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華民國柔道錦標賽

2023年中華民國柔道錦標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3-09-03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柔道體育運動協會

主辦單位電話: 06-234-5463

主辦單位Email:paisung5311@gmail.com

一、 主 旨:

為提倡全民體育配合體育運動人口倍增計劃,發展柔道運動並增進國民身心健康,培養奮發蓬勃積極進取之精神。

二、 核備文號:

中華民國 112 年 3 月 1 日臺教體署全(一)字 1120007733 號

三、指導單位:

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雲林縣政府、雲林縣議會、雲林縣體育會

四、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柔道體育運動協會

五、承辦單位:

雲林縣體育會柔道委員會、雲林縣柔道發展協會

六、協辦單位: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縣立二崙國中、雲林縣西螺鎮農會

七、比賽日期:

112 年 9 月 25 日至 9 月 28 日(星期一至星期四),共計 4 天。

八、比賽地點:

雲林縣體育館(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 600 號)

九、賽程安排:

日期 賽程 & 過磅
9月25日星期一 13:00~15:00單位報到

13:00~14:00審判委員、裁判報到

14:30~17:30裁判 (講習) 會議

15:00~領隊技術會議

14:00~16:00過磅

※過磅:各組團體賽、國中男女個人B組、國小男女個人B.C組

9月26日星期二 08:30起比賽至結束

各組團體賽

※11:00開幕典禮國中男女個人B組

國小男女個人B.C組

※過磅時間:14:00~16:00

高中男女個人組、國中男女個人A組、國小男女個人A組

9月27日星期三 8:30起比賽至結束高中男女個人組國中男女個人A組國小男女個人A組

※過磅時間:14:00~16:00

大專男女個人甲、乙組、社會男女個人甲、乙組

9月28日星期四 ※8:00~8:20增設當日過磅

8:30起比賽至結束大專男女個人甲、乙組社會男女個人甲、乙組

十、比賽分組:

(一)團體組每隊七人(正選五名,候補二名)

01.特別組(限年齡滿40歲以上,報名需有兩隊以上始可舉行比賽)

02.社會男子甲組(上段者,限體重)

03.社會男子乙組(未上段者,限體重)

04.社會女子甲組(上段者,限體重)

05.社會女子乙組(未上段者,限體重)

06.大專男子甲組(限一般院校有段者,限體重)

07.大專男子乙組(限一般院校無段者,限體重)

08.大專女子甲組(限一般院校有段者,限體重)

09.大專女子乙組(限一般院校無段者,限體重)

10.高中男子組(不分段級,限體重)

11.高中女子組(不分段級,限體重)

12.國中男生組(限體重)

13.國中女生組(限體重)

14.國小男生組(限體重)

15.國小女生組(限體重)

※大專體育相關科系請報名社會男女甲組

(二)個人組:

1.社會男、女甲、乙組 2.大專男、女甲、乙組

3.高中男、女生組 4.國中男、女生A、B組(B組限國一新生)

5.國小男女生A、B、C組(B組限三、四年級學生,C組限一、二年級學生)

十一、參加資格:

凡具有柔道練習經驗者均可報名參加。

(一)團體組:

1.國內各團體、學校均可報名參加,年齡限制如下:

2.大專、高中、國中、國小組均得為在學之學生,並以學校名義報名參加,學生年齡限制如下:

(1)高中組:20歲以下(民國92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

(2)國中組:16歲以下(民國96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

(3)國小組:12歲以下(民國100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

※國小組團體賽除以學校單位報名外,另得以道館及社區名義報名之,惟頇於 報名表內註明該生學校名稱並證明。

※國中B組及國小B、C組學生不得參加團體賽事。

(二)個人組:

1.大專、高中、國中、國小組均得為在學之學生,並以學校名義報名參加,年齡 限制同團體組之規定。

2.國小B組年齡限制(10歲以下;民國102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並得為在學學 生四年級以下者。

3.國小組男女生A組第八級為特別級,僅限體重在60.1公斤以上及超齡之在學學 生(但以14歲以下為限,即民國98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參加。

4.如以各柔道館名義之報名者,頇加註就讀學校之校名。

十二、 報名日期:

自即日起至112年9月3日(星期日)截止,逾期或不按報名手續報名者,不予受理。

十三、 報名手續及費用:

(一)統一採網路報名: 至報名官網填寫報名所需資料,頇包含上傳選手之大頭照。

https://rocjudo.ef-info.com/

報名相關問題請洽 MY Livescore 客服 Line ID:@695fbizo

(二)繳費方式:請使用報名完成時,系統顯示的虛擬帳號繳費。

(1) 可使用信用卡繳費,手續費 4%。

(2) 至四大超商繳款,2 萬元以下繳款手續費 15 元。

(3) 使用國泰世華銀行帳戶 ATM 繳款免手續費,由其它金融機構 ATM 繳款手續費 15 元。

(4) 使用國泰世華銀行網路銀行帳戶繳款免手續費,由其它金融機構網路銀行繳款手續費15 元。

銀行: 國泰世華銀行(013) 嘉泰分行(2099) 戶名:毅軒實業有限公司

(5) 使用國泰世華銀行匯款繳費免手續費,由其它金融機構採跨行滙款手續費30 元 。

(6) 可至國泰世華銀行臨櫃繳費,免手續費。

(7) 截止前未繳費視同未完成報名,則不納入抽籤作業不予出賽。

(三)所填報名參加本賽個人資料,僅供本賽事相關用途使用。

(四)報名後全隊未參賽不退還報名費用,若遇天災或無法避免之情形所繳費用於扣除 行政作業相關費用後歸還餘款。

(五)報名費用如下:

1.團體組:

(1)社會、大專、高中組:每隊新臺幣壹仟伍百元整。

(2)國中、國小組:每隊新臺幣壹仟元整。

2.個人組:

(1)個人組社會、大專、高中組:每人新臺幣叁佰元整。

(2)個人組國中、國小組:每人新臺幣貳佰元整。

※各報名單位於9月3日(星期日)報名截止前,未將報名費繳清者,視同報名無 效,恕不排入競賽規程內。

十四、比賽分級:

(一) 團體組:社會男女甲乙組、大專男女甲乙組之級數體重如下:

1.社會男子甲、乙組、大專男子甲、乙組:依體重分為七級

(甲組:上段者、 乙組:未上段者)

第一級:60.0 公斤以下

第二級:60.1 至 66.0 公斤

第三級:66.1 至 73.0 公斤

第四級:73.1 至 81.0 公斤

第五級:81.1 至 90.0 公斤

第六級: 90.1 至 100 公斤

第七級:100.1 公斤以上

2.社會女子甲乙組、大專女子甲乙組::依體重分為七級

(甲組:上段者、乙組:未上段者)

第一級:48.0 公斤以下

第二級:48.1 至 52.0 公斤

第三級:52.1 至 57.0 公斤

第四級: 57.1 至 63.0 公斤

第五級:63.1 至 70.0 公斤

第六級:70.1 至 78.0 公斤

第七級:78.1 公斤以上

(二) 個人組

1.社會男子甲乙組:依體重分為四級(甲組:上段者、 乙組:段外者)

輕量級:60.0 公斤以下

中量級:60.1 至 73.0 公斤

重量級:73.1 至 90.0 公斤

超重級:90.1 公斤以上

2.社會女子甲乙組:依體重分為四級(甲組:上段者、 乙組:段外者)

輕量級:48.0 公斤以下

中量級:48.1 至 57.0 公斤

重量級:57.1 至 70.0 公斤

超重級:70.1 公斤以上

(三) 大專男子、女子組體重分級和社會男子組、女子組相同

(四) 高中男、女生組:

1.高中男生組:依體重分為八級

第一級:55.0 公斤以下

第二級:55.1 公斤至 60.0 公斤

第三級:60.1 至 66.0 公斤

第四級:66.1 至 73.0 公斤

第五級:73.1 至 81.0 公斤

第六級:81.1 至 90.0 公斤

第七級:90.1 至 100.0 公斤

第八級:100.1 公斤以上

2.高中女生組:依體重分為八級

第一級:45.0 公斤以下

第二級:45.1 公斤至 48.0 公斤

第三級:48.1 至 52.0 公斤

第四級:52.1 至 57.0 公斤

第五級:57.1 至 63.0 公斤

第六級:63.1 至 70.0 公斤

第七級:70.1 至 78.0 公斤

第八級:78.1 公斤以上

(五) 國中男生A組:依體重分為十級

第一級:38.0 公斤以下

第二級:38.1 至 42.0 公斤

第三級:42.1 至 46.0 公斤

第四級:46.1 至 50.0 公斤

第五級:50.1 至 55.0 公斤

第六級:55.1 至 60.0 公斤

第七級:60.1 至 66.0 公斤

第八級:66.1 至 73.0 公斤

第九級:73.1 至 81.0 公斤

第十級:81.1 公斤以上

(六) 國中男生B組(限國一新生):依體重分為十級

第一級:34.0 公斤以下

第二級:34.1 至 38.0 公斤

第三級:38.1 至 42.0 公斤

第四級:42.1 至 46.0 公斤

第五級:46.1 至 51.0 公斤

第六級:51.1 至 56.0 公斤

第七級:56.1 至 61.0 公斤

第八級:61.1 至 67.0 公斤

第九級:67.1 至 74.0 公斤

第十級:74.1 公斤以上

(七) 國中女生A組:依體重分為九級

第一級:36.0 公斤以下

第二級:36.1 至 40.0 公斤

第三級:40.1 至 44.0 公斤

第四級:44.1 至 48.0 公斤

第五級:48.1 至 52.0 公斤

第六級:52.1 至 57.0 公斤

第七級:57.1 至 63.0 公斤

第八級:63.1 至 70.0 公斤

第九級:70.1 公斤以上

(八) 國中女生B組(限國一新生):依體重分十級

第一級:32.0 公斤以下

第二級:32.1 至 36.0 公斤

第三級:36.1 至 40.0 公斤

第四級:40.1 至 44.0 公斤

第五級:44.1 至 48.0 公斤

第六級:48.1 至 52.0 公斤

第七級:52.1 至 57.0 公斤

第八級:57.1 至 62.0 公斤

第九級:62.1 至 68.0 公斤

第十級:68.1 公斤以上

(九) 國小男、女生A組(限國小五、六年級):依體重分為八級

第一級:30.0 公斤以下

第二級:30.1 至 33.0 公斤

第三級:33.1 至 37.0 公斤

第四級:37.1 至 42.0 公斤

第五級:42.1 至 47.0 公斤

第六級:47.1 至 53.0 公斤

第七級:53.1 至 60.0 公斤

第八級:特別級:60.1 公斤以上或超齡(14 歲以下為限)。

(十) 國小男、女生B組(限國小三、四年級):依體重分為七級

第一級:26.0 公斤以下

第二級:26.1 至 30.0 公斤

第三級:30.1 至 34.0 公斤

第四級:34.1 至 39.0 公斤

第五級:39.1 至 44.0 公斤

第六級:44.1 至 50.0 公斤

第七級:50.1 公斤以上

(十一) 國小 C 組:限國小二年級以下及幼稚園大班(年滿 5 歲以上),男女不分,依體重分為七級;幼稚園大班(年滿 5 歲以上)報名時請在家長同意書上註明並切結簽名。

第一級:20.0 公斤以下

第二級:20.1 至 24.0 公斤

第三級:24.1 至 28.0 公斤

第四級:28.1 至 32.0 公斤

第五級:32.1 至 36.0 公斤

第六級:36.1 至 40.0 公斤

第七級:40.1 公斤以上

※以上各組別,若參賽人數不足 3 人,競賽組有權併組。

十五、 比賽規則:

採用國際IJF總會審定公佈之最新國際柔道比賽規則。

十六、 比賽制度:

(一)團體組:採單淘汰賽制,團體賽制勝負已決判定結束。

(二)個人組:採單淘汰賽制。

(三)國小組不得使用關節、勒頸及捨身技,其餘依據國際柔道總會(IJF)頒定之規則。

(四)國中組不得使用關節法,其餘依據國際柔道總會(IJF)頒定之規則。

(五)每隊、每組報名教練最多限制2人。

(六)國小組比賽時間:A組3分鐘,B.C組2分鐘,黃金得分1分鐘。

十七、 獎 勵:

(一)團體組:

1.團體組前三名第1.2.3.3名由本會頒發團體獎杯、獎牌、獎狀,以資鼓勵。

2.凡獲得國小、國中、高中男女組冠軍之團隊,可申請本會指定國外公開賽、錦 標賽、邀請賽之賽會,交通自理,食宿由本會提供。

(二)個人組:

各組各級前三名第1、2、3、3名由大會頒發獎牌、獎狀,以資鼓勵。

十八、 抽籤:

9月8日(星期五)下午1時假臺南市東區裕農路288巷60弄32號抽籤。 為避免各單位舟車勞頓,統一由本會派員代抽。

十九、 注意事項:

(一)

1.報到時間:9月25日(星期一)下午1時起至3時止。

2.報到地點:雲林縣體育館(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600號)

3.裁判會議:9月25日(星期一)上午10時開始。

4.會議地點:雲林縣體育館(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600號)

5.領隊會議:9月25日(星期一)下午3時起。

6.會議地點:雲林縣體育館(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600號)

7.開幕典禮:9月26日(星期)上午11時。

8.開幕地點:雲林縣體育館(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600號)

9.過磅時間:

(1)9月25日(星期一)下午2時起至4時止,只過磅各組團體賽及國中男女生 個人B組、國小個人男女生B.C組,逾時以棄權論。

※團體賽過磅單,個人賽可重複使用。

(2)9月26日(星期二) 下午2時起至4時,只過磅國中、國小男女個人A組 及高中個人男女生組,逾時以棄權論。

(3)9月27日(星期三) 下午2時起至4時,只過磅大專、社會個人全部,逾 時以棄權論。

(4)9月28日(星期四)上午8時00分起至8時20分止,增設當日過磅。

※(5)各組過磅時間逾時皆以棄權論之,過磅組資料送達資訊組取消對戰資格並告 知競賽組執行。

(二)選手過磅及參加比賽均應具備下列證件:

1.社會甲乙男、女組攜帶身分證。

2.大專、高中、國中組攜帶學生證及健保卡或身分證。

3.國小男、女組一律攜帶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書(頇貼照片並加蓋學校章戳)。

4.國中、國小未有身份證者,必頇攜帶健保卡或學生證或有照片之在學證明書。

5.過磅時頇攜帶半身照片。

6.因為兒童少年保護法規定,高中組(未滿18歲)以下男女皆不得裸磅。女生需著 合宜之上、下輕便服裝過磅(緊身衣、褲可),男生可赤裸上半身。著以上服飾 過磅有0.2公斤寬限(男女皆是)。另有特殊需求之選手,有權要求男性或女性 過磅裁判過磅。

(三)凡未帶或未帶齊證件者,一律取消比賽資格。※教練席頇配戴大會之教練證。

(四)若身分證遺失,能提出戶政事務所出具臨時身分證明書者(頇貼有照片,並加蓋章 戳)其與身分證具有同等效力。

(五)團體出場選手體重限制如下:依國際柔道規則量級為準

1.社會男女甲乙組(大專男女甲、乙組):先鋒限1、2級,次鋒限1、2、3級, 中堅限2、3、4級,副將3、4、5級,主將5、6、7級,體重同團體之級數體 重分級(依體重順位)。

2.高中男女生組:先鋒限1、2、3級,次鋒限2、3、4級,中堅限3、4、5級, 副將限4、5、6級,主將限6、7、8級,體重同個人組分級(依體重順位)。

3.國中男生組:先鋒限1、2、3級,次鋒限3、4、5級,中堅限5、6、7級,副 將6、7、8級、主將8、9、10級,體重同個人組分級 (依體重順位) 。

4.國中女生組:先鋒限1、2、3級,次鋒限3、4、5級,中堅限5、6、7級,副 將6、7、8級、主將8、9級,體重同個人組分級 (依體重順位) 。

5.國小男女生組:先鋒限1、2級,次鋒限3、4級,中堅限4、5級,副將限5、

6級,主將限6、7級,體重同個人組分級 (依體重順位)。

6.超齡、超重之選手禁止參加團體賽(未依體重順位取消全隊比賽資格)。

(六)依規定限期內辦妥報名手續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更改之要求。

(七)凡經本會、中華民國柔道總會、全國大專柔道委員會、臺灣柔道協會、各縣市體 育會柔道委員會、內政部警政署段級審查委員會通知升段格式測驗者,不得報名 參加乙組之比賽,違者如經大會查覺或他隊抗議成立,則取消「全隊」比賽資格 與成績,並提交本會紀律委員會議處。

(八)凡以不正常手段或違背柔道精神之團體或個人參加比賽,經大會查證屬實或他隊 抗議成立,則取消「全隊」或「個人」比賽資格與成績,各該單位之教練、管理 及個人均頇負連帶責任,並提交本會紀律委員會議處。

(九)團體組每人限參加一隊(高中以上可以報名兩組團體賽,例如:同時報名高中組與 社會組的團體賽,惟賽程衝突,自行負責),若個人組同時報名參加兩級比賽者由 本會裁定排入較重一級比賽。(報名費不予退還)。

(十)為顧及比賽選手之安全及法律責任問題,凡未滿18歲之男、女選手應備有家長同 意書(頇由家長或教練同意並簽名、蓋章)違者一律取消比賽資格。

(十一)凡參加比賽選手,務請準備潔淨且合乎規定之柔道服裝(不硬性規定識別布),並攜 帶拖鞋、毛巾。

(十二)女性選手懷孕者不得報名參加比賽。

(十三)女子選手柔道衣內應穿著白色圓領衫(嚴格執行)。

二十、 申訴抗議:

(一)凡爭論事項,本規程未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準。

(二)有關選手資格問題,應於領隊會議時提出,會後概不受理。

(三)賽事判定疑惑之申訴,允許現場教練在第一時間舉手提出挑戰,唯雙方選手頇留在 比賽場地(請求再予確認判定正確與否),經該場賽事之審判委員邀請裁判長或審 判長偕同二位副審審視錄影回播,做出判決並由裁判長或審判長提出解釋/說明, 即為終決。

二十一、 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公佈之。

※請各參與人員依需要自行投保人身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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