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雲林縣流行音樂人才培訓計畫「青瑟雲鈴」歌唱競賽大賞

2023雲林縣流行音樂人才培訓計畫「青瑟雲鈴」歌唱競賽大賞

 總獎金: 130000

最高獎金: 5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3-06-10

主辦單位: 雲林縣政府

主辦單位電話: 0933-717-138

主辦單位Email:mpmatw.info@gmail.com

就用歌聲揮霍一次站在青春的舞台上閃耀你的光芒萬丈

─ 6/10 前報名,踏上圓夢的舞台

2023雲林縣流行音樂人才培訓計畫「青瑟雲鈴」歌唱競賽大賞

2023雲林縣流行音樂人才培訓計畫 – 「青瑟雲鈴」 🎤🏆🎧 歌唱大賞

>>>活動賽制及課程說明

❤賽程:

  • 初選7/1(六) – 行啟記念館
  • 複選8/12(六)- 行啟記念館
  • 決選9/9(六)- 雲林表演廳

f⭐️課程及師資:

  • 7/15(六)13:30-17:00 依拜維吉
  • 7/22(六)13:30-17:00 陳子鴻
  • 7/29(六)13:30-17:00 陳建騏
  • 8/5(六)13:30-17:00 薛忠銘
  • 8/19(六)13:30-17:00 趙傳
  • 8/26(六)13:30-17:00 潘越雲

(地點:行啟記念館-雲林縣斗六市府前街101號)

f🔥報名資格:

15~35歲;與雲林縣有過連結的愛唱歌好青年皆可報名。

(與雲林縣的”連結”包括:在籍本地人/有工作過/就學過/結婚/男女朋友/觀光…等都可以,報名時請在「連結關係」說明欄填寫簡述,如果還能上傳附件如在籍身份證、學生證、照片⋯ 等證明猶佳。)

f🔥決賽獎項:冠軍NT$50,000、亞軍NT$30,000、季軍NT$20,000各一名;優選NT$10,000共三名。

f🤘報名方式:

線上報名- https://pse.is/4y394h(活動資訊詳見- https://www.facebook.com/mpma.tw) ,6/10截止。

未滿18歲之參賽者,須法定代理人(監護人)簽署同意書:<附件下載- https://pse.is/4wqc7a>;報名時務必上傳已簽署同意書之掃描檔或照片檔。

主辦單位:

雲林縣政府

承辦單位:

中華流行音樂國際交流協會

📣特別注意:

入圍初選者,需配合本計畫後續規劃之歌唱培訓課程,簽具切結書等相關程序,否則主辦單位將取消入圍者的資格,並以備選者替補。以上事項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解釋之,並以主(承)辦單位活動官方網頁之公告為準。

※參賽須知及注意事項

1. 海選、初賽、複賽之演唱曲目,均限定為主辦單位提供之指定曲目。

2. 報名資料請據實填寫,如因資料不全或錯誤導致無法聯絡等,視同放棄參賽及得獎資格。

3. 民國94年或西元2005年5月30日後出生,未滿18歲之參賽者,須法定代理人(監護人)簽署同意書(附件一),報名時務必上傳已簽署同意書之掃描檔或照片檔。

4. 入圍初選者,需配合本計畫後續規劃之歌唱培訓課程,否則主辦單位將取消入圍者的資格,並以備選者替補。曾獲本計畫前一年度冠軍、亞軍、季軍之得獎者,當年度均不得報名參選,違反者不予受理。

5. 參賽者須於比賽當天主辦單位規定之時間,準時或提前至活動場地進行報到,報到時需以本人身份證出示辦理及簽到領號等手續,逾時者視同放棄參賽資格,主辦單位將保留參賽與否之權利。

6. 已有簽定唱片或演藝經紀等合約之職業歌手,不得參賽。入選資格經查證如不符,或是報名資料填寫不實,將取消參賽資格,違反規定者並應自負相關責任。

7. 職業歌手或有唱片合約者不得報名,參賽選手亦不得冒名頂替或重複報名,如有違反賽制規定或經檢舉查證屬實者,主(承)辦單位有權取消比賽資格並追回獎金及奬狀。

8. 參賽者請勿穿著過於暴露或不雅之服裝、怪異粗俗標語之服飾或有低俗不雅之動作及任何政治立場表達,若有涉及暴力、違反社會秩序或善良風俗等,參賽者自動喪失參賽資格,承辦單位有權拒絕參賽,並視為淘汰。

9. 評選晉級決賽之自行錄製參賽影片及現場決賽影(照)片,著作權歸屬主(承)辦單位,並同意授權主(承)辦單位得自由運用,以利活動之進行與活動期間及結束後之行銷宣傳,不論重製、編輯、公開展示、公開演出、公開上映、公開播送、公開傳輸等,均不須另行通知參賽者,參賽者亦不得收取任何酬勞。

10. 主(承)辦單位辦理本活動,係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第 8 條規定及特定目的(線上歌曲歌唱比賽)之合理關聯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參賽者個人資料。參賽者提供的個人資料,於相關法令及契約約定保存期間,在中華民國境內作為雲林縣政府及其所屬機關辦理活動評選、活動聯繫、獎金所得扣繳等用途。參賽者得依個資法第3條規定行使權利,惟於評選及活動期間,因拒絕提供或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刪除個人資料,致影響其活動參與資格或受領獎權益,應自行負責;如提供之個人資料有錯誤缺漏或假冒情事,主(承)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資格或為必要處置,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1. 各項得奬奬金,應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相關規定扣繳稅款並開立扣繳憑單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其他延伸之匯款手續費、印花稅及相關稅金等費用,亦從獎金直接扣除。

12. 凡報名參加本活動者,即等同接受及同意遵守本次比賽各項參賽規定,並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審結果。

13. 主(承)辦單位保有修改、變更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承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修正之,並於活動網站公告。

14. 疫情因應措施,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和 雲林縣政府規定辦理,依據屆時防疫規定執行,若未有規定時得依主辦單位自行訂定說明。

15. 本參賽簡章相關事項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解釋之,並以主(承)辦單位活動官方網頁之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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