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創造力發生所」全國青年手機攝影比賽

2023「創造力發生所」全國青年手機攝影比賽

 總獎金: 43500

最高獎金: 10000

報名時間: 2022-12-19 ~ 2023-02-20

主辦單位: 南應大藝術獎

主辦單位電話: 06-242-0694、06-253-2106分機273、06-253-2106分機288

主辦單位Email:a11430010@gm.tut.edu.tw

手機兼具多功能又輕便攜帶的特性,不僅聲音、文字乃至圖片、影片,都可「隨時隨地」拍攝或錄製,這使得每個人只要有手機就能成為創作者、甚至藝術家。此外,手機上網的功能,在網路涵蓋率相當普及的今日,更讓它扮演了迅速傳播訊息的角色,只要網路可到之處,無論是聲音、文字乃至圖片、影片,各項訊息皆可傳送與接收,無遠弗屆,以至於人人都可以成為展示藝術品的美術館、藝廊。

人手一支被廣泛擁有與使用的手機,可謂是當下社會最具當代性的現象,因此「手機攝影」成為最容易全球化且最當代的藝術創作模式,不受時空限制,隨手拍即是創作,隨手上傳即是展示。

台南應用科技大學美術系之發展以契合當代藝術脈動為宗旨,為建立藝術使成為想像力與創造力合體之場所而努力,為使當代藝術向下扎根推廣美術教育、培養優秀美術人才,特舉辦「創造力發生所─全國青年手機攝影比賽」。全國高中職在學學生皆可參加,使用身邊隨手可得的手機進行影像拍攝,不限主題、自由發揮,讓自己就是創造力的發生所。比賽獎勵豐厚,詳細規章請詳閱台南應用科技大學美術系系網頁簡章,「創造力發生所─全國青年手機攝影比賽」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2023「創造力發生所」全國青年手機攝影比賽

2023「創造力發生所」全國青年手機攝影比賽

2023「創造力發生所」全國青年手機攝影比賽 簡章

一、 活動宗旨:

台南應用科技大學美術系之發展以契合當代藝術脈動為宗旨,為建立藝術使成為想像力與創造力合體之場所而努力,為使當代藝術向下扎根推廣美術教育、培養優秀美術人才,推廣美術教育,培養優秀美術人才,讓藝術成為是想像與創造力的合體,從手機、社群、生活實用中親近地展開廣邀青年才子用手機鏡頭與時代對話,特舉辦「創造力發生所─全國青年手機攝影比賽」,歡迎全國愛好攝影的高中職同學一起參與,提升藝術創造精神。

二、 主辦單位:

南應大藝術獎

三、 協辦單位:

台南應用科技大學美術系、台南應用科技大學美術系學會

四、 贊助單位:

統順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通企業有限公司、荃能鋁業有限公司、大福製麵廠、御群法律事務所、蔡佳源董事長、活石藝術空間、懷雅文房

五、 參加對象:

「中華民國各縣市公私立高中(職)(不含五專一至三年級) 等在學之限齡學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均得參加。(公私立高中職在學之學生年齡限制:不超過20歲足歲為限)備註:須列印簽妥「簡章附件1~4同意書」完成線上報名。

六、 收件日期:

2022年12月21日(三)~2023年2月20日(一)18時截止(GMT+8臺灣標準時間)

七、 報名收件:

填寫線上報名表與上傳作品圖檔,網址連結在南應大藝術獎-創造力發生所-全國青年手機攝影比賽網頁。

八、 主題內容:

不限主題,自由發揮,讓創造力發生。

九、 參賽程序、重要事項:

1. 參賽程序:

○ 01.下載簡章後報名:攝影參賽者請至比賽報名網頁, https://art.tut.edu.tw/p/406-1073-28152,r56.php?Lang=zh-tw輸入相關報名資料,並下載報名的相關附件,填寫上傳,請注意,報名截止期限為2023年2月20日(一)18時截止(GMT+8臺灣標準時間)。

比賽報名網頁QR Code

○ 02.加入官方Line 社群

在線上報名表單 後一頁有「創造力發生所_全國青年手機攝影比賽官方Line 社群」之連結網址,請加入社群,參加 Line 社群攝影比賽入圍作品人氣獎票選。

○ 03.查看初選結果:2023/3/06(一)下午5點初選入圍名單公告於官網,初選作品在LINE+IG+FB三大社群人氣獎票選:3/6( 一)下午5點~3/13(一)中午12點

▲LINE社群需由本次比賽的參賽者投票。

▲IG社群只要有IG帳號即可按讚,不限資格。

▲FB社群只要有FB帳號即可按讚,不限資格。

○ 04.查看評審複選與人氣獎票選結果: 2023/3/13(一)下午5點

複選得獎名單公告於官網。

○ 05.作品參加展覽(承辦單位負責輸出作品、佈展與撤展)

○ 06.頒獎典禮,領獎:3/29(三) 13:00-16:30

2. 重要事項:

  • 每人只可上傳 1 張作品圖檔,所傳的圖檔總像素需達1200萬像素(pixels)以上原始拍尺寸。
  • 請使用個人手機拍攝,不得使用相機,不得使用軟體修圖後製,僅接受調整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銳利度,並以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為原則 。
  • 攝影照片電子檔每張至少1MB以上、不超過10MB為限,僅接受JPEG或JPG格式,並需保留完整「中繼資料(EXIF)」。
  • 主辦單位不接受含有任何註記以及浮水印的參賽作品。
  • 未滿十八歲之參賽者,其法律行為需得其父母或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而參賽,請提供參賽者法定代理人之有效同意書,以供審核,否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請於本比賽官網下載列印簡章附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上傳報名網站)。
  • 對於本活動如有任何疑問,請洽 南應大藝術獎-創造力發生所-全國青年手機攝影比賽主辦單位信箱: a11430010@gm.tut.edu.tw

3. 其餘規範詳閱本簡章「十五、作品規範」「十六、注意事項」。

十、評 審:

1.初選入圍名單公告:2023年3月06日(一)下午5點<主辦單位聘請專家評定入圍作品,名單公告於本比賽官網>

2.複選得獎名單公告:2023年3月13日(一)下午5點<主辦單位聘請專家評定各組優勝名次,得獎名單公告於本比賽官網>

3.人氣獎結果公告:2023年3月13日(一)下午5點<由進入初選的作品依照人氣獎比賽辦法評選。>

(1). LINE社群人氣獎: 2023年3月06日(一)下午5點初選作品公布後,在創造力發生所全國青年手機攝影比賽官方LINE社群中票選作品,由LINE社群中的參賽者投票,投票時間在2023年3月13日(週一)中午12點截止,由最高票者獲人氣獎。

(2). IG社群人氣獎: 2023年3月06日(一)下午5點初選作品公布後,由主辦單位創造力發生所全國青年手機攝影比賽Instagram社群中發佈入圍作品,只要有IG帳號即可按讚,2023年3月13日(週一)中午12點前,由按讚數最高者獲人氣獎。

(3). FB社群人氣獎: 2023年3月06日(一)初選作品公布後,由主辦單位在創造力發生所全國青年手機攝影比賽Facebook專頁中按讚入圍作品,只要有FB帳號即可按讚,2023年3月13日(週一)中午12點前,由按讚數最高者獲人氣獎。

十一、 頒獎典禮:

2023年3月29日(三)下午13:00於「台南應用科技大學美術系」系館舉行。

十二、 作品展覽:

2023年3月20日~3月31日,展於「台南應用科技大學藝術中心」並於比賽官網線上展出。

十三、 領獎辦法:

1. 評審結果將公布於台南應用科技大學美術系網頁&南應大藝術獎-創造力發生所-全國青年手機攝影比賽網頁。

★南應大藝術獎-創造力發生所-全國青年手機攝影比賽網頁

2. 得獎者或請於頒獎典禮時間持含照片的身分證明文件至頒獎現場領取獎勵。

3. 無法到頒獎典禮現場領獎者,可委託代領人持雙方身分證明文件於頒獎典禮現場領取。

4. 無法到頒獎典禮現場領獎者,可參與線上頒獎,獎狀、獎品與獎金請於頒獎典禮結束後一週內本人或委託人持雙方身分證明文件到美術系辦公室代領,超過期限視為放棄領獎。

十四、 獎 勵:

(參賽作品若未達水準,評審得建議從缺。)

金 獎 i-phone14 (或等值商品獎金25000)、精美藝術帆布包、藝術資料夾、獎狀乙紙。
銀 獎 獎金10000元、精美藝術帆布包、藝術資料夾、獎狀乙紙。
銅 獎 獎金8000元、精美藝術帆布包、藝術資料夾、獎狀乙紙。
優選(10) 獎金1000元、精美藝術帆布包、藝術資料夾、獎狀乙紙。
佳作(若干名) 獎金500元、藝術資料夾、獎狀乙紙。
佳人氣獎(3) LINE社群人氣獎:獎金5000元、精美藝術帆布包、藝術資訊夾、獎狀乙紙。

IG社群人氣獎:獎金5000元、精美藝術帆布包、藝術資訊夾、獎狀乙紙。

FB社群人氣獎:獎金5000元、精美藝術帆布包、藝術資訊夾、獎狀乙紙。

說明:以第一階段入圍作品在本活動三類社群(LINE社群/IG專頁/FB社群)中投票或按讚數決定人氣獎的得主

十五、 作品規範:

1、參賽者限定攝影設備,只可以用手機拍攝,不得使用相機、平板、空拍等設備拍攝。作品須為手機拍攝之數位檔案,不可使用數位相機所攝之相片,不可使用底片相機拍攝之黑白、正負片、沖印相片之數位掃描檔參賽。

2、 參賽作品須於參賽日往回算起「三年內」拍攝之作品。

3、 若作品曾獲得任何公開賽事獎項則不得參賽。

4、 參賽者「務必保留未經任何影像處理軟體後製過或手機內建軟體

後製(如效果、濾鏡)的原始數位檔案」,以保障自身參賽權益,因主辦單位審理有後製爭議的作品時,若無法提供原始檔檢視,有權取消其資格。

5、 參賽者僅能對其作品進行「少量」的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裁切、拉直、修補雜點入塵、轉為單色調或黑白等修改,適度裁切亦在可接受範圍。不接受參賽作品使用任何數位修圖手段來增加或消除圖上之物件,若查核原始作品時經發現作品過度使用上述手法調整作品,則該作品將喪失得獎資格。

6、 參賽者應合法取得被攝影對象的同意進行拍攝,若有任何爭議,參賽者應提供參賽相片中每位被攝影人士所簽署之授權文件始得參賽。授權文件載明授予被授權方得依正式規定之內容,對該參賽者照片進行複製、傳播、展示、及於現今或未來之任何媒體上製作衍生物,以供本競賽及相關宣傳使用,並載明被授權方得以行使「附件三、2023 創造力發生所-全國青年手機攝影比賽-肖像授權使用同意書」中所取得相關權利。無法提供上述授權文件者,將可能於競賽中任何時間點喪失資格,所獲獎項亦將由他人遞補。

7、 參賽作品須全為參賽者本人之獨自創作。在參賽之同時,即代表參賽者同意且未違反與第三者之協議、保證參賽作品為其所原創,未侵犯其他任何個人或實體之版權、商標權、人格權、隱私/公開權、以及智慧財產權,且未有第三者對該參賽作品具備任何權利、所有權、主張擁有或相關利益,亦未有違反其他法令情事。如有違反之虞,主辦單位得立即移除相關內容,並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一切獎項,且參賽者須自負法律責任。

8、 參賽作品不得含有任何具挑釁、猥褻、毀謗、暴力、情色、種族歧視性或其他任何引人厭惡或不合宜之內容,主辦單位得自行判斷並排除該作品之參賽資格。

9、 參賽作品須附完整標題與文字內容,充分傳達拍攝照片時之情境。
若偽造或誤導照片內容將導致喪失參賽資格。

10、 主辦單位不接受含有任何註記以及浮水印的參賽作品。

11、 凡參加比賽,視為認同並接受本大賽的各項規範。違反本規範相關規定者,不列入評審,且主辦單位保留將作品下架的權利。得獎作品如經檢舉違規屬實,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領之所有獎項;若其涉著作權或其他侵權、違法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12、 作品提交後不接受更改圖像、資訊及敘述,以維護所有參賽者權益。

13、 主辦單位保留一切檢驗原始作品/來源素材以確認其符合參賽規則的權利。

十六、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及收件規格,且不違反善良風俗、並未經公開發表(「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其它攝影比賽得獎之作品;但不包含部落格、個人網站、臉書等其它社群網站之貼圖、學會團體內部刊物發表鼓勵性無償之作品。)

2. 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正、暫停、終止或解釋本活動之一切及 終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更換活動、提前終止或延長活動時間之 終決定權等事項),相關內容如有變動將於★南應大藝術獎-創造力發生所-全國青年手機攝影比賽網頁另行公告,不另行通知,若有任何異動,以本競賽活動官方網站最新公告為準。網址: https://art.tut.edu.tw/p/406-1073-28152,r56.php?Lang=zh-tw

3. 若得獎獎項價值累計超過新台幣 1,001 元(含)以上者而未滿20歲之中獎者,視同父母或監護人中獎,由父母或監護人代為領獎,並請附上得獎者及其代領人關係證明影本。

4.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活動參加者所登錄之資料有所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所導致資料無效之狀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本活動參加者及獲採用者亦不得異議。如發生前述情形,主辦單位將不做任何通知。

5. 本活動參加者應聲明及保證其所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資料之法律責任由該參加者自行負擔,概與主辦單位無關,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導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賽者應自負一切相關責任。

6. 參賽作品須全為參賽者本人之獨自創作。在參賽之同時,即代表參賽者同意且未違反與第三者之協議、保證參賽作品為其所原創,未侵犯其他任何個人或實體之版權、商標權、人格權、隱私/公開權、以及智慧財產權,且未有第三者對該參賽作品具備任何權利、所有權、主張擁有或相關利益,亦未有違反其他法令情事。如有違反之虞,主辦單位得立即移除相關內容,並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一切獎項,且參賽者須自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保留驗證任何參賽作品之有效性與原創性,以及驗證參賽者(包含參賽者之身分與住址)之權利,並取消任何未遵守正式規定或以非正當手段干預賽程之參賽者之資格。

7. 凡完成報名參加本活動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辦法中各項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活動之各項規定。

8. 主辦單位保留一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行使重製、傳播、發行、公開發表及於現今或未來之任何媒體上製作衍生物(包含對創作者姓名之記載)之權利,不另致酬,原著作者可享有姓名表示權。

9. 參賽作品須符合該次活動攝影主題、作品規格;違反者視同棄權,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

10.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觀點,對於評審結果不得異議,主辦單位得視參賽實際需求,酌增獎項名額,如評定成績未達水準時,錄取名額得以從缺或減之,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凡經評審入圍與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11. 得獎不得移轉、轉讓或更換其它獎項。除法律禁止者外,如獎項(或部分獎項)無法提供,主辦單位保留自行決定以具有相同價值及/或規格之替代獎項更換原獎項(或部分獎項)之權利。

12. 若主辦單位因使用參賽者所提供之圖文、照片及其他資料遭第三人請求、索賠、提出民、刑事訴訟或主張任何法律上之權利,參賽者應賠償主辦單位因此所生之全部損失與費用。

13. 參賽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一旦得獎者領取獎品後,若有遺失或被竊,主辦單位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

14. 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15. 為競賽業務所需與活動推廣等目的,主辦單位須蒐集參賽者之個人資料,參賽者同意本會於前述目的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個資。

16. 主辦單位與、承作本案執行單位員工及其家屬(就案件涉及本人之配偶、三親等以內血親或姻親,或同財共居親屬之利益者)均不得報名參賽,有違反而得獎者,撤銷其參賽與得獎資格。

17. 本辦法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主辦單位保有 終之解釋權。

十六、聯絡窗口:

南應大美術系

電話:06-2420694 / 06-2532106轉273或288

電郵:a11430010@gm.tu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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