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第二十七屆桃城美術展覽會徵件

2023第二十七屆桃城美術展覽會徵件

 總獎金: 800000

最高獎金: 150000

報名時間: 2023-01-30 ~ 2023-03-02

主辦單位: 嘉義市政府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主辦單位電話: 05-278-8225分機703(許小姐)、05-278-8225分機707、05-278-8225分機706

主辦單位Email:cab703@ems.chiayi.gov.tw

一、活動目的

(一) 鼓勵藝術創作風氣,推動全民美育。

(二) 提升藝術創作水準,促進文化交流。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嘉義市政府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二)承辦單位:嘉義市立美術館(以下簡稱本館)

三、參賽資格

(一) 年滿 17 歲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居住於中華民國(持有居留證)之藝術創作者。

(二) 參賽作品須為個人近兩年內之獨立創作(限為 2021 年(含)以後之創作),得跨類 參賽,但每類限送 1 件。

(三) 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館得逕取消獲獎資格,且 3 年內不得再參賽本項活動(如經檢舉、評審確認、即取消參賽資格,不予遞補名次)。

1.抄襲他人作品經查證屬實。

2.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律相關規定者。

3.曾於公開徵件美展比賽獲獎之作品(含參考作品)不得參賽。

4.不願接受本館安排之展出或放棄得獎獎項者。

5.其他違反簡章情節重大者。

四、參賽類別、規格及主題

作品類別 作品規格 徵件主題
(A)

書畫類

* 水墨、膠彩、書法、篆刻等書畫類素材

初審:繳交 8*10 吋或 8*12 吋作品全貌照片一張(系列或聯幅作品需並置拍攝)。另附細部圖 2 張(尺寸請參考全貌照片),每件作品共需繳交 3 張照片

複審:繳交初審入選原件作品一律裝裱完整,連框裝裱或捲軸完成後,總高度不得超過 240 公分、總寬度不得超過 350 公分。

若為裝框作品,背面請加裱木板。(玻璃裝裱一律不收)。

 

不限

(B)

西畫類

*油畫、壓克力、水彩、粉彩、版畫、綜合媒材

初審:繳交 8*10 吋或 8*12 吋作品全貌照片一張(系列或聯幅作品亦需並置拍攝)。另附細部圖 2 張(尺寸請參考全貌照片),每件作品共需繳交 3 張照片

複審:繳交初審入選原件作品一律裝裱完整,連框裝裱或捲軸完成後,總高度不得超過 240 公分、總寬度不得超過 350 公分。若為裝框作品,背面請加裱木板。(玻璃裝裱一律不收)。

 

不限

*參賽者應自行注意作品尺寸規定,經查不符規定者,將拒收或予以退件。

*以玻璃裝裱拒收。

五、參賽方式及收件時間 (分初審、複審兩階段)

(一) 初審

1.收件時間:112年1月30日(一)至3月2日(四)止,以寄件日郵戳紀錄為憑(請務必掛號寄送)。

2.請將附表二黏貼於照片背面右上角。

3.初審依據照片評審,務請清晰,宜洽請專業人員拍攝。

4.請參賽者檢附【1.送件表(一)、2.送件表(二)(含送審照片 3 張)、3.初審結果通知單(貼15元郵票)】三項資料,以附表一黏貼於信封上寄至:「600嘉義市忠孝路275號,嘉義市立美術館許小姐收」(需以掛號信件寄送)

(二) 複審

1.收件時間:112年5月23日(二)至5月28日(日) AM9:00至PM16:30,以本館實際收件日為憑,逾時一律不受理。

2.通過初審者,由本館通知參賽者檢送作品原件(送達60081嘉義市忠孝路275 號),書畫類請送至文化藝廊(文化局4樓展覽室)05-2788225轉707;西畫類請送至文化藝廊(文化局3樓展覽室)05-2788225轉706。

3.請將附表三黏貼於每件作品背面右上角。

4.參賽作品未達複審評審標準時,經該類評審決議得予列為未入選,作品將另行退回。

收退件注意事項

1.初、複審:請依簡章第四點及第五點規定辦理。

2.初審送件,概不退件,請自留備份。

3.複審階段送審作品,請親自送件或委託代理人送件,若採郵寄或貨運送件,請自行妥 善安全包裝,帄面作品以瓦楞紙箱、立體作品以木箱或錦盒包裝,運送過程遭致損失, 由作者自行負擔。

4.退件:參展者若無法於退件期間,配合主辦單位完成作品退件者,由主辦單位保管至112 年 10 月 31 日期間自行領回,逾 112 年 10 月 31 日仍未領取者,本館不負保管之責並逕行處理,作者不得異議。

六、實施期程

工作項目 時間 地點
初審收件 112年1月30日(一)至3月2日(四) 文化藝廊(文化局3樓展覽室)
初審評選 約3月下旬
複審原件收件 112年5月23日(二)至5月28日(日) 09:00-16:30 文化藝廊(文化局3、4樓展覽室
複審評選 約5月下旬
首展時間 112年9月7日(四)至10月1日(日) 文化藝廊(文化局3、4樓展覽室)
頒獎典禮 112年9月9日(六)暫訂 文化局1樓演講廳
作品退件 112年10月4日(三)至10月7日(六)09:00-16:30 文化藝廊(文化局3、4樓展覽室)

註︰作業時間如有更動,以主辦單位通知為準。

七、評審辦法

(一) 由本館聘請學者、專家擔任評審委員進行評審。

(二) 初審分2類評選,各類選出若干名進入複審。

(三) 複審每類錄取首獎 2 名(書畫類為玉山獎及丁奇獎,西畫類為澄波獎及梅嶺獎)、、優選 5 名及入選若干名。

八、獎勵

作品未達水準,獎項得以從缺

(一)書畫類:

獎項 名額 獎勵方式 備註
玉山獎 1 名 獎金 15 萬、獎狀、美展專輯 獎金皆包含所得稅
丁奇獎 1 名
優選 5 名 獎金 2 萬、獎狀、美展專輯 同上
入選 若干 獎狀、美展專輯

(二)西畫類:

獎項 名額 獎勵方式 備註
澄波獎 1 名 獎金 15 萬、獎狀、美展專輯 獎金皆包含所得稅
梅嶺獎 1 名
優選 5 名 獎金 2 萬、獎狀、美展專輯 同上
入選 若干 獎狀、美展專輯

九、權責

(一) 五年內曾 2 次於本展獲同一類首獎者,為桃城美展免審作家。

(二) 獲丁奇獎、玉山獎、澄波獎、梅嶺獎,作品由本館永久典藏,作品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歸本館所有。

(三) 入選以上(含入選)作品著作財產權授權主辦單位,不受時間、地域、次數及方式 之限制,包括:公開展示權、重製權、編輯權、改作權、散布權、公開上映權、公 開口述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公開播送權,相關文宣品及衍生品發行及販 售,作者並應承諾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四) 參賽作品獲獎後始發現參賽資格不符者,本館將取消其獲獎資格並收回獎勵(獎金、

獎座、獎牌、獎狀等),如因而造成對第三人之損害,該作者應自負全部損害賠償之 責任。

(五) 入選以上(含入選)作者同意展覽現場開放民眾於無腳架、無閃光燈下攝影。

(六) 作品保險:有關出險責任依保險單所載條款為準。

1.保險時間:複審作品收件日至退件截止日止。

(1)複審評審前:每件作品一律以新台幣 6 萬元為送件之原件作品保額(最高賠償 金額)。

(2)複審評審後:第一名每件作品保額新台幣 15 萬元,優選及入選作品保額每件 保額 6 萬元,作品出險時以投保金額為理賠上限,作者不得異議。 2.主辦單位對展出作品負保管之責,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而遭致損壞時,不負賠 償之責。

(七) 得獎者,主辦單位有權要求出席展覽等相關活動。

十、其他

(一)本簡章所列獎金,俟嘉義市議會審查後執行。

(二)審查結果均公告於文化局網站首頁/最新消息項下,本館另函通知參賽者。

(三)所有報名表件均為本簡章之一部。

(四)本簡章規定文字之解釋,以嘉義市立美術館為準。

(五)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正公布之。

(六)作者對本展覽之審查,作品陳列及專輯編印方式不得異議。

(七)本館得視各場地狀況保留布展彈性。

(八)作品展出有安全顧慮者,主辦單位得要求作者親自到場協助布展,或不予展出。

十一、比賽資訊

(一)比賽簡章下載︰嘉義市政府文化局網頁—便民服務/表件下載/徵件訊息( www.cabcy.gov.tw/web)

(二)洽詢電話︰05-2788225 分機 703 嘉義市立美術館/展覽教育組 Email: cab703@ems.chiayi.gov.tw

2023第二十七屆桃城美術展覽會徵件

十二、送件時間及地點

(一)初審

1.時間:112 年 1 月 30 日(一)至 3 月 2 日(四)

2.地點:嘉義市忠孝路 275 號

(嘉義市立美術館/文化局 3 樓展覽室/05-2788225 轉 703、706)

(二)複審

1.時間:112 年 5 月 23 日(二)至 5 月 28 日(日)

2.地點:嘉義市忠孝路 275 號

(書畫類送至文化藝廊-文化局 4 樓展覽室/05-2788225-707)

(西畫類送至文化藝廊-文化局 3 樓展覽室/05-278822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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