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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十四屆全國高中職學生日語配音比賽

2023年第十四屆全國高中職學生日語配音比賽

報名時間: 2023-10-11 ~ 2023-10-17

主辦單位: 臺北城市科技大學應用外語系稻江高級護理家事職業學校應用日語科

主辦單位電話: 02-2892-7154分機7301、02-2892-7154分機7302

主辦單位Email:q7301@tpcu.edu.tw

一. 活動名稱:

2023年第14屆全國高中職學生日語配音比賽

二. 活動目的:

1. 藉日語戲劇、動畫配音比賽,增進學生熟練日語的機會。

2. 期望藉由戲劇、動畫等情境模擬,促使學生積極融入日語發音、語調的練習,進而提昇日語的口語表達能力。

3. 藉活動培養學生的自信心及榮譽心,並促進全國各高中、高職以及大專校院間語言學習經驗之交流。

三. 主辦單位:

臺北城市科技大學應用外語系

稻江高級護理家事職業學校應用日語科

四. 報名收件日期:

2023年10月11日(週三)起至10月17日(週二)止,紙本報名表以郵戳為憑。

五. 決賽隊伍及劇目公告:

1. 進入決賽隊伍之公告日期,預計為2023年10月27日(週五)18:00前。

2. 公告處:主辦單位網頁首頁「最新消息」欄─臺北城市科技大學應用外語系網頁( http://www.tpcu.edu.tw/bin/home.php)。

3. 進入決賽隊伍將另以電子信件寄發決賽通知。

六. 決賽日期:

非主修日語組:2023年11月15日(週三)。

報到時間為當日09:00~09:30。

主修日語組:2023年11月17日(週五)。

報到時間為當日09:00~09:30。

(若「非主修組」隊伍數較少,主辦單位保留合併兩組比賽之權利)

項目 日期(起訖) 備註
報名日期 2023/10/11(週三)至

2023/10/17(週二)止

1. 紙本報名表

2. 電子檔報名表

3. 雲端報名

進入決賽隊伍公告 2023/10/27(週五)

18:00前

1. 公告於本系首頁

2. 各隊伍另發公函

決賽(非主修組) 2023/11/15(週三) 若「非主修組」隊伍數較少,主辦單位保留合併兩組比賽之權利
決賽(主修組) 2023/11/17(週五)

七. 決賽地點:

主修日語組與非主修日語組之地點,皆於臺北城市科技大學財經大樓2樓國際會議廳。

八. 參賽資格及組成:

資格: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各高中、高職在校學生,且須經由學校遴薦者。

2. 六足歲以後,未在日本連續住滿1年以上,或未曾於日僑學校就讀兩年以上者。

組成:

1. 必須由同一學校之學生4至6人及指導老師組隊報名,每名學生僅能選擇一隊報名,亦不得跨組(主修日語組與非主修日語組)參賽。

2. 不得跨校報名參賽。

3. 每校可推薦主修日語組及非主修日語組各1~2隊參加。

4. 每隊進入決賽時之人數至少需4人,因故少於4人,將取消決賽資格。

九. 作品及演出規定:

1. 影片長度部分:自選擬配音之戲劇、動畫之片段,片長為4分半至5分鐘為限。惟所選擬配音之戲劇、動畫,必須是本辦法表列具有公播版權之影片。(新增影片部分,請參考附表內容。)

2. 影片聲音部分:比賽時,現場螢幕只播放影像,原片聲音設定為靜音狀態。

3. 音效部分:所有音效或配樂請依下列規定準備:

(1)可:參賽者得自行攜帶道具,在現場製造音效效果。

亦可使用大會所提供(3.5mm音源線擴音器)或自行攜帶之放音機(MP3,手機)於現場播放原戲劇動畫內之背景音樂(大會不提供電腦播放音樂),但背景音樂不可含有該戲劇或動畫之原有其他音效。

(2)不可:不可直接擷取原戲劇、動畫內之原始音效使用。

不得使用事先錄製之電子合成音效於現場播放。違者扣總分1分。

(3)注意:不可使用具危險性(如:燃燒爆竹、丟擲玻璃至地板等)之道具製造效果。凡是製造水聲音效時,需自備防止濺濕麥克風設備之擋布,以免損害設備。

4. 影片測試時間:測試影片、麥克風等之時間,以4分鐘為限,每逾1分鐘,扣總成績1分。

5. 演出時間:配音演出時間皆以4分半至5分鐘為限。不足4分鐘取消資格。不足4分半或6分鐘以上,各扣總分5分。(時間範圍為04:30~05:59)

6. 匿名規定:參賽同學上場時,不得明示或暗示校名,違者,扣總分5分。穿著可辨識學校別(含標識、英文縮寫等)之服裝,主辦單位得於隊伍報到時,保留該隊伍報到之權利。)

7. 台詞分量分配:選手台詞分配時,請避免有選手幾乎沒有台詞,而僅負責音效之情形。

8. 字幕:可保留繁體中文、英文、日文。不可保留簡體中文。畫面中亦不可有跑馬燈式的文字畫面。

十. 報名資料繳交之種類與方式

本次比賽分初賽(依先行錄製之配音檔評選)與決賽(依現場配音評選)。報名時,請同時寄出初賽資料與完整資料。

所需之資料及說明如下。

項次 項目內容 比賽別 說明事項 注意事項 繳交方式
1 電子信 電子檔報名表

電子檔評分表

初賽暨決賽用 1.電子檔報名表只須填寫各項資料,可免蓋學校關防,指導老師亦無需簽名,即可寄出。但紙本報名表則皆需要。

2.電子檔報名表可至本校應用外語系網頁下載,或使用附檔之電子檔報名表。

3. 報名表內之立位編號欄,請根據辦法第十六項之「比賽現場參賽者站立位置圖」填寫。

4.站立於ABC三個位置者,即為參賽個人獎者。

5.評分表內角色電子檔圖片請貼於該空格內。

6.請依表詳細填寫。檔名請標註「2023年第14屆全國高中職學生日語配音比賽—△△高中/高職○○○(代表學生全名)」。

1.電子檔報名表與紙本報名表內容須一致。

2.本系於收到各校報名資料後,最遲在2023年10月20日(週五)前,將以電子郵件方式回信。若未收到本系回覆已收件之電子信答覆,請來電確認。電話:(02)2892-7154 分機7301或7302 程建文老師

3.傳寄資料或詢問之電子信,信中請寫明學校及寄信者之全稱,以便工作小組得以確認來信者為何人。

1.以電子信方式寄出。

2.電子檔資料請寄送至以下電子信箱。 afldtpcu02@gmail.com

2 電子信 4分半至5分鐘完整影像檔劇本 初賽暨決賽用 劇本(日語原文word檔)須依劇情先後次序及角色對白排列。 1.以電子信方式寄出。

2.寄送處同上。

3 電子信+雲端 4分半至5分鐘完整影像與口白結合之檔案
(但不須同時將參賽者配音情形錄製於內)
初賽用 初賽評分標準

1.「日語發音」(35%)、

2.「聲音情感表現」(35%)、

3.「流暢度」(30%)

1.僅錄製口白,勿加入其他音效或背景音樂。

2.初賽用之影片段落須為決賽用同部影片之相同片段。

3.檔案名稱請註明為[初賽用].

1.請將影片上傳至學生聯絡人之Google雲端(Google Drive)

2.再以電子信寫明供主辦單位下載之網址.(請使用「取得檔案共用連結」(Get Shareable Link)之網址)

(可與電子報名表及劇本同信件)(不須郵寄光碟)

4 電子信+雲端 4分半至5分鐘完整原始影像檔
(時間範圍04:30~05:59)
(保留原始發音之影像檔)
決賽用 決賽評分標準

1.「日語發音」(30%)、

2.「聲音情感表現」(30%)、

3.「流暢度」(30%)

4.「音效」(10%)

1.只需影像,

不需結合口白。

2.繳交之影片檔,可保留原聲音,但比賽時,僅播放影像檔,聲音部分將靜音處理。

3.影片字幕可保留,亦不限語言。

4.決賽影片繳交後,即不得再行更改內容。

5.檔案名稱請註明為[決賽用].

前項3.為初賽用.

本項4.為決賽用

本項4之繳交方式同前項3

5 線上 線上報名 初賽暨決賽用 1.網址如備註。

2.請以此報名表備註之網址連結填寫。

線上報名表與紙本報名表內容須一致。 線上填寫報名表。
6 紙本 紙本報名表
(評分表不需繳交紙本)
初賽暨決賽用 1.須加蓋學校關防。

2.紙本報名表以郵戳為憑。

3. 郵寄地址:

112台北市北投區學園路2號 臺北城市科技大學應用外語系 全國日語配音

比賽工作小組收

紙本報名表與線上報名表內容須一致。 印出後,以信件寄出。

(備註:線上填寫報名表之網址為: https://forms.gle/MAUczRWXEZA2AiD88)

報名暨資料核對確認表

核對 建議

日期

內容
前兩週以上 1.報名截止(10月17日)前兩週以上,下載電子檔報名表,打字填寫完畢.
2.報名截止(10月17日)前兩週以上,印出填寫完畢之電子檔報名表,黏貼選手學生證影本,經指導老師簽名,呈送校方蓋印關防.
3.報名截止(10月17日)前兩週以上,影片台詞之電子檔定稿.
前一週 4.報名截止(10月17日)前一週,錄妥初賽用,不含背景音樂,不含任何音效之口白影像檔.口白檔需與影像檔結合.該檔案中,不須出現選手配音時之影像.
5.報名截止(10月17日)前一週,將錄妥之(1)初賽用影片及(2)決賽(原始)影片,上傳至選手聯絡人之雲端.初賽及決賽影片,長度皆須符合4分半-5分鐘(04:30~05:59)之規定.並於檔案中區分賽別.
當週 6.報名當週(10月11日至10月17日),上雲端報名網址,依電子檔報名表(蓋印關防者)之內容,填寫各項資料.
7.報名當週(10月11日至10月17日),以電子信件方式,將

(1)電子檔報名表

(2)電子檔評分表

(3)影片台詞電子檔

(4)供主辦單位下載雲端影片之網址(「取得檔案共用連結」(Get Shareable Link)之網址)

寄至 afldtpcu02@gmail.com

8.報名當週(10月11日至10月17日),以郵寄方式,將蓋印關防之紙本報名表(含學生證影本),寄至主辦單位. (112台北市北投區學園路2號臺北城市科技大學應用外語系全國日語配音比賽工作小組)

十二. 決賽評選

1. 主辦單位於初賽收件後,將以隱匿校名之方式,委請數位初選評審委員,就報名隊伍所提供之光碟內影片聲音檔,評選出進入決賽之隊伍。進入決賽之隊伍數由評選委員據評分總分依序排名。總隊伍數上限為18~20隊。(主辦單位依評審意見,保留隊伍數調整之權利)

2. 若因新冠狀病毒疫情,中央指揮中心指示室內空間人數限制,而仍舉辦決賽時,由主辦單位決定:錄取合乎容納人數之隊伍數參與決賽。

3. 評審委員:聘請產、官、學界人士擔任評審。

4. 總分以第十之4項(評分項目)總和之分數,加算第九之3、4、5、6項(音效、測試影片、麥克風等之時間是否超過、演出時間是否不符規定、是否違規明示或暗示校名)分數後,為比賽最後總分。

辦法條目 評分項目 分數比例 扣分比例 說明
10-4 日語發音 30% 濁音、半濁音、促音、

長音、アクセント、

イントネーション

濁音、半濁音、促音、長音、重音、聲調(抑揚頓挫)

10-4 聲音情感表現 30% 棒読み、役柄にあっているか

是否照本宣科、是否合乎角色

10-4 流暢度 30% 声の大きさ、話す速さ、間の取り方、セリフ忘れ、間違い

聲音大小、說話速度、

間隔節拍、忘詞、錯詞

10-4 音效 10% 場面にあっているか、タイミング、音の大きさ

是否合於情境、時機、

音量大小

09-3(2) 合成音效 1% 不可直接擷取原戲劇、動畫內之原始音效使用。

不得使用事先錄製之電子合成音效於現場播放。違者扣總分1分。

09-4 影片測試 1% 測試影片、麥克風等之時間,以4分鐘為限,每逾1分鐘,扣總成績1分。
09-5 演出時間 5% 配音演出時間皆以4分半至5分鐘為限。不足4分鐘取消資格。不足4分半或6分鐘以上,各扣總分5分。
09-6 匿名規定 5% 不得明示或暗示校名,違者,扣總分5分。

5. 名次以總積分之高低排序,由評審委員裁決得獎名單。

6. 決賽當日賽後立即進行頒獎。

7. 評選團體優勝八名,給予獎勵。

8. 主辦單位可視實際參賽隊伍數,增減優勝隊伍數。

9. 另給予表現優良之個人參賽者獎勵。

十三. 獎勵項目:

1. 主修日語組與非主修日語組分別獎勵。

2. 本競賽有無獎金,視募款狀況而定;獎品則依協助或贊助單位提供之品項與數量而定。

團體獎
第一名:頒發獎狀

第二名:頒發獎狀

第三名:頒發獎狀

第四名:頒發獎狀

第五名:頒發獎狀

第六名:頒發獎狀

第七名:頒發獎狀

第八名:頒發獎狀

選手觀眾票選最優秀團體獎:頒發獎狀

個人獎—優秀配音員獎第一至第十二名,每人頒發獎狀

十四. 注意事項

1. 請確實填寫報名資料,不得冒名參賽,否則一經查證屬實,取消比賽資格。若已領取獎勵者,主辦單位得予以追回,並取消其優勝資格,且發函告知該校。

2. 本辦法若有修正或補充,將於賽前10分鐘,公開說明之。

3. 若有同分情事,由評審討論裁決之。

十五. 聯絡處

(對於比賽的各項疑問,請先參閱Q&A.須電話洽詢時,建議聯繫應用外語系辦或使用手機簡訊留言.專案負責老師將於課餘時間回覆)

應用外語系電話:(02)2892-7154分機7301或7302

十六. 比賽現場參賽者站立位置圖:

十七. 備註

1. 若不符合本比賽辦法之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保留其參賽資格。

2. 本規則若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正補充之,並於比賽前公開說明規則。

3. 本次比賽相關相片,可於臉書「全國高中職生日語配音比賽」粉絲團瀏覽。

4. 大會場地寬敞,為使空氣流通,將會開啟空調,請自備長袖等衣物保暖。

5. 決賽時,若因應新冠狀病毒防疫所需而採取防疫措施,屆時請詳閱決賽通知。

十八. Q&A

Q1:資格部分—如果是外籍生、陸生、僑生,是否具有報名參賽的資格呢?
A1:目前本比賽以鼓勵本地生學習日語,展現練習日語的成果為主。故暫時未開放外籍生、陸生、僑生與賽(若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則可參加)。
Q2:資格部分—六足歲以後,曾在日本連續住滿1年以上,或曾於日僑學校就讀兩年以上者,為什麼不具參加資格呢?
A2:六足歲以後,曾在日本連續住滿1年以上,或曾於日僑學校就讀兩年以上者,在日語(發音等)程度上,可能具有較佳能力。若參賽,對於在地學習日語的同學具有排擠作用,故保留其參賽資格。
Q3:組成部分—同一位學生可以跨校、跨隊或跨組參賽嗎?
A3:為讓更多同學有機會參加,因此同一名學生僅能報名一隊參賽。例如,若報名了某校主修日語組,即不得同時報名該校非主修日語組;亦不得跨校報名。
Q4:組成部分—同一隊隊員裡面只有一位主修日語者,其餘皆為非主修日語組,應該報名那一組呢?
A4:隊員裡面只要有主修日語組之同學,則不得報名非主修日語組之比賽。
Q5:公播版部分—參賽之影片一定要是辦法裡面所列之公播版影片其中之一嗎?
A5:是的。若報名時挑選的影片不是本校已有公播版權之影片,將不符報名資格。主辦單位可依據辦法排除其參賽資格。
Q6:音效部分—配音之原影片內的配樂可以照樣使用嗎?
A6:可以。但是該音樂裡面,不可含有其他的特效聲音。
Q7:報名部分—為什麼需要蓋印學校關防大印呢?
A7:由於每校可報名主修組及非主修組各兩隊參加競賽,為避免各系或同學未經過學校程序而自行報名,導致該校發生超過上限隊伍數的狀況,因此希望各隊伍乃經由學校核可報名。一方面是向校方報備,一方面請校方掌控參加之隊伍數。
Q8:報名部分—指導老師必須是校內專任老師嗎?可以有兩位以上的指導老師嗎?
A8:指導老師乃指導配音隊伍之發音、練習等,不論專任或兼任老師皆可。兩位指導老師列名亦可。指導老師的人數儘可能在兩名以內。
Q9:報名部分—報名表內劇中之「角色名字」和「稱謂」有什麼不同嗎?
A9:以「花田一路」為例,一路的爺爺「角色名字」是「花田徳路郎」,也就是他的全名。劇中包括一路還有其他家人都是叫他「おじいちゃん」,所以他的「稱謂」就是「おじいちゃん」。
Q10:報名部分—報名時若恰巧遺失學生證,應如何處理呢?
A10:請向學校申請「在學證明書」,連同紙本報名表郵寄至主辦單位。
Q11:報名部分—傳寄電子檔報名表後,主辦單位會回覆什麼內容呢?
A11:主辦單位在收到電子檔報名表後,會初步核對報名資料。回信給隊伍聯絡人時,會說明收到哪些報名資料,有無缺漏什麼資料等訊息。
Q12:評分標準部分—為什麼「音效」不得使用電子合成的音效呢?
A12:此項競賽除了在日語發音、聲音情感表現及流暢度之外,希望同學能發揮想像力及創造力,利用身邊的道具製造背景效果音效,音效占分為10%。如果同意使用電子合成音效的話,擔心可能會變成電子合成音效大賽。
Q13:影片檔部分—可以將背景音樂與比賽用之影像檔結合,於比賽時同時播放嗎?
A13:比賽時影片會設定成「靜音」,因此無法在同一部電腦裡同時播放影像及結合在一起的背景音樂。請使用其他方式存檔(存載於光碟或MP3、手機等)以播放背景音樂。
Q14:決賽部分—決賽劇目公告3天後,雖然進入決賽,但卻未收到「決賽通知」時,應該如何處理呢?
A14:請再次確認聯絡人的信箱(包括:垃圾信件匣)裡有無「決賽通知」?若沒有,請以電話聯繫主辦單位之老師。
Q15:比賽錄影與攝影部分—比賽現場是否可以自行錄影與攝影呢?
A15:由於版權問題及為了尊重各隊伍之權益,比賽進行時請勿錄影。隊伍進入比賽區尚未正式比賽前(測試麥克風時),可委託他人拍照。但比賽一旦開始,請勿拍照,以免干擾了選手,影響選手表現。
Q16:比賽錄影光碟部分—主辦單位錄製的影像檔會寄贈給參賽隊伍嗎?
A16:主辦單位於現場錄製之各隊伍比賽實況的影像檔,將會於後製完畢後,以電子信方式通知報名時之聯絡學生下載之網址。請參賽者於期限內下載。
Q17:比賽錄影光碟部分—所收到主辦單位所錄製的比賽實況影像檔,可以放置到Youtube等影音媒體平台上嗎?
A17:主辦單位所錄製的比賽實況影像檔,僅供參賽選手參考,以及觀摩其他隊伍的表現。影像本身包含了動畫或戲劇的影像、聲音,仍然有版權限制。請勿自行放置到Youtube等影音媒體平台上,以免被追究侵害版權之責。
Q18:比賽獎狀及獎金部分—獲獎者的獎狀及獎金在什麼時候可以收到呢?
A18:主辦單位於比賽後,經評審確認獲獎之團體出場序及選手獎次,才揭曉原始校名及選手名單,之後會於現場立即印製獲獎者的獎狀,因此獲獎者皆可於賽後立即領取獎狀。若因其他因素,以致無法現場頒發或領取時,將事後製作,並儘可能在兩週內,郵寄至各隊伍或選手所在學校科系。

獎金部分則視整體活動核銷速度而定。主辦單位核報獎金申請至會計室審核通過後,學校並非單筆處理匯款,而是每月固定日期集中匯款。預計是比賽後一個半月至兩個月左右可以收到獎金匯款。屆時請聯絡代表學生查核自己的金融帳戶。若兩個月之後仍未收到,請主動與主辦單位聯繫。

場地與設備器材(公文附件版因檔案過大,省略相關相片,請參閱公告於本系首頁之網路公告版,網址請見辦法第5之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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