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築愛美學節.流行音樂創作比賽
活動目的:
鼓勵所有熱愛歌曲創作,為新竹注入新活力,增進社會大眾對新竹在地文化豐富性及多元性之認識與傳遞愛與希望的力量,因此特舉辦此活動。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 新竹市築愛協會
徵選:
國語、河洛語、客家語或原住民語的新創流行歌曲,主題以新竹在地文化風情或愛與希望有關。比賽分為初賽海選與現場決賽兩個階段,初賽與決賽作品需相同。
參加資格:
就讀於全國大專校院及研究所(不含在職專班)以下(含國小、國中、高中職等)在學學生,均得報名參賽,每人參賽作品一件(含共同創作)。詞或曲分屬不同人創作者,應共同報名參賽;違反上開規定之一者,參賽作品均不予受理。
作品型式:
1.參賽作品應同時包含詞曲創作,單以詞或曲參選者,應不予受理。
2.參賽作品得以獨唱、重唱或合唱等型式呈現,並得輔以樂器伴奏。
各組別之獎項、名額及獎金:
1.首獎一名:獎金3萬元及獎狀乙紙
2.貳獎一名:獎金1萬5仟元及獎狀乙紙
3.參獎一名:獎金1萬元及獎狀乙紙
4.佳作三名:獎金5仟及獎狀乙紙
備注:
(1)得獎之作品如為共同創作者,應由共同得獎者自行決定獎金分配。
(2)若作品件數不足或未達水準,得由評審委員會議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參賽活動期程:
1.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2年10月13日(五)止。
2.決賽(現場演唱)暨頒獎典禮時間、地點:112年11月4日(六) 14:00;地點:將軍村(新竹市東區金城一路-建功里活動中心)
評選方式:
由(本會)遴聘金曲獎得獎作曲人、音樂製作人負責評審工作,將評選前12名參賽作品入圍決賽資格。此外,評審委員應聘時應填具同意書,同意(本會)於得獎名單公布後,將其姓名連同其他評審委員名單對外公開,其評審標準如下:
1.初審評分標準:詞30%、曲30%、創意40%。
2.決審評分標準:就詞曲、創意及現場演唱等項目綜合評比。
參賽須知:
1.參賽者應於第七點公布之報名期間截止日前,寄送紙本報名資料至(本會),連同參賽作品光碟或行動硬碟一份、歌詞(參賽者得自行決定是否檢附曲譜供評審委員參考,客語組及原住民族語組應另附中文歌詞翻譯稿),並於報名期間截止日前以掛號郵寄至(苗栗縣竹南鎮科北一路21號)新竹市築愛協會 收,並於信封上註明參加「 2023築愛美學節 流行音樂創作比賽徵選活動」,以郵局章戳為憑。逾上開規定期限者,(本會)將不予受理。
2.參賽作品應製成Demo帶,應以WAV檔案格式儲存至行動硬碟或燒錄至資料CD中。
3.參賽者於參選作品寄出前應詳加檢查;(本會)收件後,發現參選作品光碟或行動硬碟品質不良有礙判讀、資料不齊或其他情事者,得通知參選者限期補正,並以一次為限;屆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完全者,不列入評選。
4.參賽作品及報名相關資料恕不退件。
注意事項:
參賽作品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且未曾發表或參加任何比賽之作品。
2、不得為改作之作品(例如翻譯、改編作品),如有引用他人著作,應附權利人之授權同意書,但橋段、伴奏、合音引用傳統古調原鄉傳統音句或取樣,不在此限,但應標示引用或取樣段落。
3、無經法院判決確定侵害他人著作權情事。
4.參賽作品有違反前款各目規定之一者,應不予受理。
5.入圍作品如涉及著作權糾紛,由入圍者自負法律責任。
授權及配合推廣義務:
獲首獎、貳獎、參獎、佳作之得獎者同意以非專屬性永久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得永久無償在非商業性用途下,由主辦單位或其授權之人將該得獎作品錄製成CD專輯及音樂錄影帶(MV)或演出影片(Live Session)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編輯、公開演出,並於無線、有線、衛星之類比及數位電視頻道、廣播電臺、電影院、集會場所及電腦網路上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及公開傳輸。
本活動聯絡方式
電話:0972-361-886 黃小姐
E-mail: service@bulove.org.tw
報名收件處:苗栗縣竹南鎮科北一路21號 黃子綾 小姐收
註:本要點相關事項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由(本會)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