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永續發展議題下的華媒影響力」海外華文媒體報導大獎徵件
活動主題
為鼓勵海外華文媒體報導有關臺灣人在世界各地各領域的深耕努力與無私貢獻,促進對臺灣的正面報導,僑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僑委會」)以「聚焦臺灣.報導臺灣」的核心理念,規劃舉辦「海外華文媒體報導大獎」。有鑒於全球性永續發展目標(SDGs),已形成一股重要潮流,因此本年主題訂為:「永續發展議題下的華媒影響力」,鼓勵全球各地華文媒體,透過新聞專業與媒體無遠弗屆的影響,傳遞臺灣溫暖堅韌的力量。
重要時程
1. 徵件時間:臺灣時間 2023 年 7 月 1 日(星期六)至 2023 年 8 月 20日(星期日)
2. 入圍名單公告:臺灣時間 2023 年 10 月上旬
徵件對象
作品以華語文字為主,曾透過文章、廣播、影音等形式於 2022年8月1至 2023年7月31日期間刊登/播於非中華民國境內之海外華文媒體平臺,包含依法設立之報社、通訊社、雜誌社、專業新聞網站、廣播電臺、電視臺、自媒體(YouTube、Podcast…等其他自媒體)、國際媒體組織所屬之中文部等媒體單位。
九大獎項徵件說明
- 參賽作品須於2022年8月1至2023年7月31日,以華文自製報導為限,且發布於中華民國境外之媒體平臺,非屬改作、重寫過去之報導。
- 參賽作品之名稱與內容應相符,且由報名者擔保其內容與照片版權,且無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或違反相關法律規範事宜。
- 每件參賽作品以報名一個獎項為限,不得跨獎項報名;每一個獎項,每一組參加單位可提供2件不同作品參賽。
獎項類別 | 獎項名稱 | 說明 | 徵件規範說明 |
平面/網路報導類 | 公共事務議題報導獎 | 針對國際或在地公共事務議題關懷或推動之報導,例如環保、醫療、弱勢、性別、族群等議題。 | 參賽作品為文字報導,於指定時間透過平面或網路平臺露出。 |
華人社區服務報導獎 | 服務海外華語讀者、發揚華人社區特色之報導。 | ||
臺灣亮點報導獎 | 報導海外僑界、華人社區各領域能彰顯臺灣亮點之人事物、卓越成就等議題。 | ||
廣播報導類 | 公共事務議題節目獎 | 針對國際或在地公共事務議題關懷或推動之報導,例如環保、醫療、弱勢、性別、族群等議題。 | 參賽作品以廣播或網路廣播(含Podcast)形式。 |
華人社區服務節目獎 | 服務海外華語聽眾、發揚華人社區特色之節目。 | ||
臺灣亮點節目獎 | 報導海外僑界、華人社區各領域能彰顯臺灣亮點之人事物、卓越成就等議題。 | ||
電視/影音報導類 | 公共事務議題節目獎 | 針對國際或在地公共事務議題關懷或推動之報導,例如環保、醫療、弱勢、性別、族群等議題。 | 參賽作品以電視或網路影音節目(YouTube或其他網路平臺)形式。參賽作品節目長度以不超過60分鐘為限。若為系列節目者,仍以1集為限。 |
華人社區服務節目獎 | 服務海外華語觀眾、發揚華人社區特色之節目。 | ||
臺灣亮點節目獎 | 報導海外僑界、華人社區各領域能彰顯臺灣亮點之人事物、卓越成就等議題。 |
特別獎徵件說明
- 參賽作品須於2022年8月1至2023年7月31日,以華文自製之平面新聞(文字加照片或文字加影音)報導為限,獲得僑務電子報採用刊登,非屬改作、重寫過去之報導。
- 參賽作品之名稱與內容應相符,且由報名者擔保其內容與照片版權,且無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或違反相關法律規範事宜。
- 每一位新聞志工(2023年8月20日前仍具新聞志工資格者),僅可提供一件作品參賽參加。
獎項類別 | 獎項名稱 | 說明 | 徵件規範說明 |
特別獎 | 僑務電子報新聞報導特別獎 | 僑務電子報全球新聞志工報導之當地僑社活動及僑民動態等議題。 | 報名者須具備僑務電子報全球新聞志工資格(2023年8月20日前仍具志工資格者)。 |
注意事項
- 曾報名《海外華文媒體報導大獎》之參賽作品不得再參賽。
- 報名之參賽作品應同意自入圍名單公布日起,授權大獎活動小組及相關第三方永久無償於國內外公開推廣使用。
- 如有違反相關規範之情事,入圍證明、獎座、獎金將予以撤銷、追回。
- 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涉及色情、暴力、誹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或不雅作品,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等情事皆為禁止事項,如發現以上情節,大獎活動小組有權直接刪除該作品,不另行通知。
- 參賽者須擁有完整著作權,且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若使用他人音樂或圖片,請確認已取得合法授權,並自行註明。
- 若第三人對作品之適法性(如著作權肖像權、著作權等)提出異議,並經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並追繳獎項與獎金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並承擔主辦單位之一切損失,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所有投稿作品之著作人格權屬創作者,惟主辦單位可運用相關創作元素於本案行銷用途。
- 參賽者同意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包括且不限於專有重製權、專有公開口述、播送、上映、演出、展示權、專有改作、編輯權、專有出租權等)得獎確立後,即視同全部轉讓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人可保有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或授權第三人使用。保有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或授權第三人使用。
- 未得獎之作品,主辦單位僅保有非營利性之事件宣傳與行銷散播權利,未來若有直接而完整採用之必要,主辦單位將另行個別與創作人協商基本稿費以取得所需權利。
- 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終止、延期、修改活動內容、更換獎項內容或暫停本活動進行等之相關決定。其他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並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
評分標準
- 由主辦單位組成「評審工作執行委員會」,負責遴選各類別獎項評審;評審工作分初審與複審兩階段,並於初審結束後公布入圍名單。
- 每一類獎項各設置5位評審委員,負責初審及複審作業。
獎項類別 | 獎項名稱 | 配分比重 |
平面/網路報導類 | 公共事務議題報導獎 | 主題切合性:35% 新聞性:35% 新聞結構與採訪技巧:30% |
華人社區服務報導獎 | ||
臺灣亮點報導獎 | ||
廣播報導獎 | 公共事務議題節目獎 | 劇情內容:40% 配樂音效:20% 聲音表達:20% 製播技巧:20% |
華人社區服務節目獎 | ||
臺灣亮點節目獎 | ||
電視/影音報導類 | 公共事務議題節目獎 | 主題切合性:35% 企劃內容:35% 製播技巧:30% |
華人社區服務節目獎 | ||
臺灣亮點節目獎 | ||
特別獎 | 僑務電子報 新聞報導特別獎 |
主題選材:35% 新聞性:35% 新聞結構與採訪技巧:30% |
獎項說明
獎項類別 | 獎項名稱 | 入圍名額 | 入圍獎勵 | 獲獎名額 | 獲獎獎勵 |
平面/網路報導類 | 公共事務議題報導獎 | 3-5 名 | 入圍證書 | 1 名 | 獎座乙座與獎金新臺幣75,000元(約2,500美金) |
華人社區服務報導獎 | 3-5 名 | 入圍證書 | 1 名 | 獎座乙座與獎金新臺幣75,000元(約2,500美金) | |
臺灣亮點報導獎 | 3-5 名 | 入圍證書 | 1 名 | 獎座乙座與獎金新臺幣75,000元(約2,500美金) | |
廣播報導獎 | 公共事務議題節目獎 | 3-5 名 | 入圍證書 | 1 名 | 獎座乙座與獎金新臺幣75,000元(約2,500美金) |
華人社區服務節目獎 | 3-5 名 | 入圍證書 | 1 名 | 獎座乙座與獎金新臺幣75,000元(約2,500美金) | |
臺灣亮點節目獎 | 3-5 名 | 入圍證書 | 1 名 | 獎座乙座與獎金新臺幣75,000元(約2,500美金) | |
電視/影音報導類 | 公共事務議題節目獎 | 3-5 名 | 入圍證書 | 1 名 | 獎座乙座與獎金新臺幣75,000元(約2,500美金) |
華人社區服務節目獎 | 3-5 名 | 入圍證書 | 1 名 | 獎座乙座與獎金新臺幣75,000元(約2,500美金) | |
臺灣亮點節目獎 | 3-5 名 | 入圍證書 | 1 名 | 獎座乙座與獎金新臺幣75,000元(約2,500美金) | |
特別獎 | 僑務電子報新聞報導特別獎 | 3-5 名 | 入圍證書 | 1 名 | 獎牌乙座與獎金新臺幣15,000元(約500美金) (該獎金由亞捷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贊助) |
獎勵規劃
- 每類獎項選出初審入圍作品,入圍即頒予入圍證明;複審將就入圍作品中選出年度得主,頒發獎座乙座及獎金新臺幣 75,000 元(約 2,500 美金)。特別獎頒發僑委會獎牌乙個及亞捷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贊助獎金新臺幣15,000元(約500美金)。
- 參賽作品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該獎項得予從缺。
- 活動於10月上旬公告入圍名單。
獎項聲明
- 參賽作品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該獎項得予從缺。
-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本國人士參加任何活動得獎,獎項金額超過新臺幣 1,000 元(以年度計算),得獎人須完成得獎申報扣繳,並提供申報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且須於年度報稅計入個人所得。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外籍人士不論獲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就獲獎所得扣繳 20%機會中獎稅額。
- 境外獲獎者所得之獎金以美金支付,依照寄送當日匯率為準,並需依規定提供身分證明文件(護照)影本。
- 因臺灣境內銀行匯款衍生之手續費及其他費用,得由大獎活動小組自獎金扣除。
- 所有獎項寄送因參賽者資料不符、不齊全或拒納稅金者,均視同放棄獲獎權利。
- 獎座寄送過程中發生包裹遺失、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以及填寫資料有誤造成郵寄或匯遞過程中損壞、遲遞、錯遞或遺失,責任均由參賽者自負,大獎活動小組將不予補寄發。
- 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得獎者同意中獎相關個資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處理、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並授權主辦單位公開公布姓名。
- 得獎名單公布於活動網站,並於公布後一週內以E-Mail通知得獎人。
- 待辦事項,包括簽署肖像權使用同意書、著作權授權暨轉讓同意書。得獎名單公布兩週未回覆相關資料者,視同放棄得獎權益。
常見問題
Q1:如果是中華民國境內華文媒體派駐海外記者,刊播在該媒體之作品可以報名嗎?
A1:本活動徵件作品需以華語文字、廣播、影音形式刊播在「非」中華民國境內之海外華文媒體,故刊播在中華民國境內華文媒體之作品非屬本活動徵件範圍,恕無法參賽。
Q2:活動主題為「永續發展議題下的華媒影響力」是否報導內容要跟活動主題有關?報導內容也一定要跟臺灣有關嗎?如果是報導當地或其他跟臺灣沒有直接關聯的主題可以報名參賽?
A2:今年以「永續發展議題下的華媒影響力」為主題,題材不限於本次主題「永續發展議題下的華媒影響力」相關;惟投件時需留意作品內容是否與該獎項說明相符,並能彰顯「聚焦臺灣 ‧ 報導臺灣」為佳。
Q3:同一個參賽作品可提報多個不同獎項嗎?
A3:同一參賽作品只可報名1個獎項,不得跨獎項重複報名。
Q4:同一個參賽單位可提報多少個不同獎項嗎?
A4:「平面/網路報導類」、「廣播報導類」及「電視/影音報導類」三大類9個獎項中,同一參賽單位於每一個獎項至多可提2件不同作品參賽;而「僑務電子報新聞報導特別獎」的參賽者僅能提報1件作品參賽。
Q5:內容題材方面、節目長度和形式上是否有什麼要求?
A5:請下載2023海外華文媒體報導大獎活動簡章參閱活動辦法。 下載
Q6:廣播報導類作品是否有時間長度的限制?
A6:廣播報導類作品可以廣播或網路廣播(含podcast)等不同形式參賽,且不限定參賽報名作品時間長度,只要符合資格之作品皆可報名參賽。
Q7:電視/影音報導類參賽作品有時間限制嗎?
A7:電視/影音報導類3個獎項參賽之作品時長不得超過60分鐘,符合者即可報名參賽。
Q8:參賽作品的刊播日期規範是什麼期間?
A8:「平面/網路報導類」、「廣播報導類」、「電視/影音報導類」及「僑務電子報新聞報導特別獎」的作品刊播日期需為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間。
Q9:同一份報名表單,可否填報多個獎項?
A9:一份報名表單限填一件作品參賽一個獎項。
Q10:報名附件如何提交?
A10:請選擇欲報名作品之類型填寫相對應報名表,依序表單問題填寫「個人資訊」與「作品資料」並上傳「作品相關附件」。
- 2023海外華文媒體報導大獎-平面/網路報導類 報名表
- 2023海外華文媒體報導大獎-廣播報導類 報名表
- 2023海外華文媒體報導大獎-電視/影音報導類 報名表
- 2023海外華文媒體報導大獎-特別獎 報名表
Q11:報名階段須填寫著作權授權同意書及相關附件嗎?
A11:2023海外華文媒體報導大獎於報名階段無須提供相關授權書,若您的作品入圍2023海外華文媒體報導大獎,活動小組將會透過報名信箱與作品聯絡者進行聯繫,將請您於提供著作權授權同意書及相關附件 (網址),且須檢附服務之媒體單位(或部門)簽章;自媒體報名者須檢附個人持有之護照影本。
※若屆時您無法取得並提供相關授權證明文件,主辦單位將有權取消您的入圍資格。
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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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永續發展議題下的華媒影響力」海外華文媒體報導大獎徵件2023「永續發展議題下的華媒影響力」海外華文媒體報導大獎徵件 徵件時間: 臺灣時間2023年7月1日(星期六)至2023年8月20 日(星期日) 每類獎項選出初審入圍作品,入圍即頒予入圍證明;複審將就入圍作品中選出年度得主,頒發獎座乙座及獎金新臺幣75000元(約2500美金)
- 2022「全球變局下的變與不變.發揮海外華媒影響力」海外華文媒體報導大獎2022「全球變局下的變與不變.發揮海外華媒影響力」海外華文媒體報導大獎 徵件報名:臺灣時間2022年6月1日至7月31日截止。 作品以華語文字、廣播、影音形式刊播之非中華民國境內海外華文媒體,包含依法設立之報社、通訊社、雜誌社、專業新聞網站、廣播電臺、電視臺、自媒體、國際媒體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