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自造『樂』園」數位自造松競賽

2024年「自造『樂』園」數位自造松競賽

 總獎金: 165000

最高獎金: 6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4-09-30

主辦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南方創客基地

主辦單位電話: 06-635-6583(蔡小姐)

主辦單位Email:stmakercenter@gmail.com

壹、活動緣起

老化無所不在,全球過半數人口居住在有人口老化現象的國家,台灣也不例外。根據內政部最新數據統計,全台有超過四分之一的縣市進入超高齡社會,其中在雲嘉南地區尤以雲林縣和嘉義縣最為顯著。為回應當代社會所需以及扣合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第三項:「健康與福祉」,以確保及促進各年齡層健康生活與福祉為核心精神,因此「自造『樂』園」之競賽主題應運而生。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南方創客基地(以下簡稱主辦單位),為落實創客自造精神,提倡動手實作與培育人才,啟發民眾挖掘生活中的各種問題進行獨立思考,並透過實踐提出解決方案。自 106 年起,南方創客基地持續辦理主題式創客松,期望民眾運用現有科技結合創新創意,落實永續循環理念,並在資源有限的前提下,藉由辦理競賽的方式引導參賽者進行跨域合作、協力共創,共同提升社會議題參與度,並以合作場域之問題需求,提出實際解決方案為最終目標,發展本競賽主題相關具市場潛力之作品。

貳、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二、 主辦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南方創客基地

三、承辦單位:

就業情報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四、協辦單位:

雲林縣資源輔助器具資源中心、力躍運動健康管理、嘉夢創意數位有限公司

參、競賽主題

本(113)年度競賽主題為自造『樂』園,以出遊輔具為核心,配合本基地年度主題「露營」的出遊情境,輔以「樂齡」之議題,期望參賽者跳脫既有的輔具框架,針對《CNS 15390 身心障礙者輔具》分類對出遊相關情境進行深入探討,仔細分析相關場域、情境,從中定義出設計方向,以創新、創意解決其中痛點,並提出具可行性、實用性、便利性之實體作品。

依據臺灣「CNS 15390 標準」的定義,只要能夠「幫助人類達到活動及各種功能目的」的輔助器具與工具都是輔具;輔具不僅能為身體不方便的人帶來不一樣的生命,還能讓一般人的生活更輕鬆便利。

一、 CNS 15390 輔具分類說明:

(一) 09個人照顧與保護輔具:包括穿脫衣物、保護身體、個人衛生、氣切術、造口術與大小便失禁照顧、測量個人身體和生理特性的輔具。

(二) 12個人行動輔具:為個人所使用並達成行動目的之輔具。

(三) 15居家生活輔具:為各類居家活動所使用的輔具。

(四) 18 住家及其他場所之家具與改裝組件:包括休息及/或工作用的家具 (有或無萬向輪)與其配件(附件),與適合居住、職業與教育的處所的家具與輔具。

(五) 22溝通與資訊輔具:輔助接收、傳送、產生及/或處理不同型態之資訊的裝置。包括用以看、聽、讀、寫、使用電話、信號與警示的裝置以及資訊技術。

(六) 24物品與裝置處理輔具:為用於協助使用物品與裝置的輔具,意指幫助一個人使用另一個器具的輔具。

(七) 30休閒輔具:作為遊戲、嗜好、運動和其他休閒活動用之裝置。

肆、參賽資格

一、 本次競賽可以個人或團隊方式組隊參賽,每隊由自然人 5 至 6 人組成,個人報名者將於報名截止後由主辦單位進行分組。參與成員須年滿 15 歲,如有外國人參賽須搭配本國人一同參賽,本國人需占 50%(含)以上,參賽者須填具並回傳參賽切結書(附件一),未滿 18 歲之參賽者須繳交法定代理人同意書(附件二),方能參加比賽。

二、 每人僅限報名 1 隊,不得跨隊報名;每隊應設隊長 1 名,擔任活動聯繫窗口與參賽證書、材料領用及獎金發放之代表人,並提醒團隊應遵守相關規範。

三、 本競賽作品需以實體方式呈現,純軟體、純概念設計之作品不予受理。

四、 參賽作品須為團隊自行實作,若參賽作品曾參加其他競賽、有參考先前作品(含團隊原創作品)或他人開發之軟硬體、服務、市售等產品,進行改良,應於作品中主動說明其差異性,作品評選前須繳交前代作品改良說明書(附件三)。

伍、報名方式

一、 報名截止日:即日起至 113 年 09 月 30 日(一) 23:59 截止。

二、 報名方式:請點選「 2024 數位自造松 _ 自造『樂』園」報名表 ( https://www.surveycake.com/s/vNWeP)填寫相關報名資料並檢附「個人經歷表」、拍照或掃描「參賽切結書(附件一)」。

陸、競賽重要日程

報名流程

活動項目 辦理時程 說明
受理報名 即日起至 113 年 09 月 30 日(星期一) 23:59 前截止 請於 113 年 09 月 30 日(一)23:59 前完成線上報名(網址: https://www.surveycake.com/s/vNWeP 並檢附個人經歷表、參賽切結書(附件一)。
通知備取名單 113 年 10 月 01 日(星期二) 請於 113 年 10 月 03 日(星期四) 12:00 前完成檢附相關文件。

競賽活動執行期間

活動項目 辦理時程 說明
創客新手村 113 年 10 月 05 日(星期六) 活動詳情將另行公告於「 南方創客基地官網
職人領航班 113 年 10 月 06 日(星期日)
創客自造訓練營 113 年 10 月 12 日(星期六)
113 年 10 月 13 日(星期日)
113 年 10 月 19 日(星期六)
113 年 10 月 20 日(星期日)
場域試行 113 年 10 月 26 日(星期六)
成果發表會 113 年 10 月 27 日(星期日)
作品展示暨頒獎典禮 預計 113 年 11 月中辦理
備註:本基地保留上述項目及時程變更之權利,請以南方創客基地官網公佈之最新消息為主。

柒、競賽活動說明

一、報名流程:

(一) 報名截止:即日起至 113 年 09 月 30 日(一)23:59 前截止。

(二) 通知備取名單:113 年 10 月 01 日(二) ,請參賽學員依照電子郵件通知,於 113 年 10 月 03 日(四) 12:00 前完成檢附相關文件。

(三) 活動相關公告詳見南方創客基地官網。

二、講座暨工作坊

主辦單位提供參賽學員專業培訓課程,規劃辦理「創客新手村」、「職人領航班」、「創客自造訓練營」,以促進參賽學員進行更多面向的設計思考。

(一) 創客新手村:由專業講師教授設計思考工具,帶領各組發想設計方向,並安排實際場域進行參訪,引導參賽學員聚焦競賽主題,藉以討論出設計切入點。

(二) 職人領航班:透過設計發想進行階段性的提案,進行作品草圖繪製並由講師於競賽期間提供相關作品輔導。

(三) 創客自造訓練營:針對自造設備、簡報技巧提供實作教學與輔導。

三、作品評選暨成果發表:

競賽簡報及作品繳交日期:

(一) 評選簡報:113 年 10 月 27 日(日)上午 11 時截止收件。

(二) 決賽作品:113 年 10 月 27 日(日)中午 12 時於決賽會場繳交並自行完 成作品佈置。

(三) 評選日期:113 年 10 月 27 日(日)下午 13 時-16 時進行評選作業。

四、頒獎典禮暨成果展示:

參賽隊伍須配合參與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南方創客基地 113 年職創生活節活動展示競賽作品成果並於當天進行頒獎典禮。

捌、評選作業

一、作業評選說明:

(一) 遴聘產、官、學界等相關領域學者專家組成評選小組,進行決賽評選作業。

(二) 團隊須於 113 年 10 月 27 日(日)上午 11 時前,以電子郵件附加檔案或附以連結方式繳交作品簡介及作品尺寸、決賽簡報及作品介紹影片,並於決賽場地繳交作品並完成作品佈置。

(三) 決賽評選作業於 113 年 10 月 27 日(日)下午 13 時開始進行,團隊依事前抽籤順序於現場簡報,並現場展示實作成品。

(四) 主辦單位提供投影機、公用電腦、簡報筆、麥克風。

(五) 每隊簡報時間(含上下台設置)以 15 分鐘為限,時間到即停止說明。簡報結束後由專業評選小組提問,團隊答詢時間 8 分鐘,採統問統答方式進行;另本基地得視實際狀況調整答詢時間。

(六) 團隊應派代表出席簡報,無法出席、遲到者視同放棄,不得異議。

二、作品評量標準

(一) 採實體方式辦理評選,由外聘委員組成評選小組,辦理評選作業。

(二) 評選項目及權重如下:

評分項目 概述 權重
邏輯結構及作品完整性 作品設計提案之內容完整性、策略性及邏輯性。原型製作之概念表達以及功能展示的完整性,且成品可改善、解決現有生活中遇到的問題,或有效提升日常生活之便利性與功能性。 30%
作品可行性 設計構想內容應針對現有環境/技術/需求進行研究與評估,兼顧使用者實際需求之可行性,與規劃執行方式是否具體明確。 20%
概念創新性 設計構想內容之創新創意及特色亮點。 20%
市場價值及未來性 成品設計內容具商業價值、商品化可能性、創業潛力及經濟效益等。 30%

三、 後續成果展示應用:

參賽隊伍須配合參與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南方創客基地 113 年職創生活節活動展示競賽作品成果;對於傑出及具發展潛力之參加者,協助安排參與國內大型活動、展出及競賽。

四、 預期效益:

藉由設計競賽提供解決社會議題的平台,供參與團隊討論、激盪,同時發掘具創客潛力團隊,成為基地種子講師,並在與相關單位配合過程中,製造未來合作契機,以拓展南方創客基地服務規模,創造更多發展彈性。

玖、參賽團隊應備文件及提交方式

一、報名時應備文件:

(一) 個人/團隊參賽切結書(附件一):參賽學員皆須以個人或團隊方式繳交並親自簽名,以掃描或拍照之方式提供。未滿 18 歲之參賽學員,則需由法定代理人於法定代理人同意書(附件二)上簽名,方可參加。

(二) 個人經歷表:

1. 格式:自行製作與排版,輸出一份三頁以內之 A4 直式 PDF 檔。

2. 內容:須包含「技術能力說明」、「競賽活動經驗」、「相關作品」、

「參與動機」,如有引用或擷取圖片、影像、文字等,須標示來源出處。

二、「作品評選」應備文件:

參賽學員於作品評選辦理前,須以電子郵件附加檔案或附以連結方式提交評選簡報,並寄至官方電子郵件( stmakercenter@gmail.com),且須於作品評選當天攜帶作品至現場展示,相關資料繳交說明如下:

(一) 作品評選

1. 作品簡介與展示需求:提供團隊名稱、作品中英文名稱、作品簡介(100 字以內),作品尺寸(長 x 寬 x 高,單位:公分)與展示需求(是否需要電力、落地展示…等),俾利展示場地空間規劃安排。

2. 評選簡報:電子郵件主旨及簡報檔名命名格式為【2024 自造『樂』園-團隊名稱】,內容請依下述架構撰寫,其項目架構不得增減。

(1) 簡報大綱、頁碼及團隊成員介紹。

(2) 設計緣起:作品名稱、構想動機及欲解決之背景問題描述。

(3) 設計理念:具體針對作品主題、功能、使用情境及應用層面等評分項目進行簡要說明。

  • 邏輯結構及作品完整性
  • 作品可行性
  • 概念創新性
  • 市場價值及未來性

(4) 參考資料:如有引用或擷取圖片、影像、文字等,須標示來源出處。

3. 除評選簡報外,需額外製作 A1 展板(594x841mm)輔佐說明,作品若含數位內容(如 App、物聯網概念設計等),請於展板中呈現其功能說明、與實體作品搭配運作流程,展示內容亦納入評分計算。 4. 作品繳交方式:作品評選當日請參賽學員將作品攜帶至評選現場,並自行將可供操作、展示之作品完成布置,同時參加評選。

三、資料繳交注意事項:

(一) 相關資料經主辦單位審核後若有資料不齊全者(如:報名表格未確實填寫、個人經歷表、參賽切結書、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前代作品改良說明書等檔案有缺件或頁數及檔案大小、不符合規定者…等),將以電子郵件及電話通知補件,並應於指定期間完成補件並來電確認,未依限期補件者,視同未完成報名,恕不得參與競賽且不予受理及退件。

(二) 競賽相關資料請寄至官方電子信箱( stmakercenter@gmail.com),並來電確認 (06)6356583。

壹拾、獎勵機制

一、獎項:

(一) 創客金獎 1 組,獎金新臺幣 6 萬元整、獎狀乙紙。

(二) 創客銀獎 1 組,獎金新臺幣 4 萬 5 仟元整、獎狀乙紙。

(三) 創客銅獎 1 組,獎金新臺幣 3 萬元整、獎狀乙紙。

(四) 創客潛力獎 3 組,每組獎金新臺幣 1 萬元整、獎狀乙紙。

二、 作品製作費:

參賽隊伍須依規定參加工作坊課程,並參與決賽評選、頒獎典禮作品展示後,每隊將頒發輔助作品製作費新臺幣 5 仟元整;若因故未依規定全程參加,將失去團隊參賽資格,亦視為放棄領取本項獎金。

三、 參賽證書:

全程參與者,每人皆頒發參賽證書一份。

四、 成果展示:

參賽隊伍須配合參與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南方創客基地 113 年職創生活節活動展示競賽作品成果。

五、 進駐邀約:

獲獎團隊可優先進駐「南方創客基地」及受邀各項活動展出。

六、 獎勵注意事項:

(一) 以上各獎項評選委員會得視參賽作品水準,酌予調整或從缺。

(二) 以上獎勵將依法定稅率扣繳所得稅。

(三) 參賽學員皆有資格參與獎項評選,惟須配合開幕閉幕式、工作坊、場域實際參訪、成果發表會等相關活動安排。

壹拾壹、活動費用

全程免費。

壹拾貳、注意事項

一、本競賽歷屆得獎作品,不得再以同作品參賽。

二、參賽團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辦單位及本基地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並針對得獎團隊撤銷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狀或其他獎項。如造成第三者權益損失,參賽團隊須自行負擔法律責任;造成主辦單位損害者,應負民事賠償責任:

(一) 所提報之各項資料有虛偽不實者。

(二) 參賽作品或概念曾於參賽前發表在任何書籍、報章雜誌或網路媒體 (包含網路、電子布告欄、電子報等)或出版,以任何形式公開展示或販售者。

(三) 經人檢舉或告發為他人代勞且有具體事實者、或涉及智慧財產權與抄襲侵權者。

(四) 內容涉及猥褻、暴力、色情、誹謗、種族歧視等違反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者。

(五) 在決賽及展示活動會場有影響和干擾其他參賽隊伍,造成競賽不公行為者。

(六) 有侵犯或損及業者之商業名譽者。

(七) 參賽者報名每人身份別只限報名一隊,若重複報名或資料重複,主辦單位及本基地有權決定取消報名資格。

(八) 參賽者於報名完成,視同承認本規定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及本基地保留、修改、終止、變更活動內容細節之權利,恕不另行通知。

(九) 違反本簡章等相關規定。

三、 參賽者須遵守主辦單位所定之競賽辦法及評選委員所決議之各項評選公告、規則及評選結果。

四、 參賽學員所製作之作品不得採用多件作品及臨時更換作品參與作品評選。

五、 參賽團隊須配合參加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南方創客基地 113 年職創生活節成果展示活動,除因不可抗拒之因素,經本基地公告取消辦理競賽及展示活動外,若因其他因素而無法參與之團隊,將視為放棄領取輔助作品製作獎金,如有特殊情況則不在此限。

六、 競賽作品須配合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南方創客基地之各項相關展示活動。

七、 得獎團隊須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預扣繳所得稅。凡獎金金額超過新臺幣 2 萬元(含)以上者,得獎團隊應自行負擔 10%之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並由本基地依法辦理扣繳;獎金經本基地交付及雙方確認後,後續相關事宜即與本基地無關。

八、 獲獎獎金及輔助作品製作獎金係發放由參賽團隊代表人領取,本基地不干涉其團隊獎金分配等事宜,請該團隊自行協調。

九、 得獎團隊同意配合主辦單位及本基地基於推廣與宣傳之需要,無償提供參賽作品相關資料、影片剪輯、接受攝影等作為刊物、競賽專輯、宣傳影片於國內、外等非營利之使用。參與本競賽相關活動之肖像權(拍照及錄影) 亦無償授權主辦及執行單位使用,包括但不限於重製、公開傳輸、公開播送等權利。

十、 參賽作品若有補助單位或技術合作單位須詳加說明該單位給予之協助及與本參賽作品之關聯性。

十一、 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屬於參賽團隊所有,參賽團隊應自行釐清智慧財產權之歸屬與分配,如有爭議均與主辦單位無關。

十二、 凡報名參加者,即視為同意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及評選委員會所決議之各項規則與評選結果,主辦單位保有對本簡章規定、變更、修改、調整及終止等相關權利。

十三、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將保有補充、修改等相關權利,有權以公告方式修改之,並以南方創客基地官網及南方創客基地 Facebook 最新公告為主,恕不另行通知。

十四、 參賽團隊繳交之文件,主辦單位收到後逕送評選委員審查與評分,所收文件概不退回,請自行備份。

十五、 參賽者若為未滿 18 歲之未成年人,報名時需先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附件二),確認法定代理人同意主辦單位於競賽辦法中所規範之所有事項,並於報名時一併繳交。

十六、 申訴辦法:

(一) 申訴事項:以比賽規則、秩序及參賽人員資格為限,參賽爭議如於競賽簡章中無明文規定之事項,以評選小組會議決議為總決,不得提出異議。

(二) 方式及時效:

1. 提交申訴:應於評選結果公布後 3 日內提出舉證,並具名向本基地提出正式書面及佐證資料(未具名者及非參賽者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2. 回覆申訴:若申訴事項涉及參賽團隊之爭議,該參賽團隊應於本基地通知之日起 3 日內就爭議事項提出答覆。

壹拾參、參賽者個人資料蒐集、利用告知

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為辦理本競賽及後續輔導、聯繫、結案事宜,蒐集、處理及利用參賽者個人資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告知以下事項:

一、 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

二、 蒐集參賽者個人資料包含姓名、性別、國籍、生日、聯絡資訊、身分別(如教育及就業情形等)、緊急聯絡人姓名及電話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個人資料之身分文件等相關資料,僅供本次活動相關業務使用。

三、 個人資料的利用:於中華民國境內做為競賽管理、報名作業、活動期間身分確認、活動聯繫、競賽活動相關訊息聯繫發布、問卷調查、相關統計分析等與競賽相關作業及競賽結束後相關輔導、結案作業、計畫宣導需要之使用。使用期間為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若未提供正確個人資料,將無法參賽及參與本簡章內所有活動、獎項及獲得相關服務。

四、 參賽者對個人資料權益:可以向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請求,就提供個人資料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更正、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或刪除。因行使以上權力致影響參賽或相關權益,不得向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要求任何損害賠償。

壹拾肆、聯絡資訊

一、 電話:(06)635-6583

二、 官方電子信箱: stmakercenter@gmail.com

三、 南方創客基地官網: https://southmaker.wda.gov.tw/Home/Index

四、 南方創客基地 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southma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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