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第六屆桃園盃全國三對三籃球賽

2022第六屆桃園盃全國三對三籃球賽

 總獎金: 86000

最高獎金: 30000

報名時間: 2022-05-03 ~ 2022-06-22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體育局

主辦單位電話: 02-8768-1866分機559

主辦單位Email:wayne.cheng@fltmkt.com.tw

眾所矚目第六屆桃園盃全國三對三籃球賽事,將於5/3開始重啟報名,去年報名隊伍已保留資格,後續報名及隊員更換相關事宜,請密切鎖定「桃園盃全國三對三籃球賽」Facebook粉絲專頁。

今年夏天我們球場不見不散!!!

賽事宗旨

多年來,桃園市政府不斷致力於各項運動發展,除積極落實各區國民運動中心建置外,也在大桃園市境內的公園或國道橋下設置許多運動設施及場地,提供市民良好的運動場所,並辦理各項全國性、全市性運動賽事.
其中在籃球運動的發展,桃園市可謂不遺餘力,除了建置許多天幕籃球場外,更辦理「桃園盃全國三對三籃球賽」今年已邁入第六屆,期望每年暑假期間,能聚集全國各地喜愛籃球運動的選手,不分年齡層,一起切磋,以球會友。

辦理單位

  • 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
  •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體育局
  • 承辦單位:展逸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協辦單位:桃園區公所、中壢區公所、龍潭區公所、八德區公所、桃園領航猿籃球隊

參賽資格

  • 全國愛好籃球運動之民眾皆可參與,不限桃園市民、不限國籍,惟具有以下資格之球員,謝絕參加比賽。
  • 參加限制 :
    • 110學年度登記為JHBL及HBL甲組前八名球隊之球員(依JHBL及HBL資料查詢官方網站之球員名單為準)
    • 110學年度登記為UBA公開第一級前八名球隊之球員(依UBA資料查詢官方網站之球員名單為準)
    • 曾經或現役登記為SBL、WSBL球員、P. LEAGUE+球員、T1 LEAGUE球員
  • 加強宣導與執行 :由裁判老師於檢錄時嚴格執行查核,如發現上述違規之情形將取消資格
    • 如該球隊未開始任何賽事,取消該球員參賽資格,其餘球員仍可正常參賽
    • 如該隊已有完成之賽事或進行中,取消全隊參賽資格
  • 參賽隊伍數:至少2150隊 (含外籍人士50人,不限國籍)

賽事時程地點

賽制 時間 地點
預賽PRELIMINARY 111年7月30、31日
July 30-31
桃園區三民運動公園Taoyuan City Sanmin Sports Park
中壢區中正公園Taoyuan Zhongli Zhongzheng Park
複賽SEMI-FINAL 111年8月6日
August 6
桃園區三民運動公園Taoyuan City Sanmin Sports Park
中壢區中正公園Taoyuan Zhongli Zhongzheng Park
決賽FINAL 111年8月7日
August 7
中壢文化公園天幕籃球場Taoyuan Zhongli Wenhua Park
  • 將視報名隊數由大會安排各組比賽時段及出賽場地,並公告於「桃園盃全國三對三籃球賽」FB粉絲專頁。
  • 複賽後將舉行決賽循環賽,晉級隊伍請注意「桃園盃全國三對三籃球賽」FB粉絲專頁公告。
  • 預賽及複賽賽事雨備場地定於龍潭區國道三號高架橋下籃球場。
  • 如遇其他因素須移地辦理,場地將另行公告。

報名辦法

  • 報名期間:自111年5月3日12:00起至111年6月15日18:00止(上限2150隊,若額滿則提前截止報名)
  • 報名人數:每隊3至4人(3位正式選手+1位替補選手)
  • 報名費用:免費
  • 保險規劃:大會提供公共意外責任險及短期個人保險100萬元
    • 大會將盡全力維護本活動順暢與安全,並為參賽者投保短期個人保險,參加者應視自身健康狀況評估是否能參與本賽事,或斟酌是否額外投保其他保險。
    • 一律採用網路報名,請務必檢查報名組別、隊員資料是否正確,如填寫有誤,造成競賽、保險等權利受損,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不可歸咎於大會。
    • 報名資料可於報名時間截止前修改,報名日期截止後,一律不得更改選手名單。

分組規劃

  • 選手不得跨組、跨隊報名。
    組別 (預估隊伍數) 報名限制
    A組-機關媒體組 (預估60隊) 政府機關(含學校)人員或任職於新聞媒體及大眾傳播之從 業人員。不限年齡,不限性別,但不得跨機關或跨校組隊
    組別(隊伍數) 年齡限制 出生年份
    B組-少年女子組
    (預估20隊)
    13歲以下女性Female 民國98年(2009年)9月以後出生
    Born after 2009.09.01
    C組-少年男子組
    (預估90隊)
    13歲以下男性Male 民國98年(2009年)9月以後出生
    Born after 2009.09.01
    D組-青少年女子組
    (預估30隊)
    年滿13歲至16歲女性Female 民國95年(2006年)9月至民國98年(2009年)8月出生
    Birth between 2006.09.01 to 2009.08.31
    E組-青少年男子組
    (預估480隊)
    年滿13歲至16歲男性Male 民國95年(2006年)9月至民國98年(2009年)8月出生
    Birth between 2006.09.01 to 2009.08.31
    F組-青年女子組
    (預估60隊)
    年滿16歲至19歲女性Female 民國92年(2003年)9月至民國95年(2006年)8月出生
    Birth between 2003.09.01 to 2006.08.31
    G組-青年男子組
    (預估510隊)
    年滿16歲至19歲男性Male 民國92年(2003年)9月至民國95年(2006年)8月出生
    Birth between 2003.09.01 to 2006.08.31
    H組-社會女子組
    (預估120隊)
    年滿19歲以上女性Female 民國92年(2003年)8月以前出生
    Birth before 2003.08.31
    I組-社會男子組
    (預估690隊)
    年滿19歲至40歲男性Male 民國71年(1982年)9月至民國92年(2003年)8月出生
    Birth between 1982.09.01 to 2003.08.31
    J組-壯年男子組
    (預估60隊)
    年滿40歲至50歲男性Male 民國61年(1972年)9月至民國71年(1982年)8月出生
    Birth between 1972.09.01 to 1982.08.31
    K組-長青男子組
    (預估30隊)
    年滿50歲以上男性Male 民國61年(1972年)8月以前出生
    Birth before 1972.08.31

競賽規範

  • 隊伍人數:一隊伍人數可報4名球員(3正式+1替補),所有比賽均以各隊3人出賽開始,如未滿3人,比賽時間開始後,由裁判宣佈棄賽,不得有異議。
  • 若球隊在預定的比賽開始時間沒有3名已準備好上場的球員,則因棄權⽽輸掉比賽。當出現棄權,比賽得分應記錄為W-0或0-W(“W”代表獲勝)。
  • 若球隊在比賽結束前離場或該隊所有球員因受傷及/或被取消比賽資格,應被判失敗。此情況下,獲勝球隊可選擇保持其得分或選擇對⽅因棄權⽽輸掉比賽的規定。任何情況下被判失敗的球隊得分應記錄為0。球隊被判失敗或以不正當⽅式棄權,應被取消參賽資格,並將取消排名名次及獎金。
  • 比賽用球:少年(國小)組使用5號球,女子組使用6號球,其餘組別使用7號球。
  • 裁判人數:預複賽各場地1名,決賽2名,每場地並設有臨場委員1名。
  • 記錄員:每場地1名。
  • 暫停機制:預複賽不得暫停,準決賽及決賽可暫停乙次,暫停時間三十秒,並且停錶。
  • 攻守順序:正規賽及延長賽之攻守順序以擲銅板決定之,獲發球權方於3分線外發球。
  • 比賽時間/勝利條件:
    • 預賽:小組循環,每場比賽時間為 10 分鐘(不停錶),一隊先得 13 分(含)以上,比賽結束。
    • 複賽:單淘汰,每場比賽時間為 10 分鐘(不停錶),一隊先得 15分(含)以上,比賽結束。
    • 準決賽(前八強):小組循環,每場比賽時間為 10 分鐘(不停錶),一隊先得 15 分(含)以上,比賽結束。
    • 總決賽(前四強):淘汰賽,比賽時間為 10 分鐘(不停錶) ,一隊先得 21 分(含)以上,比賽結束(受傷及暫停才停錶)。
  • 得分機制:三分線外投籃命中得3分,其餘投籃命中得2分,罰球命中每球1分。
  • 延長賽:若得分相同,進入延長賽,先得分隊伍獲勝,比賽即結束,不採罰球 PK 制。
  • 進攻時間:進攻時間為 12 秒,如於進攻時間內未出手投籃即判違例,如有故意拖延比賽情形發生,經由裁判警告後仍未改善,判技術犯規。
  • 球權交換:每次投球中籃得分後均交換控球權,將球傳出或運出3分線外後(單腳接觸線)即可直接進攻,不須洗球。球出界或裁判鳴笛死球,由裁判或防守方將球交給進攻方即可進攻。
  • 爭球情形:遇雙方爭球時,由防守隊獲得進攻球權。
  • 團隊犯規6次:
    • 賽事依照 FIBA 採團隊犯規制,球員技術犯規(T)罰1球,原控球隊球,累計1次團隊犯規。
    • 球員不合運動精神犯規(U),罰2球,罰球需站位,累計1次團隊犯規;個人累計2次(U),取消該員本場比賽資格。
  • 團犯7次以上:團隊犯規第7-9次,進行罰球2次,罰球最後一次若沒中籃,罰球方搶得籃板球後,可直接投籃,1次起罰球外同時獲得控球權。
  • 加罰機制:對投籃動作中的球員犯規時,如球進,得分算,須加罰1球,且犯規累計至團隊犯規次數。
  • 回場機制:防守方搶得籃板球或抄截成功,須將球傳出或運出3分線外後(單腳接觸線),方可攻籃。
  • 換人機制:比賽中球員必須在獲得進攻權之死球狀態始得請求替補更換。
  • 逾時情形:參賽球隊請於賽前 15 分鐘到比賽場地紀錄臺報到,比賽表定時間到,球隊未到場或不足3人,由裁判宣佈棄賽,不得有議。
  • 受傷情形:受傷流血的球員必須下場治療,若該員無法繼續比賽且無替補時,由裁判宣佈結束比賽。
  • 抗議:若在比賽結束時,球隊認為比賽內容有損其權益時,可於該隊隊長在比賽紀錄表簽名前,告知裁判提出異議,並於比賽後 10 分鐘內提出書面抗議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 3000 元,抗議不成立保證金沒收,成立退回保證金,逾時將不再受理。
  • 其他:
    • 各隊須於表訂比賽開始 30 – 40 分鐘前至大會報到區完成報到手續,並領取賽事紀念品,如逾時未到以棄權論;大會賽程時間以當日公佈為準,必要時得宣佈提前或延後比賽。
    • 對球員資格有異議時,應於兩隊進行比賽前提出,該場比賽後提出不予受理。提出資格審查時,抗議及被抗議兩隊雙方所有隊員均需出示身份證明(正本),若任一隊之任一球員於表定時間內無法提出有效資格證明或任一隊資格不符,立即取消該球員或該隊比賽資格,由對方獲勝;若兩隊皆不符資格或無法提出證明,則由裁判宣佈沒收比賽。
    • 所有規則及判決均由裁判執行,所有不禮貌及缺乏運動精神之行為,均可由裁判取消其參賽資格。
    • 請參賽選手研讀比賽規則,比賽時裁判不講述規則。
  • 同隊球員出賽應穿著同色系並有號碼之運動服裝參加比賽,如雙方衣服顏色過於相近,或球衣上無號碼,裁判有權要求參賽隊伍穿著號碼衣。
  •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隨時修定之。
  • 其餘都將按照FIBA最新國際籃球規則執行。

獎勵規劃

  • 獎狀:各組1至8名,每人皆頒發獎狀一張。
  • 獎牌:各組1至4名,每人額外頒發獎牌一面。
  • 獎金:依各組報名隊數而定,每隊可得獎金列表如下:
    隊伍數 300隊以上 200隊~299隊 100隊~199隊 50隊~99隊 未達50隊 未達25隊
    第一名 30,000 20,000 10,000 8,000 5,000 3,500
    第二名 20,000 10,000 8,000 6,000 4,000 3,000
    第三名 10,000 8,000 6,000 5,000 3,000 2,500
    第四名 8,000 6,000 5,000 4,000 2,500 2,000
    第五名 6,000 5,000 4,000 3,000 2,000 1,500
    第六名 5,000 4,000 3,000 2,000 1,500 1,000
    第七名 4,000 3,000 2,000 1,500 1,000 700
    第八名 3,000 2,000 1,500 1,000 800 400
    • 依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執行業務所得、薪資所得、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現金或獎勵,須按照規定辦理扣繳(所得金額超過新台幣貳萬元應按給付金額扣繳10%所得稅,外籍人士不論金額,皆需扣繳20%稅金,一律按給付金額扣繳20%)。
    • 依所得稅法規定,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得獎人須依規定填寫領據,並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籍人士為護照影本);領獎人未滿18歲須由法定代理人代領獎項,若不願配合,則視同放棄領獎權利。

賽事紀念品

凡報名參加,並前往競賽現場完成報到者,每人可獲得「賽事紀念球衣」乙件。

  • 賽事紀念球衣尺寸如下表,請確實丈量及選擇衣服尺寸,報名時間截止前可自行於報名網站修改尺寸。
  • 報名日期截止後,一律不接受更改賽事紀念球衣尺寸,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 因布料彈性,平放測量誤差值為正負1-2公分內。
    尺寸 胸寬(cm) 衣長(cm)
    XS 45 59
    S 48 62
    M 50 65
    L 53 67
    XL 56 70
    2L 58 72
    3L 61 75
    4L 63 77
    5L 66 79
    6L 68 82

抽籤暨參賽會議

  • 時間:111年6月27日 (星期一) 上午10時
  • 地點:桃園市政府體育局一樓簡報室(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1號)
  • 由大會統一抽籤,各隊可自由出席會議,不另行通知。
  • 抽籤結果現場公佈,並於會後另行公告於「桃園盃全國三對三籃球賽」FB粉絲專頁,參賽隊伍不得有議。

注意事項

證件審查

  • 所有參賽者比賽當天需攜帶身分證、學生證、駕照、護照或在臺居留證報到檢錄(皆需正本),並準備足以證明身分且貼有相片之文件(例:駕照、健保卡、在學證明、護照等)以備查證。
  • 不接受影印本、翻拍照片及無照片之證件進行報到檢錄。
  • 未檢錄或未攜帶者不得出場參賽。

少年組證件

  • 無身分證或學生證之少年組(國小)選手,可出示有相片的健保卡,若健保卡沒有相片則需附帶戶口名簿影本作為佐證。
  • 亦可以使用桃樂卡(需有照片)作為身分證明。

違規罰則

球員資格由裁判老師於檢錄時嚴格執行查核,於賽事任何時刻,發現球員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經查證確認後立刻處置:

  • 如該隊未開始任何賽事,取消該球員資格,其餘球員(須達3人)仍可正常參賽。
  • 如該隊已有完成之賽事,取消全隊參賽資格,並取消排名及獎金,不得有議(各組進入決賽之隊伍,比賽前大會將主動核對參賽球員名單)。

個資保護聲明

為維護您的權益及本賽事之各項管理,在您辦理參賽各項手續時,我們將會登錄您的姓名、出生日期、電話(含手機號碼)、相關證件號碼及聯絡地址等資料,本賽事不會將您個人資料揭露予無關之第三人或非相關活動之用途,並恪遵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與相關隱私權之維護。

免責聲明

參賽者同意參加桃園市政府體育局主辦之「第六屆桃園盃全國三對三籃球賽」活動,並同意主辦單位於活動說明中所規範之所有事項,亦了解本活動所需承受之風險,參賽者應自行確認健康情況適合參與活動,若有因隱瞞個人健康情況而致意外發生時,概由當事人自行負一切相關責任。如有非場地設施因素而造成之意外傷害發生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賠償責任,如有人身保險需求,請各參賽隊伍自行投保;參賽者保證提供有效的身份證或資料用於核實身份,且對以上論述予以確認並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如有發燒、呼吸道症狀、嗅味覺喪失、腹瀉等疑似症狀,以及正在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自主健康管理者,皆不得參加。

其他

  • 本賽事之錄影、相片及成績等,為主辦單位版權所有。
  • 主辦單位有權依天候等不可抗力因素縮短賽程或延期舉行。
  • 比賽區域為開放式空間,個人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並自行保管,如有遺失,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 隊伍名稱請勿使用不雅字眼,如有違反,主辦單位有權進行修改。
  • 主辦單位保有更動活動內容之權利,若有任何關於活動的最新消息,將於「桃園盃全國三對三籃球賽」FB粉絲專頁更新,以上活動事項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之,恕不另行通知。
  •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之。

競賽規則

  • 隊伍人數:一隊伍人數可報4名球員(3正式+1替補),所有比賽均以各隊3人出賽開始,如未滿3人,比賽時間開始後,由裁判宣佈棄賽,不得有異議。
  • 若球隊在預定的比賽開始時間沒有3名已準備好上場的球員,則因棄權而輸掉比賽。當出現棄權,比賽得分應記錄為W-0或0-W(“W”代表獲勝)。
  • 若球隊在比賽結束前離場或該隊所有球員因受傷及/或被取消比賽資格,應被判失敗。此情況下,獲勝球隊可選擇保持其得分或選擇對方因棄權而輸掉比賽的規定。任何情況下被判失敗的球隊得分應記錄為0。球隊被判失敗或以不正當方式棄權,應被取消參賽資格,並將取消排名名次及獎金。
  • 比賽用球:少年(國小)組使用5號球,女子組使用6號球,其餘組別使用7號球。
  • 裁判人數:預複賽各場地1名,決賽2名,每場地並設有臨場委員1名。
  • 記錄員:每場地1名。
  • 暫停機制:預複賽不得暫停,準決賽及決賽可暫停乙次,暫停時間三十秒,並且停錶。
  • 攻守順序:正規賽及延長賽之攻守順序以擲銅板決定之,獲發球權方於3分線外發球。

九、比賽時間/勝利條件:

  • 預賽:小組循環,每場比賽時間為 10 分鐘(不停錶),一隊先得 13 分(含)以上,比賽結束。
  • 複賽:單淘汰,每場比賽時間為 10 分鐘(不停錶),一隊先得 15分(含)以上,比賽結束。
  • 準決賽(前八強):小組循環,每場比賽時間為 10 分鐘(不停錶),一隊先得 15 分(含)以上,比賽結束。
  • 總決賽(前四強):淘汰賽,比賽時間為 10 分鐘(不停錶) ,一隊先得 21 分(含)以上,比賽結束(受傷及暫停才停錶) 。
  • 得分機制:三分線外投籃命中得3分,其餘投籃命中得2分,罰球命中每球1分
  • 延長賽:若得分相同,進入延長賽,先得分隊伍獲勝,比賽即結束,不採罰球 PK 制。
  • 進攻時間:進攻時間為 12 秒,如於進攻時間內未出手投籃即判違例,如有故意拖延比賽情形發生,經由裁判警告後仍未改善,判技術犯規。
  • 球權交換:每次投球中籃得分後均交換控球權,將球傳出或運出3分線外後(單腳接觸線)即可直接進攻,不須洗球。球出界或裁判鳴笛死球,由裁判或防守方將球交給進攻方即可進攻。
  • 爭球情形:遇雙方爭球時,由防守隊獲得進攻球權。
  • 團隊犯規6次:
    • 賽事依照 FIBA 採團隊犯規制,球員技術犯規(T)罰1球,原控球隊球,累計1次團隊犯規。
    • 球員不合運動精神犯規(U),罰2球,罰球需站位,累計1次團隊犯規;個人累計2次(U),取消該員本場比賽資格。
  • 團犯7次以上:團隊犯規第7-9次,進行罰球2次,罰球最後一次若沒中籃,罰球方搶得籃板球後,可直接投籃,1次起罰球外同時獲得控球權。
  • 加罰機制:對投籃動作中的球員犯規時,如球進,得分算,須加罰1球,且犯規累計至團隊犯規次數。
  • 回場機制:防守方搶得籃板球或抄截成功,須將球傳出或運出3分線外後(單腳接觸線),方可攻籃。
  • 換人機制:比賽中球員必須在獲得進攻權之死球狀態始得請求替補更換。
  • 逾時情形:參賽球隊請於賽前 15 分鐘到比賽場地紀錄臺報到,比賽表定時間到,球隊未到場或不足3人,由裁判宣佈棄賽,不得有議。
  • 受傷情形:受傷流血的球員必須下場治療,若該員無法繼續比賽且無替補時,由裁判宣佈結束比賽。
  • 抗議:若在比賽結束時,球隊認為比賽內容有損其權益時,可於該隊隊長在比賽紀錄表簽名前,告知裁判提出異議,並於比賽後 10 分鐘內提出書面抗議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 3000 元,抗議不成立保證金沒收,成立退回保證金,逾時將不再受理。
  • 其他:
    • 各隊須於表訂比賽開始 30 – 40 分鐘前至大會報到區完成報到手續,並領取賽事紀念品,如逾時未到以棄權論;大會賽程時間以當日公佈為準,必要時得宣佈提前或延後比賽。
    • 對球員資格有異議時,應於兩隊進行比賽前提出,該場比賽後提出不予受理。提出資格審查時,抗議及被抗議兩隊雙方所有隊員均需出示身份證明(正本),若任一隊之任一球員於表定時間內無法提出有效資格證明或任一隊資格不符,立即取消該球員或該隊比賽資格,由對方獲勝;若兩隊皆不符資格或無法提出證明,則由裁判宣佈沒收比賽。
    • 所有規則及判決均由裁判執行,所有不禮貌及缺乏運動精神之行為,均可由裁判取消其參賽資格。
    • 請參賽選手研讀比賽規則,比賽時裁判不講述規則。
  • 同隊球員出賽應穿著同色系並有號碼之運動服裝參加比賽,如雙方衣服顏色過於相近,或球衣上無號碼,裁判有權要求參賽隊伍穿著號碼衣。
  •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隨時修定之。
  • 其餘將按照FIBA最新國際籃球規則執行。

賽事防疫規劃

  • 因應場地特性,賽事期間不易管制人流,故僅針對工作人員及參賽者採取實名制。
  • 現場設置防疫告示立牌,並不定時由進行防疫宣導廣播,加強安全防疫措施。
  • 防疫規範將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最新規定滾動式調整
  • 參賽者:
    • 報到時,須繳交健康聲明書,並量測體溫,若額溫超過37.5度則禁止參與本次活動。
    • 除比賽過程中參賽者可不配戴口罩,其餘時段須全程配戴口罩。
    • 競賽前,參賽者須用酒精進行雙手消毒。
  • 工作人員&裁判:
    • 每日工作前量測體溫,並進行簽到,額溫超過37.5度立即返家休息,由其他工作人員替補。
    • 除吹判裁判,其餘工作人員及裁判,須全程配戴口罩。
    • 每場比賽前,工作人員將使用酒精為號碼衣、競賽用球進行消毒。
  • 一般民眾:
    • 觀賽須全程配戴口罩。
    • 除必要飲水,球場邊全面禁止飲食。
2022第六屆桃園盃全國三對三籃球賽 EDM

聯絡諮詢

如有任何問題,可email或電洽活動小組

  • Email:wayne.cheng@fltmkt.com.tw
  • 電話:02-87681866 #559
  • 服務時間:周一至周五 10:00-13:00/14:00-18:00(國定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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