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中嘉寬頻在地影像培力與徵件活動
身處數位時代,分辨真假訊息已成為當今世代的必備能力,原本只是被動接收記者報導的閱聽人,現在藉助數位工具和網路,成為可以主動發佈新聞的公民記者,打破專職記者的新聞特權,因此我們鼓勵大眾加入公民記者的行列,公民記者能夠比專職記者更廣泛、更深入、更長時間地採訪新聞,做出更詳細、更多元、更長期的報導,拿起手機,用鏡頭記錄在地的自然生態、宗教人文藝術與在地特色,帶入更多元的視角、更多樣的評析,可以對事件進行更周延、更敏銳、更獨特的報導 ,達到公民記者和專業記者間互補短長。
(一) 主辦單位:
(二)報名資格:
1.凡年滿18歲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
2.全國大專院校(含研究生)、高中職、國中之在學學生(不限 國籍)
(三)活動時間:
2023/04/01~2024/03/31 18:00 截止
【備註:主辦單位得視收件狀況提前或延長期限】
(四)辦法說明:
(1)徵件組別:
A.新聞影片組(1-3分鐘/則):
凡人文藝術、觀光景點、名勝古蹟、歷史文化、在地資訊等皆可做為新聞採訪之主題,發揮記錄在地之實事精神。
B.專題短片組(5分鐘以上/則):
有關美食、校園生活、地方關懷、人物專訪、史事訪錄等,需與採訪在地具有相關性,用影片說故事結合創意,展現地方特有的記憶。
C.在地節目組(30分鐘/集):
申請者須事前提出節目企畫書,主題必須緊扣人文、歷史、新/原住民、性別平權之在地節目內涵。
(2)投件方式:
步驟 1.先行拍攝及後製投稿之影片
步驟 2.完成媒體識讀課程並媒體識讀能力檢核
步驟 3.填寫 Google 報名表( https://forms.gle/dSup8r4bvhKWYHxi8)
步驟 4.靜候主辦單位通知 (如有錄取者,將以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
【備註】:
1.本活動須線上完成「媒體識讀基礎概念課程」之課程,並通過「媒體識讀基礎概念檢核表」達80分,才算完成報名步驟,如缺少測驗步驟,概不受理。
2.本活動之報名表備份寄到您的信箱,如須確定是否投稿成功以及內容是否有誤,可自個人E-mail信箱查收,如未在收件夾看到信件請至垃圾桶查找。
3.如已完成投稿後作品進行修改,請重新投稿。
4.本活動無限制個人或團體投稿件數。
(3)獎勵方案:
由主辦單位之各經營區縣市節目與新聞編輯台評選之,通過評審入圍之作品方有獎勵金。(主辦單位有權依實際徵件狀況更動入圍影片數量)
A.新聞影片組,補助每則新台幣2,000元
B.專題短片組,補助每則新台幣5000元
C.在地節目可補助每集新台幣5000~20000元。
(4)投稿作品之限制:
1.本活動所指經營區範圍為「基隆市」、「臺北市」、「新北 市」、「桃園市」,非以上縣市之投稿作品,概不受理。
2.凡政治相關議題或內容,概不受理。
3.如有違善良風俗、一般社會通念所不能接受之作品,概 不受理。
(四)作品規格:
1.影片創作規格:mov、mpg檔,畫質1080P以上,可支援上 傳至YouTube的檔案格式為限。
2.影片創作時間長度:依徵件之各組規定。
A.新聞影片組:1-3分鐘/則(需依照指定形式辦理)
B.專題短片組:5分鐘以上/則
C.在地節目組:30分鐘/集
3.投稿作品不限影片製作方式。(任何攝影機、相機或手機等 影音器材及2D、3D、電腦繪圖等多媒體形式創作均可)
(五)評分標準:
A.新聞影片組(1-3分鐘/則)
評分項目 | 佔比 | 評分內容 |
主題內容 | 40% | 新聞拍攝主題及在地性相關程度 |
拍攝鏡頭 | 20% | 新聞拍攝之鏡頭語言、畫面與配音 |
媒體識讀 | 40% | 媒體識讀與新聞倫理之規範要求製作新聞 |
B. 專題短片組(5分鐘以上/則)
評分項目 | 佔比 | 評分內容 |
主題發想 | 40% | 影片拍攝主題及在地性相關程度 |
整體創意 | 20% | 影片創作之創意、話題程度 |
拍攝技術 | 20% | 影片取景與運鏡之流暢程度、後製表現之完整 |
多元平衡 | 20% | 影片內容採訪人物達3位以上之內容多元性 |
C. 在地節目組:
評分項目 | 佔比 | 評分內容 |
主題適切度 | 40% | 具備明確的創作立場與開放的詮釋格局 |
整體創意 | 20% | 依影片創作之整體文化內涵創意度 |
作品完整性 | 20% | 作品的完整性、作品具有獨特性 |
技術表現 | 20% | 穩定的技術能力,整合畫面、聲音、剪接與場面調度,提升作品品質 |
(六)作品露出平台:
1.中嘉新聞網-媒體識讀專區
2.公佈於『中嘉新聞』Youtube頻道及Facebook粉絲團
3.第四頻道中嘉新聞時段
4.第三頻道(公用頻道)
(七)頒獎典禮暨成果發表
1、 經評審審核後,將於 2023 年10月舉辦期中成果發表展覽,並於 2024年3月舉辦頒獎典禮現場將頒發獎盃及獎狀。
現場將頒發公共議題獎、在地人文獎、在地精神獎、公民報導獎、評審特別獎等獎項。
2、 另行於『中嘉新聞』粉絲團公布。(場地、時間由主辦單位另行公告及通知)
3、 得獎影片將分享於『中嘉新聞』YouTube、『中嘉新聞』FaceBook粉絲專頁、『中嘉寬頻Home+在地影像培力與徵件』FaceBook粉絲專頁與中嘉新聞網上供民眾欣賞。
著作權與授權
1. 入選影片之著作人為原創作者,但著作人須提供相關智慧財產 權之授權予主辦單位,並於有線電視公用頻道(CH03)、第四頻 道播出。
2.參加者須詳閱活動辦法等相關規範與說明,若作品與規定不符 則不列入評選。
3.作品需為原創版權所有作品,違者取消得獎資格,嚴禁剽竊、 臨摹或抄襲之情事。若發現徵件作品違反以上事項,並經查證 屬實,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其參賽與補助資格;若為入圍補助作 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如因此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 失及所產生之法律責任,創作者須負完全之法律責任。
4.作品不得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一經察覺,立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金,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5.作品主題、格式,如未按規定者,經查證屬實,該件作品取消 參加及補助資格。
6.作品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肖像權、個人資料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係由參賽者自行負擔法律之責任,主辦單位得取消資格。
7.影片音樂版權規範:參加者得自行創作配樂或運用Youtube等 網站免費授權等製作,並授權予於有線電視播出;或可由參加 者提供授權播出之公播音樂。
8.完成影片需永久授權主辦單位無償使用,作為宣傳推廣之公益 使用。其運用範圍包括:
(1)於非營利性活動、影展中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口述、 公開展示。
(2)於無線、有線、衛星電視頻道、網路平台、行動通訊應用, 作非營利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公開口述、公開展示以及 公開傳輸等著作權應用行為。
(3)同意配合頻道播放時間限制因素,在不影響影片敘事結構 下,由播映單位修剪影片至需要長度播映或分集播映。
(4)影片及其畫面與劇照須永久無償提供主辦單位作為非營利之 重製、公開展示、公開傳輸,並同意概括授權主辦單位授權 同意之第三人作為推廣之公益使用。
(5)參加作品之影片,主辦單位有權依行銷宣傳推廣之目的,使 用方式及次數均不受限,均不另給酬,參賽者並不得對主辦 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6)獲得補助之作品將依實際情況進行調整、製作,主辦單位有 權對其作品進行修改、調整之權利,參賽者並不得對主辦單 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7)獲得補助者需簽署授權使用同意書,同意自公布錄取日起, 該作品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使用,主辦單位擁有無償重製及 公開發行,且必要時對作品具修改之相關權利,不需另支付 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作者並不得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 格權。
注意事項
1.投稿者作品應自行將投稿檔案備份,所有參加作品獲得補助否均不予退件。
2.獲得補助之作品,將由主辦單位個別通知得獎者,得獎者需無 償提供參賽作品之高解析度影片檔案,以作為後續製作之用, 否則視為棄權論。
3.獲得補助之作者應依相關稅法繳納稅捐,主辦單位對所有稅捐 概不負擔。依財政部國稅局規定中獎金額或獎項價值超過新台 幣1,000元整,需申報中獎人個人所得,若超過新台幣20,000 元, 依法應扣繳10%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20%稅金);若中獎人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
4.投稿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以從缺或減之。
5.凡報名參加即視同已閱讀並完全同意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6.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以活動網頁公布資料為主,主辦單位保留解釋修改之權利。
7.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保留對活動網站、活動規則、獎項及得獎公布等的修改權利,修改後不另行通知。
8.獎項之撤銷、遞補
(1)參賽資料、企劃書或其附件有隱匿、虛偽等不實情事。
(2)創作涉及侵害他人著作權,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3)以不正當手段影響評審委員之公正性、專業性,經查屬實。
(4)未依本計畫各點辦理。
(5)其他違背法令行為。
(6)取消資格之獲獎者經主辦單位通知應繳回獎金,逾期不履行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及同意書: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以下告知及同意事項,請參與本活動者於參與本活動前務必詳閱,此外,若將活動所需個人資料填寫後以郵寄方式遞送至本活動所指定地點,或透過本活動網站回填個人資料參與活動,即視為已充分了解並同意以下之相關事項:
一、告知事項: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明列以下告知事項:
1.蒐集個人資料公司:主辦單位。
2.蒐集之目的:參賽者報名資料。
3.個人資料之類別:包括個人資料中之識別類(辨識個人者中 之姓名、居住住址、聯絡電話、手機號碼、電子信箱等, 具體項目則如本活動參與頁面及活動辦法內所列事項)
網路活動部分:投稿者將本活動參與資料輸入或透過網路遞送時,均視為本活動參與者已同意提供其輸入至活動網站之個人資料類別予主辦單位本活動之必要範圍內處理及利用。
實體回函部分:本活動參與者將本活動參與資料填寫後以郵寄或任何方式遞送至本活動所指定地點收執時,均視為本活動參與者已同意提供本活動辦法內所列之個人資料類別予主辦單位本活動之必要範圍內處理及利用。
4.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
(1)投稿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活動起始日起至本活動結束 後3個月內利用。
(2)獲獎人部份:獲獎人所提供領獎收據上所填載之個人基 本資料,僅作為領取獎項及申報個人所得使用;依據稅 法規定本資料最長保存7年,屆時銷毀,不移作他用。
5.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本次活動僅限於設籍於台灣、金 門、澎湖、馬祖地區者參加,且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將不會 被移轉至台灣、金 門、澎湖、馬祖以外地區。
6.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及方式:由主辦單位執行本活動時之 必要相關人員利用之,利用人員需依執行本活動作業所必 要方式利用此個人資料。
7.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活動 參與者於身份獲確認後,得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以查 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或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 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內容之一部或全 部。(註:申請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時,將酌收必要成本費用。)二、活動參與者填寫本活動參與所須個人資料後,以任何方式遞 送至主辦單位收執時,均視為已同意提供予主辦單位辦理本 活動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處理及利用;此外,投稿者可決 定是否填寫相關之個人資料欄位,若參加者不填寫相關欄位 時,主辦單位則於決定是否符合參與本活動之資格時,擁有 自行判斷之權利。
三、 活動參與者同意將本活動辦法內所列事項之個人資料,無償 並無條件提供給主辦單位於本活動參與者業務範圍內合理處 理及利用。
四、 保護本活動參與者資料之安全措施:
主辦單位將依據相關法 令之規定及業己建構之完善措施,保障本活動參與者個人資 料之安全。
聯絡方式
1.主辦單位之有線電視『在地影像培力與徵件』徵件小組
Home+中嘉寬頻|吉隆、長德、麗冠、 萬象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02)2456-3355 分機#237 徵件小組
Home+中嘉寬頻|新視波、家和、 北健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數位天空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電話:(02)8685-0055 分機#8312 徵件小組
2.活動信箱: zara2695@homeplus.net.tw
3.活動粉絲頁:臉書蒐尋『中嘉新聞』粉絲團、『 中嘉寬頻 Home+在地影像培力與徵件』FaceBook 粉絲專頁
4.官方 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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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在地影像培力與徵件計畫前言 身處數位時代,分辨真假訊息已成為當今世代的必備能力,原本只是被動接收記者報導的閱聽人,現在藉助數位工具和網路,成為可以主動發佈新聞的公民記者,打破專職記者的新聞特權,因此我們鼓勵大眾加入公民記者的行列,公民記者能夠比專職記者更廣泛、更深入、更長時間地採訪新聞,做出更詳細、更多元、更長期的報導,拿起手機,用鏡頭記錄在地的自然生態、宗教人文藝術與在地特色,帶入更多元的視角、更多樣的評析,可以對事件進行更周延、更敏銳、更獨特的報導 ,達到公民記者和專業記者間互補短長。 活動主題 A.新聞影片組(1-3分鐘/則): 凡人文藝術、觀光景點、名勝古蹟、歷史文化、在地資訊等皆可做為新聞採訪之主題 比賽網站 :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6DqkO-_n5hIkINP0v9b1JyiGZ3CUbwYNMJWJ9dyM_wA/ed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