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港覺濠臺」IG圖文徵選活動

2024「港覺濠臺」IG圖文徵選活動

 總獎金: 192000

最高獎金: 30000

報名時間: 2024-06-15 ~ 2024-09-20

主辦單位: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財團法⼈臺港經濟⽂化合作策進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2885-6129

主辦單位Email:contact@gangjuehaotai.tw

【一、徵選主軸】

呈現在臺港澳人士及港澳學生在臺生活點滴、並分享予港澳親友臺灣人文、歷史、建築、藝術等交流互動體驗及情感連結的圖片、照片及文字。

2024「港覺濠臺」IG圖文徵選活動

2024「港覺濠臺」IG圖文徵選活動

活動時間

評審陣容

趙政岷現任時報文化出版企業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同時擔任台北書展基金會董事、台北市出版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台灣數位出版聯盟理事。曾任時報周刊副社長兼總編輯、副總主筆。中國時報旅行社總經理、時報遊學公司總經理。中國時報文化影視消費文化生活中心副總編輯。工商時報商業新聞、企業生活中心主任等。中央大學人力資源管理研究所碩士畢業。
鴻鴻詩人,劇場及電影編導。曾獲吳三連文藝獎。出版有詩集《暴民之歌》《跳浪》等九種、散文《阿瓜日記──八0年代文青記事》、《晒T恤》、評論《邁向總體藝術──歌劇革命一世紀》、《新世紀台灣劇場》及小說、劇本等多種,及《衛生紙+》詩刊主編。擔任過四十餘齣劇場、歌劇、舞蹈之導演。2004至今擔任台北詩歌節策展人,現主持黑眼睛文化及黑眼睛跨劇團。
黃國才黃國才博士Kacey,曾任教於台灣國立清華大學藝術及設計系、香港理工大學設計學院及中文大學藝術系。藝術作品探討人與社會及政治生活空間的關係,手法多元包括雕塑、裝置、攝影及行為藝術。2010 年獲香港藝術發展局年度藝術家獎,2012年獲香港藝術館香港當代藝術獎,2003年香港藝術新進獎及優秀藝術教育獎。其作品受M+博物館、香港藝術館、及香港文化博物館永久收藏。2021年追求藝術表達自由告別香港流亡到台灣並在台中設立藝術工作室。
高仲明高仲明成長於香港,從事新聞攝影二十年。主要拍攝圖片故事、專題報導和人物專訪。關注的題目包括貧窮、露宿者、少數族裔等。作品有「雄叔——旺角後巷的末期癌症病人」、「光哥——露宿天台的越南船民」、「大阪西成區的露宿社群」、「台北車站街友——相濡以沬的阿強與阿陳」等。高仲明曾獲得多個攝影奬項。2021年,《慢性港傷》獲第二十屆卓越新聞獎、系列新聞攝影獎。記錄香港警暴的圖輯「Wounds of Hong Kong」獲Sony World Photography Awards 2020 專業組冠軍。「毫宅——香港低收入人士的居住環境」獲2012年WMA 大師攝影獎。

【二、辦理機關】

• 主辦單位: 大陸委員會

• 承辦單位:多阡藝術文化有限公司

【三、參賽資格】

1、限在臺港澳學生、在臺居留、定居之港澳人士、來臺旅遊之港澳人士(入圍後須附上居留證或是來臺旅遊證明)。

2、未滿18歲者,需有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3、受邀擔任評審委員者及宣傳大使,不得參賽。

4、大陸委員會及所屬單位,不得參賽。

【四、徵選辦法】

1、加入並按讚「 港覺濠臺」Instagram粉絲專頁

2、至少一張1:1圖片或照片上傳至本人之Instagram帳號,帳號須設為公開。

3、標註(@)活動官方粉絲專頁帳號,並指定Hashtag「2024港覺濠臺」及「大陸委員會」,並於內文撰寫100字內的分享文字,即可完成參賽報名。

4、每位參賽者上傳IG圖文次數不限,惟每位參賽者最多只能獲得一次獎項。得獎者須提供港澳身份之證明文件,經查驗後若無港澳身份,即取消得獎資格。

5、報名本活動,表示已同意將個人真實姓名、郵寄地址及聯絡電話提供給主辦單位做為獎金與寄發資料處理之用;資料寄達經簽收後,如有遺失、盜領、毀損,主辦單位恕不負責補發,相關稅務問題應由得獎人自行負責。

6、頒獎典禮、展覽之公開活動,對外唱名或署名可使用代稱。

【五、徵選方式】

• 評審方式:

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 財團法⼈臺港經濟⽂化合作策進會暨該會文合會委員、港澳人士攝影及文字專家學者等,組成評審委員會(5人)進行評審。圖文作品如未達標準,得由評審委員會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將於2024年10月15日頒獎典禮時公佈得獎作品。

• 評分內容:

本競賽重視創意、符合性及完整性,將依下列項目做出綜合評分:

  • ❖ 整體創意與圖文符合性 40%
  • ❖ 構圖與佈局 30%
  • ❖ 文案撰寫 30%

【六、獎項設計】

  • 首獎:1名(獎狀及獎金30,000元)
  • 貳獎:2名(獎狀及獎金20,000元)
  • 參獎:3名(獎狀及獎金10,000元)
  • 評審特別獎:2名(獎狀及獎金8,000元)
  • 最佳創意獎:2名(獎狀及獎金8,000元)
  • 優選:5名(獎狀及獎金6,000元)
  • 佳作:10名(獎狀及獎金3,000元)

【七、注意事項】

• 參賽者之權利與義務:

1. 參賽圖文作品發文後不得重新編輯。

2. 參賽者需為參賽作品之原創人,不得抄襲、借用、拷貝、仿冒。

3. 參賽作品不得為徵選活動獲獎作品或於任何公開平台發表過。

4. 參賽作品如牽涉智慧財產權爭議,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5. 參選作品經發現有上列情形之一者,不論是於徵選中或徵選結束後,主辦單位有權立即取消其參選及得獎資格,已獲獎者將追回獎金及一切相關獎勵,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6. 頒獎典禮、展覽之公開活動,對外唱名或署名可使用代稱。

• 入圍者之權利與義務:

1. 入圍者同意授與主辦單位其作品之公開宣傳權利,並同意提供港澳人士身分證明影本,以供查驗,倘未符港澳人士資格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入圍及得獎資格。

2. 圖文作品一經入圍即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賽,入圍者應配合出席頒獎典禮。

3. 頒獎典禮、展覽之公開活動,對外唱名或署名可使用代稱。

• 得獎者之權利與義務:

1. 依所得稅法第二條第七項規定,得獎金額超過新臺幣2萬元(含)以上之得獎者,需由執行單位代扣10%稅金;非中華民國國境內居住之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者之所得金額,需就中獎所得扣繳20%稅金。承辦單位將依法開立扣(免)繳憑單,另涉及所得稅法及有關其他法令規定須先行扣繳者,則依其規定辦法。

2. 得獎作品如有違反智慧財產權相關法規之情事,需退回獎狀、獎盃與獎金。

3. 頒獎典禮、展覽之公開活動,對外唱名或署名可使用代稱。

• 其他注意事項:

1. 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有權於本次徵件期間,使用所有參賽作品作為宣傳活動之使用。

2. 未能遵守或提供本簡章之各項規定者,視同棄權,主辦單位得直接取消該作品之獲獎資格並不予通知。

3. 參賽者應詳閱並同意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隨時解釋修正之權利。

2024「港覺濠臺」IG圖文徵選活動

【八、聯絡資訊】

若有任何疑問,請聯繫:港覺濠臺IG圖文徵選活動小組

Email: contact@gangjuehaotai.tw

電話:02-2885-6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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