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桃園「尋找水麗」攝影比賽

2022桃園「尋找水麗」攝影比賽

 總獎金: 300000

最高獎金: 25000

報名時間: 2022-05-31 ~ 2022-08-20

主辦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

主辦單位電話: 02-2222-2602(羅小姐)

主辦單位Email:ksac.events@gmail.com

壹、活動目的

「尋找水麗」攝影比賽,希望透過攝影愛好者的鏡頭,捕捉本處農田水利灌區內之各式水利設施、農業生產及各種農作物之美,藉由探索本處位於桃園台地、部份新北市及部份新竹縣之灌區風光,進而認識農田水利文化資產,推廣水圳、埤塘及田園生產力,展現人與自然間相互相依的水麗風光。

2022桃園「尋找水麗」攝影暨寫生比賽

貳、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

協辦單位:桃園市政府

承辦單位:卡萊多創意有限公司

參、 活動時間

2022 年 5 月 31 日(星期二)10:30 起,至 2022 年 8 月 20 日(星期六) 23:59 為止。

肆、報名方式:

一律採線上收件。

請於活動時間內,至獎金獵人活動平台進行網路報名與投稿。(請提前至網站完成報名,主辦單位將以官網後台收件狀況為準)

註:請於【2022 桃園「尋找水麗」攝影暨寫生比賽】活動官網點選「攝影比賽選項」進入獎金獵人活動平台或直接上獎金獵人網站搜尋【2022 桃園「尋找水麗」攝影比賽】登錄報名。

※提醒:

1. 已經註冊獎金獵人會員帳號者,可直接登錄後填寫表單送件投稿。

2. 尚未註冊獎金獵人會員帳號者,可新申辦帳號後登錄,並填寫表單送件投稿。

3. 無註冊獎金獵人會員直接投稿者,獎金獵人將發送信件至您的 Email 信箱,並請您完成投稿驗證。(請參賽者留意投稿認證信件)

伍、徵件對象

1. 凡中華民國國籍人士愛好攝影者,不限年齡皆可參加。

2. 未滿 20 歲之參賽者者須有法定代理人同意,請於報名時詳閱相關規定。

陸、 徵件主題

1. 拍攝地點: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轄內之全灌區為範圍。

詳請見附件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全灌區行政區地圖。

2. 徵件主題:

(1) 『尋找水麗』:以農田水利設施為題,看「優質設施」之特色,與節約用水相呼應,呈現埤塘水圳之美。

(2) 『尋找田美』:以農業生產為題,著重「在地農業」之特色,展現人與自然生態共生之樣貌,傳遞珍惜水源之理念。

(3) 『尋找農豐』:以農作物為題,體現「物產豐饒」之特色,尋找在地特色農特產品,紀錄活力幸福的農村意象。

※提醒:請於報名表單謹慎勾選該件作品投稿之主題,作品與徵件主題不符將與剃除。

柒、徵件辦法

1. 所投稿之攝影作品檔案大小以 10MB 為上限,並須達 1,200 萬畫素、解析度 300dpi 以上之 jpg、png 檔。(需保留原始拍攝 EXIF 資訊)

2. 每筆報名資料僅限單件作品投稿。多件作品投稿者,需逐一進行線上登錄投稿。「作品提交」後不接受更改作品圖像、作品資訊與敘述,以維護所有參賽者權益。

3. 每位參賽者投稿三類主題,合計總件數上限為 10 件,且不收連作。核定獎項時採投稿三類主題成績最高者核獎,並限得一項獎項,請參賽者自行斟酌分配。

4. 報名時應詳細註明作品名稱、作者姓名、拍攝地點(含行政區及 GPS 定位座標)、拍攝時間及作品介紹(30 字以上,150 字以內)。

捌、 獎勵方式:

總獎金新台幣 30 萬元。

一、主題:尋找水麗

1. 金獎:1 名,獎金新台幣 2 萬 5 仟元及獎狀 1 紙。

2. 銀獎:1 名,新台幣獎金 1 萬 5 仟元及獎狀 1 紙。

3. 銅獎:1 名,新台幣獎金 1 萬元及獎狀 1 紙。

4. 優選:10 名,新台幣獎金 5 仟元及獎狀 1 紙。

二、主題:尋找田美

1. 金獎:1 名,獎金新台幣 2 萬 5 仟元及獎狀 1 紙。

2. 銀獎:1 名,新台幣獎金 1 萬 5 仟元及獎狀 1 紙。

3. 銅獎:1 名,新台幣獎金 1 萬元及獎狀 1 紙。

4. 優選:10 名,新台幣獎金 5 仟元及獎狀 1 紙。

三、主題:尋找農豐

1. 金獎:1 名,獎金新台幣 2 萬 5 仟元及獎狀 1 紙。

2. 銀獎:1 名,新台幣獎金 1 萬 5 仟元及獎狀 1 紙。

3. 銅獎:1 名,新台幣獎金 1 萬元及獎狀 1 紙。

4. 優選:10 名,新台幣獎金 5 仟元及獎狀 1 紙。

※初選入圍特別紀念獎※

為鼓勵攝影作品踴躍投稿,以上各主題之前 50 名入圍初選作品,分別致贈特別紀念獎,共 150 名,並以郵件方式寄送至參賽者報名時所登錄之地址。

玖、 評選方式

一、評選方式

1. 由主辦單位邀聘攝影專業人士及相關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採兩階段評選。

2. 第一階段初選,將從有效參賽作品中遴選出入圍作品,每一主題遴選出 50 件入圍作品。

3. 第二階段決選,將從入圍作品中遴選出分級獎項作品。

4. 評選委員如認為作品未達水準者,獎項得予從缺。

5. 參賽者對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不得有任何異議。

二、評選標準

(一) 主題內容(30%):作品名稱及拍攝內容與參賽分組主題之切題程度。

(二) 構圖技巧(40%):作品構圖的表現及手法。

(三) 攝影技巧(20%):作品攝影技巧、光影及取景等項目評比。

(四) 創作理念(10%):以主題切合度為原則,參賽作品的說明文字描述程度評分。

由主辦單位邀聘攝影專業人士及相關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自有效參賽作品中遴選出得獎作品;評選委員如認為作品未達水準者,獎項得予從缺,參賽者對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不得有任何異議。

拾、得獎公告

1. 得獎公告:

(1) 入圍初選名單:訂 111 年 8 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五時,公告。

(2) 決選得獎名單:訂 111 年 9 月 1 日(星期四)下午五時,公告。

註:以上名單皆公告於【2022 桃園「尋找水麗」攝影暨寫生比賽】活動官網。

2. 頒獎典禮:暫定於 111 年 10 月 8 日(星期六)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九樓大禮堂舉辦頒獎典禮。詳細資訊以 E-mail 及簡訊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通知)

3. 領取獎金:

(1) 頒獎典禮當日親自出席簽收領取。

(2) 不克前來參加頒獎典禮領取者,得簽立委託書並交付必要證件授權領取。(須簽立獎金領取同意書)

(3) 頒獎典禮當日不參加且不授權領取獎金者,由主辦單位依據獎金領取同意書內所填寫之匯款資料,以匯款方式支付獎金。獲獎獎狀則以郵寄送式送達。

拾壹、注意事項

1. 參賽者不限定攝影設備,可使用相機、手機、平板之設備拍攝。但作品須為數位檔案,不限定使用數位相機所攝之相片,亦接受負片、幻燈片、沖印相片之數位掃描檔。

2. 參賽作品如使用空拍機進行拍攝,請務必遵守民用航空法【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並必須保留該張作品拍攝時的衛星定位資料,若主辦單位要求出示該作品衛星定位資料而無法提供時,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資格。

3. 參賽者「務必保留未經任何影像處理軟體後製過或手機內建軟體後製(如效果、濾鏡)的原始數位檔案」,以保障自身參賽權益,因主辦單位審理有後製爭議的作品時,若無法提供原始檔檢視,有權取消其資格。

4. 參賽作品以未曾公開發表者為限。公開發表者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投稿過至線上販售之圖庫或參加其他攝影比賽公開發表者。但發表於社群媒體、個人部落格、網路論壇者則不在此限。

5. 參賽者僅能對其作品進行少量色彩加深(burning)、色彩加亮(dodging)、或色彩校正(color correction)等修改,適度裁切亦在可接受範圍。若查核原始作品時經查覺作品過度使用上述手法修正作品,則該作品將喪失得獎資格。

6. 在未違反任何法令的情況下,參賽照片內可以包含雕塑、雕像、繪畫,或其他種類之藝術作品;涉及此類主題之參賽者必須提供如本競賽細則「授權」一節中所描述之藝術品原作者授權文件。在參賽相片涉及他人作品的情況下,該他人作品必須視為周遭環境中的物件之一進行拍攝,不得以全畫面特寫的方式呈現。

7. 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本人原創並為版權所有人,除不得借用他人名義參賽外,亦不得曾為任何比賽獲獎之作品。在參賽之同時,即代表參賽者同意且未違反與第三者之協議、保證參賽作品為其所原創,未侵犯其他任何個人或實體之版權、商標權、人格權、隱私/公開權、以及智慧財產權,且未有第三者對該參賽作品具備任何權利、所有權、主張擁有或相關利益,亦未有違反其他法令情事。

8. 參賽作品不得含有任何具猥褻、挑釁、毀謗、情色、暴力、種族歧視性或其他任何引人厭惡或不合宜之內容,主辦單位得自行判斷並排除該作品之參賽資格。

9. 參賽作品須附完整標題,以充分傳達拍攝照片時之情境。偽造或誤導照片內容將導致喪失參賽資格。

10.生態攝影參賽作品嚴禁擺拍、誘拍及籠養/被困主題。

11.主辦單位不接受含有任何註記以及浮水印的參賽作品。

12.主辦單位保留一切檢驗原始作品/來源素材以確認其符合參賽規則的權利。

13.凡參加比賽,視為認同並接受本大賽規範之各項規定。違反本規範相關規定者,不列入評審,且主辦單位保留將作品下架的權利。得獎作品如經檢舉屬實,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領之獎狀、獎金及獎品;其涉著作權或其他侵權、違法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14.經通知獲獎者,須於通知期限內繳交作品之高畫質數位檔案以及高畫質原始數位檔案(RAW 檔及.tiff 檔)及未曾修改的 EXIF 資料由主辦單位核實資格,且不得於得獎名單公布後放棄得獎。使用手機設備拍攝則須另外提交拍攝手機的 IMEI 碼以及手機內的原始作品檔案。若經查證上述資料曾被竄改,主辦單位有權立即取消該獲獎者資格。

※作品寄送地址:235 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 683 號 22 樓之 5,卡萊多創意有限公司收。

註:寄送之實體照片及儲存媒體一律恕不返還退件(包含規格不符者)。

15.作品著作權有爭議、已讓與或已授權第三人使用者請勿參賽。

16.本活動主辦單位、執行單位人員及受邀之評審委員,皆不得參與徵件。

17.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無償權讓與主辦單位,不受時間、地域、次數及方式之限制,包括:公開展示權、重製權、編輯權、改作權、散布權、公開上映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公開播送權、相關文宣品與衍生品發行,均不另計酬;且並同意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18.若作品有清楚可辨視之人物時,需附上肖像權使用同意書。參賽作品攝入人物如屬清晰可辨識者,即擁有肖像權,參賽者應謹慎衡酌,取得作品中人物肖像權使用同意書,如果是未成年(20 歲以下)必須由家長或法定監護人親自簽署肖像權使用同意書,併送主辦單位,惟若無附上肖像權使用同意書,並違反本簡章規定者,將無條件取消該作品參賽資格;若獲獎經主辦單位公開運用時,被攝人物提出侵權之訴並經判決確定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遞補)並追回獎金外,其違反相關法律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執行單位無關。

19.入選獎金應依所得稅法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扣繳所得稅。中獎價值超過 2 萬元時,扣繳義務人就應該要依給付全額「預先扣繳」10%之稅款,並按實申報;不超過 2 萬元者,則可以不用扣繳,但仍須向財政部所屬各地區國稅局申報並填寫免扣繳憑單。

20.徵件作品若未達評審標準,主辦單位得依實際狀況酌減獎項名額。

21.檢送之申請資料或其附件有隱匿、虛偽不實情事者,或有作品抄襲、仿冒之情事者,相關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已領取獎項者則追回其獎項,若涉及法律責任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22.每件作品之報名表、作品資訊表應填寫完整,以利主辦單位寄送得獎等相關通知書,並維護自己權益。

23.凡報名參加,即認同本活動一切規定,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補充之,若有任何更動,皆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24.主辦單位保有活動內容最終解釋權及更改辦法之權力。

拾貳、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事項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為辦理【2022 桃園「尋找水麗」攝影比賽】,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第 8 條之規定告知下列事項,請詳閱之;相關報名資亦將於活動結束後 3 個月內依法銷毀:

1. 本活動蒐集參賽者個人資料,目的係為進行本活動之報名、通知、聯繫、甄選、表揚及成果發表等作業,其蒐集、處理及利用皆受個資法及相關法令之規範。

2. 本活動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如報名表單內容所列。

3. 個人資料之利用期間為本活動相關行政業務之存續期間,利用地區不限,利用對象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及與本單位具契約關係之第三人於符合蒐集目的之合理範圍內,依執行本活動所必要之方式進行利用。

4. 參賽者得以書面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請求行使個資法第 3 條所規定之個人權利,包括查詢或請求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必要時亦可請求刪除,惟若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依法執行職務所必須保留者,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得不依參賽者請求為之。

5. 參賽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參賽者若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時,將無法參加本活動。

2022桃園「尋找水麗」攝影比賽

拾參、活動聯絡窗口:

卡萊多創意有限公司_羅小姐 電話:02-2222-2602

E-mail:ksac.events@gmail.com

加入官方 Line 洽詢:

搜尋 @ksac 或掃描下列 QR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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