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二屆洛城盃擊劍錦標賽
一、 宗 旨:
推廣擊劍運動,提昇擊劍水準,並為我國擊劍人才培育國際選手。
二、 主辦單位:
三、 協辦單位:
四、 比賽日期:
113 年 12 月 28 日至 29 日,共 2 天。
五、 比賽地點:
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 學生活動中心 (臺北市北投區文林北路 77 號)
六、比賽項目:
(一) 男子組:
U7 銳劍個人、U9 銳劍個人、U11 銳劍個人、U13 銳劍個人、U15 銳劍個人、U17 銳劍個人、公開組銳劍個人
(二) 女子組:
U7 銳劍個人、U9 銳劍個人、U11 銳劍個人、U13 銳劍個人、U15 銳劍個人、U17 銳劍個人、公開組銳劍個人
(三) 團體組:
U9 男子銳劍團體、U11 男子銳劍團體、U13 男子銳劍團體
U15 男子銳劍團體、U17 男子銳劍團體、公開組男子銳劍團體
U9 女子銳劍團體、U11 女子銳劍團體、U13 女子銳劍團體
U15 女子銳劍團體、U17 女子銳劍團體、公開組女子銳劍團體
七、參賽資格:
(一) U7 組:西元 2017 以後出生
(二) U9 組:西元 2015 以後出生
(三) U11 組:西元 2013 以後出生
(四) U13 組:西元 2011 以後出生
(五) U15 組:西元 2009 以後出生
(六) U17 組:西元 2007 以前出生
(七) 公開組:西元 2011 年以後出生,年滿 13 歲者,皆可報名。
八、報名辦法:
(一) 報名費:個人賽每人每項新台幣 1000 元、團體賽每隊 2500 元(含保險費)。
(二)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3 年 12 月 1 日截止
(三) 報名聯絡人:
王念慈小姐,E-Mail : ccsh.fencingteam@gmail.com電話:+886 988 187 698
(四) 匯款銀行:
銀行代碼:007 第一銀行(板橋分行) 匯款帳號:20768083726
戶名:吳淑珠。
(五) 經報名後(除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已完成報名者若因重大事由無法出賽,須事先以書面資料通知大會,不得無故放棄比賽。
(六) 當日賽程每人限跨組別兩項(只可以向上跨組),如遇沖場時,自行負責。
九、 賽程:
選手檢錄時間比賽當天上午 08:00 至 08:20 檢錄完畢,08:30 準時開賽。
(一) 113 年 12 月 28 日(星期六)
男子銳劍個人、女子銳劍個人
(二) 113 年 12 月 29 日(星期日)
男子銳劍團體、女子銳劍團體
十、 比賽規則:依據國際擊劍規則總會(F.I.E)競賽規則進行,並實施消極比賽規定,U7、U9、
U11 則不進行消極規定。
十一、 競賽辦法:
個人賽:
(一) U7、U9、U11 個人賽:初賽採分組循環賽每場 5 點/競賽時間 2 分鐘。復、決賽採單敗淘汰賽制,每場 10 點/3 回合,每回合 2 分鐘,中場休息 1 分鐘。
(二) U13 以上組別個人賽: 初賽採分組循環賽每場 5 點/競賽時間 3 分鐘。復、決賽採單敗淘汰賽制,每場 10 點/3 回合,每回合 3 分鐘,中場休息 1 分鐘。
團體賽:
(一) 參賽隊伍排名,視該隊伍在個人賽成績最佳 3 名選手成績名次累加之總和,以積分總和最低者優先排名;如果有個或多個參賽隊伍積分相同,則以隊伍中個人名次最好的隊伍名次在前。
(二) 積分:第 1 名 1 分,第 2 名 2 分,第 3 名 3 分,以此類推;如未參加個人賽者,其積分則以最後一名排名加 1 計算。
(三) U9、U11 組別,每場 45 點分 9 回合,每回合 2 分鐘,U13 以上組別,每場 45 點分 9 回合,每回合 3 分鐘,採單敗淘汰賽制。
十二、 器材規定:
(一) 所有競賽場地器材與設備均須符合國際擊劍總會規則之規定。運動員應自備符合國內賽事規定之裝備和器材參加比賽,劍服、劍褲、面罩、小背心須達到 350 牛頓抗力以上,未符合標準者不得上場比賽。
(二) 本次競賽無賽前器材檢驗,比賽選手自備合格劍具、裝備由場上裁判檢核。
(三) 比賽裝備劍具請運動員自備,並準備上場的第二把(含以上)的預備器材,沒有預備器材,依規則之第一類罰則處罰之。
(四) U7、U9、U11 歲組競賽用劍為 0 號劍,U13 以上組別競賽用劍為成人劍(亦可使用 0 號劍)
十三、獎勵:
個人賽:
(一) 各項比賽冠、亞、季軍頒發獎牌、獎狀,三、四名並列,第五名至第八名頒發獎狀。
(二) U17 組、公開組個人冠軍 NT5000、亞軍 NT3000、季軍 NT2000。
團體賽:
(一) U17 組、公開組,團體冠、亞、季軍頒發獎牌、獎狀及獎金,冠軍 NT10000、亞軍NT6000、季軍 NT4000,三、四不並列。
※獲獎選手於領獎時須穿著劍服或隊服(不得穿著短褲)、劍鞋或運動鞋。服裝未符規定者不得上台領獎。
十四、 申訴:
(一) 有關本賽事競賽爭議申訴案件,應依據國際規則及相關規定辦理;若規則無明文規定者,得先以口頭提出申訴,並於該場次比賽結束後 30 分鐘內,提出書面申訴(附件一),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者,不予受理。書面申訴應由該隊教練簽名或蓋章,向裁判長正式提出。
(二) 有關參賽選收資格不符或冒名參賽之申訴,得先以口頭提出申訴,並於該場次比賽結束後30 分鐘內,提出書面申訴(附件二),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者,不予受理。書面申訴應由該隊教練簽名或蓋章,向主辦單位正式提出。
(三) 任何申訴需應繳交新台幣 5000 元,如經裁定其申訴理由為成立時,沒收其保證金。
十五、 附則:
(一) 領隊會議於 113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08:10 在比賽場地召開。
(二) 各比賽劍道,嚴格控管人員進入,除裁判及參賽選手,其餘人員請於休息區或看台上觀看比賽。(預賽只有比賽選手能進場,複賽能有一名教練進場指導。)
(三) 報名截止日期後至 2024 年 12 月 22 日期間,欲修改報名資料、增加報名者需支付 2 倍報名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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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第一屆洛城盃擊劍公開賽2021年第一屆洛城盃擊劍公開賽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0年01月18日17:00截止,一律網路報名。 比賽日期:110年1月29日(週五)至110年1月31日(週日) ,共計3天。 比賽地點: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 體育館 (台北市北投區文林北路77號) 每人當日限報二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