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臺中好甜主題競賽
壹、 競賽目標
臺中是一個積極發展觀光與創新創意的城市,百年糕餅文化為台中「甜」產業立下雄厚基礎,為強化「臺中好甜」城市性格,今年特別廣邀在地「甜」系店家參選,票選具有臺中在地記憶或獨特、創新之特色甜品、冰品、飲品共同推廣行銷,期提升本市「甜」經濟之觀光消費效益,塑造臺中歡樂遊玩、快樂購買的意象!
貳、 執行單位
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執行單位:高碲設計傳播有限公司
參、 比賽組別及定義
一、甜品組:
甜味食品、點心等,固態、液態者皆可納入。如糕餅、西點、蛋糕、鬆餅、布丁、奶凍、派類、豆花、仙草等。
二、飲品組:
須以液態為主要呈現,且須提出飲品甜度之黃金比例。如珍珠奶茶、水果茶、紅茶、咖啡、各式手搖飲品等。
三、冰品組:
創意冰品,如剉冰、冰淇淋、雪花冰、豆乳冰、枝仔冰等。
四、同一店家「甜品組」及「飲品組」僅可擇一報名。
肆、 參賽資格
一、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須設籍於臺中市。
二、參選商品不得有抄襲、仿冒等情事。
三、參選商品之成品須於臺灣生產、製造,配料、容器不在此限。
四、參賽公司負責人、所屬員工或輔導顧問均不得兼任評審委員。
伍、 報名時間:
自111年8月1日00:00起至8月21日24:00止。
陸、 報名方式:
全面採網路報名,至官網線上報名專區填寫報名表單並上傳照片及應備文件完成報名。(官網網址:http://www.taichungsweet.com.tw)
柒、 應備文件
一、報名表(線上填寫)。
二、徵選同意書(請下載並親簽後掃描或拍照上傳)。
三、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須加蓋公司大小章)。
四、食品須檢附中央認證食品檢驗機構之食品衛生標準檢驗合格證明(影本須加蓋與正本相符、公司大小章)。
捌、 票選方式
本類組共分二階段審查,第一階段民眾票選,票選結果彙整後,進入第二階決選(專家審查),專家評審結果將於活動官網公布獲獎店家名單;另規劃有展售會/現場人氣獎票選。
(一)網路票選
1.票選時間:111年8月27日00:00至111年9月11日23:59止。
2.票選方式:民眾於官網投票,每人每日限投一次,每次至少選擇5項參選商品,至多選擇10項參選商品。
3.決選(專家審查)
決選時間待執行單位通知,入圍參選廠商須無償提供參選商品,現場邀請9位專業評審委員根據民眾票選結果進行評審,確認各組6個獎項之獲獎店家名單。
(二)展售會/現場人氣票選
1.票選時間:111年8月27日11:00~111年8月28日15:00。
2.展售會活動:111年8月27~28日11:00~18:00,於文心森林公園舉辦,廠商須於報名時登記是否參加展售會活動,未報名出席活動廠商視同放棄資格。
3.票選方式:民眾於現場進行投票,每人每日限投一次,每次至少選擇5項參選商品,至多選擇10項參選商品。
4.現場人氣獎於展售會現場投票截止後,根據票選結果統計,各組選出第一名。
玖、 頒發獎項
一、甜品、飲品、冰品組3組分別頒發6項獎座:
(一)網路人氣獎
(二)最佳驚艷讚賞獎
(三)最佳創意設計獎
(四)最佳視覺效果獎
(五)最佳發展潛力獎
(六)最佳在地經典獎
二、現場人氣獎:各組取第1名頒發獎座。
三、入圍獎狀:甜品組及飲品組各取前45名,冰品組取前10名頒發入圍獎狀及2022臺中好甜推薦店家標章。
四、將以主流平面媒體、網站宣傳等強力放送得獎新聞,增加得獎廠商曝光機會。
五、入選6名得獎業者行銷資源協助:將以主流電視、平面媒體、網站宣傳等管道發佈得獎新聞,增加得獎廠商曝光機會,以及得使用主題LOGO於產品包裝設計與宣傳活動。
- 微影片拍攝協助得獎店家廣宣
- 風傳媒、新新聞官網專題文章報導
- 「To Go」或「行遍天下」雜誌採訪報導跨頁露出
壹拾、 得獎廠商配合事項
一、得獎廠商有配合主辦單位辦理行銷活動之義務。
二、得獎廠商須為得獎商品辦理至少一年之產品責任險。
三、如經下列因素評估而喪失資格者,主辦單位得撤銷得獎資格:
(一)無法配合主辦單位行銷計畫,推出相關聯名商品。
(二)經發現得獎商品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者。
(三)在食品安全衛生發現有重大缺失,經衛生機關輔導仍未改善者。
(四)得獎缺額之遞補與否由主辦單位定之。
四、主辦單位對得獎商品有授予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之權利,並擁有參選作品之編製及重製成光碟、書刊或其他形式宣傳物之永久使用權。
五、得獎廠商如經查有違反本評審簡章規定,經營不實、違反法令或有發生爭議事件致影響社會觀感或本獎項形象者,主辦單位應撤銷其得獎資格,收回其獎項。
六、其他注意事項
(一)參選廠商須遵守主辦單位及場地等相關規範,如有違規者將酌予扣分。
(二)評審過程中之階段性成績,皆非最終結果,不可作為廣告文宣主題,違者主辦單位有取消參選及得獎資格之權利。
(三)評審簡章若有未盡詳實之處,得由評審委員針對評審辦法提出修改建議,如經過半數評審委員同意,將調整相關內容。
(四)主辦單位保有修改、變更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如有未盡說明之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或解釋,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參選廠商報名參選本活動即表示同意接受評審簡章之內容。
(五)評審簡章若有未盡詳實之處,得由評審委員針對評審辦法提出修改建議,如過半數評審委員同意,將調整相關內容。
(六)倘於活動期間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提升防疫警戒,主辦單位得依照防疫規定取消辦理現場票選活動,並於活動前透過電話、官網、電子郵件等管道通知參選廠商。
諮詢電話 04-23820259 (周一至周五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