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國武聖菁英盃綜合武藝錦標賽

2023年全國武聖菁英盃綜合武藝錦標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3-05-20

主辦單位: 臺中市國武術協會

主辦單位電話: 0912-612-323(林春成教練)

一、宗 旨:

發展全民體育、培養正當休閒活動,使各項武藝技術能向下紮根,加強各級學校體育活動、提高武藝技術水準及運動風氣,並使學校單位重視武藝技能之普遍推廣。

二、依 據:

1.本會年度工作計畫實施辦理。

2.依照中市運競字第11200047361號核准辦理。

三、指導單位:

華民國跆拳道協會、臺中市教育局、臺中市運動局、臺中市社會局、臺中市體育總會。

四、主辦單位:

臺中市國武術協會

五、協辦單位:

臺中市議會、臺中市議員吳瓊華服務處、烏日區公所、烏日區農會、烏日區衛生所、僑仁國小、烏日區各級學校、各縣市、鄉、鎮委員會。

六、承辦單位:

臺中市國武術協會

七、競賽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6月3日(星期六)

八、競賽地點:

臺中市烏日區僑仁國小禮堂

(臺中市烏日區中山路一段 341 號)

九、競賽項目:

武藝技能品勢、競速踢擊、國術

【一】、「品勢」分區:

幼幼、國小、國中、高中、大專社會團體組及個人組

(1) a.團體組分區: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

組別區分:(02人組)(03人組)

b.團體品勢指定型場為「太極四章、太極六章」。

團體組每組錄取前三名。(可以組A、B隊)

※ 品勢團體組:可男、女混合組隊,不分級、段數(但不可跨組)。

(2) a.個人組區分:幼幼組、國小組(低、高年級)、國中組、高中組、大專社會組(不分年級)。

b.個人品勢指定型場為:

(1)八級組:太極一章 (2)七級組:太極一章、二章

(3)六級組:太極二、三章 (4)五級組:太極三、四章

(5)四級組:太極四、五章 (6)三級組:太極五、六章

(7)二級組:太極六、七章 (8)一級組:太極七、八章

(9)一段組:太極八章、高麗型 (10)二段組:高麗型、金剛型

(11)三段組:金剛型、太白型

※ 每組錄取前五名(1.2.3.4.5),個人組各單位不限人數,可自由報名參加。

※ 幼幼組一律打太極一章,不分男女以道舘為報名單位。

※ 採電子計分單場賽。

【二】、競速踢擊

幼幼組區分小班、中班、大班(不分級別)

國小組區分低、中、高年級組(色帶/黑帶)

國中組(色帶/黑帶)以上組別區分男女組

幼幼組競賽時間十秒踢擊 2 回合

國小組競賽時間十五秒踢擊 2 回合

國中組競賽時間二十秒踢擊 2 回合

每組六人競賽

【三】、國術比賽

(1)單練組:組別分為國小高、低男女組(四、五、六年級為高年級組,一、二、三年級為低年級組)、國中男女組、高中男女組、大專、社會;項目分為南拳、長拳、刀術(單刀)、雙兵器(雙刀、雙劍、雙鉤、雙眼)、槍術、劍術(單劍)、棍術、大刀術(關刀、朴刀、斬馬刀)、奇兵器、未列在以上項目之兵器為雜兵器。

十、參賽資格

(一)跆拳道色帶組:須具有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級證」或教練認可者。

(二)跆拳道黑帶組:須具有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段證」者。

十一、報名手續與組隊方式:

(1)以學校或道館為代表單位均可。

(2)報名方式一律採電子網路線上報名,

報名網址: http://www.chtkd.org.tw/register/

線上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112年5月20日23:59止,逾期概不受理,以維持公平與時效。網路報名完畢後將清單列印並將紙本連同報名費匯款單(收據)影本於5月20日前寄至:414臺中市烏日區烏日里三民街52號籌備委員會主任委員「林春成教練」收或親自送達。

(3)匯款帳號: 戶名: 林春成 烏日郵局 帳號:700-0021030-0451405

(4)請各單位自行辦理保險業務。

(5)報名費:

  • 個人品勢600元、團體品勢兩人組1,000元、三人組1,200元、競速踢擊個人500元。報名同時繳交報名費,絕不受理現場繳交報名費,否則不予排入賽程。
  • 個人國術(每項600元)如拳術(南拳、北拳、長兵器、短兵器、奇兵器…等。

(6) 報名費含便當。

(7) 報名費收據由本會開立。

(8) 完成報名後請加入本次賽事教練群組,以方便大會訊息之聯繫。

十二、比賽請攜帶個人段級證正本或影本以資證明。

十三、領隊會議及抽籤:

於112年05月21日下午2時30分,在本會舉辦。

十四、比賽程序:

(一)06月3日(星期六)

1. 08:30:報到並領取秩序冊

2. 09:00:舉行跆拳道團體組比賽、競速踢擊、國術

3. 11:20:舉行開幕典禮

4. 13:00:舉行跆拳道個人組比賽。

十五、比賽規則:

【武藝技能品勢競賽】採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最新競賽規則。

【武藝技能國術競賽】採中華民國國武術協會最新競賽規則。

十六、評分標準:

(一)正 確 性:步法、手部、腳步攻擊、防禦動作、正確性。

(二)熟 練 性:動作串聯、節奏感及行進路線方向。

(三)速度力道:拳、腳攻擊、防禦瞬間速度、爆發力及腰力之配合。

(四)精神表現:服裝、進、出場、比賽中之精神及禮節。

十七、獎勵:

(一)個人組:

各組錄取第一、二、三名各頒發獎牌壹面及獎狀乙張,第四、五名頒發優勝獎狀,以資鼓勵。

(二)團體組:

各組錄取前三名,各隊頒發獎盃乙座及每人獎狀乙張,以資鼓勵。

十八、一般規定:

(一)參加比賽選手應於比賽前一小時到達比賽場地,參賽選手經集合報到區唱名三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二)參加比賽選憑『段、級證』進場比賽,於比賽時交給裁判查檢,如遺失【段、級證】則放棄比賽。

(三)大會裁判人員委由主辦單位另函聘任。

十九、申訴:

(一)大會設仲裁委員會,負責審理裁決競賽申訴案件。

(二)比賽進行中如有疑義,得使用大會規定之申訴書提出申訴,提出申訴之教練須經領隊同意後提交申訴書,並繳交申訴金新台幣伍仟元整,正式向大會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仲裁委員會應立即召開會議審理,並於下場競賽開始前以書面公佈審理結果。

(三)仲裁委員會裁決賽程抗議事項之措施:

1.如係嚴重而故意之誤判:更正錯誤、追究失職之裁判,並取消裁判之資格。

2.如係評分表之計算錯誤或競賽規則不熟悉,裁判疏忽之誤判:更正錯誤、追究失職之裁判。

(四)仲裁委員會審理抗議事項之判決為最後之決定,不得再提上訴。

(五)凡未按大會規定提出申訴而阻礙競賽進行之運動選手及隊職員,一律取消其個人及團體之比賽成績。

(六)對運動選手資格之申訴,應於比賽前二十分鐘,檢附申訴書向大會仲裁委員會提出。如發現冒名頂替或降級、越級者,除當場向主審報告外,同時仍應檢附申訴書向大會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一經查明證實者,得取消其個人及所屬團體所獲得之比賽成績。

(七)比賽進行中,任何一員均不得當面質詢裁判人員。除不予受理外,並視違規情節輕重得交大會仲裁委員會議處。

二十、籌備會聯絡方式:

(一)籌備會電話:0912-612323林春成教練。

(二)籌備會地址:414臺中市烏日區烏日里三民街52號。

二十一、其他注意事項:【敦請各位教練確實督導】

(一)選手、觀眾請維護休息區周邊安全及清潔,隨手將垃圾丟入垃圾袋。

(二)選手、觀眾食用餐點或午餐後,請將廚餘、餐盒、餐具分類。

二十二、晚餐及學生保險請各單位自理。

二十三、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由大會召開會議修正。

二十四、大會一切賽事、活動照片、本會有播放、使用權。


相關連結:


相關檔案:


武聖菁英盃相關競賽


延伸閱讀: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