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第七屆全球泛華青年劇本創作競賽
一、 競賽主旨
「全球泛華青年劇本創作競賽計畫」以世界各地新生代(十八歲至三十六歲)青年劇作家爲對象,同時徵求中文、英文舞台劇劇本,目的在於廣納各種觀點、視角以及不同的創作思維,豐富以華人文化、移民、歷史及社區等泛華相關主題的舞台劇本創作。中文劇本不限定寫作主題;以英文書寫的劇本,則需為展露泛華社群自身關照的新作,或側錄反映不同泛華社群彼此之間的對話,或與其他文化、社會撞擊的劇本創作。
在文化與藝術早已高度全球化的此刻,本競賽意圖召喚全球對泛華文化圈的注視與拓展泛華青年的視野。從多元紛陳的臺灣出發,將劇本創作視為泛華文化圈彼此之間,或與其他文化對話的舞臺,召喚更多不同混血文化的劇本美學,讓新時代的泛華戲劇界發出更多聲響,展現更多樣的身段與風姿。
二、 競賽摘要
本競賽設置獎金,得獎作品將由主辦單位進行翻譯(原作為中文劇本則翻譯為英文,若為英文劇本則翻譯為中文)、出版發行劇本電子書,並於 2025 年 7 月至 9 月間,於臺灣辦理頒獎典禮以及得獎作品讀劇藝術節,同時將於三年內由全球各地合作單位陸續辦理讀劇發表或演出製作,以增加劇本交流的廣度與深度(本競賽合作單位遍及臺灣、美國、加拿大、英國、新加坡、中國大陸、澳門等地)。其他得獎獎勵詳如下述。
三、 參賽資格
1. 18-36 歲的青年創作者(出生年月日限介於 1988 年 1 月 1 日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之間)。不限國籍、學經歷。
2. 本競賽限以個人身分參加,不接受團體創作作品,若得獎作品經查非為個人創作作品,將取消得獎資格。
3. 所有投件均需未曾公開發表(公開發表泛指售票性公開演出、出版、盈利性網路發表,或其他主辦單位判定係屬公開發表者)。若於劇本寫作過程中,因作品發展之需而曾進行非售票性質試演、讀劇之作品,仍可投件。但自投件日起至競賽結果公告之前,不得再有任何形式的公開演出。
4. 同稿另投其他競賽者,需於報名表上載明已經參加之戲劇競賽獎項名稱。若該作品於本競賽結果公告之前,已知獲得並接受其他競賽獎項,即視同前述定義之公開發表,自動放棄本競賽之參賽資格。
四、 徵選類別
1. 本次競賽採中、英文二組分開收件,最終將合併審查選出前三名。
2. 中文劇本組:以中文寫作的戲劇作品,型式不拘(例如戲劇、戲曲、音樂劇、…),不限定寫作主題。劇本演出長度需超過 60 分鐘。
3. 英文劇本組:以英文寫作的戲劇作品,型式不拘(例如戲劇、戲曲、音樂劇、…)但主題需為展露泛華社群自身關照的新作,或側錄反映不同泛華社群彼此之間的對話,或與其他文化、社會撞擊的劇本創作。劇本演出長度需超過 60 分鐘。
五、 收件方式及截稿日期
自 2024 年 8 月 15 日起開放線上收件,參賽者須於本活動官網( wsdc.ncu.edu.tw)完成線上註冊後,方可投件(本活動一律採線上註冊及投件),截稿日為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台北標準時間 23 點59分截止線上收件),逾時恕不受理。請於截稿日之前依來稿須知(詳徵件辦法八)提交 Word 檔及 PDF 檔。
六、 競賽獎勵與得獎者權利義務
1. 中、英文寫作作品,在初、複審階段皆為分開審查,並依各組投件數量評估進入決審之名額;決審則不分寫作語言,綜合評審選出前三名,決審另可選出入圍媒合獎至多二名。
2. 主辦單位將於前三名選出後,為得獎者安排專業業界人士擔任創作導師,並提供一至二個月的修改期。得獎者需於指定期限內,完成並繳交修改後的得獎劇本。
3. 得獎者將獲頒:
-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十萬元,獎盃一座;
-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五萬元,獎盃一座;
-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三萬元,獎盃一座;
- 入圍媒合獎,獎狀一紙。
4. 前三名作品將由主辦單位指定翻譯人選,將作品翻譯成中文或英文(得獎作品若為中文,則翻譯成英文;若英文作品得獎則翻譯成中文)。
5. 前三名作品得獎者同意得獎作品於得獎後五年內無償授權予主辦單位收錄,並製作成電子書出版(含翻譯)及銷售;五年後另議出版版稅。
6. 前三名得獎者均可獲邀於 2025 年 7 月至 9 月間至臺灣參加競賽主辦單位所辦理的讀劇發表會及頒獎典禮。主辦單位提供得獎者出席參與讀劇發表會及頒獎典禮之必要交通費及住宿費,均覈實報支。如因天災、惡劣氣候、疫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得獎者行程取消,主辦單位無需另行提供旅運費用。
7. 前三名作品得獎者同意無償授權所有合作單位及製作夥伴辦理作品的讀劇發表(型式不拘,必要時可就作品內容進行微調,僅限發表五場)。
8. 前三名得獎者同意無償授予主辦單位原作及其譯作作品於全球地區不限場次的專屬演出授權,由主辦單位媒合合作單位以及製作夥伴製作、出資並演出。
9. 除上述第 6 點、第 7 點規定範圍以外,若因主辦單位媒合得獎劇本的製作演出而致得獎者有權利金收入者,主辦單位可分得該收入之百分之五十,此收入將指定作為泛華劇本競賽相關活動之經費。
10. 上述第 6 點至第 8 點,授權期間均為頒獎日起計三年。
11. 入圍媒合獎:為使更多優秀劇本有機會進到展演製作階段,本競賽特別增列「入圍媒合獎」,作品選自決審名單(前三名除外),至多二名,但不給予排序。本獎項頒發獎狀一紙,入圍者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在頒獎日後三年內辦理作品的讀劇發表(型式不拘,必要時可就作品內容進行微調)。若主辦單位於授權期間內成功媒合後續演出製作機會,相關著作權益將另行簽署合作協議書。
七、 評審方式
1. 評審作業:採初審、複審及決審三階段進行;初審由主辦單位就格式、資格作初步審查。複審及決審均聘請知名劇作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之。
2. 作品如均未達水準,得由決選評審委員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八、 來稿須知
1. 來稿格式——紙張大小為 A4,邊界採用 Microsoft Word 預設格式,行距為「單行間距」,本文字體大小為 12 號的黑色文字。
2. 稿件第一面請標明劇名、劇本大綱。
3. 第二面開始劇本正文。
4. 稿件請一律於右下方標示頁碼。
5. 所有稿件一律不得有任何身份標記(如個人姓名、院校單位標記、筆名暱稱等)。
6. 所有來稿檔名請以「2024 作者名_劇作全名」命名。
7. 如來稿違反上述指引,主辦單位有權拒絕接受投件。
九、 注意事項
1. 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代表相關合作單位)於該著作之著作權存續期間,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宣傳及轉載部分作品,或用於各項非營利之研究、展示及推廣教育,以持續推廣劇本創作競賽之辦理。
2.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個人原創,且未經任何形式之公開發表(公開發表泛指售票性公開演出、出版、盈利性網路發表,或其他主辦單位判定係屬公開發表者)。若於劇本寫作過程中,因作品發展之需而曾進行非售票性質試演、讀劇之作品,則不在此限。參賽者所送作品格式有疑義時,由主辦單位與評審委員會合議認定之。
3. 參賽者可同時參加二個組別,每組限投一件,惟每一份稿件皆須個別申請線上註冊資料後提交(以 Email 為註冊帳號)。
4. 參賽者請於報名表上詳載個人資料及作品相關說明,作品稿件上請勿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若違反此規定,將以違反規定不列入評選。
5. 參賽作品禁止抄襲或冒名頂替,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盃、公布違規情形事實外,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6. 參賽之著作劇作,享有合法完全之權利,或具有合法之權源,絕無侵害他人權利之
情事,如因該著作內容產生之爭議或訴訟,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涉。
十、 得獎名單揭曉及頒獎日期
本競賽活動預定於 2025 年 5 月前在本活動官方網站上公佈得獎名單(除得獎者以專函、專電通知外,餘不另行個別通知),並於 2025 年 7-9 月間舉辦頒獎典禮及讀劇發表會,頒獎典禮地點和頒獎時間將另行通知。
十一、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
十二、 主辦單位
本計劃由 國立中央大學 「戲劇曁表演研究室」及 臺灣戲劇暨表演產業研究學會主辦並策劃執行。國立中央大學「戲劇曁表演研究室」致力於臺灣表演藝術的影音典藏與數位內容開發,自
2003 年起建置經營臺灣現代戲劇曁影音資料庫(eti-tw.com),營運迄今二十一年,數位化並典藏資料逾 600 筆,並發行《表演臺灣彙編:劇本,設計,技術,1943~》數位出版品迄今 28 冊。鑑於優秀的劇本為表演藝術發展產業化、專業化的核心,因此本計劃主持人提出一個以臺灣爲中心,與世界各大學、表演藝術團體共同合作的劇本創作競賽,以為表演藝術產業提昇創意與動能的基礎紮根。
臺灣戲劇暨表演產業研究學會為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公益性社會團體,以推動戲劇學、表演研究與文化藝術專業知識發展,促進教育學術與產業對話為宗旨;致力出版並積極籌辦學術研討會,結合學術研究與藝術實踐,針對文化藝術發展趨勢進行論述與實際行動。
本會之任務如下,並依相關法令規定推動及執行:
一、 出版研究期刊及叢書,建立並經營專題資料庫,辦理跨界跨域多元藝術講習,推動表演藝術專業知識發展。
二、 籌辦學術研討會及文化趨勢議題之公共論壇,促進產學對話與合作。
三、 籌辦跨界跨域工作坊競賽展演等活動,推動產業創新實驗。
四、 積極參與區域與全球文化交流事務,拓展臺灣戲劇暨表演產業界之全球影響力。
五、 其他有助實踐本會宗旨之活動。
address: 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人社大樓LS-111
tel: +886-3-4270681
email: wsdc.ncu@gmail.com