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國高中職地方特產行銷競賽

2022年全國高中職地方特產行銷競賽

 總獎金: 17000

最高獎金: 5000

報名時間: 2022-11-15 ~ 2022-11-30

主辦單位: 明道大學

主辦單位電話: 04-887-6660分機7553(陳銘嘉先生)

主辦單位Email:amom@mdu.edu.tw

一、活動宗旨:

台灣豐富且多元的文化,在各地有著許多深受當地民眾喜愛,但卻聲名不顯的小店,比如飲食、手工藝品、文創商品等。其不僅代表了台灣蓬勃的生活動力,也是台灣文化不可或缺的一部份。因此,本校特舉辦「2022年全國高中職地方特產行銷競賽」(以下簡稱本比賽),希望透過年輕新世代創新創意的翻轉思維,讓台灣各地的地方特產能藉由行銷企畫競賽的運用,未來可更加多元繽紛與活力!

二、主辦單位:

明道大學

三、協辦單位:

明道大學企業高階管理碩士班

四、承辦單位:

明道大學企業管理學系(碩士班)

五、參加對象:

全國公私立高中職在校學生

六、競賽日期:

繳件日期:2022年11月15日起至11月30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初審公布:2022年12月7日透過主辦與承辦單位網站公布入選名單

決賽日期:2022年12月17日(星期六)

七、比賽地點:

明道大學

參賽人數:

每隊(組)2~5人/不含指導老師,每校不限組數為限。

競賽方式:

(一)、採初賽與決賽兩階段競賽方式,初賽採作品審查遴選30組晉級決賽,決賽以簡報進行10分鐘口頭報告。(視疫情情況由承辦單位決定採會議評審方式或採遠距視訊方式進行)

(二)、競賽辦法:

1、第一階段初賽辦法:

(1).報名程序

參賽者2~5人為一組,報名表(附件一)、原創切結書(附件二)、著作權及肖像權使用授權書(附件三),連同作品於2022年11月15日起至11月30日自行上傳至雲端,報名時提供指定網址供主辦單位下載參賽作品。報名網址:https://ap99.mdu.edu.tw/mduregister/activity/localmarketing

(2).初賽繳件

參賽作品主題由參賽者自定,不限產業。參賽作品內容可包括書面文案、影音、微電影等各種方式。參賽隊伍繳件後,指導老師與參賽選手皆核發參賽及指導證明。初賽成績於2022年12月7日透過主辦與承辦單位網站公布入選名單。

  1. 初賽評分標準,作品需以台灣各地特產素材,作品須具有商業推廣價值,以利未來推廣之需。
  2. 作品如無法上傳,請以電子檔光碟,寄送至:
    明道大學 企業管理學系
    陳銘嘉 先生收
    地址:52345彰化縣埤頭鄉文化路369號
    電話:04-8876660#7553

(3).初賽評分標準

  1. 由主辦單位評審進行書面審查作業,依照下表進行評分。
  2. 書面審查結果依照參賽隊伍總成績排序遴選進入決賽。
評分項目 百分比 評分內容
基本要求 10 符合主題
主題說明 30 作品理念
創意創新 50 作品內容與呈現方式
報名資料呈現 10 完整而滿足初賽裁判標準度
合計 100

2、第二階段決賽辦法

  1. 決賽參賽隊伍請於2022年12月17日(星期六),依指定時間內進行報到手續。
  2. 選手報到請攜帶決賽通知單及學生證,以便核對身分。
  3. 選手請於規定時間內報到,於競賽開始後20分未到選手,視同放棄。
  4. 參賽者需於10分鐘內進行現場簡報,完成簡報組別,主辦單位將會給予指導老師與參賽選手皆核發參賽入圍及指導證明。
  5. 決賽當天報告主題需與初賽時繳交之作品相同,唯允許有20%-30%之異動,但內容若落差太大,由評審委員裁示是否予以計分。
  6. 參賽者如需特殊器具、模型及材料,皆請參賽者自行準備,主辦單位不另外提供。
  7. 評審團將由專家、業界評審5位共同組成。
  8. 由評審團依成品及評分標準,評選出前3名及優勝7名,評審並於賽後針對成品進行評選講解。
  9. 決賽評審方式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百分比 評分內容
作品創意與主題性 20 具有原創性與創新理念
作品內容 20 內容完整程度
團隊合作 20 成員相互支援協同度
作品說明(10分鐘) 20 各隊派代表進行簡報
商業推廣實用性 20 可作為實際行銷的程度
合計 100

十、決賽獎項:

  1. 第一名:一名,獎金NT$ 5,000元暨獎狀壹面、指導老師感謝狀壹面。
  2. 第二名:一名,獎金NT$ 3,000元暨獎狀壹面、指導老師感謝狀壹面。
  3. 第三名:一名,獎金NT$ 2,000元暨獎狀壹面、指導老師感謝狀壹面。
  4. 優勝:七名,獎金NT$ 1,000元暨獎狀壹面、指導老師感謝狀壹面。

十一、其他:

  1. 參賽作品之各項資料請依規範完成。
  2. 產品需為原創性設計,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
  3. 主辦單位得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拒原因停止或延後比賽。
  4. 本人聲明報名表內所填資料全屬真實,如有虛假,願將得獎時獲頒競賽獎金、獎牌及獎狀繳回外,亦願負其他法律相關連帶責任。
  5. 裁判對作品有提出評論及依競賽現場狀況得以有權修改競賽規章之裁決權。
  6. 主辦單位保有比賽中錄影及拍照之相關權利,拍攝照片及影片歸屬大會所有。
  7. 如有需求,可與承辦單位聯絡,承辦單位可派員進行說明與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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