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客庄12大節慶「客鼓鳴心」鼓王爭霸戰
壹、前言:
鼓王爭霸戰是為了慶祝富源( 舊地名拔仔庄,包含現今的富民、富源及富興村 )保安宮內供奉主神–城隍爺聖誕而衍生的活動。在清光緒年間拔仔庄是花東縱谷南北交通及軍事重鎮,清廷相當重視,於是派將領張兆連從左營帶軍來此屯墾,並且於現在富源國小所在位置紮營築城。為使來此屯墾的清軍有個心靈寄託,信眾謝芳榮興建茅草屋( 幾經修建為現今的保安宮 ),祭祀源自福建同安霞海府城隍,保安宮是花蓮地區最早的城隍廟,一直是拔仔庄當地居民的信仰中心。
農曆五月十三日為城隍聖誕,居民為了感謝城隍爺保佑、守護,每到城隍聖誕之時,拔仔庄內共24鄰,每一鄰皆出一個陣頭,以人力合挑大鼓方式參加五月十二日晚間的「城隍暗訪」遶境活動,以鼓陣繞境方式慶祝,鑼鼓喧天、熱鬧非凡,這種特別的慶祝活動已有一百多年歷史。
拔仔庄鼓王爭霸戰不同於其他鼓藝賽事,在社會組比賽部分是以人力合扛轎鼓為中心,除需基本的鼓藝技巧外,在選手身高、體力不一致的情況下更需具備相當的配合度及團結力並經無數次的練習才能穩穩的扛起轎鼓,使鼓手敲響一聲聲憾動人心的鼓樂,期透過活動的辦理,扶植鼓藝民俗技藝團體,提供一個展演平台,經由創意發想及練習,凝聚團體向心力,彼此切磋鼓藝、鼓技,俾達到永續傳承民俗技藝文化之目的。
貳、指導單位:
客家委員會
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
承辦單位: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
參、比賽時間:
- 社會組訂於110年8月1日( 星期日 ) 上午辦理
- 學生組訂於110年8月1日( 星期日 ) 下午辦理
比賽地點:
花蓮縣瑞穗鄉富源國小
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110年7月9日( 星期五 )或各組別達預計招收隊數額滿為止,請儘早報名,以免向隅。
肆、活動辦理方式:
一、 活動辦法:
( 一 ). 參賽資格
1. 社會組:不分年齡,自由組隊。
2. 學生組:國小、國中學生。
( 二 ). 競賽內容:
1. 社會組
( 1 ) 預計招收10隊。
( 2 ) 每隊人數11-30人( 隊員需含:掌旗者、扛轎者( 4〜8名 )、鼓手、敲鑼者、擊鈸者,其餘人員可自行安排 )。為展現團隊形象,服裝需统一且服裝或其配件需富含客家或染布元素,並請遵守善良風俗及國民生活禮儀,禁止穿拖鞋比賽。每隊皆需備有戰旗,展現團隊尬鼓氣勢,無戰旗者不得參賽。
( 3 ) 參賽隊伍於一定範圍內( 約籃球場全場大小 ),採各自演繹方式,不對尬。其演繹方式以轎鼓及鑼鈸為中心,輔以其他樂器,藉鼓聲引導隊伍呈現爭戰氣勢,帶動整體氣氛。全程擂鼓演出於5-6分鐘內完成,每不足或超過1分鐘扣總分1分。
( 4 ) 比賽使用之樂器以花蓮縣政府提供之1轎鼓、2鑼、2鈸為主,可自行搭配其他樂器( 不可再增加鼓類樂器及鑼鈸 ),也歡迎参賽團隊發揮創意,結合彩粧、服裝、道具( 禁止使用有危險性的器械兵刃 ),以及各類雜耍、陣頭,應用客家元素及環保資源再利用政策概念等方式,以增加活動的精采及熱鬧性,並發揚客家文化之美。
( 5 ) 花蓮縣政府提供105年鼓樂徵選入選鼓曲供參,請自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網站下載 ( http://hk.hl.gov.tw ) ,點選檔案下載→2016客庄12大節慶「客鼓鳴心──鼓王爭霸戰」鼓樂徵選入選作品。
( 6 ) 尬鼓比賽進行時將有專人於場邊引導,並於比賽結束時鳴哨告知。
( 7 ) 活動當日因氣候炎熱,比賽場地之地面溫度高,建議不要赤腳或坐地演出。
( 8 ) 評分標準:聘鼓藝專長裁判5人進行評審,評分項目及配分如下:
鼓技成熟度及團隊表現( 合作默契 ) | 40% |
鼓轎動態展現度 | 20% |
鑼鈸等其他樂器和諧度 | 10% |
客家文化創意表現( 服裝造型、曲目、表演內容等 ) | 20% |
戰旗( 設計創意、掌旗氣勢、精神表現 ) | 10% |
( 9 )扣標準分:
A.嚴重疏失
違規參賽,如人數不足或超過、鼓轎未扛離地、於鼓轎加裝輪子、增加鼓類樂器,將不列入冠、亞、季軍及特優名次。
B.普通疏失
不滿5分鐘或超過6分鐘者,每不足或超過1分鐘扣總分1分。
2. 學生組
( 1 ) 預計招收15隊
( 2 ) 組隊成員6-30人,隊員需全程参與競賽。為展現團隊形象,服裝需统一且服裝或其配件需富含客家或染布元素,並請遵守善良風俗及國民生活禮儀,禁止穿拖鞋比賽。
( 3 ) 創意尬鼓競技賽,不論使用傳统大鼓或中式鼓、西洋鼓、東洋鼓、花鼓、創意鼓均可。特別歡迎参加團隊發揮創意,將客家元素及環保資源再利用政策概念展現在彩妝、服飾及道具製作( 禁止使用有危險性的器械兵刃 )。
( 4 ) 參賽隊伍於一定範圍內,或動或靜,展現鼓藝技巧及團隊精神,全程擂鼓演出於6-8分鐘內完成,每不足或超過1分鐘扣總分1分。
( 5 ) 活動當日因氣候炎熱,比賽場地地面溫度高,建議不要赤腳或坐地演出。
( 6 ) 評分標準:聘鼓藝及美學專長裁判5人進行評審,評分項目及配分如下:
鼓技成熟度 | 60% |
鑼鈸等其他樂器和諧度 | 10% |
文化創意表現 | 10% |
服裝造型表現( 具客家、環保或染布元素 ) | 10% |
團隊表現( 合作默契 ) | 10% |
( 7 ) 扣分標準:
A. 嚴重疏失
違規參賽,如人數不足或超過,將不列入冠、亞、季軍及特優名次。
B. 普通疏失
不滿6分鐘或超過8分鐘者,每不足或超過1分鐘扣總分1分。
( 三 ). 獎勵辦法:
1. 社會組:
評選出2021鼓王爭霸戰─冠軍頒發獎金5萬元整及獎盃1座、亞軍頒發獎金3萬元整及獎盃1座、季軍頒發獎金2萬元整及獎盃1座、另列3名特優隊伍頒發獎金1萬元整及獎盃1座;其餘未得獎隊伍頒贈表演費5,000元整。
2. 學生組:
評選出2021鼓王爭霸戰─冠軍頒發獎金5萬元整及獎盃1座、亞軍頒發獎金3萬元整及獎盃1座、季軍頒發獎金2萬元整及獎盃1座、另列4名特優隊伍頒發獎金1萬元整及獎盃1座;其餘未得獎隊伍頒贈表演費5,000元整。
3. 獲獎團隊將於賽後接受長官或現場貴賓頒獎。
4. 獲獎團隊於賽後頒贈獎狀1幀、未獲獎團隊頒贈參賽證明。
5. 獲獎團隊指導老師頒贈獎狀1幀。
6. 參賽團隊請於賽後一星期內提供參賽者及指導老師名單,以利製作獎狀及參賽證明。
( 四 ). 參賽補助內容:
依序完成報名,並遵守簡章各項規定前來競賽後,將補助參賽團隊「戰旗製作費」或「車馬費」、「參賽服裝租賃費」、「道具製作材料費」,每隊補助上限新臺幣15,000元整。
二、 保證金收取方式:
( 一 ). 為避免報名後卻未前來參賽,而損及其他欲參賽隊伍之權利,於報名時將收取新台幣3,000元之保證金。
( 二 ). 若已報名之參賽隊伍,於比賽當日無故不到場參賽,將沒收該保證金,不得異議。
( 三 ). 已參賽之隊伍,保證金當日無息退還。
三、 鼓藝研習:
( 一 ) 為使參加尬鼓競技隊伍的鼓藝能精益求精,辦理「鼓藝研習」,可由該團隊或由花蓮縣政府聘請專業鼓藝教師進行教學,分為社會組及學生組。
( 二 ) 申請鼓藝研習之隊伍,務必組隊參加110年鼓王爭霸戰尬鼓競技,未組隊參加者,將不予撥付研習講師費。
( 三 ) 提供申請隊伍16小時之鼓藝研習,講師可由各隊自行選擇或由花蓮縣政府聘請,各隊申請時需先提供課程表及授課老師簡歷,作為申請之憑據。
( 四 ) 每小時講師費最高新臺幣1,000元整,費用於比賽後由廠商直接撥付予講師。
( 五 ) 研習時間若有異動請事先告知,將不定時派員訪查實際研習情形,若經二次訪查未依表訂時間研習,將取消研習補助費用。
( 六 ) 請參賽隊伍於比賽後一星期內( 可提前或於比賽當日 )檢附各次研習簽到簿、研習照片( 不同上課日之照片6張,照片上需有日期 )及講師存摺封面影本送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 花蓮縣吉安鄉中正路二段60號 )辦理核銷作業( 按實際研習時數核銷 ),逾期不予受理。
( 七 ) 請完成尬鼓競技報名後,方可向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申請鼓藝研習。
四、 備註:
( 一 ). 本活動如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本活動。
( 二 ). 若在活動宣布停辦前,已完成報名並已開始依核定過課程表上課之隊伍,該上課講師研習費,以實際已經完成上課時數辦理講師費核銷。
( 三 ). 報名參加活動視同承認本規定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終止、變更活動內容細節之權利,並於客家事務處網站及相關活動網頁或FB公告,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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