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東南亞語(越.印.泰)朗讀比賽
一、活動目的:
藉由越南語、印尼語及泰語之朗讀比賽,讓學生對東南亞語言有更多元之認 識,培養尊重多元文化的情感,並了解東南亞語發音技巧及音韻之美。
二、 主辦單位:
三、 參賽資格:
本校對東南亞語有興趣之在學學生,越/印/泰籍學生欲參加請報名非母語之語言別。
四、 參賽語言:
限越南語、印尼語及泰語三種東南亞語言。
四、 參賽人數:
下述各種語言額滿為止
➢ 越南語:20 人
➢ 印尼語:10 人
➢ 泰 語:10 人
五、 比賽時間及地點:
111 年 5 月 5 日(四) 15:30~18:00 中正大樓 4 樓 3412/3415/3416 教室
六、報名方式:
111/3/21(一)起至 4/24(日)止至語言中心網站首頁線上報名,額滿為止。
七、 公告參賽名單(含上台順序&座位表) :
111 年 5 月 2 日(一)17:00 前公告於語言中心網站【校內公告】處,請參賽者自行查看。
八、 比賽方式:
(一) 主辦單位將於 3/21 報名日起公告朗讀文章(越南語 3 篇、泰語/印尼語各 2 篇)於報名網頁供學生自我練習,比賽當天將現場抽取其中一篇進行比賽。
(二) 參賽者請依指定位置入座,按上台順序上台比賽。
(三) 比賽當天請準時至會場報到,將現場抽取文章,叫號兩次未到者,視為棄權。
(四) 參賽者上台時僅可攜帶由主辦單位所提供之文稿,不可攜帶自備有筆記之文稿。
(五) 每人比賽時間以「3 分鐘」為限,參賽者開始講話或有表演動作即開始計時。
➢ 時間提示:2 分鐘 30 秒主辦單位會「舉牌」示提示。3 分鐘「按鈴」以示時間到,參賽者需將講稿念完才下台。
九、 評分方式:
1. 評分標準:
發音 | 語調 | 台風 | 肢體語言 |
40% | 30% | 20% | 10% |
2. 扣分標準:
未達 2 分鐘 | 2 分~3 分 9 秒 | 3 分 10 秒以上 |
總分扣 2 分 | 不扣分 | 總分扣 2 分 |
3. 額外加分機制:競賽當日穿著該國服裝者,加 2 分。(例:報名泰語,即穿著泰國服飾)
十、 獎勵方式:
獎項 | 越南語 | 印尼語 | 泰語 |
第一名(1 名) | 1000 元等值商品 | 1000 元等值商品 | 1000 元等值商品 |
第二名(1 名) | 800 元等值商品 | 800 元等值商品 | 800 元等值商品 |
第三名(1 名) | 600 元等值商品 | 600 元等值商品 | 600 元等值商品 |
佳作(3 名) | 500 元等值商品 | X | C |
十一、 外籍生獲獎注意事項(Foreign student attention please):
(1) 參賽者如為外籍生,請提供有效居留證(ARC)或身分證明文件及護照(Passport)照片檔以利獲獎核銷事宜。If you are a foreign student, please provide a photo of the valid ARC and passport for further information.
(2) 外籍生如於 2022 年在台未待滿 183 天者,按財政部「外僑綜合所得稅(Individual
IncomeTax for Aliens)」規定: 「凡參加競技、競賽、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需按給付額扣繳 20%」。According to the ”Individual Income Tax for Aliens” stipulated by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foreigner who haven’t stayed in Taiwan for more than 183 days in 2020 should give 20% of their prizes or salaries as tax to the government . On the contrary, you don’t have to pay the tax if you have stayed in Taiwan for more 183 days.
( Individual Income Tax for aliens regulations of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website: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web/ETW118W/CON/482/5543454479047138365?tagCode=)
十二、 其它注意事項:
(一) 凡報名者視同同意提供個人資訊;其資訊僅供本項活動專用。
(二) 若完成報名手續視同已詳閱活動簡章各項說明,無任何異議,願遵守各項規定。
(三) 參賽者需遵守比賽辦法及尊重評審結果。
(四) 主辦單位有權修改比賽辦法,任何更新項目將公告於中心網站,請參賽者自行上 網瀏覽。
(五) 報名比賽之參賽者須同意得獎作品予主辦單位以收錄、展示、重製、公佈網站等方式使用。
(六) 主辦單位擁有對參賽作品審查之權利。凡內容涉及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色情、暴力或有妨礙社會正當風氣之圖像或文字等,主辦單位得隨時取消該參賽者之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七) 如遇停電天災或不可抗力的因素以致比賽中斷則該項比賽取消,最新消息公告於語言中心網站。
十三、 活動聯絡人:
語言中心 / 陳小姐
TEL:(04)2219-5192
E-MAIL: wenly0507888@nutc.edu.tw
活動網站:語言中心 http://language.nutc.edu.tw/bin/home.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