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第二十三屆維他露全國攝影大賽

2023第二十三屆維他露全國攝影大賽

 總獎金: 78000

最高獎金: 15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3-12-25

主辦單位: 維他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維他露基金會

主辦單位電話: 04-2223-1490

維他露長期投入公益活動,每場活動吸引許多民眾參與,深感影像紀錄的重要性與價值,於 2000 年起舉辦「維他露全國攝影大賽」,旨在提升全民快樂攝影風氣,藉由與臺灣攝影學會的合作,鼓勵民眾透過攝影鏡頭捕捉生活周遭快樂、美好的時刻,透過平面影像傳遞觸動人心的故事,一同紀錄維他露公益的足跡,留下一幕幕美麗永恆記憶!

一、 徵件日期:

即日起至 2023/12/25 (一)

二、 參賽資格:

不限國籍、年齡,免報名費,凡愛好攝影人士皆歡迎參加。

三、參賽方式:

拍攝主題:

凡與維他露主辦、協辦、贊助相關活動之公益、快樂、運動、熱情…等正面題材皆可,為活動之人事物記錄下每個精彩的瞬間,呈現生活中健康活力、溫馨快樂的一面。

使用媒材:

數位相機、傳統相機皆可。

活動時間表參考:

(實際舉辦時間以主辦單位為主)

02/04-02/12中台灣燈會 02/11 金門馬拉松 03/12 台北國道馬拉松 03/19 萬金石馬拉松
03/26 高雄女子馬拉松 04/15 臺中萬人健行 04/16台北女子馬拉松 05/14 臺北舒跑杯
05/27 閩南語答喙鼓 07/16 金廈泳渡 09/02 維美獎決賽 09/17 日月潭泳渡
10/15 高雄舒跑杯 10/29 高雄國際馬拉松 11/12 臺中舒跑杯 12/17臺北馬拉松
P.S.或其他有舒跑視覺之活動內容

作品規格:

  • (1) 照片:一律以 2023年度之彩色照片,輸出尺寸可為長邊七吋。不得裱框、翻拍拷貝、電腦合成、署名、連作。參加作品張數不限。
  • (2) 報名表附件:請確實填寫每格欄位,並列印後貼於作品背面。

繳件方式:

一律採郵寄參加。

收件地址:404 台中市北區雙十路一段 123 號「維他露全國攝影大賽-活動小組收」(收件時間以郵戳為憑,可提前收件,恕不接受 2023/12/25 之後的日期)。

※ 請以保護作品之完整性為前提自行包裝;包材不拘,惟整體包裝不得大於 30×40cm, 也請避免因黏貼或包裝尺寸過大造成作品運送過程中毀損之情形。

四、評審:

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名家擔任評審委員,於維他露基金會會館(台中市北區雙十路一段 123 號)公開評審,歡迎參觀。

五、得獎名單公布:

將於 2024/1/31前公佈於「維他露基金會」、「臺灣攝影學會」官方網站公布得獎名單,並主動以電子郵件及電話聯繫得獎者相關事宜。。

六、獎勵辦法:

  • 【金牌獎】共 1 名:獨得獎金 15,000 元整、獎牌乙座。
  • 【銀牌獎】共 1 名:獨得獎金 10,000 元整、獎牌乙座。
  • 【銅牌獎】共 1 名:獨得獎金 8,000 元整、獎牌乙座。
  • 【優選獎】共 15 名:各得獎金 2,000 元整、獎狀乙張。
  • 【佳作獎】共 30 名:各得獎金 500 元整、獎狀乙張。

七、 頒獎:

於正式公開場合進行頒獎,頒獎日期時間另行通知。

八、 參賽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完成日需為 2023 年當年度拍攝(2023/1/1-2023/12/25 期間),作品亦未參加任何國內外競賽獎項;且必須未曾公開發表展示,包含平面出版及展覽;惟發佈於個人作品網站、部落格、facebook 則不在此限,若查證不實將追回該獎項後從缺。(如經查核非 2023年度拍攝之影像,主辦單位將有權剔除不與參賽)

2.凡繳交作品參與比賽者,即代表同意遵守參賽規則及同意主辦單位依法蒐集、處理、使用其所有個人資料。

3.優選以上每人限得乙獎,獎金依中華民國稅法扣繳所得稅與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金、銀、銅牌得獎者須提供檔案光碟(需 1200萬畫素以上,原始檔為 2000*4000 dpi 上之JPG 或 TIFF 檔) 。

4.參賽者必須尊重主辦單位邀請之評審委員的評審結果,亦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5.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依智慧財產權行使一切營利與非營利目的之用途及公開展示之權利,網路發表、專輯印製均不另給酬勞,不需另行通知參賽者。

6.作品僅可調整亮度、對比度、飽和度、銳利度;不得抄襲、重製、拷貝、裝裱、加色、重曝、疊片、改造及合成(包括增加或減少原始影像的元素)。

7.參賽者應遵守著作權法令相關規定,參賽作品如有借用、抄襲、造假、仿冒、違反著作權或相關違法行為時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所得,遺缺不予遞補,並由當事者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若造成主辦單位各種形式之損失,主辦單位保留法律追訴權。

8.保證於本活動參賽作品內之相關圖文已取得相關權利人授權使用(包括但不限於該作品中之人物的肖像授權),獲准使用其肖像於公眾活動中公開及有權就該等衍生著作權授權予主辦單位;如因地域或時空之限制而致無法取得本活動參展得獎作品之相關權利,相關責任概由立同意書人自行負擔,而與主辦、承辦單位無涉,如因而致主辦、承辦單位受有損害者,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9.無論得獎與否,所有繳件成功之參賽作品一律不退還(包含規格不符者),敬請見諒。需保留作品原件者請先行預留作品或斟酌參賽。

10.凡參賽作品郵寄至主辦單位途中或遇其他不可抗拒之意外損害,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責任。

11.頒獎當日,金、銀、銅牌獎得獎者若不克前來,得委託代理人攜授權書與代理人證件代理受獎,得獎者代理人均需不同人,否則視同棄權論,主辦單位不另行補發。優選獎、佳作獎均可通訊領獎。

12.凡維他露員工及其直系親屬不得參與比賽,若查證屬實將追回該獎項後從缺。

13.評審七日後可至以下網站查詢得獎名單:

14.本簡章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修正之。


相關連結:


相關檔案:


維他露全國攝影大賽相關競賽


延伸閱讀: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