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石門水庫一甲子全國攝影大賽
一、活動宗旨:
民國53年6月石門水庫竣工,是帶領臺灣經濟起飛重要的水利建設,民國113年(2024年)時值石門水庫竣工60年,邁入一甲子,為見證這重要時刻,特舉辦石門水庫全國攝影大賽,藉由攝影讓石門水庫水利建設及美麗景致與自然人文風光呈現在全國民眾眼前,期待所有喜愛攝影好手捕捉石門水庫美麗倩影,進而提升民眾對水資源得來不易,愛惜水資源觀念。
二、主辦單位:
三、協辦單位:
中華攝影雜誌社
四、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之人士皆可參加,國籍不限,無需報名費,不限使用相機品牌。未滿18歲者必須有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並簽名,始可報名參加。
五、拍攝主題:
凡與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轄管「石門水庫風景區、中庄調整池、阿姆坪防淤隧道」之四季風情、自然生態、特色景觀、水利建設、觀光遊憩、休閒活動及人文風采…等,呈現水庫美麗景象並含有可辨識之石門水庫營運設施者 (大壩、溢洪道、取出水工、排洪隧道、石門電廠、後池、中庄調整池、阿姆坪防淤隧道、抽泥船等) 均可。若因取景角度或拍攝過於局部無法辨識為石門水庫營運設施者,將不列入評審。若得獎之作品經發現確係非自然方式取得之影像,經查明屬實,主辦單位取消得獎資格,並得追回已領取之獎金及獎勵。
六、拍攝期間:
參賽作品拍攝時間為2021年04月01日至2024年03月31日期間。
七、作品規格:
參賽作品須為「數位相機」(不含手機、平板、Go Pro及其他行動裝置)最少1,200萬像素拍攝(不得插點擴檔),如需部份裁切輸出,請維持原始檔80%以上且需超過1,200萬像素之畫面,沖放或輸出為6X8吋之彩色相片,張數不限,連作(組照)不收。作品僅可調整亮度、對比度、飽和度、銳利度。入圍作品須依照通知期限內交付「調整前原始檔(限RAW)」以及「調整後作品檔(Tiff或JPG)」兩種數位檔案。不接受空拍機拍攝、不得抄襲、重製、拷貝、裝裱、加色、重曝、疊片、亦不得使用AI生成之圖像或後製軟體合成及改造(包括增加或減少原始影像的元素)。
八、收件地址:
郵遞或親送100台北市中正區漢口街一段110號2樓之12 中華攝影雜誌社,信封上請註明:「2024石門水庫一甲子全國攝影大賽」字樣。
九、收件日期:
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2024年03月31日(日)截止。
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請於信封內放入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交寄。親自送件者,應於截止日前之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參賽作品因送件過程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十、比賽獎勵:
金獎:1名,獎金新臺幣50,000元,獎狀壹紙,附獎中華攝影雜誌3年份。
銀獎:2名,獎金新臺幣20,000元,獎狀壹紙,附獎中華攝影雜誌3年份。
銅獎:3名,獎金新臺幣10,000元,獎狀壹紙,附獎中華攝影雜誌3年份。
優選:8名,各得獎金新臺幣5,000元,獎狀壹紙,附獎中華攝影雜誌2年份。
佳作:20名,各得獎金新臺幣2,000元,獎狀壹紙,附獎中華攝影雜誌 1 年份。
**優選及以上獎項每人限得乙獎
十一、作品評審:
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名家組成評審團,參賽者對評審團成員及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十二、得獎公佈:
2024年5月公布於:
北區水資源分署全球資訊網 https://www.wranb.gov.tw/
中華攝影網 http://www.chphoto.com.tw
十三、參賽規範:
1.參賽作品應符合拍攝主題及作品規格,且不違反善良風俗、未曾發表之作品(「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其它攝影比賽得獎之作品;但不包含個人網站、部落格、臉書等貼圖、學會團體內部刊物發表鼓勵性無償之作品。)
2.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本人作品,嚴禁抄襲、仿冒及頂替。若涉及著作權、肖像權或其他侵權等違法事宜,一經發現或經他人檢舉屬實,徵件期間取消該作品之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項,獎項不予遞補。如涉有爭議、違法或致損害其他第三人或主辦單位時,均由參賽者負一切法律與賠償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如有肖像權、著作權與拍攝時間之爭議,參賽者負舉證之義務,並對主辦單位最後之判定不得有異議,且參賽者應補償主辦單位因此所支出之費用。
3.「報名表」應詳填各項資料,並以透明膠帶將「報名表」黏貼於參賽照片背面,「報名表」下方「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之「讓與人」簽名處請簽名,確保參賽資格;未滿18歲之未成年人參加比賽,須法定代理人簽名。
4.所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北區水資源分署所有,包含且不限得利用著作原件或重製物為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改作、散布、公開展示、發行、公開發表,且不另給酬。
5.入圍作品之「調整前原始檔(限RAW)」以及「調整後作品檔(Tiff或JPG)」兩種檔案應於接獲「入圍通知」後3日內,繳交中華攝影雜誌社以供審核。兩種數位檔案均須具備1,200萬像素以上之品質,「調整後作品檔(Tiff或JPG)」不得插點擴檔,轉存Tiff格式或壓縮比“最大”之JPG格式均可,如無法於期限內繳交兩種檔案,取消入圍資格。
6.為避免無法提供入圍作品檔案,2024年4月份任一日不在國內之得獎者,請先將全部參賽作品的檔案,包含「調整前原始檔(限RAW)」以及「調整後作品檔(Tiff或JPG)」燒錄於光碟,連同參賽作品(照片)於2024年03月31日之前一併交寄,逾時不受理。
7.優選及以上獎項,每人限得乙獎,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8.得獎獎金應依所得稅法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扣繳所得稅(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按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繳百分之十,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按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繳百分之二十)及健保補充保費,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前開所得,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二千元者,免予扣繳。
9.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
10.主辦單位就本簡章所列事項保有最終解釋及決定之權利。
11.本簡章如有未盡善之處,主辦單位得依需要適時修正。
12.凡參加比賽,視為同意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參賽者違反本簡章相關規定者,參賽作品不列入評審。
十四、簡章下載:
中華攝影網 http://www.chphoto.com.tw
十五、洽詢方式:
活動、拍攝內容相關問題:
(02) 2381-2378 中華攝影 陳小姐
(03) 4712000#210 北區水資源分署 翁小姐
收件、相片規格相關問題:
(02) 2381-2378 中華攝影 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