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人聲新紀元」桃園合唱藝術節.人聲競賽

2023「人聲新紀元」桃園合唱藝術節.人聲競賽

 總獎金: 1000000

最高獎金: 200000

報名時間: 2023-04-01 ~ 2023-05-07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

主辦單位電話: 02-2327-8516(林小姐)

主辦單位Email:vfty.info@gmail.com

壹、 目的

【2023 桃園合唱藝術節 人聲新紀元】

因應國際交流重啟,桃園合唱藝術節將擴大規模,希望吸引更多合唱及阿卡貝拉優秀人才參加比賽,並延續對人聲藝術的熱情,以更精進豐富的活動形式,加入多元跨界等音樂元素,持續推廣人聲藝術,鼓勵人文多元互動跨界交流,扶植在地團隊,拓展演唱空間。歡迎海內外的人聲藝術愛好者前來參加,一起愛上人聲、愛上桃園。

2023「人聲新紀元」桃園合唱藝術節.人聲競賽

貳、比賽組別與資格

一、 比賽組別:

分為「阿卡貝拉」及「合唱」兩組。其中,合唱組不分組,指定曲提供混聲三部、男聲三部或四部、女聲三部等3種供不同配置團隊使用。

二、 參加資格:

(一) 【阿卡貝拉組】15 歲以上民眾皆可組團參賽,不限立案團隊或設籍桃園者,亦開放國際團隊報名,以無伴奏人聲演唱為主。

(二) 【合唱組】18 歲以上,社會人士與各行各業籌組之合唱團皆可參賽,不限立案團隊或設籍桃園者,亦開放國際團隊報名。

※15歲以上係指2008年4月30日(含)以前出生;18歲以上係指2005年4月30日(含)以前出生者。

※國際團隊參賽防疫措施:檢疫規定須遵照現行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防疫政策,由參賽團隊自行負責。防疫隔離費用、機票、住宿、交通及保險等費用由參賽團隊自理。不符合規定即取消參賽資格。

三、 參賽人數:

(一) 【阿卡貝拉組】每團演唱者3人以上,10人以下,可外加設音控 1人。

【合唱組】每團演唱者12人以上,40人以下,可外加設指揮 1人及伴奏若干人,無伴奏亦可,並至多得增報4人為候補團員。

(二) 【阿卡貝拉組】同一人僅能報名一團參賽,不能跨團參賽。違規者即取消該團參賽資格。

【合唱組】重複跨團參賽人員不得超過該團總參賽人數之10%。(如:A 團總參賽人員 20人,僅能有 2人重複跨團參賽,依此類推…)。

參、 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

2023年4月1日(星期六)起至 2023年4月30日(星期日)止。

2023年4月1日(星期六)起延長至至2023年5月7日(星期日)止。

二、報名方式:

(一) 本比賽採電子郵件報名及線上表單報名兩種方式,並於報名期限內繳交下列資料:

1. 2023桃園合唱藝術節大賽參賽報名資料表

2. 團隊簡介 300 字(請附可編修格式檔案)

3. 高解析度團體照片(格式:jpeg、png,2-3MB)

4. 初賽評選影片或音源 1 份

※(1) 上述報名相關表單,索取方式如下,

a.自行至 https://vfty.org 下載

b.發信至 vfty.info@gmail.com索取

※(2) 初賽評選影片或音源錄製及相關注意事項:

a. 報名參賽團隊請繳交近兩年內非專輯錄音,以單首歌曲為限,該影片或錄音可為演出、比賽、練習之單首歌曲。錄製器材及曲目不限,不可有聲效後製或非線性剪接,長度至少為2分鐘。請檔案上傳至網路雲端,並提供下載連結予本單位。

b. 請審慎填寫各項資料,確認其指定及自選曲曲目、作詞作曲者、編曲者等,並填報 2021 年至今,所有指導老師名單,以利評審利益迴避作業。

(二) 資料繳交方式:

1. 電子郵件報名者,信件主旨請設定為【報名】2023 桃園合唱藝術節–(阿卡貝拉組或合唱組 ) 大賽,並以 附 件 方 式將 相 關 表 單 寄 至 vfty.info@gmail.com,報名日期以 E-mail 電子郵件發送及送達時間為憑。

2. 線上報名者請依表單內容填寫並上傳報名資料。報名網址: https://forms.gle/vjaA78botEkapyaR6

3. 完成報名程序者,主辦單位將以電子郵件方式回覆,若 2023 年 5 月 2 日 (星期二)前未接獲報名成功通知者,請主動聯繫主辦單位確認。

肆、 比賽辦法

一、 初賽評選:

由專業師資組成評審委員,每組總分最高前10名參與決賽,將統一於 2023年5 月 17 日(星期三)在 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官方網站、中壢藝術館Facebook 粉絲專頁及本活動官方網站公告。

二、 決賽規則:

(一) 決賽時間:【阿卡貝拉組】2023年 7 月15日(星期六)14:00 – 17:00

【合 唱 組】2023年 7 月16 日(星期日)14:00 – 17:00

(二) 決賽地點:中壢藝術館音樂廳(桃園市中壢區中美路 16 號)

(三) 決賽規定:

1. 演出曲目:

指定曲-1 首,請自《桃園的歌第六集》選擇。

(請依組別擇一選曲,不得跨組。詳見指定曲目列表。) 自選曲-1 首,自行遴選,歡迎選擇母語歌謠進行演唱及詮釋。

※演出總長度不超過 10分鐘。

※演出曲目與報名時所填註之曲目不符者,一律不予計分。

※報名期間於本活動官方網站提供指定曲電子檔案供參賽團隊或有意願參賽之團體及個人索取,報名成功之團隊亦會連同回覆之電子郵件寄發報名組別之下載連結。

2. 指定曲繳交:入圍決賽團隊,需於 2023年 6 月16 日(星期五)(含)前提供自選曲正式授權樂譜1式5 份,以掛號方式郵寄至 100-012 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 21之1 號(國家音樂廳-全方位音楽)「2023桃園合唱藝術節-(合唱組或阿卡貝拉組)大賽小組」收。比賽曲譜選擇及使用,需遵守著作權法等相關規定,若有違法情事由團隊自行負責。

3. 會場設備:不提供任何燈光變化。

(1) 【阿卡貝拉組】至多提供 10 支單向無線手持麥克風,並提供統一音響設備與環境設定,包括外場(Front of House)與舞台監聽。比賽期間麥克風音控由主辦單位統一調整,參賽隊伍若有隨隊音控,其音響效果設定由隨隊音控與主辦單位之音響技術人員協商;若無隨隊音控,則統一固定音軌輸出大小,不另行變化。若欲自行攜帶設備,最晚需於 2023年 6 月16 日(星期五)前以電子郵件告知,逾期不予受理。

(2) 【合唱組】現場架設反響板,僅提供比賽伴奏之鋼琴1台、合唱平台、指揮及伴奏用譜架,得以自備樂器伴奏,不可使用伴唱帶及電子擴音設備,違者一律不予計分。

4. 演出人員:

(1) 【阿卡貝拉組】因應曲目編制需求,參賽單位可配合不同曲目改變台上演唱人數,但總參賽人數不得超過 10人。

(2) 【合唱組】可依樂曲之需求變換隊形,除指揮及伴奏外,不得於賽程中上下舞台更換演出人員。

5. 演出順序:將於 2023年 6 月16 日(星期五)前經由主辦單位抽籤決定,抽籤結果將統一於中壢藝術館 Facebook 粉絲專頁及本活動官方網站公告,抽籤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變更賽程及出場次序。主辦單位將根據抽籤結果,另行安排比賽團隊試音時間,試音順序與長度由主辦單位統一規定並告知團隊,敬請配合。

6. 演出規範:

參賽單位應於比賽大會司儀唱名時,立即進入舞臺,若唱名 3 次未進場演唱者,視同棄權。自登臺起計時至演唱結束(含尾奏)終止計時,以不超過 10分鐘為原則。逾時 30秒扣總平均0.5分,逾時 1分鐘扣總平均1分,不滿30秒以30秒計之,依此類推。

7. 報名資料勘誤:公告資料與原始報名表有誤者,應於公告一週內由參賽單位向主辦單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提出勘誤申請。

伍、 比賽獎勵

一、初賽獎勵:

通過初賽評選入圍決賽之團隊,於比賽當日確定到場參加決賽之隊伍,除頒發入選證書外,【阿卡貝拉組】每隊獲頒入選獎金新臺幣8仟元整(含稅);【合唱組】每隊獲頒入選獎金新臺幣1萬2仟元整(含稅)。

放棄參與決賽者等同放棄證書與獎金,不另頒發。

二、決賽獎勵如下表:

獎金均含稅,並頒發獎盃1座。

【阿卡貝拉組】 【合唱組】
第一名金桃獎 獎金新臺幣15萬元整 獎金新臺幣20萬元整
第二名銀桃獎 獎金新臺幣10萬元整 獎金新臺幣15萬元整
第三名銅桃獎 獎金新臺幣5萬元整 獎金新臺幣10萬元整
桃樂獎 獎勵新臺幣2萬元整 獎勵新臺幣3萬元整

※為扶植桃園團隊,拓展演唱空間特設桃樂獎(該隊為桃園立案團隊或參賽團員2/3以上於桃園設籍者。)如無,此獎項得從缺。

三、 未達評審要求水準,獎項得以從缺。

四、 違反比賽組別與資格規定者,如經舉發查證屬實,一律不予計分。若已公布名次或獲頒獎金及獎盃者,則取消其名次、追回獎金及獎盃。五、如遇參賽團隊獲獎同名次時,該獎項獎金由同名次之團隊共同均分,獎盃得後補寄發。

六、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臺幣2萬元以上者,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 10%中獎所得稅額,與2.11%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始得領獎;獎項金額若超過新臺幣1仟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

七、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人如為外籍或未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則依規定無論金額皆需扣繳 20%稅率。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及證件影本方可領獎。

八、 獎金領取方式:通過初賽評選入圍決賽之團隊,參賽當日報到時請交付主辦單位先前提供之領據(同時請檢附存摺影本)。決賽前三名及桃樂獎之得獎團隊,可於現場前台填寫領據或於比賽後一週內將領據寄回至主辦單位,資料收齊核對無誤後將提交予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統一撥款。

九、 若不願意配合稅法相關規定填寫資料並扣繳稅金,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領獎資格。

十、最優勝之阿卡貝拉團隊需參與2023年 7 月15日(星期六)舉辦之「2023桃園合唱藝術節-阿卡貝拉音樂會」之演出。最優勝之合唱團隊需參與2023年 7 月16 日(星期日)舉辦之「2023 桃園合唱藝術節-合唱音樂會」之演出。演出內容即比賽指定曲及自選曲。

陸、 決賽評審及評分方式

一、 評審委員會:

由主辦單位遴聘合唱或阿卡貝拉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或國內大專院校音樂相關科系教師共5人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名單將於簡章公告時,同步於中壢藝術館 Facebook 粉絲專頁及本活動官方網站公告。

二、 評分方式:

(一) 採序位法評分,評審委員就各參賽隊伍分別評分後,並依分數高低轉換為序位,彙整合計各參賽隊伍之序位,以合計值最低者為序位第一。若遇序位合計值相同之情形,則比較原始分數,原始分數合計值愈高者勝出。如再遇原始分數合計值相同者,則列為同名次,該名次之獎金共同均分,同名次之獎盃後補寄贈。

(二) 評審委員將就各參賽團隊謄寫具體之評語,比賽結束後現場公布總序位結果。評語部分於現場個別提供給參賽團隊。

(三) 於成績公布後一週內,得以書面申請成績複查,但以1次為限。

三、 評分項目:

(一) 【阿卡貝拉組】

聲音-協調性與融合性、編曲、歌曲詮釋、音樂律動、音準、曲風詮釋、主唱表現、人聲打擊表現等。

視覺-舞台呈現、動作編排、渲染力、專業性等。

(二) 【合唱組】

音質、音色、音準、演唱技巧、台風及團隊默契與協調性、團隊整體展演特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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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申訴規定

一、應服從評審委員之評判,如有意見或申訴事項,應以書面提送。

二、申訴事項以違反比賽規則、秩序及比賽人員資格為限,並應於各組比賽成績公布後一週內為之(如對該團參賽人員資格提出申訴,應於該參賽單位離開比賽現場前為之),逾時不予受理。三、對評審委員所為之評分及其他有關技術性、學術性者,不得提出申訴;倘無新事證再次提請申訴,將不予處理。

捌、 附則

一、 參賽團隊應切實遵守下列各項規定:

(一) 報名請確實依照填表注意事項辦理。報名後應隨時注意本項比賽公告之相關資訊並留意電子郵件信箱。

(二) 比賽當日各隊報到時間以網路公告時間為準,主辦單位另以電子郵件通知參賽單位報到時間,未完成報到者最遲須於唱名前補辦報到手續,凡因未完成報到手續,以致喪失比賽相關權益者,由參賽單位自行負責。

(三) 比賽時,唱名3次不到者,以棄權論,但如遇不可抗力之偶發情事時(由參賽單位負舉證責任),於該組比賽結束前到達會場者,得向主辦單位申請安排於最後順序出場,經同意後參與比賽。

(四) 自願棄權者,請參賽單位填具棄權聲明書(不限格式),函知主辦單位。

(五) 比賽進行中,非參賽者不得進入舞台,另不開放舞台上獻花或致送紀念品;參賽者請依主辦單位規劃動線進出舞台,以維護表演場館場館安全與秩序。

(六) 參加比賽之團體或個人,應注意全程之人身安全,建議參賽團隊自行投保相關保險。

二、 比賽演出相關須知:

(一) 主辦單位有權將比賽之全程錄影錄音之資料作為推廣教材、活動宣傳、申訴查閱之用,並將其製作為文宣品、推廣DVD、宣傳影片….等,凡報名參加比賽,即視同無條件同意授權主辦單位攝製演出內容與編輯製作非營利性質之錄音、影帶或光碟。

(二) 為尊重演出著作權相關規定,比賽及音樂會不開放錄音、錄影、拍照,若有違反規定者,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三) 為維持表演場館之秩序及安全,針對比賽之觀眾及參賽人員,主辦單位得視場地狀況進行必要之管制。

(四) 比賽時如遇地震、火災…等重大事故,由主辦單位及評審長因地制宜,依現場狀況妥為決定。

三、 本賽事實施防疫措施將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及文化部相關規定調整變動。

四、 主辦單位保留活動最終調整權利,以上若有未盡事宜,將隨時於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官方網站、中壢藝術館 Facebook 粉絲專頁及本活動官方網站進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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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資訊

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

執行單位:全方位音樂國際事業有限公司

地 址:100-012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 21 之 1 號

聯 絡 人:林小姐

電 話:0928-962230、02-23278516

E – mai l: vfty.info@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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