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屏東好客米食節.屏東米食爭霸賽

2023屏東好客米食節.屏東米食爭霸賽

 總獎金: 200000

最高獎金: 6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3-08-20

主辦單位: 屏東縣政府

主辦單位電話: 07-269-1377分機32(田小姐)

主辦單位Email:jhanmoujia.ent@gmail.com

前言

「米食文化」是客家人重要的文化之一,不管是面帕粄、甜鹹粄、鹹湯圓等米食,都是客家人重要的代表美食,而擁有多元族群聚集的屏東,更讓米食變得更為多彩。

為讓屏東更多米食美食能夠讓更多人認識,透過競賽的方式,讓每一屏東米食店家皆能呈現出各自的米食文化,打造出最具在地特色的米食套餐,並協助參賽店家強力曝光,提升品牌能見度,讓民眾能透過米食認識屏東特色。

活動簡介

本活動分為徵選流程及競賽流程,第一階段為徵選流程,需請欲參賽者檢附報名資料,包含合法登記之證明及報名資料表單,由外聘評審透過評選標準篩選10名入圍店家。

接著進入第二階段競賽,於09月15日(五)於線上開賣10名入圍店家之套餐預購,並於10月21、22日兩天於屏東高樹新豐親水公園活動現場販賣店家套餐,爭霸賽以套餐總銷量為評比,透過套餐銷售數額排名。

參賽資格

一、以店家為隊數單位,徵選環節共入圍10間店家

二、屏東縣合法營業登記(F5餐飲業類別)之店家

三、需提出199元套餐菜色內容,建議至少有主食、配菜及飲品,也可發揮店家創意提案,但至少需有三樣菜色

活動時程

項目 日期 內容
徵件期間 即日至112年08月20日(18:00)止 比賽報名資料採網路或郵寄或親送報名方式(三擇一)
資格審查 112年08月23日(18:00)止 審查期間同步審查報名隊伍提交之各項資格,如有資料缺漏需補件者,於08月23日下午6點前補件,寄件者以郵戳為憑証。
入圍公布 112年08月28日18:00前電話通知 於屏東縣政府客家事務處粉專公告,並寄發參賽通知。
保證金繳納 112年08月28日至09月01日 店家繳納5,000元保證金,於10月22日活動結束後現場退還
套餐試吃 與店家約時間實地拜訪,並當場試吃及確認包裝方式
套餐改進 112年09月04日至09月08日 於09月04日提供店家套餐建議,並共同討論改進方案
套餐資料提供 112年09月11日至09月15日 提供套餐說明及套餐照片,以便套餐線上販賣
套餐線上預購 112年09月15日發布 線上預購平台開放報名
2023屏東好客米食節宣告活動 112年10月17日 套餐展示及宣告活動出席訪問
活動競賽 112年10月21、22日 競賽地點:高樹新豐親水公園

除提供預購套餐外,現場每日需準備25份套餐供現場民眾購買,現場民眾需至服務台購買,店家不得私自販售。

報名方式

線上報名:點選連結,即可填寫線上報名表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eoEIHBGNVviaS9aRgRG-QeESwPgBQrJxOKhEceY1E1J8yeOw/viewform

紙本報名:下載報名資料表單,並於08月20日前親送或寄達高雄市前鎮區二聖一路100號「2023屏東好客米食節活動小組」收,信封請註明:「2023屏東米食爭霸賽報名申請-店家名稱」,並請於寄送後來電0925-338-288陳小姐確認。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1Q5LOT7brhducm0HCFfg4F9R9F7GL0p-/view?usp=sharing

評分標準

初選由外聘評審透過評選標準篩選10名入圍店家,評選標準如下:

評分標準 套餐內容吸引力 在地特色及客家相關 套餐包裝與創意美感 店家人氣及網路評價
百分比重 30% 30% 30% 10%

決選以店家套餐之總銷量為評比,透過套餐銷售數額排名決定名次,銷量為線上及線下加總銷量。

活動獎勵

名次 修正 名額
第一名 新台幣60,000元整及獎牌一式 取一名
第二名 新台幣50,000元整及獎牌一式 取一名
第三名 新台幣20,000元整及獎牌一式 取一名
參與獎 新台幣10,000元整及獎狀一式 取七名
參賽者皆需參與10月21、22日主活動,未至現場取消其資格及獎金

注意事項

  1. 無法配合參加10月17日之宣告活動及10月21、22日兩天之競賽主活動之店家,即被取消競賽資格。
  2. 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獎項價值在新臺幣 1,001 元以上未滿 20,000 元者免扣繳所得稅,但得獎者仍須繳交得獎收據、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臺籍銀行帳戶以申報所得;超過新臺幣 20,001 元以上者,得獎者除需繳交得獎收據、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臺籍銀行帳戶外,給獎單位並應先行扣繳 10% 所得稅據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在新臺幣 1,000 元以上者,贈品價值總和將併入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承辦單位將依法開立扣繳憑單給予中獎者,中獎者應配合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承辦廠商作為申報依據;依稅法規定,凡獎品價值超過新臺幣 20,000 元者,承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0%之稅金。
  3. 主辦單位因故取消某參賽者之得獎資格後,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予以遞補,所有參賽者皆不得異議。
  4. 所有參賽之作品,皆視為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得用於任何本單位行銷之宣傳活動、文宣、報導,並授權主辦單位於辦理本活動之目的及範圍內,使用參賽者公開於官方網站上的文字、個人資料等,相關資料均歸主辦單位所有,如有違反本活動條款,本公司得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
  5. 完成報名即視為參賽者自願提供相關資料,如有資料不實、資料不完整、資料不正確及所留資料無法聯絡本人之情事,將被取消入選或得獎資格。另如有致生損害於本公司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6. 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於參賽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其蒐集、處理及利用,悉依主辦執行業務相關法令與個人資料保護法等規定辦理,絕不會任意出售、 交換、或出租任何參賽者的個人資料給其他團體、個人或私人企業。主辦單位僅在中華民國境內利用參賽者提供之個人資料,除另公布者外,原則上保存十年。
  7. 活動過程中若因不可抗拒或電腦系統故障等因素,直接或間接造成承辦單位無法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或參加者電腦或資訊設備故障、損壞、延誤或資料有訛誤或其他失責情況,承辦單位均無須負任何責任。
  8. 得獎後須於期限內填寫並回傳獎金領據,逾期將視同放棄獎金,若為團體組該項獎金將由隊長統整各團員領取金額並告知活動小組,團體組任一成員無論是否領取獎金,所有團員皆須完成繳交授權同意書。
  9. 主辦單位原則上於頒獎典禮頒發得獎者獎項獎勵,得獎者應於承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金、獎座及獎狀。得獎者須配合出席頒獎典禮,承辦單位將事前聯繫是否出席,若未能出席者,於填妥受獎授權書後,可由代理人出席受獎,惟須請代理人出示身分證件,併同攜帶委託人身分證正本及受獎授權書,方可領取獎項。
  10. 本活動報名者之個人資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規定辦理,所蒐集的個人資料僅限於本比賽行政流程等相關作業使用,除非經當事人同意,不會將個人資料作他使用。參賽者可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行使以下權利:
    1. 查詢或請求閱覽。
    2. 請求製給複製本。
    3. 請求補充或更正。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 請求刪除。
  11.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活動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任何未盡事宜或不可抗拒因素而有所異動,依中華民國法律辦理之,主辦單位保有變更內容權力。若有任何更動,皆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2023屏東好客米食節.屏東米食爭霸賽

2023屏東好客米食節.屏東米食爭霸賽

主辦單位:

屏東縣政府

執行單位:

戰謀家行銷顧問有限公司

聯絡方式

聯絡人:2023屏東好客米食節活動小組

聯絡人信箱: jhanmoujia.ent@gmail.com

聯絡電話:0925-338-288 陳小姐(上班日10:00-17:00)


相關連結:


相關檔案:


延伸閱讀: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