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第十屆未來設計師.全國高校數字藝術設計大賽

2022第十屆未來設計師.全國高校數字藝術設計大賽

報名時間: 2021-12-10 ~ 2022-06-20

主辦單位: 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主辦單位電話: +86-021-51097968

主辦單位Email:ncda@ncda.org.cn1970711676@qq.comreport@fd.show

大賽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未來設計師”全國高校數字藝術設計大賽秉承“設計為人民服務,培養未來設計師”的辦賽理念,鼓勵大學生積極參與創新實踐,成為未來的主力設計師。

第二條、 比賽旨在促進高校設計類專業教育改革,加強院校之間相互交流,培養具有較高藝術與人文素養、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創意人才。為高校師生提供展示自我,相互學習交流的平台。

第三條、 大賽每年舉辦一屆。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大賽組委會聘請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委員會由教育界、企業界專家組成。各參賽學校可推薦候選人進入專家庫。專家委員會負責保證比賽的學術水平、制定評審實施規則、參與評審比賽作品。

第五條、 大賽組委會設秘書處主持大賽日常工作,設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若干。秘書處常設在NACG數字藝術人才培養工程辦公室。

第三章 參賽資格和作品提交

第六條、 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均可參賽,專業教師也可參賽。

第七條、 以二級學院/系作為參賽單位,由學校統一組織報名,不接受個人參賽。

第八條、 參賽學校負責審核參賽資格,並統一填寫和提交作品及報名表。

第四章 參賽報名費

第九條、 為保障大賽順利開展,組委會決定按以下標准收取參賽報名費,參賽報名費由參賽人員所在學校承擔,報名費將用於作品評審、組織運營、網站建設、製作證書等工作。

1) 非命題大類:¥100/幅作品,系列作品¥150/系列

2) 命題大類:暫不收取報名費

3) 公益賽事:免收報名費

第五章 評審辦法

第十條、 綜合專家評審成績及網絡投票(僅限命題及公益賽事),評選出優勝作品。

第十一條、 三級評選

1)校內初選:參賽單位自行組織。賽事期間可使用未來設計師雲平台,完成作品上傳、打分、篩選工作。篩選出作品後,由學校統一在未來設計師雲提交作品參賽。

2)省級評選:原則上以省為單位,組委會組織專家評審,評選出一二三等獎,獲獎比例一般不超過作品總數的45%(一二三等獎原則上為10%,15%,20%),獲獎作品進入全國賽區評選。如個別省份作品數量不多,將考慮與臨近省份合並。

3)全國評選:組委會組織專家評審進入全國賽事的作品,評選出一二三等獎。

(1)非命題類獲獎比例一般不超過入圍全國作品總數的25%(一二三等獎分別為5%,8%,12%)。

(2)公益及命題賽事的全國獎項比例,請見各賽事獎項規定。

第十二條、 按照獲獎情況,分別頒發省級證書、國家級證書。

第六章 公示與舉報

第十三條、 大賽對入圍作品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第十四條、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接受實名舉報(不受理匿名舉報),填寫反饋表,並提供舉報證明材料。

第十五條、 接到實名舉報後組委會進行核查,如核實作品有抄襲、侵權或其他不當行為,將取消入圍資格。

第七章 作品要求

第十六條、 作品不得包含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內容,不得包含涉及與性別、宗教相關的歧視性內容,不得侵犯他人隱私,如由此引起的相關法律後果均由參賽者承擔。

第十七條、 為保證評審公正,作品展示部分不允許出現學校、作者姓名及其他賽事標識等,一經發現將作扣分處理,情節嚴重者取消參賽資格。

第十八條、 參賽作品及海報,須使用NCDA組委會提供的官方LOGO在右上角標注。

第十九條、 作品提交後,不得修改作者姓名、順序、指導老師信息,允許更正個別錯字。

第二十條、 組委會不退還參賽作品,請投稿人妥善保管。

第二十一條、 禁止賽事內一稿多投,即同一件作品在同一屆NCDA賽事內只容許投一次,如有違反一經發現,取消參賽資格。

第八章 知識產權

第二十二條、 參賽者在報名時應當提供真實個人資料,大賽組委會對作者身份的真實性不作實質性審查,但是個人資料失實將會失去其作品獲獎、發表機會。

第二十三條、 參賽者提交的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權、商標權或其他權利,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共道德習俗。凡涉及抄襲、剽竊等行為的,均由參賽者本人承擔一切後果,與主辦單位及組委會無關,並且組委會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第二十四條、 非命題大類參賽作品的署名權及版權歸參賽者所有。

第二十五條、 命題及公益類賽事的作品署名權歸參賽者,版權以每個命題賽事、公益賽事具體要求為准。

第二十六條、 參賽者同意無償提供並授予大賽組委會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權利:

1) 組委會擁有所有參賽作品的復制、發行(紙質及數字)、出租、展覽、培訓、放映、網絡信息傳播、錄音錄像等權利,不再另付費用。

2) 組委會可將參賽作品及點評、教師參賽微課作品、電子讀物等上傳至相關資源庫,供教學參考。

第二十七條、 獲獎者可使用《全國高校數字藝術設計大賽》獲獎稱謂,無須徵得組委會同意。

第二十八條、 大賽組委會擁有賽事最終解釋權。

請認真閱讀上述條款,一經報名參賽,即表明參賽者同意並遵守本章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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