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風城盃全國羽球擂台挑戰賽
一、 主旨:
以推展全民體育、增進身心健康為宗旨,提供選手交流環境進而體驗比賽帶來的樂趣,提升羽球運動人口。
二、 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三、 主辦單位:
四、 承辦單位:
新竹市體育會羽球委員會
五、 協辦單位:
玄奘大學、杰誠國際企業有限公司、一粒米文創事業有限公司
六、 贊助單位:
優乃克股份有限公司
七、 比賽日期:
2023 年 8 月 2 日(星期三)至 8 月 6 日(星期日)
八、 比賽地點:
玄奘大學(新竹市香山區玄奘路 48 號)
九、 比賽組別:
(每項目限制報名數如下,依完成報名繳費順序決定名額)
(一) 學生個人組:比賽日期 8/3(四)~8/5(六)
1. 國小三年級組(每項目限 36 組):①男子單打②女子單打③男子雙打④女子雙打
2. 國小四年級組(每項目限 36 組):①男子單打②女子單打③男子雙打④女子雙打
3. 國小五年級組(每項目限 36 組):①男子單打②女子單打③男子雙打④女子雙打
4. 國小六年級組(每項目限 36 組):①男子單打②女子單打③男子雙打④女子雙打
5. 國中組(每項目限 36 組):①男子單打②女子單打③男子雙打④女子雙打
6. 高中組(每項目限 36 組):①男子單打②女子單打③男子雙打④女子雙打
(二) 社會個人組:比賽日期 8/5(六)~8/6(日)
1. 青青組(20 歲-29 歲)(每項目限 36 組):①男子雙打②女子雙打③混合雙打
2. 青壯組(30 歲-39 歲) (每項目限 36 組):①男子雙打②女子雙打③混合雙打
3. 壯壯組(40 歲-49 歲) (每項目限 36 組):①男子雙打②女子雙打③混合雙打
4. 很壯組(50 歲以上) (每項目限 36 組):①男子雙打②女子雙打③混合雙打
5. 公開組(每項目限 36 組):①男子雙打②女子雙打③混合雙打
(三) 學生團體組:比賽日期 8/2(三)~8/4(五)
1. 國小中年級混合團體組(每項目限 36 組):男雙、女雙、混雙
2. 國小高年級混合團體組(每項目限 36 組):男雙、女雙、混雙
3. 國中混合團體組(每項目限 36 組):男雙、女雙、混雙
4. 高中混合團體組(每項目限 36 組):男雙、女雙、混雙
十、 參賽資格:
(一) 學生個人組/學生團體組:
1. 報名年級依據 111 年 9 月開學的級別為報名年級
2. 選手可以越級報名,不可降級報名。(如當年學籍為五年級,得報名六年級組,但不得報名四年級組。)
3. 女生不得報名男生組;男生不得報名女生組。
(二) 社會個人組:
1. 報名年齡計算方式:112 年-出生年=實際年(以身分證、護照或學生證為憑)
2. 選手可以降齡參賽,不得越齡參賽。
3. 女生不得報名男生組;男生不得報名女生組。
4. 全國甲組選手報名,歡迎報名公開組。
(三) 公開個人組:
資格及年齡不限。
十一、 報名辦法:
(一) 報名日期:
1. 第一階段:即日起至 112 年 6 月 20 日 23:59 止,視報名狀況開放第二階段報名。
2. 第二階段:112 年 6 月 25 日至 112 年 7 月 5 日 23:59 止。
(二) 公告報名結果:
112 年 7 月 7 日,如有錯誤請於 7 月 10 日 18:00 前提出,逾時不候,報名相關問題請洽 LAPGo 信箱 juinanch@gmail.com
(三) 報名費用:
1. 學生個人組:單打 NT$500/人;雙打 NT$1000/隊
2. 社會個人組:雙打 NT$1000/隊
3. 國小、國中、高中團體組:NT$2500/隊
(四) 報名方式:
請上 LAPGo 報名系統報名,報名網址:
(五) 繳費方式:
1. 虛擬帳號繳費:
(1) 交易手續費為 10 元,收款銀行為永豐銀行 807,繳費期限為五日
(2)請依據訂單專屬”虛擬帳號”使用 ATM、網路銀行或行動支付進行轉帳繳費,請注意虛擬帳號與金額有防呆機制,任何一個數字錯誤或超過繳費期限交易即無法成功,
2. 超商繳費:
(1)支援 7-11、全家、OK 超商、萊爾富四大超商繳費,手續費 30 元
(2)請於繳費期限內至店內之多媒體機台(ibon、FamiPort、OK-go、Life-ET)上列印繳費單至超商櫃台以現金繳費。
(3)繳費頁面為另開視窗,請留意是否有封鎖新增視窗
(4)請於繳費頁面輸入 e-mail 即點即同意訂單資訊送出後即會產出繳費資訊頁面並寄送繳費資訊至您的輸入的 e-mail 信箱,請留意是否有進到您垃圾信件匣中
(5)請您依據繳費資訊至您方便的超商進行繳費,繳費完成系統會自動將訂單狀態改為已付款,並請保留繳費單據,,。
3. 信用卡線上繳費:
(1) 本交易僅支援台灣發行之信用卡,手續費為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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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超過繳費期限,請進入訂單,交易重送即可取得新的繳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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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報名一律以報名期限內付款完成為報名完成之依據,換言之,若在報名期限沒有完成訂單之付款,亦視為報名沒有成功。
7. 退費機制:
(1)當您完成報名及付款時,除特別之天災或狀況,主辦單位無法執行本活動時將另行公告退費辦法外,您即已接受本退費辦法。
(2)賽程公布前,若要進行退費,請發送郵件包含訂單編號、聯絡人資訊、退款原因及退款帳號至 LAPGo 信箱 juinanch@gmail.com 提出申請,主辦單位保留有核決權限,逾時恕無法辦理。
(3)報名完成,報名結果一經公布,恕不接受退賽及退費。
(4)受理退費者,報名費將扣除必要之活動成本及作業手續費 100 元於活動結束後一周內進行匯款,金流交易手續費無法退回。
十二、 比賽辦法:
(一) 各組預賽採分組循環賽制;決賽採單淘汰賽制(主辦單位保留更改賽制權利)。
(二) 如採循環賽制時,積分算法如下:
1. 勝一場得 2 分,敗一場得 1 分,棄權得 0 分,積分多者為勝。
2. 兩隊積分相等時,勝者為勝。
3. 三隊以上積分相同時,以該相關隊比賽結果依下列順序判定:
(1) (勝點和)-(負點和)之差,大者為勝
(2) (勝局和)-(負局和)之差,大者為勝
(3) (勝分合)-(負分合)之差,大者為勝
(4) 若再相等,由裁判長抽籤決定之
(三) 學生個人組/學生團體組比賽採新制 25 分一局定勝負(24 分時不加分),13 分交換場地。(大會得視報名情況調整比賽分數)。
(四) 社會個人組採新制 25 分一局定勝負(24 分時不加分),13 分交換場地。(大會得視報名情況調整比賽分數)。
(五) 每人限報 2 項賽事,不得於同一組別重複報名同一項目(請斟酌個人體力負荷程度)。
(六) 團體組每隊報名上限 8 人,採三點雙打制(依序為男雙、女雙、混雙),以單場總得分高者得勝(三點分數加總),若總得分相同以勝點多者為勝。點數中間不得輪空,若有空點,只可排於第三點,選手不得兼點。
(七) 本賽事甲組資格認定以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公佈之甲組球員名單為主。
(八) 個人賽各組別數不足 12 隊將予以取消或合併至前一級組別,參賽選手不得異議。
(九) 團體賽各組別不足 12 隊將取消賽事,參賽選手不得異議。賽程公布後,不得請求更改選手名單。
(十) 本比賽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公佈之最新羽球規則。(依世界羽球聯盟 BWF 新制所定規則)
十三、 比賽注意事項:
(一) 選手應於賽前 30 分鐘到場,團體賽各場比賽前 30 分鐘要填寫出賽名單送至競賽組。
(二) 選手逾出賽時間 5 分鐘未出場(以比賽現場掛鐘為準)以棄權論,棄權後之該項其他賽程不得再出賽,成績不予計算。
(三) 為了比賽順利進行,大會有權調度及安排當天比賽場次,必要時團體賽得拆點同時進行比賽,選手不得異議。
(四) 如遇表定賽程提前或延後,請依大會廣播為準出賽,經大會廣播出賽 5 分鐘內未到場比賽者宣判棄權,如遇連場出賽給予 5 分鐘休息,不得異議。
(五) 選手應攜帶證明身份相關文件,社會組選手攜帶身份證或健保卡,學生組攜帶學生證或附有照片且蓋有學校印鑑之在學證明,以備查驗。
(六) 團體賽出賽時,雙方選手必須全體列隊,裁判核對各點出賽選手名單無誤後,開始進行比賽,如對選手資格存有疑義時,雙方選手賽前於列隊時向裁判請求查驗證件,賽中及賽後恕不受理。
(七) 團體賽若出賽選手不足時,應於繳交出賽單時向大會申明並告知對手後,只可將選手排在前面各點,中間不得有空點,後面未排之各點均判對方之勝點(若未告知時,則該場比賽對方得重新排點,選手不足一方無權重新排點)。
(八) 不服從裁判及裁判長之判決及不遵守大會規定者,得取消其比賽資格。
(九) 屬同一組別不得重複報名,重複報名者,以第一次出場時為其歸屬。
十四、 抽籤日期:
112 年 7 月 14 日採電腦亂數抽籤,不得異議(逾期未繳費者不列入抽籤名單)
十五、 賽程公佈:
112 年 7 月 20 日下午五點後公佈
新竹市羽球委員會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hcbad/
十六、 比賽獎勵:
(一) 凡報名即贈送賽事紀念品乙份(報名兩項不重複贈送)
(二) 各組錄取優勝由大會頒發獎狀及獎品
(三) 各組報名隊數達 12 隊以上,取前四名頒發獎狀及獎品(三、四名並列第三名)。
(四) 各組報名隊數達 36 隊以上,取前八名(一至四名頒發獎狀及獎品、五至八名並列第五名頒發獎狀)。
(五) 公開個人組取前三名頒發獎狀及獎金
第一名 8,000 元整;第二名 5,000 元整;第三名 2,000 元整。
十七、 比賽用球:
由大會提供之比賽用球
十八、 申訴規定:
(一) 口頭申訴:對參賽球員有疑義時,應於比賽開始雙方列隊時提出,經雙方檢查身分證明文件後,如有不符合者:
1. 個人賽則取消該場比賽,視同棄權。
2. 團體賽則判定該點為空點,空點後不得繼續比賽。
(二) 書面申訴:如有抗議事件,需於事實發生後 30 分鐘內,正式提出書面申訴送至大會審查,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者,不予受理。
(三) 申訴需繳交保證金新台幣 3,000 元,如經裁定申訴成功時,退還保證金;申訴失敗,則沒收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