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行天宮北投分宮之美」攝影比賽

2023「行天宮北投分宮之美」攝影比賽

 總獎金: 40000

最高獎金: 10000

報名時間: 2023-01-01 ~ 2023-02-10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附設玄空圖書館北投分館

主辦單位電話: 02-2895-5777分機234、02-2895-5777分機226

主辦單位Email:htk.library@gmail.com

一、 活動宗旨

行天宮台北本宮、行修宮(三峽分宮)、北投分宮三座聖廟由 玄空師父構思擘劃,於恭請 恩主公聖允之後興建。行天宮重視教化,三宮建築中傳統的彩繪、剪黏、泥塑等裝飾採簡約、俐落、不過度的品味,匾額、碑誌、楹聯、壁畫、彩畫皆邀請名家共襄盛舉,構建出深厚文化與道德精神的神聖空間。

2023「行天宮北投分宮之美」攝影比賽

行天宮北投分宮建於民國四十五年,慶成於民國五十四年。 關聖帝君忠義昭日月,所以信眾又稱之為「忠義廟」,主體建築三進式,包括前殿、玉皇殿和後殿,左右護龍配有鐘鼓樓,氣勢雄偉而壯麗,氛圍神聖而莊嚴;座落在忠義山半山腰的北投分宮,有開闊的造境庭園,旁有後山步道,饒富山林勝景。

為展現行天宮北投分宮之美,特舉辦「行天宮北投分宮之美」攝影比賽,邀請大家透過相機共同來探索、捕捉、欣賞行天宮北投分宮人文建築景觀之美。

二、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附設玄空圖書館 北投分館

地址:台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四段18巷48號

洽詢電話:02-2895-5777分機222、226

三、 參賽資格

凡台灣地區愛好攝影之人士,不限年齡及國籍,且無需支付報名費用,歡迎踴躍參加;未滿十八歲之參賽者,其法律行為需得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同意。

四、 攝影主題

以傳達「行天宮北投分宮之美」意涵與精神,拍攝範圍以行天宮北投分宮為主,可包含廟宇建築、人文景觀、自然環境等,展現行天宮北投分宮人文藝術之美,惟不得以神明寶像為主題。

五、作品規範

(一) 一律採線上投稿,參賽作品一律以小於 10 MB 之 JPG 檔案上傳。參賽作品須符合攝影主題,且符合作品規格之單張作品,連作不收。

(二) 參賽作品彩色黑白不拘,拍攝時間不限,直幅橫幅不限,作品原始檔案尺寸需為至少500萬畫素以上。

(三) 參賽者務必保留未經任何影像處理軟體後製過或手機內建軟體後製(如效果、濾鏡)的原始數位檔案。當作品入圍得獎,須提供原始電子檔案給與主辦單位,未能提供原始檔案給與主辦單位則獲奬資格取消。

(四) 每位參賽者限投稿 3 件作品,不得重複得獎;報名前須先將參賽作品發布於社群網站(包含但不限臉書、個人網站、部落格等社群網站),並將其截圖與參賽作品一併上傳。

(五) 作品僅可調整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裁切,但不得以後製軟體合成及改造(包括增加或減少原始影像的元素)。

(六) 參賽作品需為合法之原創作品,嚴禁翻拍拷貝、轉貼、剽竊、抄襲或侵犯其他任何個人或實體法律上權利及利益。

六、報名方式及收件時間

(一) 報名方式:

1. 線上填寫資料報名,並上傳參賽作品檔案及參賽作品發布於社群網站的截圖。

2. 未滿18歲之參賽者,須上傳填好之「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掃描檔。下載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https://bit.ly/3gDMQd8)

(二) 報名網址: https://bit.ly/3ssfbWs

(三) 收件時間:112年1月1日起至2月10日止(系統收件截止時間2月10日23:59:59)

七、 評審辦法

(一) 評審委員:聘請內外部專家擔任評審,以遴選具攝影藝術美學專長或攝影老師之專家擔任。

(二) 評分標準:評分標準如下表。同分者依視覺美感、創意表現、攝影技巧之順序,依項分數高低評定。

  • 評分項目 配分比
  • 視覺美感 40%
  • 創意表現 30%
  • 攝影技巧 30%

八、 獎項

(一) 第一名 得獎者 1 名:郵政禮券壹萬元整及獎狀乙張。

(二) 第二名 得獎者 1 名:郵政禮券伍仟元整及獎狀乙張。

(三) 第三名 得獎者 1 名:郵政禮券參仟元整及獎狀乙張。

(四) 優 選 得獎者10名:郵政禮券壹仟元整及獎狀乙張。

(五) 佳 作 得獎者20名:郵政禮券陸佰元整及獎狀乙張。

九、 得獎公布

於112年2月27日公布並通知得獎者,得獎者須於公布後7天內至圖書館一樓櫃台領獎。未得獎作品不另行通知。

十、 攝影作品展

(一) 展出作品:得獎者之攝影作品。

(二) 展出時間:展覽時間、地點將另行公告。

十一、 注意事項

(一) 參賽者填寫之報名資料僅作為得獎通知等與本活動及參賽作品相關事宜聯絡之用,如填寫不完整及不符合比賽辦法者不予評審。

(二) 參賽作品應符合主題及收件規格,且不違反善良風俗、並未經公開發表(「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其它攝影比賽得獎之作品,但不包含臉書、個人網站、部落格等其它社群網站之貼圖。)違反者視同棄權,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

(三)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觀點,對於評審結果不得異議,各獎項如無適當作品,經評審委員決議得減少錄取名次或從缺。經公佈得獎作品後,得獎者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四)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應無條件讓與(領獎時同時簽署讓與同意書)主辦單位,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行使重製、發行、公開發表及相關之權利,不需另行通知及致酬。

(五) 參賽者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其他未定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補充解釋之。

2023年行天宮北投分館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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