公司、臺北市大安區體育會足球委員會。

五、 比賽日期:

110年3月6日〜6月6日。

( 以上比賽時間皆安排於週六及週日,主辦單位保留比賽時間與地點變更權利 )

六、比賽地點:

臺北市立南港高中活動中心1樓( 臺北市南港區向陽路21號 )
臺北市立民族實驗國民中學活動中心1樓( 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13號 )
臺北市立明道國民小學活動中心4樓(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二段138巷61號 )
臺北體育館4樓( 臺北市南京東路4段10號 )
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商業家事職業學校( 臺北市信義區松山路655號 )( 待確定 )
華中橋河濱公園五人制足球場( 備用場地 )

七、比賽分組、參賽資格及報名人數:

上半年

組號 組 別 參 賽 資 格 報名人數 隊數 備註
A 小小組( U8 ) 101年9月2日至103年9月1日出生者。 最多14人 48隊
B 小中組( U10 ) 99年9月2日至101年9月1日出生者。 最多14人 48隊
C 小高女生組( U12 ) 97年9月2日以後出生,限女生組隊參加。 最多14人 6隊
D 青少年甲組( U15 ) 94年9月2日至97年9月1日出生者。 最多14人 6隊
E 青少年乙組( U15 ) 94年9月2日至97年9月1日出生者。 最多14人 16隊
F 青年甲組( U18 ) 91年9月2日至94年9月1日出生者。 最多14人 6隊
G 青年乙組( U18 ) 91年9月2日至94年9月1日出生者。 最多14人 12隊
H 社女組 女生組隊參加。 最多14人 6隊
I 家長組 限今年參賽球員家長,可自由組隊參加,曾入選國家隊及現役甲組球員不得報名。 最多14人 6隊

說明:

( 一 ) 體育班請報名甲組,甲組報名隊數如不足3隊,則併入乙組賽程。

( 二 ) 有年齡下限的組別,未達年齡者請勿報名。

( 三 ) 每人限報名1隊,同一所學校、俱樂部或教練,每個組別限報名2隊。

八、 報名日期:

110年2月17日( 星期三 )09:00起至2月19日( 星期五 )17:00截止。

九、 報名方式:

( 一 ) 報名表可至臺北市政府體育局網址: www.tms.taipei.gov.tw 【最新消息】下載。

如對報名手續及規程,有任何疑問請電洽:0933-029242 孫惠如。

( 二 ) 報名費:新台幣2,000元,報名截止後,承辦單位將e-mail說明繳費方式,繳費成功才算完成報名手續。

( 三 ) 請按規定時間報名,提早報名概不受理。分組報名至各組隊數額滿為止,超過報名隊數,則該組不再受理報名,僅通知候補序號。

( 四 ) 請填妥報名表,e-mail至 ci6268x@yahoo.com.tw ,請注意:

1、不同隊伍請將檔案分開,1支隊伍用1個電子檔案( 請用excel檔,不接受pdf 檔或jpg檔 ),如果同時報名多支隊伍,傳送時請一次夾所有電子檔案,不要一張報名表傳送一次。

2、 請用隊名作為檔名,因此,不同組別請勿用同樣的隊名。

3、 請勿擅自更改報名表格式內容。

4、 報名表上的資料需完整及正確,特別是球員名字,因為要製作秩序冊及獎狀,報名表上名字打錯,所有資料也會跟著錯,另外,出生年月日與參賽資格有關,報名前請確定報名資料之正確性。

5、 報名隊伍之隊名如有重複,後報名者,大會將通知更換隊名。

6、 出生年月日請統一用民國。

7、 如要更正報名資料,請注意:

( 1 ) 請e-mail更新後的報名表電子檔,檔名除隊名外請加註更1、更2。

( 2 ) 除傳來更新報名表外,信上請說明更正事項,因為有些資料已經入檔,如果不特別說明,恕不受理更新。

( 3 ) 隊名更新需在領隊會議前3天,更換或增減隊員需在領隊會議前1天,領隊會議後,恕不受理任何更新事項。

8、 未收到e-mail回覆確認收件者,請主動電話確認。

9、 有多組為3隊進行預賽( 打★者 ),皆為3隊取2隊晉級,請注意最低出賽場次可能只有2場,報名後不得以出賽場次太少為由要求退報名費。

10、 因3隊1組的分組預賽一天就比完,球隊晉級後必須完全按照賽程圖及場次表,晉級後的場次無法作任何更動,請於報名前審慎考慮是否要報名,並注意球員的分流與分級,屢次晉級後棄權的球隊,大會有權於隔年賽事拒絕受理該球隊報名。

十、 抽籤及領隊會議:

時間: 110年2月23日( 星期二 )上午10時。

地點:臺北體育館7樓702會議室( 臺北市南京東路4段10號 )( 地點待確定 )。

十一、 比賽制度:

( 一 ) 預賽採循環制,複賽採淘汰賽,詳細賽程圖,報名截止後於領隊會議公布之。

( 二 ) 各組報名隊數不足3隊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併入他組或取消該組比賽。

( 三 ) 於臺北市政府體育局網址: www.tms.taipei.gov.tw 【最新消息】公佈賽程表。

十二、 比賽規則:

( 一 ) 採用國際足球總會公佈之最新FUTSAL足球比賽規則。

( 二 ) 比賽時間:( 以裁判計時為準,不停錶計時 )小小組:每場比賽上下半場各15分鐘,中場休息5分鐘。

其餘各組:每場比賽上下半場各20分鐘,中場休息5分鐘。

上下半場每隊各有1分鐘的暫停時間。

循環賽比賽結束和局不延長加賽,進入淘汰賽及決賽時,平手後一律罰球點球決定勝負。

十三、 名次判定:循環賽:

( 一 ) 勝一場得3分、敗一場0分、和局各得1分,沒有加時賽,以積分多寡判定之。惟為提供循環賽後如2隊或3隊積分相同時便於判定何者為勝方起見,於和局後立即比踢罰球點球,2隊各派踢球員1名比踢罰球點球,贏者立即獲勝,若平手再各派踢球員1名比踢罰球點球,以此類推直到分出勝負為止。

( 二 ) 2隊積分相同時,依據下列順序判別名次:

1、 勝隊佔先。

2、 2隊比賽為和局時,以該場次比踢罰球點球勝者佔先。

( 三 ) 3隊( 含 )以上積分相同時,依據下列順序判別名次:

1、 該循環賽中相關球隊比賽之正負球差多者佔先。

2、 該循環賽中相關球隊比賽之進球數多者佔先。

3、 該循環賽中全部球隊比賽之正負球差多者佔先。

4、 該循環賽中全部球隊比賽之進球數多者佔先。

5、 抽籤決定。

( 四 ) 決賽隊伍分組循環之成績,併入決賽隊伍間之循環賽之成績計算,與非決賽隊伍間之相關成績不列入決賽計算。

淘汰賽:比賽和局,直接踢罰球點球判定勝負,點球方式:

( 一 ) 雙方PK人數需相同,例A隊為8人,B隊為10人,則雙方各派出8人上場。

( 二 ) 首輪PK以3球/人分出勝負,若3球/人後無法分出勝負,則雙方再派一人PK,直至分出勝負為止;若場上8人皆踢完仍無法分出勝負,則再從頭開始,但球員順序可更動、不必依照第一輪PK的順序。

( 三 ) PK期間,守門員可隨時更換。

( 四 ) PK時,尚未踢球的PK球員順序可隨時更動。

十四、 比賽用球:

室內五人制足球比賽用球。

十五、 獎勵:

小小組及小中組取前8名,其餘各組取前4名,4隊報名取前3名,3隊報名取前2名。

1〜8名隊伍頒發獎狀。

1〜3名隊伍頒發獎盃1座,每人頒發獎牌乙只。

十六、 申訴:

須由領隊或教練提出,本比賽除資格問題,應於每場比賽前由各隊自行提出檢查( 賽後不予處理 ),其他申訴事件,應於該場比賽後一小時內用書面提出,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伍仟元,交由大會處理,如申訴理由不成立時,保證金沒收,凡申訴案件以大會判決為終決,不得異議。

十七、 注意事項:

( 一 ) 參加球隊膳食及交通自理。

( 二 ) 球員需按規定配戴謢脛,以維安全。請盡量穿著統一服裝,如有兩套球衣者,賽程隊名排於前者,穿著深色球衣,在後者著淺色球衣。

( 三 ) 凡棄權、球員互毆、超齡球員、侮辱裁判及不服裁判判決等之球隊,取消比賽資格

( 已賽成績不予計算 )。

( 四 ) 上場球員如有冒名頂替或不在報名名單內情事發生,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應判全隊棄權( 已賽成績不予計算 )。

( 五 ) 各隊應於排定賽程時間前半個小時報到,逾比賽時間10分鐘未出場者,以棄權論,取消其繼續比賽資格( 已賽成績不予計算 )。

( 六 ) 比賽時請備妥身份證、學生證( 須有出生年月日方為有效證件 )或健保卡以作為身份證明,如無法證明身份得取消參賽資格。

( 七 ) 要求查驗證件應在比賽開始前提出,比賽開始後概不受理。

( 八 ) 凡在比賽中被判紅牌( 立即離場 )或2次黃牌( 含不同場 )警告之球員,應自動於次場停賽,如再得到黃牌,則再停賽一場。

( 九 ) 嚴禁戴一般眼鏡上場比賽,運動眼鏡則不在此限,但需由裁判檢查認定;比賽一律

穿平底球鞋或膠鞋,不得穿有顆粒之類的球鞋出場【符合五人制室內場地比賽規定】。

( 十 ) 球員須於比賽期間注意自身安全,比賽期間如有身體不適情形發生,請立即告知比賽裁判。各隊領隊也須自備各式醫療與運動傷害防治用品,除緊急事故發生,大會將不主動提供各式醫療用品供各隊使用。

( 十一 ) 閉幕典禮,請各得獎隊伍務必參加。

十八、 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由大會召開會議研議並公佈之,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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