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好地下藝術空間」展覽徵件
好久沒有開放的空間徵件即日開跑啦~
不限創作媒材、形式、年齡、國籍等,歡迎各項展演或具實驗性、開創性的藝術作品申請展出,期待各種創作靈感在好地下出現,請參考下方的開放檔期時間,即日收件至11/30,把握時間!
好地下藝術空間成立時間為2016年五月,好地下的名稱除了指出空間位在地下室之外,「地下」也有非主流、獨立之意,我們致力於提供更多好的實驗性與開創性的藝術展覽給在地觀眾。 在長期的觀察中,花蓮的藝術展覽空間並不多,尤其是以當代藝術作為策畫或是展覽空間為主的更是少見。雖然可以看見各類型的展演活動,但很難看見一個具有質量俱佳的當代藝術空間,為花蓮長期地做在地耕耘。然而,當代藝術做為藝術家對於社會的一種發聲與回應,有其重要意義,而這也是花蓮需要一個具實驗性的當代藝術空間的理由。
有鑒於此,2016年好地下藝術空間的成立,致力於將優秀的當代藝術創作帶給觀眾,期望讓當代藝術長期缺乏的花蓮,能夠擁有屬於在地的藝術替代空間(Alternative Art Space)。為花蓮點亮一個新的藝術空間據點,聚集更多元的藝術文化能量,做為滋養花蓮的一個重要舞台。
好地下藝術空間將扮演在地的當代藝術實驗、交流、學習的平台,除了引介國內外各地藝術家來此展覽,並希望培育在地藝術新秀,讓創作者有發揮的場域。我們的活動包含展覽、駐村創作、講座、參訪、教育導覽、工作坊、假日藝術教育學校、國際交流等等。
期望好地下藝術空間成為花蓮在地的當代藝術交流中心,透過此一平台,可以引發討論藝術與其延伸議題,激盪出燦爛的火花。好地下藝術空間同時協助申請相關展覽補助,此空間希望能以多元的方式盡力協助藝術家,傾聽藝術家們的需求達到最高效率的執行。
展覽申請資格:
- 不限年齡、身分、職業、性別、國籍、學生均不限制。
- 不限作品媒材。
- 展演形式不拘,得以用各種形式申請,個展、聯展、策展、工作坊、論壇等其他藝術相關活動。
- 作品與藝廊或其他展演單位沒有經紀之狀態。
- 申請展覽檔期時間以周為單位,至少三個周,至多二個月。
- 一個人以上之展覽團體,須以策展人申請。
徵件作品 :
類別 | 媒材 | 送審內容 |
平面繪畫 | 油畫、水彩、壓克力、水墨、版畫、電繪等平面作品皆不拘 | 請附上作品圖檔( jpg、300dpi、10M以內) 檔放入徵件申請表格內,以網路審查為初審方式,作品圖檔內容請以清晰為優先考慮,請勿用修圖軟體過度調整作品色相等 |
立體雕塑 | 媒材不拘 | 請附上作品圖檔( jpg、300dpi、10M以內)、作品名稱並繳交三視圖 照片 |
裝置 | 媒材不拘 | 請附上作品圖檔( jpg、300dpi、10M以內)、作品名稱 、數張草圖及詳細模擬影像圖 |
錄像 | 媒材不拘 | 請附上作品截圖3張( jpg、300dpi、10M以內,)、作品名稱、完整影片 |
攝影/影像 | 攝影方式不拘 | 請附上作品圖檔( jpg、300dpi、10M以內)、作品名稱 |
新媒體 | 媒材不拘 | 請附上作品圖檔( jpg、300dpi、10M以內)、作品名稱 |
其他 | 任何媒材/實驗 | 請附上作品圖檔( jpg、300dpi、10M以內)、作品名稱 |
工作坊、論壇、活動 | 舉辦時間總長度不得低於2小時 | 參考資料及圖檔、活動名稱 |
補充:
(影片/錄像)作品以原作檔案繳交,請在申請表格中貼上網路影片連結,如申請者個人因其他原因無法完成此項動作,請透過Google雲端給予我們您的(影片/錄像)作品。
徵件作品如有違反以下規則取消資格 :
1.作品有抄襲或偽造或甚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相關法律規定者。
2.違反申請以上 (申請資格條例) 之內容者。
3.不遵守 (雙方規範) 條例之內容者。
申請展 (徵件作品屬性希望以開創具實驗性質為首)
依上述各項申請資格做為依據,著重於當代藝術各項展演或實驗性質的藝術作品
本空間所提供之權利/義務:
場地費用租借明細,分為學生/一般,並以週為租金計算方式(不含撤佈展)
通過審核者,須與好地下藝術空間簽訂展覽合約,並繳交一半場地費作為訂金。
展覽費用:
- 學生:3,200元/週(附上學生證正反影印本,須蓋上年度註冊章)
- 一般:4,000元/週
工作坊、論壇、活動費用:
- 學生:1,600元/天(附上學生證正反影印本,須蓋上年度註冊章)
- 一般:2,000元/天
申請步驟 :
- 填寫附件
- 展覽申請以網路方式進行審查,徵件簡章請寄至 goodunderground2016@gmail.com信件標題請註記「2023好地下藝術空間 藝術徵件、姓名、電話 」
- 請於即日起親自寄出送件
- 有任何疑問請洽0922370837 吳小姐 或發訊息至好地下粉絲頁
- 每年以此分期收件為主,其餘空缺檔期可視空間狀態專案收件。
2023年可申請檔期 :
- 2023年06月17日 – 2023年07月17日
- 2023年07月22日 – 2023年08月21日
- 2023年09月02日 – 2023年10月02日
場地相關事項:
1. 開放時間:週五~周一12:00-20:00(若於非開放時間舉辦活動請於申請時提出)
2. 展覽地點:花蓮市節約街37號B1
3. 展場空間最多容納約30人
4. 因空間場地及人力限制,好地下藝術空間僅提供基本行政協助。
雙方規範 :
- 好地下藝術空間提供場地、佈展工具。
- 展覽者需符合好地下藝術空間之空間使用規則規範、並配合規劃計畫展覽之相關之行政、宣傳或座談活動。
- 好地下藝術空間將與申請者簽訂展覽合約,若有其他相關原因而無法出席,請於3個月前通知本空間之行政人員,無故取消者視同棄權,並取消展出資格,訂金恕不退還。
- 好地下藝術空間提供佈展及顧展人力協助,但期間如遇非蓄意損害,由展覽者負責。
- 好地下藝術空間可以提供展品保險之諮詢及管道。
- 展覽者需提供無版權之文字、圖檔,並授權給好地下以利展覽宣傳及推廣。
- 好地下提供相關行政協助、電子媒體宣傳資訊刊登內容如下
- 洄瀾文訊及藝術地圖::覽開始前一個月5號前,提供橫幅、酷卡圖檔、活動資訊、創作理念、作品圖檔(例如2月份刊登刊物,1月5日前就需將刊登資料備齊)
- 網路平台與FB粉絲專頁:展覽開始前兩周,提供橫幅、活動資訊、創作理念、作品圖檔,可刊登好地下藝術空間臉書粉絲專頁、國藝會、文化部、黑秀網、非池中、klook、ACCUPASS等網站。由好地下選擇適合之媒體宣傳、並需要對方審查通過後始能刊登。
相關連結:
延伸閱讀:
- 2023 好地下藝術空間 展覽徵件活動主題 2023 好地下藝術空間 開放徵件 不限創作媒材、形式、年齡、國籍等,歡迎各項展演或具實驗性、開創性的藝術作品申請展出,期待各種創作靈感在好地下出現,請參考下方的開放檔期時間,即日收件至11/30,把握時間! 展覽申請資格 不限年齡、身分、職業、性別、國籍、學生均不限制。 不限作品媒材。 展演形式不拘,得以用各種形式申請,個展、聯展、策展、工作坊、論壇等其他藝術相關活動。 作品與藝廊或其他展演單位沒有經紀之狀態。 申請展覽檔期時間以周為單位,至少三個周,至多二個月。 一個人以上之展覽團體,須以策展人申請。 https://bit.ly/3twnmSb
- 2023 好地下藝術空間 展覽徵件主辦︰好地下藝術空間 活動網址 https://www.facebook.com/goodunderground 簡介 2023 好地下藝術空間 展覽徵件 不限創作媒材、形式、年齡、國籍等,歡迎各項展演或具實驗性、開創性的藝術作品申請展出,期待各種創作靈感在好地下出現,請參考下方的開放檔期時間,即日收件至11/30,把握時間! 徵件簡章: https://reurl.cc/LX3mnx [ 2023年可申請檔期 ] ✔️ 2023.06.17 – 2023.07.17 ✔️ 2023.07.22 – 2023.08.21 ✔️ 2023.09.02 – 2023.10.02 【 關於好地下藝術空間 】 好地下藝術空間成立時間為2016年五月,好地下的名稱除了指出空間位在地下室之外,「地下」也有非主流、獨立之意,我們致力於提供更多好的實驗性與開創性的藝術展覽給在地觀眾。 在長期的觀察中,花蓮的藝術展覽空間並不多,尤其是以當代藝術作為策畫或是展覽空間為主的更是少見。雖然可以看見各類型的展演活動,但很難看見一個具有質量俱佳的當代藝術空間,為花蓮長期地做在地耕耘。然而,當代藝術做為藝術家對於社會的一種發聲與回應,有其重要意義,而這也是花蓮需要一個具實驗性的當代藝術空間的理由。 有鑒於此,2016 年好地下藝術空間的成立,致力於將優秀的當代藝術創作帶給觀眾,期望讓當代藝術長期缺乏的花蓮,能夠擁有屬於在地的藝術替代空間(Alternative Art Space)。為花蓮點亮一個新的藝術空間據點,聚集更多元的藝術文化能量,做為滋養花蓮的一個重要舞台。 好地下藝術空間將扮演在地的當代藝術實驗、交流、學習的平台,除了引介國內外各地藝術家來此展覽,並希望培育在地藝術新秀,讓創作者有發揮的場域。我們的活動包含展覽、駐村創作、講座、參訪、教育導覽、工作坊、假日藝術教育學校、國際交流等等。 期望好地下藝術空間成為花蓮在地的當代藝術交流中心,透過此一平台,可以引發討論藝術與其延伸議題,激盪出燦爛的火花。好地下藝術空間同時協助申請相關展覽補助,此空間希望能以多元的方式盡力協助藝術家,傾聽藝術家們的需求達到最高效率的執行。 展覽申請資格: - 不限年齡、身分、職業、性別、國籍、學生均不限制。 - 不限作品媒材。 - 展演形式不拘,得以用各種形式申請,個展、聯展、策展、工作坊、論壇等其他藝術相關活動。 - 作品與藝廊或其他展演單位沒有經紀之狀態。 - 申請展覽檔期時間以周為單位,至少三個周,至多二個月。 - 一個人以上之展覽團體,須以策展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