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東臺灣人文創新創意競賽
109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院務會議通過(109.09.15)
109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院務會議通過(110.01.05)
110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1 次院務會議通過(111.02.22)
一、國立臺東大學人文學院(以下簡稱本院)為鼓勵師生共學共創,辦理「東臺灣人文創新創意競賽」,訂定本實施要點。
二、 競賽目的:
(一)鼓勵學生發揮學科專業,從文學、音樂、藝術、身體律動、社會實踐、推廣服務等面向,從事「編輯地方」的多樣化實作與創作,為「地方」創造並累積能夠認識地方、服務地方、深耕地方和共創地方的成果。
(二)鼓勵學生發揮創意,拓展科際知識整合及人際溝通合作能力。
三、 競賽主題、類別及方式:
(一) 主題:
透過五感體驗走讀東臺灣,創造以東臺灣人文特色為內涵之作品。
(二) 類別:
1. 走讀東臺灣藝文創作類。
2. 東臺灣文創實用類。
3. 校園生活與環境改善設計提案。
(三) 方式:
1. 競賽採跨學院方式組隊,每隊學生以3至6人為限,報名及交件時,團隊成員中人文學院在學學生需佔50%(含)以上。
2.各隊須邀請1至2位教師,連結相關課程,擔任指導老師,至少1位為人文學院專任教師。
3. 在校期間完成、未獲校內外獎項之作品皆可參選。
四、公告、報名及收件:
(一) 公告:每年3月。
(二) 團隊報名:
1.報名時間:每年4~5月。
2.報名收件地點:人文學院院辦公室。
3.報名應繳交資料:報名表【附件】1份,請至本院網站( http://coh.nttu.edu.tw)下載。
內容包括:
(1)基本資料表。
(2)作品簡介。
(3)經費補助規劃。
(4)切結書。
(三) 完成作品收件:
1.收件時間:每年7~9月收件,詳細時程依院辦公告為準。
2.收件地點:人文學院精進教學辦公室,詳細地點依院辦公告為準。
3.繳交內容:
1). 走讀東臺灣藝文創作類:
(1)作品說明書:A4一頁,含作品名稱、創作成員名單、指導老師、500字以內之作品介紹(可含照片),WORD電子檔1份(檔案25MB以內),紙本一式3份。
(2)A3展示海報一份:包括作品名稱、團隊名稱、團員與指導老師名單,作品特色簡介。
(3)原始作品1份(包含:紙本、影音;表演藝術及音樂類得以錄影或錄音版本繳交)。
(4)圖文作品同時應繳交WORD文字檔及PDF圖檔各1份。
(5)創作者照片(紙本及電子圖檔各1份;多位創作者每人各以1張為限)。
2). 東臺灣文創實用類:
(1)作品說明書:A4一頁,含作品名稱、創作成員名單、指導老師、500字以內之作品介紹(可含照片),WORD電子檔1份(檔案25MB以內),紙本一式3份。
(2)A3展示海報一份:包括作品名稱、團隊名稱、團員與指導老師名單,作品特色簡介。
(3)實物作品:深 60 公分,寬 70 公分,高 50 公分為限;重量不得高於 20 公斤。
(4)若為包裝設計之作品,圖檔需含使用說明,可提供影片或動畫檔案呈現作品展示。
(5)作品原始設計圖檔1份(張數不限,以300dpi為原則
(6)設計者照片(紙本及電子圖檔各1份;多位創作者每人以各1張為限)
3). 校園生活與環境改善設計提案:
(1)作品設計書:A4十頁以內,含設計作品名稱、創作成員名單、指導老師、設計作品介紹(可含示意圖及照片),WORD電子檔1份(檔案25MB以內),紙本一式3份。
(2)A3展示海報一份:包括設計作品名稱、團隊名稱、團員與指導老師名單,設計作品特色簡介。
(3)若為實物作品:深 60 公分,寬 70 公分,高 50 公分為限;重量不得高於 20 公斤。
(4)若為包裝設計之作品,圖檔需含使用說明,可提供影片或動畫檔案呈現作品展示。
(5)設計作品原始設計圖檔1份(張數不限,以300dpi為原則)
(6)設計者照片(紙本及電子圖檔各1份;多位創作者每人以各1張為限)
五、競賽評分項目及獎勵辨法:
(一)評分項目:
1. 編輯地方主題性30% 2. 創新性與創意性 20% 3. 學科專業性20%
4. 作品完整性20%(含-包裝、設計、圖文編輯、排版、印製及製作)。
5. 成果發表能力10%
(二) 獎勵辦法:
1. 參賽學生:完成參賽學生,由本院發放參賽證明乙份。
2. 獲獎學生:評分優良作品一至三名、佳作數名及特別獎,酌予下列獎助:
1). 藝文組、文創組錄取第一、第二、第三及佳作若干名,除發給獎狀外,另發給獎金原則如下:
第一名10,000元、第二名8,000元、第三名6,000元及佳作3,000元。
校園生活與環境改善設計提案錄取二名,各6,000元。前述獎金額度得依年度經費多寡作調整。
2).評審委員會得視參賽件數及作品水準,調整獎項數量或從缺。
(三) 參賽作品如經查證有雷同、仿冒、曾經獲獎等事實者,取消參賽資格;得獎者追回獎狀及獎金。
六、 評審、作品發表及展覽:
(一) 評審
1.初審:本院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組成初審小組,完成資格審查作業並通知報名團隊於期限內繳交作品,進行複審。
2.複審:本院於作品收件截止後兩週內組成複審委員會,完成評選作業。
3.藝文組、文創組參加競賽作品任一類組少於 5 件(含 5 件),將兩組合併評選。校園生活與環境改善設計提案少於 3 件(含 3 件)則併入文創組評選之。
(二) 作品發表及展覽:
1.作品發表及展覽期間:每年10月。
2.作品發表及展覽地點:人文學院臨風藝廊。
3.作品展覽及佈置:本院將獲選參賽團隊作品及其A3海報,布置展示於展覽會場。
七、 本院將於作品發表及展覽開幕或閉幕時,於現場公布得獎作品並進行頒獎;開幕及閉幕時間另訂之。
八、 得獎作品於評選結束後,將由本院優先取得作者授權,推動量產媒合作業。
九、 本實施要點若有未盡事宜,得由人文學院召開小組會議補充修訂之。
十、 經費來源:
經費由本院執行之相關計畫或本院業務費項下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